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十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阻扰施工、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买强卖、强揽渣土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法治氛围。严格规范社团涉企收费,不得随意制定强制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利用行政部门委托事项擅自收费,不得通过评比表彰和评审达标等方式违规收费,不得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
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十四)加快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并联审批、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方式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减少和压缩审批时间。加快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实现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无差异化”办理,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探索实行电子证书制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改革方案,及时做好简化建筑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