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信息共享。落实全国行政执法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全国执法数据标准,采集、整合执法数据。探索对行政执法和信用信息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智能应用,提前预警、监测、研判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系统思维,坚持统筹推进,做好组织实施。上级部门要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在行业系统中的带动引领作用,指导督促下级部门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二)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开展“三项制度”专题业务培训和交流,切实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和执法队伍稳定性。
(三)争取经费保障。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建议,适时向省级人民政府报告。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求报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四)有序推进实施。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推行“三项制度”的具体工作安排并做好动员部署,逐步完善相关文件,开展督导,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9年5月底前将具体工作安排情况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