论警察体育教学中的哲学思想渗透

2019-02-19 04:14王凯兵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外因哲学思想矛盾

□王凯兵

(山西警察学院, 山西 太原 030401)

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说,[1]是关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根本概括和总结。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产生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它随着时代和科学的发展呈发展态势。哲学和其他科学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警察体育学作为基础学科之一①体育孕育出军事体育,军事体育衍生出警察体育,在警察体育的发展过程中脱离于军事体育,其发展依赖于公安学,所以警察体育的本质是体育学科。,它的发展同哲学的关系极其密切。警察体育教育是公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公安队伍建设的成败。

警察体育是警察在身体这一物质下的运动,是在警察体育知识和思维活动的紧密结合下,通过艰苦长期的锻炼来发展体能增强体质、提高惩治违法犯罪的实战技能的一门科学。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警察体育改革工作自“大练兵”开展以来,通过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不懈努力和精诚奋斗,时至今日,警察各方面的软硬体等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和改善,但为什么还“天天有牺牲,时时在流血”?为什么警察在警察体育教学过程中觉得什么都简单易学,到了工作中会产生为难被动甚至不会做工作的尴尬局面?为什么许多基层警察反映现在警察工作太难干了?为什么警民矛盾一直都是热点问题?为什么现在警察被投诉起诉的现象越来越多?……

为了推动公安工作事业的发展,公安部相继出台了《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警察工作的发展,既规范了警察执法行为,又规避了警察工作中产生的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即使这样仍与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之前,作者曾对“警察实战理念”和“警务实战中的风险”进行过详细探讨和研究,目的是希望能从警察执法时应具有的思维和可能导致警务实战行动失败的角度给予一些建议和参考。但现实是无情的,我们的警察在具体的警察工作中大多是拿来主义思想,而对其包含的深刻意义和精髓理解不清不透,只知其表面意思而不懂其根本。鉴此,立足于公安工作实际现状,经过仔细调研和深刻思考,文章首次从哲学角度,利用哲学的一些思想进一步深层次阐述警察体育教学的特殊意义和使用价值,旨在为警察和领导提供建议和决策参考服务。

一、哲学思想在警察体育教学中的意义

哲学是人们对世界上一切事物及其规律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2]它揭示了整个世界及其事物的普遍本质和规律,辩证地体现了自然、社会和人的关系,其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人们实践与认识活动提供了具有普遍意义的工作和思维方法。[3]

哲学告诉我们,世界是发展变化的,警务实际是客观存在的,其随着本身固有的规律变化着,发展着,也使其研究的内容不断向前发展,不断丰富,促使我们对警察体育的认识水平也将不断提高。

因此,在新的发展理念和时代下,警察体育教学中渗透哲学思想,不仅能启迪哲学智慧,而且能为其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地执行警务工作提供帮助,对警察体育学科的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教学作为教师实践活动和学生认识活动的有机统一体,在教学中有意地渗透哲学思想教会学生用科学的眼光看待事物,用辩证的思维分析问题,用哲学的思想武装头脑,无疑对学生学习能力,分析能力、素质修养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3]

二、警察体育教学中哲学思想的渗透

(一)物质是客观存在的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人类可以根据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属性,改变事物的具体形式。所以,在警察体育教学中,一定要让学生树立物质第一性的思想。在进行体能教学中,教会学生体能训练方法,不同的方法,训练的效果是不同的。让学生知道每个学生的身体情况不同是客观的,训练方法是客观存在的,方法是可以变化的,也是有其客观规律的。再如,进行徒控教学中,使学生清楚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是客观存在的,不同的犯罪嫌疑人由于性别、高矮、胖瘦、文化水平、犯罪原因等异同,处理的控制措施也是不一样的。总之,在教学中处处渗透以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哲学思想。[4]

(二)矛盾的普遍性与规律性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事物的矛盾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会各有不同特点。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在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在警察体育教学中,就要注重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应用。如:徒手控制中的关节控制教学,在对手、碗、肘等关节控制时,有其普遍使用的反关节规律,但对于裸关节、膝关节控制时,就需使用戳、转、别等方法,这是由于其关节的特殊性而决定使用特殊方法,同如对头部、肩部、面部控制时常常使用压点或神经控制。如:对醉酒人员处置时,可根据性别、醉酒程度、有无攻击行为等实施约束带、警绳、网枪等器械控制,但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器械,这是其普遍性。但当执法对象的醉酒行为,发生打、砸、抢、侮辱妇女等严重暴力行为时,就可使用手铐,脚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是辩证统一的,掌握其有助于我们正确客观地认识警情,处理警情。

(三)量变与质变关系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这种变化首先是从数量上开始的,当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事物质性上的变化。这种量变到质变,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循环往复,无穷尽地向前发展。[2]量变是前提,质变是结果。

在警察体育教学中,这种哲学思想几乎涉及到每一教学内容中。如:体能教学中,无数次不同方法的重复体能练习,就会让学生的体质水平产生质的飞跃。又如:安全思想的教育,在不同的训练课目中重复提示、练习,就会在学生的思想潜意识里牢固树立,并将这种安全思想贯彻到每一件事物中去,对将来执行警务提供极大的帮助。

(四)现象与本质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表现,是局部的、个别的,也是能够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本质是事物的根本特征,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或共同的东西。现象和本质既对立又统一,不同的现象可以具有共同的本质,同一本质可以表现为千差万别的现象,本质决定现象,现象由本质产生。世界上任何事物既没有离开现象单独存在的本质,也没有脱离本质的纯粹的现象。

警察体育教学中,必须教会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哲学思想。大学生的思维特点在理解事物,认知事物、分析问题能力方面都较中学阶段更容易、更理性客观,对于理解警察体育学科组织构架及其实质,用哲学思想从更高层次、更深角度理解公安工作的实践性、危险性、对抗性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如:警察教育教学中,要求学生必须使用法律法规规范,表象是学习法律,将来为执法服务,但其实质是培养学生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服务人民、尊重法律、尊重权利,在执行警务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如,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身教学时,不能被其语言上的配合表象所迷惑而思想上放松警惕,犯罪嫌疑人的本质可能就是要制造假象伺机反抗、逃跑,甚至出现伤人流血事件。这种现象与实质的例子在警务实战工作中举不胜举。

(五)内因与外因关系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是根本动力,但不是唯一动力。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对于事物变化发展,能够起到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所以,在解决任何矛盾问题时,要坚持内因外因全面看,高度重视内因,具体分析外因。

在警察体育武力升级教学中,当警方使用语言控制时,执法对象很可能因警方人数偏少,围观群众起哄等外因,而产生抗拒执法行为,这时,就需使用徒手或警械控制,从而升级武力使用。这里的内因是执法对象确定有违法行为,其本应配合警察调查处理,语言是最低的控制手段,但由于我方警力不占优势或围观群众起哄助威等外因,就导致产生了新的风险因数,这些外因因素就可能会产生新的矛盾,是外因促使矛盾双方发生了新的变化。再如:处置醉酒团伙肇事。肇事团伙中某些人在酒精的作用下就可能因邻桌顾客的某个眼神、围观群众的某句话而产生暴力行为,导致事态恶化或产生新的犯罪行为。这说明,在内因相同的情况下,外因是影响事物(矛盾)发展的必要条件。

(六)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是同一事物的同一矛盾的发展和解决过程。

否定之否定的发展,不是原来事物的简单重复,而是在更高、更丰富的基础上复归,完成了自然过程中的新事物,是一个周期性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这就要求在警察体育教学中,对一切教学内容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正确对待前进和曲折。

如:在建筑物搜索教学中,随着搜索过程的推进,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方向越来越明确,抓捕目标越来越清晰,这个过程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具体运用。如:对嫌疑车辆的盘查,随着缉查范围的缩小,其藏匿的违禁物品就会越早发现。还有对案情的排查分析等等,都是利用了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三、在警察体育教学中渗透哲学思想遵循的原则

(一)适度原则

这里含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分清楚主次关系,即警察体育课程是主体性的,哲学渗透的内容是辅助次要性的,不能喧宾夺主;二是必须针对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理解思维、共性个性差异,适时、适度渗透,要注意教学的深浅度。

(二)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哲学理论性强,要让学生清楚地知道,理论是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还要去指导现实的,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并不以人的意志转移或消失。

教学中针对哲学抽象的理论,要多地联系现实中能够看得到、听得到、摸得到的事例来进行阐述说明。如:面对一般违法和持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能用同样的方法控制吗?答案是肯定的,不行。这样就不自觉地引用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等哲学思想。再如:面对已搜查出违禁物品的穿着高雅、气质上佳的犯罪嫌疑人,能认为这不是现实,是不可能的吗?答案也是不行。这样的教学润物细无声,很自然地引入了表象和本质的哲学思想。

(三)“教”与“育”相结合原则

教育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传递经验的形式,是有意识地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目标的社会活动。哲学是智慧,[5]学习哲学不仅是学习其理论,更为重要的是提高学生理解思维的能力,提高辨别社会现象是非的能力,是为了发现、解决问题的,所以渗透哲学思想重在“育”的教育。 如:在制定某犯罪嫌疑人抓捕方案时,要从其生活背景、成才经历、文化水平、犯罪原因、抓捕地点选择等方面进行详细剖析,这不仅要运用联系的观点,而且还要运用量变质变原理、内外因关系等哲学思想。这样既完成了教学任务,又培育了学生的哲学思维。

(四)实效性原则

哲学思想的渗透应作为提升学生素质的有效手段,是学生充实和重塑自身的一个过程。在教学中把握好切入点和渗透内容的选择,是教学效果实效性的保证。因此,警察体育教学中,在哪章、哪节、哪个内容渗透哪个哲学思想最为合适,是需要认真分析和选择的。如:胡椒喷剂的使用,在面对侮辱警察,拒不配合执法的嫌疑人,使用警棍可能会更加激化矛盾,这时使用胡椒喷剂就较为合适。但对一个怀孕妇女,就不能使用,这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哲学思想。这样的教学,其实效性将大大提升,学生的各方面能力也将得到极大提升和改善。

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哲学,是人类生活实践和思维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产物,它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活动。[6]哲学思想在警察体育教学中处处存在。警察体育教学中渗透哲学思想,既要求我们大胆借鉴,又不能完全照搬照抄,用哲学思想去观察分析解决公安实践工作中的问题,不仅能提高学生上课兴趣,而且能启迪学生哲学智慧,优化学生思维。但渗透哲学思想要适度,要理论联系实践,注重启发、注重实效,不能喧宾夺主影响教学进程。

警察体育教学中哲学思想的渗透不仅是其学科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为公安教育事业发展的工作内容,是当前公安教育工作改革的迫切需求,是为了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的创新发展,只要我们深入挖掘,积极探索,在教学中给予学生不间断的敲打和训练,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事业观,使其思想内化,心理有根,这样既提高了警察体育教学质量,又能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赋予警察的任务[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2013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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