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林 敏 赵定东
林敏系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赵定东系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从2015年起,余杭区政府致力于解决好本区域内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满足老百姓的切身养老诉求,一直在不断的探索创新养老模式。除了社区养老惠民成绩突出之外,区域内养老机构的发展也是别有一番景色,特别是近两年余杭区政府逐步鼓励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的转变,这一新气象的开启给余杭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2016年余杭区民政局相继与绿城集团、元墅公司签约打造政府投资和社会化专业运营的强强联合。目前,余杭区内已有3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其中2家养老机构虽然投入运营时间短,但服务范围已涵盖了城乡老年人口,服务项目、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皆有很大提升,为余杭区其他养老机构早日实现公建民营转变提供了范例和经验。
第一,理论上的突破,摒弃原来的养老机构或公办或民营的局限思维,建立政府与社会新的合作关系。公建民营作为机构养老引入的PPP模式样板,是“指将政府出资兴建并拥有所有权的养老机构,委托给具有一定资质的社会力量进行整体性的运营和管理(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规范化的指导意见》(浙民福[2016]24号),2016年2月25日)”,区别于民办和公办养老机构,但又具有弥补民办和公办养老机构缺陷的优势。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在与政府合作的基础上引入了企业管理机制,机构内部的设置在考核老人的数量、身体状况、就医需求以及差异化养老服务的前提下遵循了“精简高效”的原则,克服了公办养老机构资源过度消耗、使用效率低下的难题,更能适应市场竞争。与民营养老机构相比,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是一种政府资源与社会力量合作的模式,既解决了民营养老机构初期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进而降低了老人支付的养老费用;又能够在政府的督促下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养老责任,更能发挥社会示范作用,协调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第二,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区域内已有的养老资源结合政府投资,发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优势作用。仓前老年公寓是基于原有的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改建而成的,元墅公司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将现有的养老建筑划分为失能区、失智区、康复区和住养区、护理院的“四区一院”功能格局,满足了老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此外,机构内床位数也从74张增至112张(包括护理床的增设),相应地硬件服务设施也进行了及时的修缮和更新,整个机构的服务性能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余杭区社会福利中心由政府出资兴建16幢老年公寓(床位1000张)及1幢医疗综合楼(床位100张),交由绿城集团进行管理和开发,借助其相对成熟的企业管理机制、服务理念和服务体系,为老人提供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养老服务,更有利于适应市场竞争。同时,政府与绿城、康宁医疗机构的强强联合充分发挥了各自优势,按照标准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要求,促进医、养、护、助残融合发展,开展居家护理、日间照料、健康管理服务等等,为老人和残疾人提供了价廉物美的养老服务。
第三,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既保证老人普遍的养老服务需求,又能满足特殊老人的个性化服务需求。余杭区老年人口基数较大,老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经济条件以及家庭关系参差不齐,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充分尊重老年人特殊的服务需求,尽可能为老人创造便利的生活环境。社会福利中心的服务范围是面向余杭区60岁以上中等收入老年群体,同时兼顾兜底余杭区低收入老人和残疾人,为此机构对老人的居住户型、护理等级进行了分档和分类,不同程度的保障入住老人的养老服务权益。同时,为使老人在机构养老更加舒心,机构内增添了现代化娱乐设施,庭院布局中也适当增加了绿地和观赏场地,提供的服务项目除了常规的健康餐饮、照护服务、康复理疗,还拓展出了中医看诊、健康管理、临终关怀和喘息服务以满足老人的个性化需求,提升老人晚年生活质量。
余杭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的初探为其他转型的养老机构提供一些经验和方法,但就其发展现状而言仍然不够成熟。未来余杭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需要继续加强制度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运作流程和考核评价体系,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