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文健,宋 宇
(1.威海市水务局,山东 威海 264200;2.威海市环翠区水利局,山东 威海 264200)
“十一五”初期,威海市农村自来水就在全省率先实现村村通自来水,2 587个村庄中,1 076个村实行规模化供水,1 511个村实行单村供水。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2014年10月威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威海市农村规模化供水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2015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作,重点实施城区管网延伸、新建及改扩建规模化供水、单村供水改造等4大类工程。截至目前,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已连续实施4年,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村规模化供水工作实施以来,威海市先后6次作出专题批示、开展20余次专题调研,市政府每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列入民生实事,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并采取市政府专项督查、扶贫暗访抽查、签订责任书等举措,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市水务、财政等部门不断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各区市建立健全机制、纳入考核体系,形成了工作推进合力。
按照《威海市农村规模化供水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2015—2018年,全市计划新增受益村庄1 337个,其中规模化供水村庄751个,单村供水村庄586个。对具备条件的村庄优先实施规模化供水,不具备条件的村庄进行单村供水工程改造升级。四年来,全市实际新增受益村庄1 540个,其中新建水厂7处、改扩建水厂6处,新增规模化受益村庄551个;改造单村供水村庄989个。
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在市级财政每年列支2 000万元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威海市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政策,先后争取国家饮水安全、省贫困村饮水安全、省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省单村消毒设施配套等专项补助资金5批次、6 978万元。同时,部分区市也加大资金筹集力度,荣成市每年列支1 5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文登区通过银行贷款融资3 000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列支约1 2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
一是供水受益范围逐年提高。截至目前,全市规模化供水覆盖村庄达1 076个,较2014年底提高22个百分点,部分村庄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工程质量标准大幅提高。集中供水水厂均按规定配备了水质化验室;规模化供水村庄均实现了村内管网与主管网有效对接;改造后的单村供水工程,水表井、管理房、水处理设备等供水设施规范有序,管网老化失修、跑冒滴漏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三是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逐年提高。通过抗旱应急工程实施,基本解决了全市农村停水、定时供水等问题,已对全市1 250个村庄安装了消毒净化等水处理设施,农村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是工程建设模式不平衡。尽管在受益村庄总量上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单村供水工程改造数量超额完成),但规模化供水任务未能足额完成。二是整体成效不平衡。通过2016、2017年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情况看,荣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市重视程度高,投入力度大,运行管理较为规范;文登区、高区农村规模化供水推进较快,其他区市进展则相对滞后。三是县级投入不平衡。按照县级投入为主、市级奖补为辅的资金投入机制,全市累计投入资金4.1亿元,其中市级以上资金达到1.9亿元,占总投资的46%,县级以下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全市规模化供水覆盖村庄1 032个,工程利用率仅为51%。其主要原因:一是水费优惠政策未落实。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接入城区供水管网村庄不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截至目前,市水务集团及各区市城区供水企业均未落实减免政策,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直接影响下一步规模化供水推广普及。二是多数村委换届竞选承诺不收水费,导致村民不愿花钱吃大管网水。三是拟接入规模化供水管网村庄,约有30%村内管网设施老化,承压能力较低,管网对接后跑冒滴漏严重,供水企业不愿供水。
一是受早期投资标准及施工条件等影响,全市多数村内管网承压小、强度低,运行年限长,部分管网老化失修情况严重;加上近年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持续推进,增加了村内管网改造成本。二是按照《威海市农村规模化供水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村内管网改造由各区市负担,暂不享受市级奖补。
全市按方收取水费的村庄1 288个,超定额收费村庄228个,不收取水费村庄1 069个,收水费村庄不足半数;即使收费水价也相对偏低,勉强支付电费,维修、折旧、人工等费用根本无法计提。加之未按照《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农〔2014〕26号)要求列支工程维护资金,工程维修欠账更是严重。
一是“政策松绑”。调整市级奖补政策,在对新建及改扩建水厂、新增规模化供水受益村及单村供水工程消毒设施配套进行奖补的基础上,将村内管网改造及水源建设纳入市级奖补补助范围,由各区市统筹使用市级奖补资金,具体办法及相关事宜由市水务局、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二是“标本兼治”。启动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2019—2020年),继续开展单村供水工程消毒设施配套,实现单村供水工程消毒设施全覆盖,确保入户水全部经过消毒处理,解决现阶段微生物超标问题;同时全力推动农村供水工程整体改造,重点实施水源、管网、水表井改造,指导群众科学规划户内管路布局,实现水源到水龙头全程保障,同步解决农村饮水问题。
建议市政府责成城市供水企业严格执行《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和《威海市农村规模化供水工作实施方案》(威政办字〔2014〕60号)规定的农村水费减免政策,对接入城区供水管网的村庄,减免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增强农村群众对规模化供水的接受程度。
一是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各区市政府(管委)将农村规模化供水、单村供水工程改造等工作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补齐资金缺口,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推动水质检测能力不断提升。二是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补助资金,按照《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农〔2014〕26号)规定,由市、县两级按比例筹措,干旱年份对抗旱应急工程给予补助,正常年份用于水费补贴或工程维护,具体办法由市水务局、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三是针对50%村庄不收水费问题,建议各区市政府(管委)牵头研究对策,通过考核、通报及与相关政策挂钩等措施,禁止将不收水费作为村干部竞选条件,逐步解决吃水不交费陋习,促进节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