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 劲
(武汉理工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3)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技文化专业委员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和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共同承办的第十五届全国科技文化与社会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和第七届全国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学术研讨会于2018年8月23日至25日在湖南省吉首大学隆重召开,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军事院校和地方党校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科技文化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杨怀中教授和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王前教授在开幕式上先后致辞,科技文化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夏劲教授做科技文化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
杨怀中理事长在致辞中指出,本次研讨会以“新时代科技文化与科技伦理建设”为主题,深入研讨新时代科技文化与科技伦理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研讨新时代科技文化与科技伦理建设的新思路、新对策。希望与会同仁围绕大会主题,畅所欲言,各抒高见,充分展示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
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王前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他回顾了第六届全国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学术研讨会以来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学术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新进展,阐述了成立“青年学术论坛”的目的和意义,指出面向工程专业硕士开设“工程伦理”课程,为深化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研究以及学术交流与合作带来了机遇。他还谈到,当代科学技术与工程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大量亟待解决的伦理问题,需要我们积极应对,提供有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的新成果。我们要提高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的实践有效性,加强不同文化背景下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比较研究,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伦理思想体系和实践路径。
科技文化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黎德扬教授在即席讲话中提出,学界探究科技文化问题,既要不断深化科学文化的理论研究,又要紧密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尤其应当重视从文化层面深刻反思我国科学技术创新的制约因素,探究建构中国特色新型科技文化的路径。
科技文化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夏劲教授代表科技文化专业委员会做工作报告,总结了自2013年理事会换届以来开展学术活动的主要情况。科技文化专业委员会秉承“面向现实,走向大众,为国服务”的办会宗旨,围绕“科技文化与社会现代化”这个大课题,每年召开一届全国性学术研讨会,相继召开了以“科技文化与中国新型城镇化”“科技文化与科技伦理”“科技文化与五大发展理念”“科技文化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新时代科技文化与科技伦理建设”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采取召开学术研讨会、组织专家开展专题调研、出版科技文化学术论著等形式不断推动科技文化深入研究,学会同仁积极承担有关科技文化研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省部级专项科研课题,促进了科学文化的本质及其功能、科技创新文化、科技传播文化、科技伦理文化、现代科学发展的文化反思、工程技术文化、生态科技文化、传统文化对当代中国科技发展的影响、科技文化与我国现代化建设关系等领域学术研究的深化,取得了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的诸多重要成果。此外,学会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学术交流网络平台得以建立,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科技文化专业委员会已经发展成为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规模较大的专业委员会。
此次学术研讨会采取专家主题报告、学者专题报告、分组交流发言和研究生论坛等形式展开学术研讨。有8位专家做了大会主题报告,50位学者分别在科技文化会场和科技伦理会场做了学术报告,43位研究生在“研究生论坛”发表演讲。
科技文化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在此次学术研讨会上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由76名理事、34名常务理事组成的新一届理事会,杨怀中教授当选为理事长;孟建伟、彭福扬、夏劲、杨莉、朱春艳、马佰莲、李宏伟、刘立、易显飞、周文杰等教授当选为副理事长;夏劲教授当选为秘书长;高剑平、孙德忠、潘建红、李斌、赵美娟等教授当选为副秘书长。杨怀中理事长在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中表示,新一届理事会将在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指导下,秉承“面向现实,走向大众,为国服务”的办会宗旨,组织学会同仁开展科技文化研究,加强学界同仁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不断促进科技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推进科技文化的传播和普及。
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围绕“新时代科技文化与科技伦理建设”这一主题,从科技文化和科技伦理的视角重点研讨了新时代科技文化建设与传播、科研伦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生命科技前沿、人类命运共同体、技术哲学、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及产业发展等相关问题,提出了诸多新观点和新思想。
武汉理工大学杨怀中教授做了题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科技文化建设论略》的主题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出,如何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科技文化建设实践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践课题。理论上,我们必须从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科技文化出发,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和当代科技文化中所蕴含的中国价值、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着力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科技文化理论体系。实践上,则应以问题为导向,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宏伟目标,着力中国传统科技文化的时代发展和创造性转化,拓展科技文化合作交流的国际视野,吸纳世界科技文化之精要,向世界展示新时代科技文化建设的中国方案[1](P29)。
中国科学院大学孟建伟教授做了题为《论教育观从知识教育到文化教育的转变》的主题报告。他认为,传统教育模式从根本上讲是以知识为本的教育,其理论基础是狭隘的知识论的教育观和科学观。这种知识教育模式的局限在于:第一,知识与文化相脱节;第二,教书与育人相脱节;第三,读书与做人相脱节。当代科学观正由知识论朝着文化论转变,客观上要求教育观相应地从知识教育转向文化教育。文化教育观主张建构以人为本的文化教育新模式:第一,将教育内容从知识层面拓展到涵盖器物、制度、观念和行为诸层面的整个文化;第二,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文化的传播者;第三,受教育者收获的不仅是知识的掌握,更是文化素养的提升。从知识教育向文化教育的转变,将使教育走出传统的“应试教育”困境,从而为培养创新性人才和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开辟了广阔的前景[2]。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朱亚宗教授在题为《杰出创新人才早期专业训练的基本路径》的报告中提出,杰出人才各有特色,早期专业训练的路径也多种多样。综观古今中外杰出人才的成长之路,早期专业训练基本的成功路径有三种:核心专攻式、交叉兼修式与转向改行式。路径虽异,殊途同归,理论上皆可登峰造极。对各种训练路径应有开放的认识,对年轻学子的选择应持包容的态度,使各类禀赋的人才训当其所,各展其能,使中华民族的高层次人才青云有路,层出不穷[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刘国章教授在题为《新时代新科技文化观与新发展理念关系探究》的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科技文化观应该从现代系统思维的视角来加以把握,超越既成科技文化观仅局限于自然科学及其科学技术领域的片面性,把人文社会科学及其科学技术纳入其中,从而形成完整、全面和系统化的科技文化观。新科技文化观与新发展理念是具有差异又具有内在协同协调以及全面、整体和系统属性的整体,新科技文化观是科学技术文化与哲学人文社会科学文化协调统一的新科技文化观;新发展理念是从片面自然科技单向度的发展理念到自然科技系统化多向度,并与人文社会科技差异协同协调共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新发展理念。两者共同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以及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1](P18)。
武汉理工大学孙德忠教授在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绿色生活方式》的报告中提出,绿色生活方式具有浓厚的价值观意蕴,主要体现在:第一,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二,以人为本,尊重人的内在价值;第三,自由平等,每一个人全面发展;第四,注重长远,可持续发展;第五,知行合一,实践优先、人人可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生态-绿色内涵:第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是新时期引领人、社会与自然关系绿色发展的价值理念;第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是推行绿色生活的基本保障;第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是人们践行绿色生活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绿色生活方式的内在契合性表明,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路径[1](P24)。
北京科技大学潘建红教授在题为《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科技文化与乡土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的报告中提出,促进科技文化与乡土文化的融合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逻辑与现实选择。科技文化与乡土文化面临重重冲突,包括价值认识“两极化”、文化主体缺失、传承载体式微、文化“断裂”危机等,形成了乡村振兴中文化发展的障碍与鸿沟。探索科技文化与乡土文化在冲突中如何实现融合,促进文化在全新意义上的回归,实现乡村文化的繁荣,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由之路。
华南师范大学肖显静教授在题为《“不发表就退场”文化下成问题的生态学“重复”实验》的报告中提出,“不发表就退场”的科学文化是造成生态学实验“不端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不发表就退场”的科学文化背景下,生态学“重复”实验呈现出成问题的状况:p值篡改;择优选择;结果已知之后假设;“不可重复的”生态学实验,强求其“重复”;代价太大的“可重复的”生态学实验,不计成本地重复;偏爱“可重复”,有意地进行生态学实验室实验或生态学微宇宙实验,而较少进行中宇宙实验、宏观宇宙实验乃至野外微宇宙实验,降低乃至牺牲生态学实验的“真实性”;为了“可重复”,偏爱生态学实验的“正面”结果而嫌弃其“负面”结果,弃“负面”结果于不顾,进而不采取“可重复原则”对此进行“重复”实验;为了增强“可重复”,造成“伪复现”[4]。
山东大学马佰莲教授在《论文发表中的科研诚信问题及其防范》一文中指出,近年来,中国学者发表的国际论文频繁出现撤稿事件,暴露了我国在科研诚信环境建设和不端行为治理上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损害了我国科学的国际形象。该文从撤稿论文作者身份特征、行为动因以及僵化的评价体系、同行评议制度的局限、“第三方”学术服务机构的行为异化等方面解释了撤稿事件的深层原因,并结合我国目前科研诚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化我国科研诚信环境的政策建议[1](P23)。
福建师范大学黄正华副教授在题为《科研伦理的意义与限度》的报告中提出,要有效地规范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它符合人类的需要,有必要研讨科学研究活动中的伦理问题。在有关的伦理讨论中出现了两种主要的看法,即价值中立论与价值关联论。尽管价值中立论存在一些困难,科研活动要受到伦理规范的限制,但我们又要认识到伦理规范限制科研活动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一方面表现在人们常常不能对具体的科学研究提出确定的伦理原则;另一方面表现在这些伦理原则对科学研究的影响缓慢而不直接[1](P16)。
湖南师范大学李伦教授在题为《数据主义与基于权利的数据伦理》的报告中提出,人与数据的关系或者基于数据的人与人的关系是数据伦理学的核心议题。大数据和普适计算重塑了人类的行为方式,催生了新的人-机关系、人-数据关系和新的世界。人类稍有不慎,这个新世界就可能成为数据巨机器。要预防出现数据巨机器,就必须深入挖掘导致数据巨机器诞生的观念因素。数据巨机器的根源在于推崇数据自由至上的数据主义。在这种意识形态的支配下,固然促进了社会运行效率的提高,但也可能造成对个人隐私的伤害,带来人的齐一性,导致个人自由的丧失。鉴于当下数据权力远大于数据权利状况,应当摒弃以数据权力为基础的数据主义,建构以数据权利为基础的新型数据伦理观,充分尊重用户的数据权利和隐私权,倡导有规范的数据共享,重建人在大数据时代的主体地位[5]。
黑龙江大学张本祥教授在题为《智慧社会中的伦理原则》的报告中提出,智慧社会是指在社会整体层面表现出一定水平以上群体智能特性的社会,具有生命体的特征,要求一些相应的伦理原则,机理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确定性部分:其一,整体社会效率优化原则;其二,群体优化原则;其三,超越性的价值观认同。不确定性部分:其一,个体之间保持尊重个性的、距离适当的宽松伦理关系;其二,组织层面保证在可能性空间进行全域搜索的多样性;其三,各种社会行为主体、社会组织之间保持一定的独立、自由、多元[1](P30)。
黑龙江大学刘振怡教授从哲学层面审视大数据时代的文化精神。大数据的产生是人类探寻世界发展规律和规划自我发展道路上的积极产物,开启了重大的时代转型。大数据时代文化精神中渗透着如何依托于大科技、大信息和大数据来看待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进而如何转变为一种哲学意义上的新的自然观、社会观、价值观。超协调逻辑、 人之存在的非确定性与符号化和宏观线性历史观的解构是大数据时代文化精神的三个主要特征[1](P20)。
武汉理工大学夏劲教授在《抓抢机遇构筑我国人工智能优势的思考》的报告中提出,人工智能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最重要的技术变革,中国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在人工智能应用层面,我国近乎与发达国家处于同一起跑线,但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方面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仍有相当的差距。实现我国人工智能“三步走”战略目标,不仅需要战略高度重视,政策有序引导,更需要优秀企业具有开放融合的意识和开拓创新的勇气,还需要基础研发体系的支撑引领。尤其是要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核心科技创新及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氛围,把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上升为国家教育重点,设立“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发展人工智能文化,加强人工智能教育师资队伍与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多模式多路径培养造就多层次多类型人工智能人才。同时,重视人工智能社会学和伦理学的前瞻性研究,避免可能风险,引导人工智能朝着造福于人类的方向健康发展[1](P27)。
武汉理工大学毛新志教授从伦理的视角反思基因编辑技术。基因编辑技术是当前生命科学技术的前沿领域,带来风险不确定性的安全评估、治疗和增强的模糊性,可能引发新一轮优生学复活、道德滑坡等诸多伦理问题,从基因编辑技术伦理研究的范围、基因编辑的风险、基因增强与完美主义、技术对人改造的限度等方面进行反思,其结论是:重视基因编辑风险的伦理评估,应该加强基因编辑的伦理挑战与伦理问题的研究,加强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规制,有效应对基因编辑的风险和伦理挑战[1](P22)。
武汉科技大学刘琪副教授在题为《医疗人工智能应用中的伦理困境及对策研究》的报告中从隐私泄露、主体资格、责任认定和算法歧视四个方面探讨了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领域发展过程中带来的伦理困境,提出加强患者的隐私保护、坚定医生主体地位、建立医疗人工智能监管机构、对算法研发人员进行伦理规范和立法保证算法的公开透明等四个方面给出了解决医疗人工智能伦理困境的对策建议[1](P20)。
湖州师范学院陆群峰副教授在题为《基因编辑技术的不确定性与负责任创新》的报告中指出,基因编辑技术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但是也蕴含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人的健康、生态环境、人类基因多样性和人类物种本质等带来诸多不确定的深远影响。因此,科技伦理的责任原则面临基因编辑技术的严峻挑战。为了预防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可能给人类带来的不良后果,需要从责任伦理的视角开展前瞻性研究:基因编辑技术应有怎样的限度?如何确保基因编辑技术的负责任创新及其治理[1](P21)。
东北大学朱春艳教授在题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概念的历史唯物主义向度》的报告中提出,生命共同体概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概念,是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理论自觉。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生命共同体概念继承了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和人与自然相统一的思想,积淀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汲取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三十多年来的历史经验,在内涵上涵盖了自然生态系统内部要素的有机统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人的全面和谐发展等多个层面。全面理解习近平的生命共同体概念,需要立足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创新与发展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和人与自然相统一的思想,从而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价值指引,最终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1](P33)。
武汉工程大学张三元在题为《论共同价值生成的三维基础》的报告中提出,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以共同价值为基础。在利益复杂化和文化多样化的条件下,共同价值的生成离不开三个基础:共同利益、文化联通、共同的善。在一定意义上,人类命运共同体仍然是利益共同体,共同利益构成共同价值形成的现实条件;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共同价值的生成不能离开文化交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文化的互联互通是共同价值生成的基础;世界不同的文化虽各成体系、各具特色,但都包含人类发展进步所积淀的共同理念和追求,体现为共同的善。共同的善是共同价值生成的人格精神[1](P31)。
内蒙古大学卢艳芹副教授在题为《人与自然: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视域》的报告中提出,生态文明需要修正工业文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与状态,解构共同体的单纯人类属性,还原自然于共同体之中,构建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新型价值关系与伦理道德。以人为界限的共同体视域造成了人的“类”自私本质显露,自此陷入人既依赖自然而又否认自然的矛盾之中。工业文明下形式上的同一离现实生活越来越远从而走向抽象的境地,对实质统一性的追求则是人与自然共同体的哲学基础。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是对传统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自然扩展,内涵着人与自然间的利益关系体、道德关系体和文化关系体。实质统一的伦理关系、互助的利益机制、双向繁荣的价值目标及共生的文化趋向是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路径[6]。
长沙理工大学易显飞教授在题为《40年来西方技术哲学传播:历程、影响与启示》的报告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技术哲学的西学研究经历了传入、传播以及系统化三个阶段,在文献翻译、研究主题、研究视野、国际学术交流合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国技术哲学的研究体系基本确立。但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我国技术哲学西学研究的范围较窄,关注的主题与时代脱节,这在技术哲学经验转向后尤为突出。在基本把握西方技术哲学基础理论与前沿动态之后,必须突破己有研究范式,实现西方技术哲学的中国化,关键在于我们的技术哲学研究如何与中国本土的思想资源及中国本身的技术发展实践相结合,保持足够的学术自觉与理论自信,大胆地进行中国特色与中国气派的技术哲学问题研究[7]。
北京化工大学张明国教授在题为《试论艺术的风险性——关于技术与艺术关系的风险论视角》的报告中提出,技术具有风险性,艺术这种非生产性技术也具有风险性。艺术的风险性既遵守风险和风险性的一般特征,又有其特点;不同时代、不同类别的艺术存在着其相应的不同的风险性;技术化时代加剧了功利主义价值观,以致原本用来满足人的精神高雅需求的艺术趋于功利化甚至异化,变成了人们牟取暴利的工具;鉴于艺术有其自身的特殊风险性,需要有其相应的规避对策,要求技术创新者对艺术的技术风险性进行预测和评估。为了有效地规避艺术风险性,亟待建立一种符合高技术时代人类审美需求的艺术伦理新秩序[1](P31)。
赣南师范大学熊小青教授在题为《技术的生存旨意及其辩证结构》的报告中提出,技术始终关涉着人的生存,并最终落实到人的生存需求上。尽管技术似乎能自主地发展,并且对社会形成巨大建构,但这一切都是通过对人生存的技术诠释从而使人的潜在需求现实化来实现的,尽管这种诠释有着正向和负向。化解现代技术危机,只有人真正地以人的方式建构其生存结构,才能引领规范技术发展。否则,技术对人生存的异化和反动就成为必然。因此唯有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辩证的生存结构才有可能。生态理念与现代技术的对接,即一种现代生产力基础上的自然情绪与人类情怀,这是人类生存应有的生存自觉,文化的生态重塑体现了人的生存从技术社会到生态社会的一种文化自觉。通过这一文化自觉,不断克服技术社会对人的异化,克服技术对人的非人改造,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1](P28)。
清华大学刘立教授在题为《中国科技体制改革“三观”评价:2015-2018年》的报告中提出,在习近平科技创新思想的指导下,我国科技体制改革无论是宏观层面的科技战略与政策、科技组织系统和科技规划,还是中观层面的各部委科技计划,乃至微观层面的科研评价和激励机制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科技创新资源分散、重复、低效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尤其是科研评价体制中诸如“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及“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等不合理的现象及其制度依然存在。在新时代,要坚持以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和人才第一资源,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世界科技强国的建设[1](P19)。
湖南大学彭福扬教授在题为《关于产业哲学研究内容的几点思考》的报告中提出:第一,产业本体论。产业的本质是人的能动性与自然规定性的统一,产业的发展不断地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第二,产业认识论。产业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落脚点,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第三,产业过程论。产业的演进是人的能动性与自然的规定性相互作用的结果,科技革命是推进产业升级换代、发展前行的引擎;第四,产业发展论。产业可持续发展是人与自然互动互适的过程,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第五,产业实践论。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尊重自然规律和保护自然是实现美丽中国的基本前提,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经途径,坚持用战略新兴产业引领产业发展是实现美丽中国愿景的根本保障[1](P23)。
总之,国内百余位从事科技文化和科技伦理研究的专家、学者聚会吉首大学出席这次学术研讨会,为我国新时代科技文化与科技伦理建设建言献策,反映了我国科技文化与科技伦理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和新成果,必将对推进新时代科技文化与科技伦理建设产生积极的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