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
最高检特约检察员雷达接受本刊专访(摄影:方圆记者张哲)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时间临近国庆,雷达坐在钢琴边自弹自唱起《我和我的祖国》来,饱含深情的歌声伴着钢琴旋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这一刻,雷达是专业的音乐工作者。但除了钢琴,他还拥有众多头衔:现任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小组组长、北京市民族联谊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在音乐领域,雷达长期从事高校音乐学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从事西方音乐史、20世纪西方音乐、西方音乐作品赏析、西方器乐发展史、音乐评论教学与研究,并任国家检察官学院等8所大学兼职教授。另外,经中央统战部推荐、中央组织部备案,2011年12月受聘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其实艺术和检察工作是有共通之处的,就像艺术讲人性、讲人文,要求我们保持一颗良善之心一样,检察工作做得好,社会公平正义就能得到保障,老百姓的利益就会得到保护。对于检察工作,我是从不了解到逐渐了解,从不熟悉到熟悉。我非常珍惜特约检察员这个身份,更希望在履职期间,能够为我国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雷达告诉记者。
说起与检察机关的缘分,雷达觉得是自己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的缘故,接触了一大批优秀的检察官。除了课上的内容,检察官们极高的职业素养和品质也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幸运的是,经中央统战部推荐、中央组织部备案,雷达受聘为最高检第六届特约检察员中的一员。
2011年12月19日,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来自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全国工商联的39名人士颁发了第六届特约检察员证书。曹建明表示,特约检察员制度有利于检察机关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检察工作更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曹建明表示,今后将主动邀请特约检察员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审议及司法解释的制定,积极主动地邀请特约检察员参加有关会议活动、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司法解释的制定,以及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特别是参与涉及检察改革、检察立法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
据介绍,特约检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代表性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一般应具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身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正义感,有民主监督意识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熱心检察工作,自愿承担特约检察员的工作职责;能参加特约检察员的活动,履行特约检察员职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虽然是音乐专业出身,但在长期担任人大代表职务期间,雷达已经充分和检察机关接触,通过积极参加检察机关活动和调研,对检察工作有了自己的理解和看法。雷达告诉记者,特约检察员主要享有以下权利:阅读检察机关有关检察业务方面的文件和有关工作简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及业务资料;参加检察机关有关工作会议和座谈会;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参加检察机关有关专业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等。
“正是这些丰富的学习和活动,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也让自己更好地履行特约检察员的职责。”雷达说。特约检察员的职责任务是对检察业务中的专业性问题提供咨询;反映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建设和执行政策、法律情况以及检察干部遵纪守法情况的批评和建议;反映或转递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不服刑事处罚的申诉情况或材料;经检察院领导指派,参加有关案件的审查、复查和调查;参与讨论研究有关政策、法律和检察工作的某些重大事项;参与有关案件的讨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和检察制度等。
在雷达看来,正是特约检察员这份“兼职”,让自己深度了解、理解进而全力支持并向群众倾力宣传检察院的工作。时隔数年后,当再次提起参与两起案件的听证会时,雷达仍对其中程序和细节记忆深刻,感慨万千。
2018年11月6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检察院举行杨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审查听证会,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检特约检察员及部分省市检察官代表受邀参加观摩活动。
据介绍,2017年1月25日20时许,申诉人杨某在其前妻高某某家中与高某某发生肢体冲突,宋某某(与高某某系恋爱关系)上前制止时,杨某持刀将宋某某腹部、左手食指和小拇指划伤,宋某某即从大门右边拿起一根木棍,击打了杨某头部、双脚。后经法医鉴定,杨某左胫骨、右胫骨骨折的损伤程度均属轻伤一级,左额部的损伤属轻微伤;宋某某的左手小指及食指刀伤,其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该案经石屏县检察院审查,认定宋某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申诉人杨某不服向红河州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撤销石屏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该案争议的焦点是——宋某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此次公开审查活动,以此为主要议题展开。检察官认为,杨某挑起事端、过错在先;宋某某正面临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宋某某持木棍反击的行为是自救,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宋某某的行为造成杨某轻伤,没有超出防卫的限度条件,宋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听完检察官陈述后,雷达等五位听证员分别对杨某进行提问。“谁先动的手?”“刀怎么用的?指向哪个部位?”“什么时候离的婚?”……除了细节问题,听证员提出的问题颇具人情味儿。
提问结束,是15分钟的听证员封闭评议时间。15分钟后,听证员当场宣读了评议结果:五名听证员中,有四名认为宋某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申诉理由不成立,另外一名则认为宋某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办案检察官表示,此评议结果不作为最终结论,检察机关将会把听证评议意见作为重要参考。
“依法、公开、公正,正是有了这样一次公开听证,不仅体现出司法的阳光性和公正性,更让当事人有机会在面对我们这样的群体时表达诉求。”这场公开审查让雷达印象深刻,他认为,程序公正是法治公正的一个重要体现,公开审查让所有人都有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特别是当事人,在表达自己的诉求之后,检察机关会综合考虑,依法得出结论,这也是对检察机關强有力的监督。
广西柳州一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同样让雷达频频点赞。2018年11月28日,廖某勇刑事申诉案公开审查听证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检察院举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检特约检察员、部分省级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负责人等受邀参加现场观摩听证会。
“作为最高检特约检察员,参与过最高检组织的不少工作。”雷达说,“这次来到柳州,亲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用事实证据说话,道理讲得非常透彻。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法要更多地体现为民的真情,不要冷冰冰,要做到情与法的交融,促进社会和谐。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事故发生地段没有限速标志,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有关部门整改,这很好。”
“这也给我们带来了思考,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如何平衡处理好情与法、情与理的关系。但我也欣喜看到这次案件中很好地体现了几者之间的关系。”雷达表示,同时,我们见证了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规范,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检察官的法言法语上都非常规范,这也是我们司法为民的基础。
作为特约检察员,雷达每年都积极参加最高检组织的人大代表调研活动。例如2016年10月24日,雷达等来自民革、民建、农工党、台盟的11名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来到江苏省南京市,调研江苏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
江苏省是非公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江苏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调研期间,雷达等赴扬州、南通和常州三地,实地考察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非公企业的具体做法。“当时我们就打击刑事犯罪、保护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而江苏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有数据、有案例、不回避问题的精彩解答也获得了大家的认可。”雷达说,这次最高检组织的活动非常好,让我们详细了解了经济新常态下,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今年7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尤越向北京市某保安公司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雷达等几位专家应邀到场监督。
事情源于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该保安公司对保安队的监督和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尤其在保安员的招录、日常管理教育、保护员工合法利益以及配合司法机关取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为了预防和减少类似违法犯罪,北京市检一分院针对问题提出了要严把入职审核关、加强法治教育和内部管理、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四条具体建议。被建议单位负责人诚恳接受检察建议,表示将按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及时整改反馈情况。
“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可以促进监督更有力、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值得各地借鉴。”雷达表示。
听证会、调研活动、研讨会等,经常把雷达的日程表排得很满,调研、授课、参政议政,每一件事,雷达都会兢兢业业地去完成。倾听百姓音符,谱写民生乐章,是他多年以来一以贯之坚持去做的事情。
“正是因为没有法学背景,才更要努力学习这方面的知识。近年来最高检一直在组织各种活动,特别是组织我们特约检察员培训、参加研讨会,让我们系统地了解了检察工作的内容、检察院的职能,以及怎么当好特约检察员,让我这样的‘外行可以跨界履行好特约检察员的职责。”雷达说,特约检察员可以很真实地反映民意,反映群众的声音,能给检察机关提供不同的视角和意见,也能够把检察院最精彩的东西宣传出去,让群众理解、支持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