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滨正金银行与日本统一东北币制计划

2019-02-14 07:47王惠宇
文化学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横滨东北银行

王惠宇

日俄战争后,日本继承了沙俄在旅大的殖民地和中东铁路南段的全部权益,设置了关东都督府,并成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开始在东北南部实行殖民统治。为了建立起殖民地经济体系,日本企图通过独占货币发行权,统一东北币制,把东北纳入日本通货圈,从而控制东北的流通领域。为实现这一目标,日本正式提出统一东北币制的计划,并通过已在东北建立起分支机构网络的横滨正金银行来进行具体实施。

一、日本政府统一东北币制计划的出笼

日本在中国东北发行货币始于甲午战后。为了扩大在中国的经济势力,日本于1901年5月派横滨正金银行副总经理三崎龟之助到中国各地考察。他发现汇丰银行在中国发行纸币获利颇巨,认为可以效法。1903年,横滨正金银行牛庄支店开始发行银元纸币。正金银行牛庄支店先后发行了“牛庄”地名纸币共5类16种。日俄战争期间,日本为解决军队开支和筹措战争物资,强制在东北发行军票,以旧日本银洋1元为本位,在东北发行了多达1.9亿日元的军用票,战后仍在东北流通的日本军票达1.5亿元之多。[1]

清末民初,东北币制十分混乱。除了官银号发行的官帖,私人票号、钱庄也有自己的私帖,纸币、硬币、银元等都在市面上流通。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之后,外国资本主义的金融货币势力也侵入东北,日俄美英等国银行也纷纷发行自己的货币。这种混乱的币制对于日本从经济上控制东北非常不利。

在日俄战争进行之中,日本政府在讨论战后如何回收军票问题时,就对未来日本在东北发行货币、整顿金融有所谋划。1905年8月2日,日本国会军票委员会在第22次议事会议上提出:“横滨正金银行已在满清中国设有支店,且在满洲亦设有支店及营业机构。过去既已发行凭票即付之银元钞票,如利用该行之信用,承担整理军票之责,既极容易亦最有利。……逐渐由该行发行纸币,收回军票,占领流通领域。”“横滨正金银行支店将成为实际上的满洲之中央银行。并必须使该行的活动中心目的放在获得统一货币和代理公款收付业务的权利上。”[2]这次会议规划了在东北推行横滨正金银行纸币的方针,并立即命令横滨正金银行为战后发行纸币回收军票做准备。同年12月16日,日本外务、大藏两大臣向正金银行正式下达关于统一东北币制的特别命令,指令正金银行“为统一整理清国货币,特别是满洲货币,要逐步限制、禁止信用不佳的交易媒介物,如马蹄银、过炉银、鸟文钱票等。取而代之以实施日本银元为基础的币制”。[3]

1906年3月,横滨正金银行东北总行主管小田切万寿之助前往东北就职。行前,小田切向日本政府要求,日本驻华所有机构应予横滨正金银行以一切必要支持,日本政府接受其请求。同年4月7日,大藏大臣发出训令,主要内容包括:(1)整理统一满洲货币,实施以日本银元为基础的币制;(2)横滨各支店发行同银元能够兑换的见票即付票据代替军票,并成为当地主要货币;(3)在中国造币局成立之前,东北各地所需银元由日本造币局以实费铸造;(4)正金银行见票即付票据,不仅在日本人间流通,在中国官民的公私交易上,亦必须使其畅通无阻;(5)严防伪造正金银行见票即付票据,对其犯罪者给以严厉处分;(6)奉天将军筹建的官银号计划,若在币制统一上有同正金银行抵触之处时,应立即令其废除。在训令中还要求在华各级官员深刻理解此事的重要性,“尽一切手段,直接、间接地竭力协助在满洲各正金银行彻底贯彻执行”。[4]由此可见日本企图统一东北货币、独霸东北金融的野心。

二、横滨正金银行实施统一东北币制计划

日本为在东北实施其币制统一计划,主要通过已在东北各地形成金融网络的横滨正金银行来实施。横滨正金银行在接受日本政府训令后,在东北积极推进统一币制计划,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第一,发行银行券,回收日本军票。如前所述,日俄战争尚未结束时,日本政府已考虑以横滨正金银行发行的银行券来回收军票,其目的不仅在于“保证军票顺利回收,也明示了使该支票随着军票的回收而流通,构成当地货币基础,确保日本权益的长远大计”。[5]1906年9月14日明治天皇颁布第247号敕令,批准横滨正金银行在关东州及中国发行银行券。随后,外务、大藏两大臣联合发布公告,详细规定了横滨正金银行发行银行券的细则,诸如银行券必须以现银兑之,对银行券必须保有同额以上准备,该准备的种类由外务、大藏两大臣规定,所发行的银行券在关东州及中国于一切公私无限制地通用。还规定由外务、大藏两大臣特设监理官,对正金银行发行银行券的业务进行严格监督,[6]从而使“正金银行成为这个地区的当然的中央发券银行”[7]。

正金银行发行的银元纸币,分为10钱、50钱、1元、5元、10元及100元6种,由正金银行大连支店负责发行,并且规定必须在大连支店进行兑换。1907年发行额即达到4905000元,到1911年,总额已达7198176元(表1所示)。[8]从1907年4月7日开始,正金银行按照日本政府的指示以正金银行券回收日本军用票,使正金银行券成为在东北通用的货币。

表1 1906-1917年横滨正金银行在东北发行银行券与军票回收情况表[9] 单位:万元

第二,增设分支机构,扩大流通范围。1900年横滨正金银行在东北开设第一家支店——牛庄支店。日俄战争爆发后,正金银行在日本政府的支持下开始经理日军作战经费。随着日军在战争中的进展,横滨正金银行先后在旅顺、大连、辽阳、奉天、铁岭等地开设出张所、支店等分支机构。正金银行这些随军设立的分支机构为保障日军的战地军费开支起到重要作用。日本政府也将正金银行作为自己“入侵满蒙的尖兵”[10]。到1912年,正金银行在东北各地共设立了12个分支机构,基本上形成了一个遍布东北的金融网络。随着大连港的发展,东北贸易中心由营口转向大连,横滨正金银行的业务随之移转。1906年,东北地区的统辖行由牛庄(营口)支店转为大连支店,其钞票的发行与兑现亦由大连支店负责。横滨正金银行金融网络的形成与扩大奠定了其在东北的中央银行地位。

在日本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关东州的财政收支、日本控制下的海关关税缴纳、满铁的收入都使用正金银行的银行券。为了扩大银行券的流通,正金银行还与三井物产会社缔结特别契约,规定三井物产会社在东北的各种交易中尽量使用正金银行的银行券,而正金银行则在与三井物产相关的国际汇兑业务中给予其0.5%利息的回扣作为回报。[11]凡此种种措施,使得正金银行的银行券在东北广泛流通。时人论称,“日本在东三省发行之……正金银行钞票,凡南满铁路所通之处,中国大宗出产之粮石贸易,均以此为媒介……铁路所通之处,即其货币所到之处,往来乘客,货物运输,均专以日本币计算,他种货币不能适用”。[12]

第三,挤兑奉天官银号,争夺货币发行权。日俄战争后,东北地方当局相继创办官方金融机构。1905年,盛京将军赵尔巽创设奉天官银号,开始发行小洋和小洋票。吉林、黑龙江等地方当局也都先后设立了金融机构。地方官办金融机构凭借政权力量,发行货币,意在掌握货币发行权,统一当地币制。奉天官银号成立后,就明令禁止各种私帖发行和流通,由官银号发行银两、银元、铜元等各种兑换纸币,流通市面。这无疑与日本统一东北货币计划发生冲突。正金银行为此专门请求日本政府同中国政府进行谈判,以日本银元“为满洲法币,一切交易及课税,应对其无限制收授,禁止粗劣货币之流入。”[13]其目的在于使奉天官银号放弃其原有经营计划。

1906年8月2日,正金银行总经理高桥是清在给大藏省的报告中称:“清国回收权利思想猖狂,奉天督军……竟设官银号发行小银元票,企图扩大其流通领域。目前官银号票的发行,正与军票收缩相反,极为猖獗,阻碍我政府整理满洲币制的方针,以致我商民在交易当中,亦不得不使用小银洋进行清算,严重危害我商民利益,妨碍我对清国的贸易发展。”针对这一情况,高桥是清提出,正金银行在东北的各支店“除办理军票汇兑外,再办理小银洋汇兑,把小银洋运往上海,将其改铸银两的一切费用包括在内作计价标准,依此订阅小银洋对见票即付票据的兑价,由各支店办理对各地的汇兑,一方面既可以收回官银号票,去官银号进行挤兑,给予压力;另一方面又可维持军票及我行见票即付票据的流通”。[14]横滨正金银行的这一措施意在最大限度地保护日本人在华贸易利益。

三、日本统一东北币制计划的失败

日本政府自1905年提出统一东北币制计划,20余年间始终没有得以实现,直至九一八事变,日本全面占领东北,才通过伪满傀儡政权成立伪满洲国中央银行,最终实现独占货币发行权,统一东北币制。

首先,东北地方资本金融业的发展对日本统一东北币制的抵制。官银号等金融机构为了改变私帖滥发、外币大量流通的币制紊乱状况,利用政权力量发行货币,企图集中货币发行权,统一当地币制。1907年徐世昌将奉天官银号改为东三省官银号,资本由30万两增为60万两。张作霖执政时期,东三省官银号资本更是增加到100万元。吉林官帖局、黑龙江官银号也以多样形式发行货币。除地方官办金融机构外,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也相继在东北设立分支机构,进行发行货币等金融活动。在县乡地方,则有钱庄、店铺大量发行私帖。随着东北商业和贸易规模的扩大,对货币金融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地方金融资本的发展恰好弥补了交易货币的不足,满足了商业贸易的需要。至1917年,东北市场上奉票、官帖、私帖的流通额远大于正金银行银行券的流通额,这表明中国官私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客观上构成了一道金融壁垒,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日本统一东北币制的企图。

其次,日本方面在统一东北币制的问题上内部存在分歧。日本1897年开始采用金本位制,日本国内统一发行的货币为金本位货币(即金券)。日本内外贸易均以金券为计价单位。而横滨正金银行在东北发行的银行券属银本位货币。1907年国际金融市场上银价下跌,白银价1908年初下跌20%。为了避免银价波动造成的损失,1908年关东都督府的财政收支和满铁的收入都由使用正金银行的银行券改为使用日本银行的金券,即由银本位改为金本位。因此,在统一东北币制的基准上,关东都督府和满铁都主张实行金本位。而以正金银行为代表的银本位派则认为中国历来使用银本位货币,同中国人进行交易应以银本位为基准,因而主张采用银本位。为使东北币制实现与日本国内币制的统一,日本政府于1913年7月3日发布第250号敕令,命令横滨正金银行在关东州及中国各地发行金元纸币,同原发行银本位银行券同时流通,同时指令正金银行东北分支机构的经营核算基准由银本位改为金本位。同年6月,日本政府以正金银行在东北的殖民地银行业务“不能满足需要”为由,“特许朝鲜银行在满洲设立分行”,[15]同时允许朝鲜银行在东北发行金本位货币。从1913年至1916年6月,正金银行在东北发行银券370万元,金券240万元,朝鲜银行发行金券400万元。从1917年12月开始,日本政府将东北币制统一重新确立为以朝鲜银行发行的金券为基准,并赋予其在东北的强制流通力,正金银行的银行券则依靠其信用推广流通,二者相互补充。

最后,日本的势力范围尚未能扩及到整个东北。正金银行的银行券主要流通于日本直接控制的势力范围——关东州和满铁附属地,在除此之外的东北各地则是各种官帖和私帖在流通领域里占据优势地位。1917年正金银行银行券流通额为236万元,东三省官银号等银行发行的小洋票、大洋票等奉票流通额为1700万元,吉林永衡官银号发行的官帖流通为3亿吊。奉天省各县流通的私帖约合洋310万元、钱548万吊。在东北北部俄国势力范围内,则大量流通卢布羌帖。这表明日本远未实现独占货币发行权,统一东北币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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