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娜
钱学森图书馆藏有三张钱学森的工资单,是钱学森哲嗣钱永刚捐赠的。虽然工资单已经泛黄,但清晰可见当时钱学森的工资组成,还有秘书记录的他每月交党费的数额。通过分析这几张工资单上的信息,梳理其背后的故事,反映钱学森“爱国不爱钱”的高尚品质。
一、钱学森的工资
从三张工资单上看出,时间是1996年1月至3月,钱学森的职务是“一级特”,级衔是“特级”,工作时间是1955年11月。他的职务工资是1465元,军龄工资41元,职业津贴80元,住房补贴10元,特殊津贴100元,院士津贴200元,福利补助60元,伙食补助50元,水电补助6.94元,代扣房费33.86元。由此可见,钱学森当时的工资是由职务工资、军龄工资和各类补贴三部分组成。
那么钱学森的职务和职务工资是如何确定的呢?原来,从1955年11月钱学森被派往东北考察中国国防工业现状开始,他一直从事国防尖端武器研制方案设计、队伍组建及技术指导工作。虽然钱学森工作过的单位名称多次变更,但均属军队编制,受中央军委领导。根据1988年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军队编制定额内不授予军衔的干部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如科学研究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因此,钱学森的职务性质是军队编制的专业技术干部,属于部队文职干部系列。《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中还规定,“专业技术军官的职务工资按照专业技术等级设置从1—14级共14个等级(1级为最高级)。”因此,钱学森职务应该是一级,那工资单上为什么是“一级特”呢?这是钱学森在回国后的第一个工作单位——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时确定的。1956年4月2日,中国科学院曾就钱学森的职务工资等级问题专门致函国务院人事局。信函中说,我院真菌植病研究室副主任邓叔群和力学所研究员钱学森的工资等级问题,经本院第十次院务常委会议讨论,定为特级研究员。从此,钱学森的职务等级得以确定并一直延续。
至于钱学森的级衔,是因为部队文职干部不授军衔。为了与军衔相对应,称为级衔。文职干部的级别工资划分为10个等级,即特级和1—9级,钱学森的级衔参照最高级“特级”。这也使得坊间流传的“钱学森曾被授予中将军衔”的说法不攻自破。不过为了方便钱学森听报告、看文件,1962年1月30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政治部曾就钱学森的政治待遇问题上报国防科委和总政治部。报告中提到,“我院副院长钱学森同志(于1956年10月已转为正式党员),过去听报告、看文件等政治待遇问题一直没有明确规定,都是临时请示报告,因此给工作带来不便。现根據其所任职务和工作需要,经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建议钱学森今后凡听中央总政治部组织的报告和看文件时享受少将级政治待遇。”同年2月12日,总政治部予以批复同意。
按工资单上的军龄推算,当时钱学森已经退休。因此,其工资是参照部队退休文职干部的标准计发。那么钱学森的军龄和军龄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呢?钱学森的军龄是从1956年算起的。1956年10月8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在北京成立,钱学森被任命为国防部第五局第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国防部第五研究院院长。从那时起钱学森正式成为部队编制,到1996年他的军龄正好为41年,由此推测出工资单的年份是1996年。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及部队退休文职干部工资计发标准,退休干部的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每年递增1元。因此,钱学森的军龄工资是41元。
钱学森是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享受每月200元(免税)的院士津贴。另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1991年6月9日中发[1991]10号)和《总政治部关于做好给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干部发放政府特殊津贴工作的意见(摘要)》([1993]政干字第305号)的规定,钱学森还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且退休后仍继续享受,每月100元。工资单上的其他补助,如福利补助60元、伙食补助50元,均按照[1994]财社字第19号规定执行。至于住房补贴、水电补助则根据[1991]中办发11号、[1992]政老字1号文件的规定,按照所在地区同级党政机关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执行的。
二、姓钱不爱钱
作为共产党员,钱学森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章,履行党员义务。从工资单上看出,钱学森退休后特地交待秘书每月为他按时交纳党费,无一例外。工资单上便是秘书记录的每月交纳党费的数额,且看得出严格执行了当时的党费缴纳标准。
除此以外,钱学森还曾两次向党组织交纳高额党费。第一次是1962年前后。当时,钱学森的《物理力学讲义》和《星际航行概论》两本著作刚刚出版,他收到好几千元稿费。那时国家还处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许多人温饱都无法解决,钱学森家也并不宽裕。但是,当他拿到这两笔稿费后,毫不犹豫地作为党费上交党组织。另一次是1969年,钱学森将他父亲钱均夫积存的工资及银行利息交给党组织。原来钱均夫生前在中央文史馆工作,因“文化大革命”停发了三年工资。钱均夫过世后,中央文史馆补发了这三年工资,连同银行利息共计3360元。钱学森原本想把这笔钱交还给中央文史馆,但未被接受。于是,他将这笔钱作为党费交给了当时的上级党组织——七机部党组织。
不仅如此,钱学森还曾申请自降工资。国家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身为党中央副主席的陈云带头提出给自己降级、降薪,毛主席听后称好,还说“要降,我们一起降嘛!与全国人民共渡难关!”钱学森得知后主动响应主席号召。1963年9月,钱学森写信给当时国防部第五研究院党委书记杨刚毅,主动要求降工资。信中说,“现在我所正在进行级别工资的调整,我想利用这个机会也提出一个近年来留在我心中的问题。这就是:我的工资除职务上的原350元,还有作为学部常务委员的100元,每月共450元。我认为这个工资过高,因此请求组织上:(一)将学部常务委员的100元减去。(二)每月350元的工资也应按1960年组织规定,按比例降低,以前未扣的部分现在补扣。这样做了之后,我一家工资(加上我爱人的约二百元)仍将在五百元左右,这也实际上是我们现在生活的水平,所以多了完全不必要,而于心很不安。恳请组织批准我这个请求。”
综上所述,从钱学森的工资单中可见,他的工资非常规范、透明。1996年北京地区平均月工资是800元左右。相比之下,钱学森的工资并非高薪。其实在20世纪40年代,钱学森担任麻省理工学院正教授时年薪已达9000美元,但他毅然放弃国外优厚待遇回到祖国,回国后还两次交纳大额党费并多次捐款。由此可见,钱学森姓钱并不爱钱,而是全心全意为了祖国的发展和强大。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