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逻辑学*

2019-02-16 05:19波,李
关键词:逻辑学逻辑研究

陈 波(著),李 晽(译)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一、对1978年前中国逻辑学的历史概述

古希腊逻辑、印度逻辑和中国逻辑一起构成了世界逻辑学的三大源头。在春秋战国时代,名家及墨子与墨家,还有其他的一些学者和学派,讨论过许多与逻辑有关的话题,包括名、辞、说、辩、谬、诡以及悖。在类概念的基础上,墨家发展出了一套叫做“推类”的方法,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辟、侔、援、推,所有这4种形式都建立在同类事物的相似性之上。后期墨家的一段话体现了对墨家逻辑的一般总结: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墨子·小取》)

然而,在汉代采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之后,所有与中国逻辑学相关的学说都停滞不前,并遁入黑暗之中。晚明时期,李之藻与耶稣会士傅泛际共同把一份中世纪亚里士多德逻辑学文本译为汉语,将其命名为《名理探》;徐光启与利玛窦合译了欧几里得《几何原本》的前6卷。在清朝统治年间,严复翻译了穆勒的《穆勒名学》和耶方斯的《名学浅说》,李善兰同伟烈亚力完成了欧几里得《几何原本》后9卷的翻译,还有王国维翻译了耶方斯的《辩学》。通过这些翻译,西方逻辑学与近代科学得以介绍到中国。

在20世纪早期,新生的数理逻辑也得以传入中国。除了把西方或日本的逻辑学教科书译为汉语以外,中国学者也开始撰写自己的逻辑学教科书,例如汪奠基的《逻辑和数学逻辑》(1927)、金岳霖的《逻辑》(1937)以及章士钊的《逻辑指要》(1943)。其中,金岳霖的《逻辑》是最为成功且最富影响力的。金岳霖于1920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取得博士学位,1926年开始在清华大学教授逻辑学和哲学。在1930年代,他编写了教科书《逻辑学》(1936),把怀特海和罗素合著的《数学原理》(1910—1913)中的逻辑系统——即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介绍到中国,他也借此培养出了中国最早一代的数理逻辑学家,包括王浩、沈有鼎、王宪均和周礼全。王浩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位,后来成为国际一流的逻辑学家、计算机科学家和分析哲学家。

从1950年代到1960年代,中国在意识形态上紧跟苏联,译成汉语的几本苏联逻辑教科书,如斯特罗果维契撰写的《逻辑》和高尔斯基、塔瓦涅茨主编的《逻辑》,在中国的大学里颇为流行。在毛泽东的主导下,掀起了一场关于形式逻辑基本问题的大讨论。通过这场大讨论,形式逻辑得以与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作为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对立面)区别开来,由此赢得了合法性和独立性,得以在当时的中国官方意识形态下幸存下来。

1978年,在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同一年,在一场全国逻辑学会议上,张家龙提出了一个后来耳熟能详的口号“中国的形式逻辑现代化”。第二年,王宪均又提出了另一个口号“中国的逻辑教学现代化”。从1978年开始,中国逻辑学者在推进逻辑学科研和教学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值得我们欣慰甚至骄傲。

二、与国际逻辑学界的实质性接触

从1950年代到1980年代,中国逻辑学者与西方逻辑学界几乎完全隔绝,并对西方国家逻辑学科研与教学的发展缺乏了解。几乎没有中国逻辑学者在西方关于逻辑学、数学和哲学方面的杂志上发表过什么科研成果。由于40年来的改革开放,中国逻辑学的当下状况与1978年以前有了巨大的不同。现在,中国的逻辑学者同他们的国际同事有了实质性接触。有些中国逻辑学者还在国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许多人参加甚至主持国际性学术会议或工作坊;在SCI、SSCI和A&HCI索引的逻辑学和哲学期刊上发表论文;在著名的英语出版社出版他们的专著。

赵希顺于1999年在南京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他的科研专注于数理逻辑及其在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方面的应用,特别是在逻辑系统的表达力和复杂性方面。赵希顺与德国同事一道,启动了对最小不可满足性(MU)的研究,为量化布尔公式(QBF)建立了模型,并且提出了一种统一地研究紧致集上算子复杂性的方法。赵希顺在国际刊物和国际会议上发表了50篇论文。在布宁和赵希顺2003年的论文中[1],赵希顺提出了最小不可满足性的分类,集中研究了这些MU公式的结构性质,并最终解决了鲍罗斯猜想。在库尔曼和赵希顺2011年[2]和2012的论文[3]中,他们在命题逻辑、数论与组合数学之间建立了联系,为研究SAT问题提供了新工具。例如,采德提出的一个问题就在库尔曼和赵希顺2011年的论文[2]中得到了解决;此外,赵希顺2009年的论文[4]还证明,对线性CNF公式而言,SAT仍然是NP完备的。《可满足性手册》的第11章就包含了赵希顺在这个领域中的主要成就。

陈波于199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他的研究范围涉及逻辑哲学、语言哲学、分析哲学史以及对中国与西方的逻辑和哲学的比较研究。自2009年以来,他在A&HCI索引期刊上发表了近20篇英文论文。他在多篇论文中[5-7],针对克里普克语言哲学及其在认识论和形而上学方面的后果,表达了系统性质疑,对克里普克反描述论的模态论证、语义论证和认知论证以及对先天偶然和后天必然论题提出了批评。陈波还就下述问题发展出他自己的理论,即“语言如何工作?”“语言意义如何生成?”以及“专名如何指称对象?”他把自己的语言哲学称作“语言与意义的社会建构论”(缩写为SCLM)[8],把自己的名称理论叫做“社会-历史的因果描述论”(缩写为SHCD)[9]。例如,其SCLM包含了下述主张:(1)语言的主要功能是交流而非表征,所以语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现象;(2)语言意义产生于人类与世界的因果性互动,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互动;(3)语言意义包含在语言与世界的相互关系中,这种相互关系建立在语言共同体的集体意向之上;(4)语言意义是基于语言共同体长期交流过程中所产生的约定之上;(5)语义知识是经验的,是经过提炼和浓缩的百科知识,也是语言共同体所接受的语言用法;(6)语言和意义随着语言共同体的实践变化而或快或慢地变化。通过这些主张,陈波强调了语言、人类(语言共同体)及世界的三元关系,而不仅仅是语言和世界的二元关系。在过去10年中,他成功地在北京大学组织了8场国际学术会议,主题分别涉及弗雷格、蒯因、克里普克、威廉姆森、亨迪卡,悖论、真理以及哲学教育与当代社会。2018年,陈波当选为国际哲学学院(IIP)院士。

叶峰于2000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他的逻辑学研究主要集中于与数学哲学相关的逻辑问题。在其英文著作中[10],他提出了一种严格意义上有穷化的公理系统,这个系统本质上是无量词原始递归算术的一个片段,然后在这个系统中发展出一些数学基础方面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基础、常微分方程、度量空间、复分析、勒贝格积分、希尔伯特空间上无界线性算子的谱定理以及半黎曼几何。这些内容还包括了量子力学和广义相对论所需要的应用数学。这一工作并不是在数学的科学应用中用有穷数学来取代经典数学;相反,它试图通过这些应用数学上的新发展,在严格有穷主义的意义上,解释经典数学在科学中的可应用性,而无需假定经典数学自身在字面意义上的真。在其他一系列论文中,叶峰发展出一种严格意义上唯名论的、有穷主义的数学哲学。他还论证了任何一种数学哲学都必须预先设定认知对象和认知过程的观念。他还试图在当代心灵哲学的物理主义基础上来发展唯名论的、有穷主义的数学哲学,他认为物理主义恰恰就提供了与科学相一致的认知对象和认知过程。叶峰在中文著作《二十世纪数学哲学——一个自然主义者的评述》(2010)中,对20世纪数学哲学的主要学派和人物进行了研究,并对他们做出了批判性评价。

刘奋荣分别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1)和阿姆斯特丹大学(2008)获得博士学位。她与范丙申(Johan van Benthem)所领导的阿姆斯特丹逻辑学派建立了紧密联系,并积极投身于逻辑学共同体的建立,启动了一系列会议(例如LORI和HOLIC)以促进学术交流,还在许多国际委员会任职。刘奋荣是《逻辑研究图书馆丛书:亚洲逻辑》(StudiaLogicaLibrary:LogicinAsia)的主编之一、《澳大利亚逻辑学杂志》(AustralasianJournalofLogic)主编之一、《逻辑研究》(StudiaLogica)和《逻辑学研究》(StudiesinLogic)的副主编,以及《综合》(Synthese)和《论题》(Topoi)杂志的编委会成员。她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理性主体逻辑,她发展出了多个模型来解释信息如何动态地改变个人和其他主体的偏好[11-12]。她在英文著作《关于偏好动力学的推理》[13]中,用现代信息流和行动逻辑来发展一种整合性的新理论,解释了什么是偏好以及偏好如何改变。这一理论强调了偏好的理由以及这些理由与我们信念的纠缠。此外,她还提供了动态逻辑系统,这些系统描述了造成偏好改变的外在触发条件,其中包括新信息、建议和命令。这部著作为许多领域——从哲学和计算机科学到经济学、语言学和心理学——建立了新桥梁,并对这些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她当前的工作集中于在社会背景下对信息流和决策进行逻辑分析,这一分析既是关于个人主体的,也是关于群体的(参见刘奋荣等2014年的论文[14])。此外,她还对中国古代逻辑史进行了探讨,特别是认识论和论辩方式。她主编的英文书《中国逻辑史五问》(2015,哥本哈根)在国际逻辑学界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当前,她在编辑《中国逻辑思想史手册》,其英文与中文版本都将很快问世。

熊卫于2003年在中山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他的研究很大程度上落在了逻辑学、理性选择理论和认识论的交集上,利用其中一个学科的观点和框架来讨论另外一些学科。近年来,他所关注的是模糊(艾尔斯伯格类型的)条件下理性策略的互动。特别地,他还在博弈论的理论框架下探讨了均衡精炼、动态一致性和信息价值,这些理论框架被拓展到了模糊性的背景中。在刘海林和熊卫2017年的论文[15]中,他们发展出了一个模糊性条件下不完全信息博弈的框架,这个框架把传统贝叶斯博弈框架拓展到了艾尔斯伯格类型的模糊性背景中。然后,为解决这种类型的博弈,他们又提出新的概念方案,并把它们称作事前和事中的Γ-最大最小均衡。他们表明,与标准贝叶斯式纳什均衡的概念不同,这些概念可能导致一种叫做动态不一致性的反常现象。在这一推广的框架下,他们还给出了保证动态一致性的充分条件。在刘海林与熊卫2016年的论文[16]中,对于策略不确定性下的均衡精炼,他们研究了把海萨尼和塞尔腾引入的线性追踪过程与应用概率集的不确定性模型结合起来的意义。在迭代意义上,他们把这个过程应用于辅助博弈。基于这样的想法,他们为均衡提出了一个鲁棒性(robust)概念,这个概念允许通过概率分配来为博弈者最初的预期建立模型。通过考察∈-感染类,他们使用两个例子来展示了这个概念,之后又讨论了协作失败中策略不确定性所扮演的角色。熊卫等在2014年的论文[17]中提出了一个被称作模糊博弈的新博弈模型。他们进一步研究了在对可能有回报的信念中,模糊性的程度如何可能影响一个模糊博弈的解决方案。特别地,一个博弈者为了取得更好的结果,会向对手释放或多或少的信息,他们还鉴别了决定上述情况的各种条件。这个结果为模糊博弈中私人信息的管理提供了新洞见。

廖备水于2006年在浙江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他主要研究逻辑学和论辩理论。他出版过3部专著,并在SCI、SSCI以及A&HCI索引的著名期刊上发表过多篇论文。廖备水等在2011年的论文[18]中指出,论辩的改变及其进攻关系如何是许多论辩系统的内在性质。因此,当一个系统得到更新的时候,有效地理解论辩的状态是如何演化的是十分重要的。他们建立了一个一般理论(被称作基于分层的方法)来处理基于一个新概念之上的问题:对一个论辩框架分层。当一个论辩框架得到更新的时候,它被分为了3个部分:一个未受影响的部分、一个受影响的部分和一个设定条件的部分。在未受影响的子框架中论辩的状态保持不变,与此同时,受影响的论辩状态在一个特定论辩框架(被条件限制的论辩框架,或简称为CAF)中得到局部计算,这个框架由一个受影响的部分和一个设定条件的部分所构成。他们证明了:基于一种特定的、满足指向性标准的语义学,被更新的框架外延与下述两者的组合是相等的,即一个未受影响的框架外延和一个被指派CAF集合的外延集。鉴于分层方法的效率,它在论辩和多种动态进攻论辩系统中都是十分有用的。与此同时,廖备水还参与了多种学术活动,例如在海内外组织一系列工作坊和会议、指导合作性的科研项目、出任多个主流国际会议的项目委员会成员以及在会议或工作坊上进行特邀演讲,等等。

王彦晶于2010年在阿姆斯特丹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他通过还原公理对公开宣告逻辑的现存公理化进行了考察,并在论著中表明,许多“完备证明系统”被视作理所当然,但实际上是不完备的,这是因为其中的复杂性被忽略了。在不使用还原公理的条件下,利用公理化动态认知逻辑(DEL)的一个一般方法,王彦晶和曹钦翔在2013年的论文中[19]一同对正确的公理化做出了彻底的研究。这个方法还引出了一些非常符合直观的公理,这些公理揭示出DEL相较于时态认知逻辑的特征,这些特征有助于深化对这个领域的理解。通过为DEL设定行动模型,这一工作在王彦晶和奥彻尔2013年的论文[20]中得到了进一步探讨。近年来,王彦晶提出并推进了认知逻辑方面的一项新的科研项目,这一项目的侧重点是,关于“知道是否/如何/为什么/什么/谁”(knowing whether/how/why/what/who)的逻辑(参见王彦晶在2018年文章[21]中所做的概述),从而超越了关于知道一个命题(knowing that)的标准认知逻辑。由这一工作产生出来的新逻辑通常是一阶模态谓词逻辑的可判定片段,这种逻辑所关注的模态是属于一个量词和一个模态的“束”。一个非常强但又可判定的逻辑基础得以在王彦晶2017年的论文中[22]中提出。把量词和模态一起打包的想法导致了一系列表现良好的一阶模态逻辑的可判定片段的发现。

在一系列论文中[23-27],熊明发展出了一个新的真理模式,他称之为相对化的T-模式,其途径是把塔斯基的T-模式(“A”是真的,当且仅当A)推广到关系框架中,也就是说,对框架中的任意可能世界u和v来说,如果v对u是可及的,那么“A”为真在v中成立,当且仅当A在u中成立。通过这种新的T-模式,他给出了如下定义:一个语句集在一个框架下是自相矛盾的,当且仅当集合中的这些语句不能通过经典二值语义学得到评价,以至于在不导致矛盾的条件下,上述T-模式可以通过这些语句来实现。有关说谎者悖论的一系列特征定理由此得以建立。例如,对任意正整数n=2i(2j+1),循环深度为n的说谎者在一个框架中有悖论,当且仅当,这个框架至少有一个循环,其深度不能被2i+1除尽;对任意无限序数α,循环深度为α的说谎者在一个框架中有悖论,当且仅当,在这个框架的一个论域中,存在一个世界,从这个世界起始的步数深度可以任意大。基于这些结果,熊明得以提出悖论度的概念,并提供了一种为悖论确立层级的方法。有鉴于此,一个典型的结果就是,如果根据悖论度,布尔悖论通过小于等于关系得以排序的话,那么这些悖论就可以构成无界稠密格。

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学者以外,其他中国逻辑学者,包括鞠实儿、刘虎、王玮、文学锋、马明辉、熊明辉、谢耘、潘天群和张力锋等,也在SCI、SSCI或A&HCI索引的逻辑和哲学期刊上发表了不少论文。

三、逻辑学科研机构的建立和快速发展

1978年以前,中国境内还没有完整的逻辑学教学培养体系。仅有很少的教授能够做逻辑学硕士生导师。如今,中国已经拥有相当完备的逻辑学教学培养体系了。大多数中国大学在本科阶段讲授逻辑学和批判性思维课程,3所学校——中山大学、南开大学和北京大学——正在或曾经开设过逻辑学本科专业。许多中国大学拥有逻辑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还有接近20所中国大学拥有逻辑学方面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此外,1978年以前,中国缺乏专业的逻辑学研究机构,但自1990年代起,多家逻辑学研究机构在中国境内成立,发展和成长得十分迅猛,并且变得十分国际化。为了表明这个事实,我将以下述3家逻辑研究所为例。

(一)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ILC)

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成立于1997年。自此,该所便由鞠实儿领衔。在1990年代,鞠实儿认识到逻辑学的认知转向正在发生,而这意味着逻辑学可以在与认知科学互动的基础上得到研究。在鞠实儿的指导下,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已经成为一个世界级的科研机构,研究范围遍及逻辑学、数学、计算机、人工智能,以及与文化和认知相关的社会科学等学科之间的交叉领域。截至2018年5月,该所拥有23名全职研究人员,包括11名教授、8名副教授和4名讲师,以及14名其他类型的科研人员。该所的科研人员覆盖了与逻辑学有关的多个领域,包括数理逻辑、哲学逻辑、非形式逻辑、逻辑史与逻辑哲学、认知科学以及科学哲学。在2000年,该所被教育部评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所拥有逻辑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每年招收约35名本科生、约12名硕士研究生以及约10名博士研究生。自2008年起,该所开始出版中英双语期刊《逻辑学研究》,该刊是中国境内唯一的逻辑学专业期刊。

在过去5年中(2013—2017),该研究所成员总共发表了264篇科研论文,包括122篇中文论文和142篇英文论文。其中83篇发表在了主要索引刊物上:50篇SCI、17篇SSCI以及16篇A&HCI。此外,他们在此期间还出版了25部著作。

该研究所的一些成员也在非经典逻辑领域,包括认知逻辑、逻辑与博弈、信念修正理论、子结构逻辑、决策与博弈论以及形式语义学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其论文发表在下述国际刊物上,如《综合》《哲学逻辑杂志》《符号逻辑评论》《逻辑研究》《逻辑与计算杂志》《应用逻辑学杂志》《IGPL逻辑杂志》以及《语言》。

在人工智能领域,该所的部分成员也在自动规划和推理语言、主体和多主体系统、计算性论辩理论以及论辩挖掘等方面做出了有影响力的成果。他们的大部分研究成果发表在优秀的国际期刊上或者在国际会议上宣读。该研究所还成立了计算论辩实验室,为该领域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硬件基础和科研平台。

在数理逻辑领域,该所的一些成员关注计算复杂性和反推数学。在量化布尔公式和实空间中紧致集算子的模型论研究方面,他们也有相当大的国际影响:《可满足性手册》收入该所成员的11篇论文;图灵奖获得者高德纳在其名著《计算机编程的艺术》中引用了他们的著作;另一位图灵奖获得者史蒂芬·库克引用了赵希顺等发表于2008年的论文[28]并对这篇文章做了评论。在反推数学领域,该研究所的一些成员还在顶级数学杂志,例如《数学前沿》上发表了研究成果。他们的研究结果也得到这一领域内一流学者的回应。

在论辩理论这一领域,该所的部分成员发展出一种有关“逻辑的文化相对性”和“广义论证”的理论,这一理论拓宽了逻辑学的视野,并为逻辑学研究带来了社会和文化上的转向。这一理论在《论辩理论手册》中得到介绍。具体地说,就如何在非西方语境中重构论辩话语而言,他们既考察了事实和理论基础,也考察了方法论问题。根据中国医疗系统及医患关系,他们在传统中医诊疗的语境中,考察了医生的论辩策略。他们所得出的成果发表在国际期刊如《论辩》杂志上。

在非形式逻辑领域,该所的一些成员提出并阐明了论辩研究中的批判性维度,还在当代中国文化群体中,进行了经验研究并对论辩行为的理性思考和倾向习惯进行了跨文化分析。他们的论文发表在国际期刊如《非形式逻辑》和《论辩》上。在法律逻辑领域,一些成员还将当代非形式逻辑和论辩理论结合起来,为法律推理和论证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

总而言之,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已经逐渐地把他们的地位从一个国际学术潮流的“跟随者”变成了“引领者”。该所旨在建立一个世界级的逻辑学研究中心,并以此来推动逻辑学和相关领域在中国的发展。

(二)浙江大学语言和认知研究中心(CSLC)

作为浙江大学的一个跨学科研究团体,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成立于2007年,专注于研究语言和认知方面的基础理论及应用。该研究中心主要由3个下属小组构成:逻辑与认知、心灵和认知以及语言与心灵。自建立以来,该中心已经成为中国最为活跃的逻辑学研究团体之一,在论辩理论、语言与认知逻辑方面有较高知名度。在逻辑与论辩领域,其成员发展出了一系列创新理论、方法、算法及原型系统,并组织和参与了大量的国际学术活动。更为具体地说,他们在下述领域提出了新的理论和方法,如论辩语义学的高效计算[18,29-31]、概率论辩[32]、结构化论辩[33-34]、基于论辩的非单调逻辑[35-36]以及基于论辩的主体系统[35-36]。他们在世界上第一次举办了逻辑和论辩方面的系列会议(CLAR 2016、CLAR 2018);与加贝、吉亚科明和凡德托里一道,共同举办了达格施图尔观点工作坊,主题是当今与未来的形式论辩;他们还成为了许多领先会议的项目委员会成员,包括AAAI,IJCAI、KR、ECAI、PRICAI、COMMA和LORI。他们与许多形式论辩领域中的顶尖学者建立了紧密联系,包括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的罗伯特·库恩斯、布雷西亚大学的里安德特·凡德托里、伦敦国王学院大学的多夫·加贝、阿伯丁大学的尼尔·奥伦、法国国立计算机科学与应用数学学院的瑟琳娜·维拉塔等学者。在语言与认知逻辑领域,他们在隐喻认知与计算[37-38]、溯因与隐喻[39]、认知理论[40-42]等领域提出了新方法。

(三)清华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逻辑学联合研究中心(JRC)

该联合研究中心成立于2013年,其使命是在阿姆斯特丹大学逻辑、语言与计算研究所和包括清华大学在内的中国学者之间,创建一个活跃的科研教学平台,并进一步拓展逻辑学的跨学科视野以及建立在中国和国际社会之间沟通的桥梁。该中心由范丙申和刘奋荣共同领导,当前正在推进的3个科研项目分别涉及:(1)逻辑学与社会主体,目标是在复杂信息的社会背景下考察进行推理的主体;(2)中国逻辑史,目标是召集中国和国际的研究者对广义中国逻辑史展开研究,并以编写中国逻辑思想史手册为中心,辅以相关的活动组织;(3)逻辑学、语言和哲学,目标是探索语言、逻辑、哲学和文化之间的新桥梁。为支持该研究中心的第一个5年周期,两所创始大学设立了两类特别讲席:阿姆斯特丹-中国逻辑学讲席,2014—2019年由刘奋荣担任这一讲席;另一类新设的讲席是金岳霖杰出讲席教授,分别由范丙申、马丁·司铎霍夫、达格·韦斯特斯塔尔以及杰里米·塞利格曼担任。为纪念清华大学哲学系创始人及为中国引进现代逻辑的先驱金岳霖,该中心还设立了一系列杰出讲座。2015年,第一场金岳霖讲座由约翰·佩里主讲(斯坦福大学),2017年由约瑟夫·哈尔蓬主讲(康奈尔大学)。在最近几年,该中心已经成功组织了许多国际会议、工作坊、讨论班等,并举行了许多特邀演讲。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该中心正在成为世界上最为重要的逻辑学研究中心之一。

还有一些中国大学也设立了逻辑学研究所,例如南京大学现代逻辑和应用逻辑研究所(建立于2003年),北京大学逻辑、语言和认知研究中心(2004),西南大学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2004),北京师范大学逻辑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2005),中国人民大学现代逻辑与科学技术哲学研究所(2007),以及中国政法大学逻辑研究所。自创立以来,这些研究机构都做了很多不错的工作并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四、中国逻辑学分支学科的研究进展

(一)对中国逻辑史的研究

中国逻辑史是一个充满争议的研究领域。其中有两种主要的研究进路。第一个是选取某种形式的西方逻辑理论——例如传统形式逻辑、数理逻辑、非形式逻辑、论辩理论或符号学——作为解释中国经典中相关材料的框架,通过参考这些背景理论来重构中国古代逻辑,然后通过比较研究来得出结论。即便是在这一进路中,也存在着很大争议:一些学者强调人类思维的一般性和逻辑理论的普遍性,利用西方逻辑理论来解释中国经典并关注中西逻辑理论的整体性和融合性。采取这一进路的主要成果有李匡武的《中国逻辑史》(五卷本,1987)、孙中原的《中国逻辑史》(先秦卷)(1987)和《中国逻辑研究》(2006)、周云之的《中国逻辑史》(2004)。其他学者则想要凸显人类思维方式中的差异性和不同文化中逻辑理论的特殊性,上述差异受到社会、历史和文化要素的影响。他们坚持要在中国文化原初特征的基础上来建构中国古代逻辑,反对把中国逻辑的材料硬塞进西方逻辑的框架之中,并据此对两者做出简单的比附。这一进路的代表性成果有温公颐和崔清田合编的《中国逻辑史教程》(1988初版,2001年第二版)以及崔清田的个人专著《墨家逻辑与亚里士多德逻辑比较研究》(2004)。其他的一些学者,例如宋文坚、程仲棠和王路,他们仍然用西方逻辑理论来解释中国逻辑的内容,但他们把逻辑当作一种能够确保结论必然从前提得出的形式理论。根据他们的研究,中国古代不存在类似于亚里士多德逻辑的东西,因此中国古代没有逻辑——只有名学、辩学和论辩学。中国逻辑史研究的第二条进路强调要以中国的传统方式来解释中国经典。鞠实儿认为,逻辑学理论受到文化要素、社会环境、认知主体的动机等因素的影响,不同文化的逻辑必定具有不同的特色,甚至可以说,不同文化也许会拥有不同的逻辑[43]。文化相对性和逻辑多样性不能被西方传统中的形式和非形式逻辑所容纳。鞠实儿提出一个广义论证理论并主张利用它来作为重构中国逻辑史的框架(参见鞠实儿2010年的论文[44])。对第二条进路而言,目前尚未有代表性作品问世。

1978年以来,中国对西方逻辑史研究的代表著作有:王宪均的《数理逻辑引论》(1982),其中第三部分概述了从莱布尼茨到哥德尔的数理逻辑发展史;王路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1991);张家龙的《数理逻辑发展史——从莱布尼茨到哥德尔》(1993)。在中国对因明学的研究中(包括藏传因明和汉传因明),也有相当多的重要著作,例如沈剑英的《因明学研究》、郑伟宏的《佛家逻辑通论》以及张忠义的《因明蠡测》(2008)。

(二)对归纳逻辑、概率逻辑和博弈逻辑的研究

根据任晓明等人的说法[45],现代归纳逻辑首先是在1980年代被引进到中国,随后中国对归纳逻辑的研究从古典归纳逻辑转向了现代归纳逻辑。在这一过程中,主要有三大转向:第一是从非形式研究转向形式研究以及形式研究与非形式研究的结合;第二是从因果归纳逻辑转向概率归纳逻辑;第三是从巴斯卡概率转向非巴斯卡概率。江天骥(1915—2006)在中国归纳逻辑的研究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1984年,他在沈阳开设了关于现代归纳逻辑的系列讲座;1985年,他在《不列颠科学哲学杂志》发表了英文论文《科学理性:形式的还是非形式的?》[46];1987年,他出版了专著《归纳逻辑导论》,系统地讨论了现代归纳逻辑。在1990年代,他还发表了关于现代归纳逻辑的一系列中文论文。此外,江天骥还影响了他的同事桂起权,并引导他的博士生(包括朱志方、陈晓平和任晓明)以及中国许多其他大学中的同事转向归纳逻辑研究,最终在他周围集结了一个归纳逻辑研究的学派。除了江天骥的《归纳逻辑导论》(1987)之外,鞠实儿的专著《非巴斯卡概率逻辑研究》(1993)也是中国归纳逻辑研究方面的主要成果之一。在该书中,鞠实儿系统地分析了沙克尔的潜在惊奇理论和科恩的归纳支持和归纳概率分级,建构了他自己的非巴斯卡概率的形式系统——一个具有类法则程度假设的句法系统。其他重要的中文归纳逻辑著作有:邓生庆的《归纳逻辑:从古典向现代类型的演进》(1991)、李小五的《现代归纳逻辑和概率逻辑》(1992)、任晓明的《当代归纳逻辑探赜》(1993)、陈晓平的《归纳逻辑和归纳悖论》(1994)、桂起权等的《机遇与冒险的逻辑》(1995)、熊立文的《现代归纳逻辑的发展》(2004)、邓生庆等的《归纳逻辑百年》(2006),以及陈晓平的《贝叶斯方法与科学合理性——对休谟问题的思考》(2010)。

鞠实儿在1993年的论文[47]中论证了:对于休谟问题,既不存在一个肯定的也不存在一个否定的答案;可通过休谟问题的一个局部解决方案发展出对归纳的一个局部证成。陈波在2001年的论文[48]中提出,在休谟问题之下,存在着3个站不住脚的假设:休谟实际上接受了普遍必然的知识,追求演绎的必然性,并且要在感觉经验的限制下来说明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和经验知识的普遍性。这些条件相互之间是矛盾的,这使得休谟问题在逻辑上不可解。陈波对归纳推理提出了一个基于实践必然性的辩护,并提出了一个全面的归纳逻辑研究纲领。

熊立文、潘天群和唐晓嘉在决策论与博弈论及其逻辑中,也做了有价值的工作。

(三)对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

周礼全(1921—2008)对中国自然语言逻辑研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1960年代,他发表了一篇中文论文来论证形式逻辑应当研究自然语言表达式在特定背景下的具体意义。在1980年代及以后,他不断地坚持这样的观点,即中国逻辑学者应当通过把现代逻辑、语言学和修辞学结合起来的方式来研究自然语言,用现代逻辑来分析自然语言,建立新的逻辑系统,并为日常思考和交流提供更有效的工具。他主编了《逻辑学——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理论》一书(1994),其中他把语用学分为3个层次:形式语用学、描述语用学和应用语用学。在他看来,认知逻辑、道义逻辑、命令逻辑、问题逻辑等等,都属于形式语用学;语境、言语行为、会话含义、假设和修辞都属于描述语用学;演说、讲演、辩论和其他相关内容属于应用语用学。在他的著作中,他发展了关于语境的语用概念和4个层次的意义。在他的指导和影响下,涌现出了两代研究自然语言逻辑的中国逻辑学者。

第一代包括王维贤、李先焜、陈宗明,他们合著了《语言逻辑引论》(1989),这是中国讨论自然语言逻辑的第一本专著。他们还各自出版了个人专著,包括王维贤的《语言学论文集》(2007);李先焜的《语言、符号和逻辑》(2006);陈宗明的《说话写文章中的逻辑》(1989)、《汉语逻辑概论》(1993)以及《中国语用学思想》(1997)。他们还为符号学在中国的引进和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代包括邹崇理、蔡曙山、鞠实儿、黄华新、胡泽洪和夏年喜等人。邹崇理和蔡曙山是周礼全的博士研究生。邹崇理聚焦于自然语言的形式语义学,例如蒙塔古语法、范畴语法和转换生成语法等。他出版的著作有《逻辑、语言和蒙塔古语法》(1995)、《自然语言逻辑研究》(2000)以及《逻辑、语言和信息》(2002)。蔡曙山主要关注语言行为理论和语用逻辑,试图进一步发展奥斯丁和约翰·塞尔的工作并建立语用逻辑的形式系统。他出版的著作有《语言行为和语用逻辑》(1998)和《语言、逻辑和认知》(2007)。

新一代研究自然语言逻辑的中国逻辑学者正在成长的过程之中。

(四)对逻辑哲学的研究

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之间,苏珊·哈克的《逻辑哲学》(1978)被中国逻辑学者广泛阅读。正是通过阅读该书,陈波才开始对逻辑哲学有所了解,并从事他的独立研究。陈波在这一领域出版了四部著作:《逻辑哲学引论》(1990)、《逻辑哲学导论》(2000)、《逻辑哲学》(2005)以及《逻辑哲学研究》(2014,《逻辑哲学引论》的修订扩充版),其中的一些著作得到了广泛阅读并在中国一些大学被当作教科书来使用。陈波的《悖论研究》(2014)对悖论进行了相当全面的考察并对其中一些悖论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王路于2000年出版了《逻辑的观念》。在这本书中,他主张逻辑只是一门考察从前提必然得出结论的学科;其他类型的所谓“逻辑”,例如“归纳逻辑”和“辩证逻辑”,并不是真正的逻辑,因为它们并不专注于“必然得出”的关系。该书在下述问题上引发了广泛和激烈的争论:什么是逻辑?人们应当如何研究逻辑?古代中国是否有逻辑?人们应当如何研究中国逻辑史?人们应当如何学习西方哲学?王路的另一本书《是与真:形而上学的基石》(2003)探索了“是”和“真”在哲学上的重要性以及它们恰当的汉语译名。该书在逻辑和哲学领域也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张建军是最早系统研究悖论的中国学者,他主要关注的是数学悖论和语义悖论。他在悖论方面出版了好几本书,其中最富影响力的是《逻辑悖论研究引论》(2002年初版,2014年修订)。在该书中,张建军讨论了悖论的组成要素、悖论的分类以及各种悖论的来源和特征;他还对多种解悖方案做了比较研究,探索正确解悖的标准,并区分出悖论研究的不同层级以及相互之间的互动关系。张建军还主编了《当代逻辑哲学前沿问题研究》(2014),该书考察和评价了自1970年代起逻辑哲学领域内的新进展。

在任晓明和桂起权2011年的专著中[49],他们对一些非经典逻辑系统,例如内涵逻辑、直陈条件句逻辑、归纳和概率逻辑、多值逻辑和弗协调逻辑,进行了发生学式的研究。他们还深入讨论了逻辑哲学的中心问题:逻辑系统中形式推理的有效性概念是否与日常语言和日常思维中非形式的有效性概念相关。李娜对公理化真理论进行了系统研究,这项研究覆盖了经典公理化真理论、基于直觉主义的公理化真理论和基于集合论的公理化真理论。胡泽洪关注于真理论和自由逻辑及其哲学上的特征,出版了《逻辑的哲学反思》(2004)和《逻辑哲学研究》(与他人合著,2014)等著作。

(五)对非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和法律论辩的研究

在1990年代,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得以引进到中国来。2000年以后,非形式逻辑的专著和教科书,特别是批判性思维方面的书籍得以大规模译成中文。一些外文著作甚至有多个中译本。后来,一些中国学者开始发表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的介绍性论文,并出版有关这些话题的教科书。在这方面,武宏志作出了很大贡献。他发表了多篇批判性思维论文,撰写或合著了好几部教科书,并在延安大学成立了21世纪新逻辑研究院(2008)。他的著作《论证型式》(2013)对论证型式提供了系统介绍和独立研究,荣获金岳霖学术奖。许多中国大学都开设了批判性思维的课程。不少批判性思维的教材得到了良好反响:武宏志和周建武的《批判性思维:论证逻辑视角》(初版2005,第二版2010,第三版2016)、刘壮虎和谷振诣《批判性思维教程》、杨武金的《逻辑与批判性思维》(2009)以及董毓的《批判性思维的原理和方法》(2010)。在我看来,刘壮虎和谷振诣的《批判性思维教程》与董毓的《批判性思维的原理和方法》比其他几本教材好得多。熊明辉和谢耘在SSCI和A&HCI索引期刊上发表了他们关于非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和论辩理论的部分研究成果。

在1980年代,中国学者开始了对法律逻辑的研究,并出版了一些相关的教科书,但是在这一阶段,所谓的“法律逻辑”只不过是传统逻辑原理加上法律和司法方面的例子。在2000年以后,西方关于法律推理和论证的一些著作得以译成中文,一些法律学者开始参与法律逻辑研究。中国学者使用不同的资源或工具——如传统形式逻辑、数理逻辑、非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论辩理论、法律推理和论证的理论、法理学和法哲学——来研究法律、司法侦查和司法审判等方面的逻辑问题,并发展出有独立特色的法律逻辑理论。法律逻辑方面的著作包括:王洪的《法律逻辑》(初版2001,第二版2016)、张继成的《实用法律逻辑教程》(2004)、张保生的《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2000)、谢兴权的《通向正义之路——法律推理的方法论研究》、王洪的《制定法推理与判例法推理》(初版2013,第二版2016)、陈锐的《法律推理》(2006)、罗仕国的《科学与价值: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推理导论》以及熊明辉的《诉讼论证一一诉讼博弈的逻辑分析》(2010)。

五、结语

总而言之,自从中国1978年开启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国逻辑学者为提高逻辑学教学科研水平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我们与国际逻辑学界建立了实质性的交往:许多中国逻辑学者在SCI、SSCI和A&HCI索引的国际期刊上发表了他们的研究成果;他们还经常参加或举办国际会议、工作坊和讨论班。我们还成立了不少致力于逻辑学科研和教学的研究所,其中一些发展迅猛并呈现出明显的国际特色。我们还在逻辑学的分支学科中取得了良好进展,例如逻辑史(特别是中国逻辑史)、归纳和概率逻辑、自然语言逻辑、逻辑哲学、非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论辩理论和法律逻辑。我们为逻辑学的科研、教学和人才培养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体系。

然而,我们在逻辑学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上仍然存在一些劣势和不足。这里我只提下面三点:(1)我们的国际参与水平仍然比较低,只有相当少的一部分中国逻辑学者能够登上国际学术舞台。目前,我们还没有居于领先地位或具有一流水平的中国逻辑学家,我们的国际话语权和学术影响力还十分薄弱。(2)逻辑学教学和培养的水平还不够好,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准偏低,科研水平并不理想,我们必须尽我们所能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并敦促他们加倍努力学习并从事更有效率的科研。(3)组织有能力的中国逻辑学者来编写并出版一系列覆盖所有分支学科的高水平逻辑学基础教材,这也是十分必要的。对教育下一代中国逻辑学者而言,良好的教科书是很有助益的。

致谢

我谨向为这篇文章提供有价值的背景材料的逻辑研究机构和学者表示诚挚的谢意。鉴于人数众多,这里无法一一列举。无论如何,我还是要提到下列人士:赵希顺、叶峰、刘奋荣、熊卫、廖备水、王彦晶、熊明、刘虎、翟锦程、任晓明、李娜、张建军、郭美云、武宏志、王洪及郭佳宏等。我还要感谢鞠实儿,他所主编的《当代中国逻辑学研究(1949—2009)》一书为我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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