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 静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 200127)
招标投标是招标人(即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并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公布项目需求,通过投标人公平竞争,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和客体的过程[2]。招标投标是一种具有竞争性质的市场交易方式,最早起源于英国,之后在许多国家的货物采购及工程建设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我国1980年在《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中提出,“对一些适应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办法”,由此开启了我国招标投标的新里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第二次修订),《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九部委第56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等七部委第30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正式颁布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有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依据,招标投标行为更加健康和规范。
工程建设项目指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一般包含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及定标。在招标阶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拟订招标方案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制的依据主要为《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第56号令)。目前,水利,交通等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均编制出台了本行业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也称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不同行业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在九部委第56号令的基础上,结合本行业的施工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几方面的内容,作了一定的修改和调整之后形成的。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含前附表),评标办法(含前附表),合同条款及格式(含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八部分组成。在具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中,需要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对一些特定的内容做符合工程实际需求的修改和取舍(强制标准条款除外),但无论做怎样的变动,招标人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即: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投标人资格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等。
招标文件虽然是招标阶段进行的工作,但招标文件的许多内容,如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标价的)等将和合同协议一起构成施工合同文件。一个公正、公平、合理的合同文件,是甲乙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和行使合法权利、实现工程施工合同标的物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既定目标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一个优质的招标文件、一种符合工程实际需求的评标办法,对选择一个设备装备精良、人员配备齐全、管理水平先进、社会信誉良好、资质能力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起决定性的作用。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工作的重点。
1)招标文件应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在招投标各个程序中,一视同仁地为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机会,并使所有投标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含有倾向性内容;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奖项或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等。该点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已明确规定。对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即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打分办法的设置公正合理,是招标文件应该注意的首要问题,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只有在公正、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招标人才能以最低或较低的价格获得优质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有坚持充分的公平竞争,才能实现优胜劣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生产力水平和提高经济及社会效益,真正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2)招标文件中,涉及同一个内容的定义或描述做到前后一致。由于招标文件共有八部分,招标前附表、专用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需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和修改,稍有疏忽就会出现前后不一致或矛盾的现象。例如,现阶段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准为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对工程量清单部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是2007年的,两者在编制和执行时间上存在差异,在清单表述及表格格式上也不尽相同,在招标文件中不应同时出现工程量清单的这两种表述形式,这一点是招标文件常常出现前后矛盾的地方,需要特别注意。其他前后不一致的方面有:前附表说明与招标文件中对应部分的表述不一致、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计量支付条款与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及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等。这些不一致会导致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意见出现分歧以及在结算时甲乙双方对变更索赔的处理出现争议等等。3)招标文件应确定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时,施工技术评标因素不仅要设置宏观综合指标,更应设置符合工程实际需要的具体的施工措施指标,制定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指标体系;报价部分分值设置,不应以某个基准价为报价最高分,低于基准价时,偏离基准价程度越大分值越少的打分办法是不科学的,不符合竞争激励机制,与招标投标法中“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宗旨相违背。例如,某引调水工程,引水线路中有横跨深沟、单款跨度较大的多个预制混凝土渡槽,这些渡槽处于工程项目整体进度的关键线路上,其顺利施工对整个工程的按时完工和保证工程质量起着控制性和关键性的作用,故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中,在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等这些综合评审指标的基础上,细化了施工方案与措施指标,增加了预制混凝土构件(单体构件重大于50 t)的预制和吊装这一评审指标,为评审出有经验、有设备、有能力的施工队伍提供了条件,为工程顺利完工奠定了基础。在商务部分报价得分设置中,不应设置最低报价,但应该测定项目成本价,在不低于成本价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分值应设为最高,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因“评标基准价”引起的在报价上的围标,降低工程造价,起到竞争的效果。4)招标文件应准确完整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投标人计算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是单价合同用于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要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计量与支付的要求,也要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工程项目特征描述,要反映现有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详实反映工程子项所在部位、所用材料、所含施工工序及施工质量等内容。合理的项目划分、准确完整的项目特征描述,使得招标人计算招标控制价更加准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更加合理,能有效促进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实现双赢。一个优质的工程量清单,能减少变更索赔事项的发生,对实现工程质量和进度目标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按照法律程序,经过技术、管理、经济等要素的竞争和评价,实现项目需求目标的交易活动[3]。招标投标作为订立合同的一种方式,对甲乙双方来说,只有一次机会,即招标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和中标承诺只有一次机会,这也是保证甲乙双方公正合理和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的基本保证。做好招标采购工作,不仅要掌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且需要了解相关的工程技术标准、经济指标体系和工程管理等知识。以上是我在工作中对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几点体会,仅供同仁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