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有常住地的生涯旅游

2019-02-15 01:49郝昭香王艳平
旅游纵览·行业版 2019年1期
关键词:生涯旅游者目的地

郝昭香 王艳平

引言

在当代中国,常有这样的现象:年轻人在大学毕业后,如果其户籍所在地不是北京,多会前往北京工作,俗称北漂(Beijing Drifter),而当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很多人会选择到大连、青岛、常州和苏州等二线城市工作,因为二线城市经济相对发达,生活环境质量好,在二线城市,人们买得起住房,而且收入比在家乡高,但肯定远远比不上在北上广的收入。针对这一现象,从旅游学的知识角度出发,并受旅游思想的启发,笔者总结出这样一个机理,即这个现象既有与旅游相近的地方,但还有一个不同点,这个不同点对人们有所启发,即若把人生比作一场旅游,那人生比便是一种生涯旅游(Life Tourism),是先有了目的地,而后才有了自己的常住地(Permanent Residence)。

浙江大学周玲强教授等曾介绍了具有类似机理的旅行生涯模式,该模式最早由P.L.Pearce与U. Lee提出,他们在内容上建立了多种旅游动机与游客年龄、先前旅游经历之间的动态关系。从时间尺度上看,其研究与本文的出发点很接近,也具有与旅游地生命周期较长的时间尺度,但其研究关注的是动机,是在旅游语境内开展研究,而本文关注的是具有旅游性质的行为而导致的非旅游的社会结果,认为旅游是在选择正确的目的地,但同时也具有试错意义,即试错该目的地是否具有作为自己常住地的价值。而关于常住地选择,笔者未见有从旅游视角出发的研究成果,但是有的关于军转干部安置问题的讨论,也从迁徙自由角度研究户籍管理的研究成果。

平时人们所说的旅游,一般都是指在有常住地的情景下,人们从常住地出发,前往异地,然后通过异地性与暂时性,在异地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这样的过程与经历,被学者定义为旅游。也即在狭义上认为旅游者是先有常住地的。而人生旅游者却正好相反,是先有了目的地,而后才有了常住地。这体现出人生具有探索性,尤其是在步入中年以前,一般是探索性为主,安全性为次,这一现象很值得思考。当然,当安全隐患较大时,人们或许就会首选常住地。

一、生涯旅游中人们对常住地的选择

从家乡出发的人生旅游,包括外出工作,这也是兼具旅游性质的外出活动,在这里不必要严格地按照旅游定义来判断,至于原来的家乡算不算常住地,笔者认为那不是真正的常住地,可认为是人们成长地、暂时的常住地而已,最根本的原因是那个所谓的常住地,其实不是人们自己选择的,而是父母决定下来的常住地,是父母的常住地,人们只是被动地常住于此。在长大成人前,人们并没有能力选择自己的常住地。当长大成人后,才有权力和能力选择出去,还是留下。当然,人们可以选择继续留在父母身边,选择留下的这类人群其实就属于Plog所说的保守型性格的人,其是在继承父母所创造出来的“人脉遗产”,同时也在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照顾家乡”,当然也不乏因为热爱家乡而不愿远游的人,认为既然自己生于此,那就在此福地兢兢业业地生活与工作。

笔者坚持旅游的自由精神,旅游目的地是由旅游者自己独立选定的。正是本着这一自由精神,当把这一思想运用于生涯旅游时,笔者得到一些发现:不仅目的地应该是自己选择的,常住地也应该由自己决定。这一发现暗含着生涯旅游的定义,生涯旅游不是指一次旅游,也不是指人在一生中所进行的旅游经验的积累,而是指生涯的旅游价值。而在本文中,生涯旅游是指旅游思想与旅游精神对人生的启发与启示,伴随着人们的成长而发挥作用,而其作用是与时俱进的,就如本文所说的人们要自己选择常住地,很多人其实是先有目的地而后才有了常住地。

当然本文的考虑还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并非适应于所有情形,因而本文的观点不具有普适性;但却是一个学术贡献,即人们可以通过旅游或通过具有旅游意义的工作,来选择常住地,旅游是一个人们进行实地体验和确认潜在常住地的过程。如此说来,旅游还有许多可以挖掘的价值内涵,潜在意义很大,而不只是“世界这么大,我要去看看”而已,旅游的价值可以得到放大,人们进行旅游就不仅仅是观光游玩,而是在旅途中思考那个地方是自己最心仪的常住地。

二、旅游思想的價值

旅游思想源于旅游的定义,当然也不仅限于旅游定义本身,旅游思想是伴随着旅途而慢慢产生的,是人们在旅游中总结出来的。旅游思想的价值,主要是指其对非旅游领域的指导或参照的意义。笔者对此有几点思考,第一,不仅是旅游,人们做任何事情,包括过完整个人生,不仅要有目标(目标就相当于旅游的目的地),而且还要有“本事”(“本事”相当于常住地),有属于自己的“安全寓所”,有自己的人生港湾,因而多数人都要有自己的专长去达成目标,无一技之长对一个人来说是不利的,这样的人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当有了自己的“田园田地”之后,再努力地拓展“业务”。第二,当自己还没有常住地、没有什么专长的时候,人们可以通过开展“旅游性”的活动,去外地外域探索,探索适合自己的常住地,判断在哪里可以学到“本事”,然后就可以将那里作为自己的常住地。第三,旅游的目的是愉悦、高兴、震撼、开阔眼界和得到升华等,因而人们应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做自己感兴趣和擅长的事情。第四,人的一生要自己做主,自己探索,自己实践,自我判断,自己选择。旅游思想其实也是在告诉人们这一点,只不过不是以语言的方式,而是以物语的形式。第五,在人的一生中,常住地是可以变更的,家乡只是父母的常住地;当选择了属于自己的常住地,如果生活节奏、环境不适合自己时,人们还可以进行变换。

旅游启发了人们如何生活,所以人们可以开展生活方式的旅游,而非异于生活的旅游。即在人的一生中有许多的“地”,包括出生地、成长地、目的地、常住地、探望地和思念地等。也有一些学习地、工作地等。在常住地概念之中,还可以细分为第二、第三等常住地。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还可以增加有度假地、养生地、旅游地等。这些地的存在与否还取决于人们是否在旅游中得到了旅游思想,让旅游伴随着整个生涯,关键是要有一个旅游的思想意识,能把旅游行为上升到一个哲学高度去认识,否则不可能产生这样的意识。

本文认为有关旅游思想的研究,犹如《地理学思想史》所描述的内容,要考察人们是怎样对问题进行讨论的,怎样思考的,怎样裁决的,以及带来了怎样的后果,这些都是很值得学者进行思考的,这也是旅游哲学需要研究的领域。如今已有一些学者开展了对旅游哲学的思考,一般情况下,学者所讨论的内容是在借用有关的哲学概念进行研究,研究内容也比较机械与拘谨,不能打破哲学规范“条条框框”的束缚,还没有让自己的思绪真正自由地飞翔起来,还没有完全展示出旅游哲学那种真正流变的趣味与魅力。

三、人们在不同成长阶段中的常住地和目的地

先有目的地,还是先有常住地,就如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是一个十分古老的哲学问题。但本文的研究解决了这个问题,那就是先有的存在,往往不一定就是自己的,可能是人家给的,而后有的才可能是自己的。以往的研究都把重点放在了目的地上。如果说家乡是父母给的,旅游目的地才是旅游者自己选的,那么目的地才是旅游者真正开始探索的对象,但由于旅游具有暂时性,所以旅游者在旅游地的停留都是短暂的,而且旅游具有宽泛性,如这次旅游去甲地,下次旅游去乙地,人在一生中可以去很多的地方,这也导致人们对具体旅游目的地不专一,因而说旅游目的地是旅游者真正的所有这一结论,还不是十分的牢固,因为其具有暂时性和宽泛性,因此本文倾向于旅游者自己选定的常住地,才是真正属于旅游者的常住地。因此,旅游者拥有自己目的地的说法,可认为是一种假性的真有,而且真正拥有的是其自己选择的常住地。如此,也使得“旅游让生活更美好”这一逻辑更牢固了,因而本文在逻辑上并不倾向于“旅游是一种逃逸性溢出”,本文倾向于旅游为生活服务,不赞成将旅游与生活对立起来。

目的地与常住地孰先孰后,笔者认为可以从人的成长历程来思辨。可将人的一生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人生是先有目的地的,后有常住地,而到了人生后半的第二阶段,即先有常住地,而后有目的地。也可以在两个阶段之间,增加一个阶段,即增加一个可以变更常住地的阶段,常住地与目的地不分先后,如此便有了三阶段论。当然也可以提出五阶段论,第一阶段为成长地阶段,第二阶段为目的地阶段,即为选择常住地的探索阶段,第三阶段是可以变更的常住地阶段,第四阶段是坚持的常住地阶段,也即后有目的地阶段,而最后一个阶段为养老养生地阶段。但不管怎样划分,人们能得到这样的语境都与旅游研究有着最主要的逻辑关系,而笔者走了一条不是很常规的逻辑路线。

四、知识溢出

通过前文的综述研究,笔者认为旅游科学不仅要产生自己的话语体系,形成旅游学所特有的思辨方式,同时也要克服目前旅游专业或许存在的“自卑感”,不应回避目前旅游学术水平还有待于提高这一现状,但也应意识到,振兴旅游研究并非只有一条路径,旅游思想的外溢就很重要。旅游研究要对其他学科产生影响,要对生活具有启迪作用,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这是旅游研究一个潜力很大的发展方向。

旅游对生活具有启迪作用,生活如旅游,旅游指导生活,当把时间尺度放大以后,生涯就如旅游,因而在这个语境下,旅游的许多思想都可以被用来启示与启发生活。有學者具有先见性地提出了关于旅游的知识溢出问题,虽然在非旅游研究领域中早有这样的论述,但对旅游学界而言,这种观点还是比较稀缺的。其同时还意味着,人们不必一定要等到旅游学科体系已经十分完善后再转向知识溢出阶段,因为那是理想主义的观点,而在现实中,许多学科都是域内研究与域外影响同时进行的。当理论研究还不是十分成熟时,若研究内容十分厚重,所揭示的内容和机理十分罕见,那么其一样可以产生较为强大的知识溢出效果,而其对域外的影响也推动着学科内的研究进展。本文得到的研究结果,即年轻人先有目的地而后才有常住地的观点,会使人们对旅游研究有新的认识。

五、结语

通过讨论,笔者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在人生的前半阶段,很多人其实是先有目的地而后才决定哪里是自己常住地的,而在人生的后半阶段,可能与此正好相反,是有了常住地才去旅游的,常住地决定目的地。第二,旅游思想在人们生活与工作等其他领域中是有价值的,可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摒弃先把学科建设好再服务社会的想法,因为那种思想过于追求完美,但不利于旅游研究产生积极且及时的知识溢出效应。第三,本文认为旅游者自己选择的常住地,才是真正属于其自己的常住地,而父母选择的常住地只是父母的常住地,是旅游者的成长地。所以人们应独立思考,独立选择,在享受各种有益结果的同时,也要承担自己选择的责任与风险。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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