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毛皮动物养殖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不仅养殖种类增多,同时养殖数量也不断增加。然而,由于养殖户在饲养过程中用药不规范导致各种病原耐药力的逐渐提高,毛皮动物在饲养过程中疾病的种类、发生的频率以及治疗难度均逐渐加大;与此同时,在疾病大面积发生的过程中,养殖户没有及时准确的投药而导致病情的加重进而导致严重的损失。因而,做好毛皮动物疾病的治疗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选对给药方法。当前毛皮动物较为常见的给药方法主要包括内服法、注射法以及直肠内给药法等。在为毛皮动物给药的过程中,不可以仅凭自己的喜好盲目选择给药方法,而是应当结合动物的实际情况以及药物的药理作用选择最为适宜的途径进行给药,以防因选择了不当的给药途径而导致药效无法正常发挥。例如,同样是内服法,为水貂投药时,可将药粉与蜂蜜混合后通过药匙涂抹于水貂的口腔,而为海狸鼠给药时,可以采用麦粒钳子将药丸或者胶囊夹着投入其口腔内部;狐、貂、以及海狸鼠在进行肌肉注射时通过选择臀部以及大腿内外侧肌肉较厚的区域;静脉注射时,狐、兔分别在后大腿以及耳部进行,而水貂因尚未找到适宜静脉注射的部位一般不采取此方法给药。如果毛皮动物出现了食欲不佳的情况,则需要采用注射法以及肠道给药法进行治疗,如果出现了严重的脱水,则必须采用静脉注射法进行治疗。
2.选择适宜的治疗药物。毛皮动物疾病发生时,不可仅仅根据表面病症而进行给药治疗,而是应当在实验室诊断以及药敏试验以后,选择敏感度较高的药物进行治疗。例如,在对毛皮动物进行出血性肺炎的治疗过程中,当前较为常见的治疗药物主要为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在确诊以后通常需要进行药敏试验,进而选择敏感药物进行治疗;另外,由于狐狸等犬科动物对安痛以及安乃近等专业的清热解毒药物较为敏感,极易出现用后过敏的情况,因而在治疗的过程中除非体温过高,否则一般不提倡使用。
3.准确把握用药剂量。
在对毛皮动物进行疾病治疗的过程中,应当结合病情的实际情况在专业兽医知道之下或者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确定用药剂量,不可为了加快治疗效果随意加大用药剂量或者为了节省成本而减少用药剂量。例如,在对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如果滥用抗生素或者其剂量、疗程不足,都容易导致耐药菌株的出现,进而产生了抗药性或者出现二重感染,导致疾病治疗难度的增大。此外,一些大剂量的药物也容易对毛皮动物造成损伤。例如,左旋氧氟沙星作为毛皮动物较为常见的一种治疗药物,如果对幼狐进行过量使用,极容易导致幼狐的后肢瘫痪、麻痹甚至出现中毒死亡的情况,但是对成狐、貂等没事。
4.合理进行药物配伍。在为毛皮动物给药的过程中,可以对药物进行配合使用,从而加强药效,帮助毛皮动物更好的康复。但是在进行药物配伍的过程中,必须明确掌握药物的性能以及配伍禁忌,以防导致药物失效或者药效降低。例如,如果将青霉素与庆大霉素配合使用,会导致药效降低;而青霉素与VB1以及VC合用时,往往会破坏青霉素的功效;青霉素以及头孢菌素类均不得与碱性或者酸性的药物进行配伍;青霉素与黄连素配伍的过程中会产生沉淀反应;不可以将地塞米松用于病毒性疾病感染的治疗。
5.坚持综合治疗与个体治疗相结合的原则。由于同一种疾病在不同的个体上其表现症状各不相同,因而在治疗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主体思路不便,结合环境以及个体种类的不同来进行药物种类以及用量的增减。例如,针对毛皮动物VB2缺乏症,通过补给VB2的方法进行治疗。在具体的治疗过程中,水貂的给药量一般为1.5~2.0 mg/d,北极狐以及银黑狐的给药量一般为3.0~3.5 mg/d,如果毛皮动物饲料中脂肪含量较高,害需要增加VB2的给量,对于妊娠期以及哺乳期的毛皮动物,引起需求量更大,通常每100大卡的饲料中VB2的加量为 2.5 mg。
6.加强饲养管理。在对毛皮动物进行疾病治疗的过程中,还需要做好饲养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毛皮动物机体的抵抗力,切断各种病原菌的传播途径。例如,在对毛皮动物进行出血性肺炎的治疗过程中,一方面可以通过补饲杜仲叶提取物以及电解多维等以加强毛皮动物的抵抗力,从而实现辅助治疗,另一方面应当采用5%的火碱水等对全场进行喷洒消毒,以杀灭出血性肺炎的病原绿脓杆菌,同时每天对毛皮动物的水槽以及食槽进行清理,从而切断绿脓杆菌的传播途径,进而帮助毛皮动物更好的治疗。
综上所述,毛皮动物一旦患病,极容易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失。因而,在日常的饲养过程中,应做好毛皮动物的饲养管理工作,同时结合毛皮动物实际的病情选择最为适宜的治疗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毛皮动物的健康生长,帮助养殖户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