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与辉煌坚守与希望
——宁波农机四十载发展小记

2019-02-15 09:34
现代农机 2019年1期
关键词:农机化宁波市机械化

1 一幅现代“农耕图”,一个“机器换人”的崭新时代

稻田里,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秸秆打捆机在来回穿梭;天空中,农用无人机在喷洒植保;山坡上,采摘机、修剪机飞快地越过一片片茶海;海涂上,旋耕机欢快地轰鸣,惊起一群白鹭;菜园里,移栽机、播种机驶过,留下了一排排绿色的希望;加工厂中,水果分级流水线将去袋、上果、分级、装箱、打包一气呵成;菌菇房里,白玉菇、蟹味菇生产实现了从搅拌、装瓶,到灭菌、接种、搔菌的全程机械化;温室大棚中,育秧育苗流水线、喷微灌施水施肥系统、太阳能光伏和虫害控制系统等智能化装置,以及环境监测、远程预警、远程控制等物联网智能应用系统一应俱全……

看到这些,不得不感叹农业机械化的巨大威力,它们早已渗透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的坚强后盾。这是一个 “机器换人”的崭新时代,农业生产早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进入了以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有了它们,农业生产变得轻松、精准、全程可控;有了它们,农业成为了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这一切,如果没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没有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快速发展,没有政府一系列的政策支撑,没有广大农机工作者的无私奉献,如此田园牧歌式的现代农业画卷,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时间回到1970年代。那时,占宁波市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还挣扎在温饱线上,农业机械化还停留在初始阶段。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宁波市经历了几次农机具发展的小高峰,如1958年开展的农具改革运动,兴起过改良旧式农具和研制畜力农具的高潮,出现了抽水机、拖拉机和脚踏打稻机。1959年,党中央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也曾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农民和农机工作者的心。在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农机工作者对农机具特别是农田机械的改良、研制和推广步伐从未停止,对插秧机、收割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都有过种种尝试;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发展进程极其缓慢,除拖拉机、排灌机等农业机械外,其他农业机械鲜有发展。

根据年鉴记载,1978年,全市农用机电总动力仅为52.23万kW。而2017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已达到269.1万kW,2018年超过270万kW。

时至今日,宁波市农业机械化事业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9.5%,粮食烘干率达到75%以上,已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农机社会化服务不断深入,农机作业水平不断提高,作业领域不断拓展,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转变,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畜牧业、养殖业和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加工业全面发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历史性转折,进入以机械作业为主的新时代。

2 栉风沐雨中艰难起步,农村改革中农机活跃在最前沿

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宁波市的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

1983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农副产品加工机具、小型拖拉机和小型机动船,从事生产和运输,对于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是有利的,应当允许;大中型拖拉机和汽车,在现阶段原则上也不必禁止私人购置。”这个对于农业机械化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一经发布,立刻引起强烈反响。

此后,小型农机具、手扶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开始大批进入农户家庭,宁波市农机具拥有量大增,出现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体等多种农机经营形式并存的局面。

之后,随着市场在农机化发展中的作用逐渐增强,国家用于农业机械的直接投入逐步减少,农民逐步成为农机化投资经营的主体。

1987年2月,宁波被列入计划单列市。与此同时,随着私人经营政策的放开,宁波的私营经济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针对工商业发展后农村务农劳力大量转移、土地抛荒、农业面临萎缩的局面,各地要求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呼声也越来越强。

1987年,宁波市开展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农业机械化、高产栽培模式、社会化服务“三配套”综合试点。各级政府采取“购机补助”等办法,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购买以拖拉机为主的新型农机具,开展农机自我作业或为周边农户开展作业服务。

这次“三配套”试点,也是一次声势浩大的农业机械盛会。农机成为主要抓手,冬闲地、春耕田成为农机作业的主战场,农机社会化服务雏形开始形成。农机部门还引进了插秧机、收割机进行适应性试验。从市到县到乡镇,各级政府、农业和农机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为了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机,传播农机技术,举办的现场会、培训班不计其数,很多农机干部和农艺专家都长时间下村蹲点,手把手地教,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农业机械的使用,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通过试点,农民尝到了甜头,许多农户要求扩大承包土地,实行机械化生产,土地抛荒现象得到了抑制,农田向种粮大户集中。至1980年代末,改革开放仅仅过去了10年,宁波市农田的耕作、排灌、脱粒、植保和运输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

3 农民告别种田“三弯腰”,粮食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

1988年9月,邓小平同志根据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和现状,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几十年来,宁波市各级农机部门经过长时间坚持不懈的努力,通过实施科技攻关、引进国内外先进装备和技术、农机农艺结合等手段,不断突破机械化粮食生产中的一个又一个难关,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1990年代,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一批长期“摸六株”的农民“洗脚上田”,土地加快流转,规模经营出现良好势头。但是受条件限制,生产中的插秧和收割等主要环节仍需用大量人力来完成。每逢“双夏”和秋收,外地割稻客都会蜂拥而至。

为更好地解决农民种田“三弯腰”问题,农机管理部门把突破机械化收获作为重点,克服困难大力研制、引进、推广新型联合收割机,取得了成功。

1991至1996年,主要推广国内全喂入收割机,曾以每年百台以上速度递增。1997至1999年,随着农民收入提高和农机手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的需要,大力推广国外高性能联合收割机,并以每年千台以上的速度发展。

1999年,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粮食机械化收割率一举达到93%,基本实现收获机械化。2000年,联合收割机的拥有量从1990年的216台,发展到4 798台,为历史最高。2010年,全市机收稻麦面积10.5万hm2,机收率高达98%以上。

水稻机械栽植是另一个严重制约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技术“瓶颈”。因缺乏适用机械、育秧繁杂和农户经营规模小等因素,1980至1990年代,仅在个别农场小规模试验和示范,但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2002年,余姚市农机局引进了一台日本洋马RR6型乘坐式高速插秧机进行试验,获得成功。2005年,宁波市农机局在余姚市马渚镇开展机插试点,13.3 hm2机插及配套育秧技术均获得成功。2006年试点扩大到全市8个县(市)区,建立了57个示范点,引进高速插秧机22台,开展双季常规稻、单季稻和杂交稻的机插示范试点,机插面积331.1 hm2。

2007年,宁波市在试点示范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出台水稻机插3年推进计划,用5年时间建立起符合宁波实际的机械化水稻育插秧推进模式。各级政府都把推广“高效、省工、节本、低耗”的机插先进技术作为重中之重,机插推广呈现跳跃式发展之势。到2011年,过半稻田的插秧工作已经交付给插秧机,共完成水稻机插面积4.4万hm2,机插率达到51%。

水稻插秧从“手插时代”步入“机插时代”,只用了短短5年时间。

与此同时,宁波市花大力攻克水稻育秧难题,积极发展与机插相配套的工厂化、规模化育秧技术。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建立季供秧能力33.3 hm2以上的规模化育秧中心970个,育秧中心设施大棚面积近64万m2。全市85%以上的机插秧由这里提供。

育秧“瓶颈”的突破,进一步推动机插水平的快速提高。2018年,全市完成水稻机械化栽植面积约5.1万hm2,机械化栽植率突破70%大关。粮食生产机械化最后一个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水平的提高,也完全改变了种粮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原始生活方式。

宁波地处东南沿海,每当谷物收获季节阴雨绵绵或台风侵袭,谷物发霉变质情况时有发生。

1998年起,为解决水稻种子和种粮大户的稻麦干燥难问题,宁波市农机局又历时3年推广谷物烘干机。至2000年,全市有谷物烘干机112台,烘干粮食2.5万t,烘干机数量和烘干谷物总量在当时均为浙江省之首,但之后发展有所迟缓。

2010年,在攻克机械化粮食生产所有薄弱环节的基础上,为彻底解决粮食烘干问题,宁波市农机局制定了加快粮食烘干机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以农机合作社和粮食收储企业为依托建设粮食烘干中心,3年达到粮食烘干机械化的目标。在购机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发展势头如雨后春笋。全市谷物烘干机从2010年的310台、总烘干能力4 000 t,发展到2018年的15 623台,批次烘干能力超过17 000 t,建成粮食烘干中心126家,粮食机械化烘干率早已达到75%,再次领先全国。

4 农机社会化服务,为发展现代大农业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长期以来,宁波在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这也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了基础。

宁波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是2004年后发展起来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换,农机作业服务的骨干——乡镇农机服务站(农机作业服务公司)逐渐退出作业市场。同时农业生产中土地分散经营与集约化生产的矛盾,小地块与大机具的矛盾,新机具、新技术与传统耕种模式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化的发展。

为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农业机械在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中的作用,2004年宁波市通过探索并借鉴外地经验,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试点。

2004年11月,宁波市首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原农机跨区作业队基础上成立。2005年4月,宁波市农机局作出了加快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部署,同时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对新成立、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予以扶持。

在各级农机部门的引导下,一批先知先觉的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业主及普通农户纷纷以机械、技术、资金、土地等入股的方式创办或加入农机合作社。通过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显著提高了农机利用率,提高了农机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加快了农机服务市场化进程。

2007年起,为了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社等农机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宁波市农机局专门设立农机合作组织“服务功能培育”项目,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促进措施,对合作社建造机库、购置设备、拓展领域等进行重点扶持,在资金投入、购机补贴、作业补贴、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并逐步探索出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全程托管、“菜单式”服务和统一育秧、统一机耕、统一机插、统一植保、统一机割“五统一”作业等多种服务模式,农户不用出门就能轻松享受到农机专业作业组织的服务。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还在解决农机合作社用地、用水、税收、资金、土地流转、配套体系和人才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018年,全市农机合作社数量达到了343家,平均每个涉农乡镇达到3家,共有社员5 670人,拥有34.7万m2机库和各类配套基础设施,年作业服务面积超过30多万hm2,年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8亿多元。

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了宁波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主要承担者和特色主导产业全程机械化的引领者,在宁波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如今,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早已渗透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和现代高效、生态、绿色、智慧大农业融为一体,向着“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的农机化服务稳步推进。1987年提出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农业机械化、高产栽培模式、社会化服务“三配套”服务模式早已实现或将成为过去。

不甘平庸的农机合作社“领头羊”们还在不断进取,续写着一个又一个的传奇。

余姚田螺山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率先在浙江省成立了第一个民办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搭建起金融信贷、农业保险、政策咨询、技术辅导和农产品展示展销等5个服务平台,为社员提供“七统一”服务;慈溪正大桑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在偌大的杭州湾海涂围垦盐碱地上,打造出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规模化的“大农场”,社内拖拉机功率都在88.2 kW以上,喷雾机的喷幅宽达30 m,播种机的单机日作业能力多达20 hm2。

随着农业 “机器换人”浪潮的兴起,越来越多“80后”“90后”大学生接过了父辈的班,成为农业农机服务组织的骨干,为农机合作社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5 强大的政策扶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农机化全面发展提供了多重保障

多年来,宁波市农机化事业屡屡领跑全国第一方阵,是谁承担起了这个“纲举”的重任?

早在1987年“三配套”综合试点期间,宁波市各级政府已采取了 “购机补助”的办法。尤其是1990年代,面对种粮大户对农机的迫切需求,各级政府就纷纷出台补助政策,鼓励农民购置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逐步建立了以农民为主体、集体为补充、财政为帮扶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由此带来的服务效益十分明显,极大地激发了乡村农业服务组织、村级集体、农民个人和工商业主等投资农机的积极性,也带动了以县(市)区为龙头、乡镇为骨干、村为纽带、户为基础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本形成。

进入21世纪,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粮田面积减少,经济作物增加,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

2003年9月,宁波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机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意见,明确当前农机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结构调整,在抓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林、果、蔬、牧、渔和加工机械化的全面发展,率先在全省、全国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与特色农业、效益农业、设施农业相配套的适用农机及装备,成为这一时期又一主攻方向。

按照意见要求,农机部门纷纷依托各地农业区域特色产业带和主导产业基地,引进特色农机进行试验示范,开展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发展设施农业。宁波市农机局还迅速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农机科技兴机、质量安全和农机文化“三大工程”建设,有力推动了农机化事业发展。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全国农机化发展的第二个春天来临。2005年,中央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首次投入宁波市。同年,全国第一部有地方立法权城市农机综合性法规《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国家和地方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体系的基本建立,为宁波市农机化发展创造了十分良好的环境。

2007年以来,随着中央农机具购机补贴资金投入宁波市的规模不断扩大,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各级政府对农机化的资金投入也大幅增加。市政府连续出台农机具购置补贴办法,并制定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政策和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的优惠扶持措施。

如对购置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植保机械、施肥机械、谷物烘干机、育秧流水线及配套农机具等机械化装备,给予30%的补贴;对购置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等重点机具给予累加补贴。有些地方的农民在购买插秧机时,自掏部分甚至不到原价的10%。

在作业补贴方面,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开展统一机耕、机收、机插、育秧、植保的服务组织和农户,给予1 200元/hm2补贴;对开展规模化育秧和建立工厂化育秧中心的也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对作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进行奖励;等等。

2016年开始,对流转土地3.3 hm2以上的合作社和作业大户等实行1 500元/hm2的补贴。各级政府对农民种粮和购机补贴、作业补贴、农机库房、大棚设施、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等资金扶持都达到了一个空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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