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家琪,张逸冉,虞梁慧,徐秀英
(浙江农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浙江临安311300)
1981年开始,我国推行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部分林地由集体统一经营转变为农户家庭经营。承包到户的模式导致林地均分,出现了“一山多主、一主多山”的现象,导致了林地划分细碎、使用分散的基本格局。而农户由于家庭人口变化、子女成长,将林地作为财产细分,林地细碎化程度不断提高。2003年推进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部分山林确权到户,农户获得林地经营权并成为重要的林业生产经营主体,这项改革在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同时,进一步加快了林地细碎化进程[1]。林产品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林业生产投入是决定林产品产出水平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我国林地集约化经营程度较低,如何通过提高农户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农户的林业生产投入,成为提高林产品产出水平的关键。
近年来,学术界就林地细碎化对农户林业生产投入的影响开展了一些研究,孔凡斌等研究得出,在一定的范围内,林地细碎化程度越高,农户林业生产投入越少;而当林地细碎化程度低于或高于一定程度,农户林业投入水平则随之提高[1]。Xin等研究表明,林地细碎化会促进林农加大对资本额和劳动量的投入强度[2]。李桦等、夏春萍等研究得出林地细碎化程度越高,会降低农户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对林业生产投入产生负向影响[3-4]。目前林地细碎化对林业生产投入的影响尚未取得一致的结论,为此,有必要对此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本文尝试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之上,以毛竹林为例,采用浙江省安吉县农户的微观调研数据,选择衡量林地细碎化程度的多个指标,分析林地细碎化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的影响,以丰富相关研究成果,并为制定相关林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15年7月对浙江省安吉县3个乡镇6个行政村的农户调查。安吉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总面积1 886 km2,林地面积13.52万hm2,森林覆盖率70.1%。竹林面积6.74万hm2,其中有毛竹林面积5.66万hm2,居全国县(市、区)第二位,毛竹林面积占林地总面积和竹林面积的比例分别达41.86%、83.98%,毛竹蓄积量1.8亿株,年采伐量0.3亿株,年产竹笋5.6万t,具有“中国竹乡”等美誉。为确保调查样本具有代表性,抽取的3个乡镇为县内毛竹林资源较为丰富的孝丰镇、杭垓镇、报福镇。样本村和样本农户均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每个乡镇选取2个行政村,每个村选取20个农户,共在6个行政村调查120户农户,剔除遗漏重要信息或部分失真数据的样本后,获得有效问卷115份,有效问卷率为95.83%。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农户家庭成员年龄、家庭成员受教育年限、家庭收入及收入来源等;第二部分是竹林地资源及经营情况,主要包括竹林地块数、竹林地面积、竹林地距主干道距离、竹林地立地质量、竹林地是否有林权证、竹林地经营是否存在资金困难等;第三部分是农户2013—2014年竹林地的投入情况。
国际上由Binns最早对土地细碎化提出定义,指出土地细碎化是指一个农场由数块分布在比较大的地域范围内且分散、不相连的土地地块构成[5]。赵凯结合国内多位学者的观点,将土地细碎化的本质属性归纳为四个方面,即农户经营的土地的块数相对较多、单个地块的面积较小且存在差异、肥沃程度不一致、家庭距离地块的远近不同[6]。林地细碎化的概念是参照土地细碎化概念提出来的。孔凡斌等认为林地细碎化是指一个农户不得不经营一块以上的林地,而且这些林地中多数地块面积较小且相互不连接。朱列夫认为林地细碎化强调的是林地地块数量多、地块面积小以及各地块之间在空间上比较分散等特点[7]。
林地细碎化的衡量指标有很多,包括单一指标法和综合指标法。单一指标法主要有地块平均面积、地块数量、地块距离指数(PD)等;综合指数法主要包括S指数(Simpson’s Index)、J指数(Januszewski’s Index)、I指数(Igbozurike’s Index)等[8]。本文采用竹林地块平均面积(以下简称块均面积)、竹林地块数(以下简称地块数)及S指数(以下简称SI),SI的计算公式如下:
上式中,n表示农户拥有的竹林地块数量,di代表每块竹林地块的面积,SI值在0~1范围内,SI值越大时,表明农户家庭经营的竹林地细碎化程度越高;反之,表示竹林地细碎化程度越低。
样本农户竹林地块均面积、地块数量和SI三个指标的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从块均面积来看,115户样本农户平均块均面积为0.820 hm2。其中,块均面积在0.33 hm2(5亩)以下的有40户,占总样本农户的34.78%;块均面积在0.67 hm2(10亩)以下的农户达82户,农户占比达71.3%;块均面积在3.33 hm2(50亩)以上的仅有6户,仅占样本农户的5.22%,这6户农户都是林地流入户。从地块数量来看,115户样本农户共有412块竹林地块,户均拥有3.58块竹林地。其中,拥有2~3块竹林地的农户数量最多,达53户,占样本农户比重达46.09%;其次是拥有4~5块竹林地的农户,有30户,占样本农户的26.09%;地块数在5块以上的农户有20户,占样本农户的17.39%。从SI值来看,农户经营竹林地的SI平均值为0.488。其中,SI值在0.7以上的农户占比为22.61%,0.5~0.7之间的农户占比为27.83%,0.3~0.5之间的农户占比最高,为30.43%,0.1以下的农户占比仅为11.30%。根据以上数据可以得出,调研地区农户经营的竹林地块细碎化程度相对较高。
表1 样本农户竹林地细碎化程度
考虑到竹林生产具有明显的大小年现象,生产投入在两年内具有显著的差异性,本文采用2013—2014年两年的平均投入进行分析。竹林生产投入包括劳动力投入和资本投入两个方面,劳动力投入包括竹林地日常管护、挖笋及竹材采伐的自投工及雇工,资本投入包括购买种苗、有机肥、化肥及农药、竹笋覆盖物、机械服务等所花费的费用。为了使分析过程中量纲统一,首先将自投工按照当地雇工价格换算成资金投入;然后将所有的投入费用进行加总,采用单位面积的资金投入量来衡量农户竹林生产投入状况。
样本农户单位面积竹林生产投入状况如表2所示。可见,115户样本农户竹林生产投入均值为5 541元/hm2,其中主要以劳动力投入为主,劳动力投入的均值为4 450.48元/hm2,占总投入的80.32%,表明当地竹林生产是一种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式。从3个乡镇样本农户的差异来看,竹林生产投入最低的是报福镇的农户,仅为4 139.78元/hm2;其次是杭垓镇的农户,为5 982.21元/hm2;竹林生产投入最高的是孝丰镇的农户,高达6 265.59元/hm2,是报福镇的农户竹林生产投入的1.51倍。同时,从投入结构的差异看,报福镇的农户竹林生产的资本投入相对较高,占总投入的31.19%,而孝丰镇的资本投入仅占总投入的15.20%。
表2 样本农户竹林生产投入状况
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竹林地细碎化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的影响。选取2013—2014年农户单位面积竹林生产投入作为被解释变量,经检验单位面积竹林生产投入不符合正态分布,为偏正态的,为了使模型更精确,对被解释变量进行对数处理。采用的多元回归模型形式如下:
式中被解释变量Y为单位面积(hm2)的竹林生产总投入,解释变量分为两类:一类是核心解释变量,另一类是控制变量。x1~x3为核心解释变量,即为竹林地细碎化程度,分别代表块均面积、地块数量和SI值。参考相关相关研究成果[9-11],本文从户主特征、农户家庭特征、竹林地资源及经营特征等方面选取控制变量。户主特征变量选择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年限,模型中分别用x4、x5来表示;家庭特征变量选择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成员是否接受过林业技术培训、竹林收入占比,模型中分别用x6、x7、x8表示;竹林地资源及经营特征选择竹林地块平均质量、竹林地块距公路平均距离、竹林地是否拥有林权证、竹林地经营是否存在资金困难,模型中的符号为x9~x12;x13和x14为两个地区虚拟变量。α表示模型中的常数项,β1、β2……β14分别表示模型中的待估参数,ε是扰动项,它包括了不可观测的因素和无法考虑到模型中的因素。变量的定义及统计值具体见表3。
采用Stata 14软件对模型进行估计,由于核心解释变量“块均面积(x1) ”、“地块数量(x2)”、“SI(x3)”之间存在明显的共线性问题,为了准确地估计竹林地细碎化对竹林生产投入的影响,将这三个核心解释变量分别放入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即模型一、模型二和模型三),得到各模型的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现将模型的估计结果分析如下。
表3 变量的定义及统计量
表4 模型回归结果
3.2.1 竹林地细碎化对竹林生产投入的影响
从模型一的估计结果可知,块均面积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影响方向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回归系数为0.280。表明块均面积越小,竹林地细碎化程度越高,单位面积竹林生产投入越大。在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块均面积每减少1公顷,农户在单位面积竹林地上的投入增加28%。从模型二和模型三的估计结果可知,地块数量及SI值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的影响方向均为正,且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回归系数分别为0.057、0.503。表明地块数量越多或者SI值越大,竹林地细碎化程度越高,单位面积竹林生产投入越大。在控制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地块数量每增加一块,农户在单位面积竹林地上的投入增加5.7%;SI值每增加1个百分点,单位面积竹林生产投入增加50.3%。
综上可知,分别采用衡量林地细碎化的三个指标进行估计,得到的结果是一致的,即林地细碎化程度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可能的原因有正反两个方面:一方面,林地细碎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户面临山林火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时的损失程度,分散竹林生产面临的自然风险,从而提高农户增加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林地细碎化程度高,降低了林地的规模经济效应,农户进行竹林生产时需在地块间奔波造成了劳动时间的浪费,同时使在单位面积的竹林地上农药化肥使用量加大,增加了生产成本,造成竹林地生产投入的增多。
3.2.2 控制变量对竹林生产投入的影响
模型一的估计结果显示,户主年龄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表明户主年龄越大,单位面积竹林生产投入越少。可能的原因是林业生产比较艰苦、对体力的要求较高,作为家庭主要决策者和劳动者的户主年龄越大,由于身体状况的原因导致竹林生产投入的减少。三个模型的估计结果均显示,户主受教育年限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竹林地是否有林权证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竹林地经营是否存在资金困难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表明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单位面积竹林生产投入越少。可能的原因是在当前林业生产比较效益较低的情况下,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就有更多的机会从事收入相对较高的非农就业,从而减少对竹林生产的投入。与林权证没有发放到户的农户相比,拥有林权证的农户,单位面积竹林生产投入较大。可能的原因是农户拥有林权证,其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农户会增加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增加了竹林生产的投入。竹林地经营过程中存在资金困难的农户与不存在资金困难的农户相比,单位面积竹林生产投入会减少。原因是当农户竹林经营存在资金困难时,资本的投入及雇工经营就受到限制,从而减少了竹林生产的投入。
本文以浙江省安吉县农户竹林生产的微观数据为例,以农户为研究对象,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林地细碎化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的影响,得到以下结论:样本农户竹林地块均面积的均值为0.820 hm2,户均拥有3.58块竹林地,竹林地SI的平均值为0.488,表明竹林地细碎化程度相对较高。竹林地细碎化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另外,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年限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竹林地是否有林权证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竹林地经营是否存在资金困难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得出以下启示:竹林地细碎化对农户竹林生产投入产生正向的显著影响,可能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原因,积极的原因是因为细碎化降低了林业生产的风险,从而促进了农户生产投入的增加。从这个角度看,在当前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过程中,不用担忧林地细碎化给林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但也应该认识到,这种正向影响可能是消极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即是由于竹林地细碎化降低了规模经济效应,增加了生产成本,从而增加了生产投入。如果是消极方面的因素占主导,就有必要采取互换、流转等措施,降低林地的细碎化程度。到底是哪方面的因素占主要有待进一步研究。另外,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尤其是加强对普通农户的林权抵押贷款,降低贷款利息,简化贷款流程,解决农户林业生产中的资金不足。积极做好把林权证发放到户的工作,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但有些地方没有把林权证发放到户,因此,要做好林权证的发放到户工作,让农民吃下定心丸,提高农户林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