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土地流转路径探究

2019-02-19 02:50周维利江苏省泗洪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江苏农村经济 2019年1期
关键词:农户主体土地

周维利/江苏省泗洪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陈乃宽/泗洪县扶贫开发中心

蔡 震 石志芹/泗洪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江苏省泗洪县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流转土地,全县流转土地面积114.8万亩,其中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的面积22.1万亩,涉及整村流转的行政村34个、农户24536户。已形成948个流转主体,分别是企业(公司)22个、村集体10个、农民合作社61个、家庭农场212个、个人(专业大户)643个。

实 践

坚持原则,惠民强农。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因地制宜集中安排田块给不愿意流转的农户耕种。流转价格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流转收益和国家的各项惠农补贴归农户所有。二是坚持“早规划、先招商、再流转”的原则。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特点做好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并在主干道沿线选择部分村居实行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精心包装项目,大力开展招商,做到有主体再流转。三是坚持“三方”得利原则。从农户、承租主体、村集体三方利益综合考虑,农民除获得土地租金和惠农政策补贴外,还可以通过参加劳务合作社获取劳务收入;承租主体在对土地进行深翻改良、疏通水系、全面配套的基础上,提高了土地收益;村委会为承租主体组织劳务、机械、平整田埂、整理拾边隙地,以此增加集体收入。

精心培育,典型示范。一是培育规模经营主体。一方面,优先培育本地承租主体。各村居将土地按照农业产业规划要求,公开、公平招租,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以家庭农场形式,大力培育本地种养大户。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农业招商。选取有实力、懂技术、信誉好的承租主体,采取“大园区、多主体”经营模式,招引有实力的外地承租主体。二是强化指导服务。因地制宜,精心规划建设高效农业基地,对规模流转的地块超前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并积极组建劳务、水利、农机、资金等合作社,为承租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加大县财政奖补力度。及时出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给予奖补政策,为“四好”家庭农场配备电脑、网络及办公设施,为其生产贷款补贴利息。四是整合项目资金,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整合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补助资金,加强规模经营地块的沟、路、渠等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创新求实,把握关键。一是防范规模经营风险。从省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设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用于帮扶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土地承包金支付、生产生活困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业主。要求承租主体提前一年缴纳下一年度土地租金才可以耕种。进一步强化对已流转土地监管,对规模100亩以上的地块,逐个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对规模3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分类采取“服务、瘦身、分解”办法,凡经营效益好、带动农户多、示范引领强的,在稳定经营面积前提下,加强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凡经营效益一般、带动力不强的,根据经营主体实力,缩减经营面积;凡经营亏损、拖欠资金、矛盾隐患较多的,动员经营主体将原有耕地发包,组建若干个家庭农场经营。二是保障农民收入增长。建立租金随实物自然增长机制,租金按照水稻或小麦等实物折价,每3年调整1次;将农业综合补贴直接通过“一折通”形式发放到农户;在农村集中居住区附近,根据农村留守人员需求,每户安排0.2亩左右的生活保障田,分区设立“农家菜地”;开展“四全工程”,构建城乡一体的就业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强化落实对已流转土地农民的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三是强化科技支持。县农委结合农业科研院所“科技扶贫”活动,设立农技服务专项基金,组建农技服务专家库,定期对承租主体进行指导和培训。

成 效

农田面貌明显改观。土地流转集中后,规模经营质态不断提升。全县54个村(居)实现整村流转,其中,石集乡实现整乡流转,建成了7万亩集中连片、全省面积最大的优质稻米生产基地。

农田效益显著提高。流转后的土地小田变大田,原有田埂变为耕地,平均100亩耕地可增加3亩。同时,大型农业机械广泛应用,机械化率达80%以上;秸秆焚烧得到遏制,土壤结构得到优化;作物单产显著提高,亩均可增收100元以上。

农业产业链不断延长。农业龙头企业围绕规模经营,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如以江苏美阳生态农林有限公司为龙头,不断扩大西南岗林间套种红薯产业基地,开展山芋精深加工。

农民收入稳步提升。一是获得稳定的土地租金收入。未流转前农民自种承包地,亩均纯收入900元。目前,亩均租金收入600~1000元,与自种收入基本持平。二是务工收入大幅增长。农户自种承包地,户均1.5个劳动力。流转后农忙时,劳动力无需回家耕种,每人每年可增加务工时间50天,按每天工资70元计算,户均年务工收入增加7000元。

张连华/人民图片

思 考

规模土地集中后沟路渠等基础设施需要配套资金较大,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偏弱、融资难、农业保险理赔标准低等难题也困扰着流转后土地经营。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建议相关保险部门能够增加对规模经营土地赔付额度,增强经营主体抗风险的能力。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土地规模经营后承租主体对“三新(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技术需求日益强烈,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县级农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支持力度,并设立岗位津贴,提高农技工作人才的岗位归属感和工作的持续性。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集中必然带来经营方式的变革,在较长时间内,需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多种农业经营方式示范带动,需要财政给予适度扶持,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鼓励各县区结合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在条件较成熟的村居,尝试开展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用土地资源换养老”。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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