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河北省石家庄市春熙雅园1#住宅楼工程,建设单位为河北喜得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郑兆谦;勘察单位为河北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建波;设计单位为新中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丽;施工单位为河北大业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姚东星;监理单位为河北燕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会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建设单位将地基与基础工程单独发包,涉嫌肢解发包。二是混凝土标养试块留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未设置顶升横梁防脱装置,连接销轴螺栓固定挡块缺失,主卷扬机在吊钩连接板处连接销轴螺栓定位挡板移位失效;力矩限制器、载荷限制器行程开关设置不足,附着装置非原厂制造。四是部分模板支架水平杆固定在外脚手架上。
案例四: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九颂禧园1#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哈尔滨恒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闵道发;勘察单位为黑龙江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李彦林;设计单位为黑龙江北方建筑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张海民;施工单位为江西省洪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余飞文;监理单位为宾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白福利。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砌块、砖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复试。二是多台塔式起重机未按规定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案例五:吉林省长春市力旺莲花山项目C-7#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吉林省力旺精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涛;勘察单位为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云树春;设计单位为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柳松华;施工单位为吉林省宇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力;监理单位为吉林省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模板脚手架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涉嫌违法分包。二是局部砌体填充墙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三是预拌砂浆、砖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四是设计未注明剪力墙混凝土强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五是部分楼层混凝土底板、顶板存在多处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