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职位到官位(一):以汉魏南北朝的校书郎为例

2019-02-13 01:44
文史哲 2019年1期
关键词:官位秘书

刘 啸

一、概念的界定

本文的“职位”并不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大致有两方面的内容:首先,相对于“官位”来说,没有官品,这是“职位”的核心要素。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始终没有官品;二是在某个时期取得了官品。其次,必须有事可做,有权力、有责任。这也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某些事务本来并不包含在已有职官的权责范围之内,经过长期行用,在这个时期固定为某些职官的职掌;二是长期设置的某些职位,取得官品,变成了新的官位。

二、西汉的“校书”与东汉的“校书郎”

《汉书·艺文志》曰:

马融,安帝时为大将军邓骘所召,拜校书郎中。在东观十年,穷览典籍,上《广成颂》。[注]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十,第298页。

马融是一代大儒,所以朝廷给予他一个郎中的官位,让他去东观从事校书的工作,而且一干就是十年。在官制灵活性这一点上,秦汉的郎吏制的确有后代官制不可企及之处。

东汉不仅出现了“校书郎”,而且还出现了“校书部”,《后汉书·班彪传上附班固传》:

第一,《唐六典·秘书省》“校书郎八人,正九品上”条注曰:

东观有校书部,置校书郎中典其事。[注]范晔:《唐六典》卷十,第298页。

《通典·秘书监》“秘书校书郎”条注文:

明帝召班固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后迁为郎,典校秘书。[注]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二十六,第735页。

无论《唐六典》、《通典》是直接抄自《后汉书》,还是别有所据,此处都是“校书部”,而不是“校书郎”。《唐六典》更明确记载东观有校书部这一机构。

第二,考《经籍籑诂》及《故训汇纂》,“诣”字有“至、候、到、往、进”等义[注]阮元等撰集:《经籍籑诂》,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517、1532页;宗福邦等编:《故训汇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119页。。却没有“任、拜、除”等义。明帝奇班固之才,才让他去校书部,后拜兰台令史。如果这里的“校书部”是“校书郎”的话,“诣”字就无法解释。

第三,《班固传》明确记载班固先除兰台令史,后因修《世祖本纪》有功,迁为郎,继续典校秘书。按,据本传此处“兰台令史”注引《汉官仪》曰:“兰台令史六人,秩百石,掌书劾奏。”[注]范晔:《后汉书》卷四十上《班彪传上》,第1334页。而郎官最低一等的“郎中”也是比三百石。如果“校书部”是“校书郎”的话,似乎没有先任校书郎后除兰台令史的道理,何况后文还明言“迁为郎”。因此,我认为,《后汉书》此处的“校书部”是不误的。

余嘉锡先生虽然对本条史料没有做过专门研究,但他曾对“书部”这一词汇做过讨论。他引阮孝绪《七录·序》及《隋书·经籍志》所记“书部”语,认为:

即“书部”是指当时兰台藏书,依刘歆《七略》分类为书的部次,那么“校书部”之义,就应该是校定书的部次。如果按照余先生的解释,此处断句似应改为“显宗甚奇之,召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但“召诣”作为汉魏南北朝的常用词汇,意思是征召某人至某处,其后一般均接名词,似乎没有单独断句的例子。因此,我仍然认为《班固传》的“校书部”是名词,即负责校书的一个机构。

“校书部”是否是校书郎的管理机构呢?恐怕不是的。“校书部”很可能只是一个临时设置的部门,在官僚体系内并没有编制。这仍可以马融的经历为证。《后汉书·马融传上》:

马融以上疏忤旨,触怒外戚,所以在东观校书十年,不得调任,最后自劾归家。所谓“离署”,不是指离开东观,也不是指离开校书部,而是指离开郎署,因为马融是以郎中的身份去东观校书的,他是一个“郎”。所以,邓太后死后,安帝才会将他“召还郎署”,仍然给了他“郎”的官位。

由此可见,东汉虽然可能有“校书部”这种专司校书的部门,但并不能管理校书郎。因为“校书郎”在本质上是郎,只是以郎的身份在校书这个职位上工作而已。所以,校书郎隶属于郎署,即隶属于光禄勋管理。

东汉有了校书郎以后,像西汉那样以他官典校秘书的情况仍然是存在的。《后汉书·张衡传》:

永初中,谒者仆射刘珍、校书郎刘騊駼等著作东观,撰集《汉记》,因定汉家礼仪,上言请衡参论其事,会并卒,而衡常叹息,欲终成之。及为侍中,上疏请得专事东观,收捡遗文,毕力补缀。[注]范晔:《后汉书》卷五十九,第1940页。

刘騊駼不用说,他本身就是校书郎。刘珍当时是谒者仆射,按照《续汉书·百官志》的记载,是个比千石的官[注]司马彪撰,刘昭注补:《后(续)汉书志》卷二十五,第3578页。。所谓“著作东观”,首要任务就是校正文字,考论异同。《后汉书·文苑传上·刘珍传》:

永初中,为谒者仆射。邓太后诏使与校书刘騊駼、马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注]范晔:《后汉书》卷八十上,第2617页。从政治正统性方面的建构来论述后汉校书与著作关系方面的论文,参考飯島良子:《後漢の鄧太后の学者集団による「校書」:『詩』生民と閟宮の「毛伝」にみる漢制》,《アジア文化研究》38,2012年;《後漢時代の東観での「校書」と「著作」:担当した学者官僚と対象になった書物》,《アジア文化研究》41,2015年。

《唐六典》说“东观有校书部,置校书郎中典其事。时,通儒达学亦多以他官领之”[注]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十《秘书省》“校书郎八人,正九品上”条注,第298页。。如果将“校书”看成是一种职位,那么“郎中”其实也是一种“他官”,因为两汉的官制上从无“校书郎”之名,有的只是“郎”。这种以他官领校书的情况,自西汉至东汉一直存在。只是东汉发明了以“郎”去领校书,行用渐广之后,史籍上才会出现“校书郎”的名号。

三、魏晋南朝的秘书郎与北朝的校书郎

《宋书·百官志下》:

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掌艺文图籍。《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即其任也。汉西京图籍所藏,有天禄、石渠、兰台、石室、延阁、广内之府是也。东京图书在东观。[注]沈约:《宋书》卷四十,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246页。下划线为笔者所加。

《唐六典·秘书省》“秘书省:监一人,从三品”条注曰:

至桓帝延熹二年,始置秘书监,属太常,掌禁中图书秘记,故曰秘书。……文帝黄初中,分秘书立中书,因置监、令……魏氏兰台亦藏书,御史掌焉。《魏略》:“薛夏云:‘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是也。魏初,秘书属少府。及王肃为监,以为秘书之职即汉东观之任,安可复属少府!自此之后,不复属焉。至晋武,又以秘书并入中书。惠帝永平元年诏:“秘书典综经籍,考校古今,中书自有职务,远相统摄,于事不专。宜令复别置秘书寺,掌中外三阁图书。”自是,秘书寺始外置焉。……宋、齐同晋氏。[注]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十,第296页。下划线为笔者所加。参考[日]津田資久:《王粛「論秘書表」の基礎的研究》,《国士舘大学文学部人文学会紀要》38,2005年。

据此可知,魏晋时新设立了一个名叫“秘书寺”的机构,代替了两汉以来如天禄、石渠、东观等藏书机构,职能是“掌艺文图籍”“典综经籍,考校古今”。既然秘书寺是“掌中外三阁图书”,而且还要考校古今,那么自然就包括了“校书”这一基本职能。可是,魏晋时期却没有了“校书郎”的身影,我认为,秘书寺的秘书郎取代了校书郎的职能,同时成为了一个新的官职,其证有三。

首先,前面已经说过,东汉的校书郎,他的本质是郎,是以郎去从事校书的职务。东汉的东观以及校书部并没有管理校书郎的职能,因为郎官属于郎署,属于光禄勋管辖。《宋书·百官志上》“光禄勋”条:

魏、晋以来,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注]沈约:《宋书》卷三十九,第1229页。

魏晋以来,三署郎没有了,郎署解散了,校书郎一下子失去了组织。新设的秘书寺以考校古今图书为职事,从“郎”的名称看,秘书郎最有可能取代校书郎去从事校书工作。

其次,《太平御览·秘书郎》引沈约《宋书》曰:

秘书郎,四人,后汉校书郎也。[注]李昉等撰:《太平御览》卷二三三,第1109页。

本条不见于今本《宋书》,很可能是《百官志》的佚文[注]今本《宋书·百官志下》“秘书监”条,对秘书监、秘书丞、著作郎、著作佐郎都有一定的描述,或职掌或典故,唯独秘书郎全无信息。陈爽先生也怀疑本条为《百官志》佚文,见氏撰《〈太平御览〉所引〈宋书〉考》,《文史》2015年第4辑。。这里就明确说秘书郎就是东汉的校书郎。

第三,《太平御览·秘书郎》引王隐《晋书》曰:

郑默字思元,为秘书郎,删省旧文,除其浮秽。

本条又引《晋太康起居注》曰:

秘书丞桓石绥启校定四部书,诏郎中四人各掌一部。

同书《校书郎》引《晋令》曰:

“覆校阙遗,正定脱误”就是校书,郑默任秘书郎所做的工作其实和刘向等人在东观校书没有什么差异。因此,我们说秘书郎取代了校书郎。

不过秘书郎和校书郎有本质的差异。“校书”在两汉是一个职位,是一个任务,它可以由他官兼任,也可以由郎官专任。“校书郎”只是以“校书”的职务去称呼郎官,而不是一个正式的官位。魏晋以至南朝的“秘书郎”却是一个官位,它不是以“郎”去秘书寺从事典校秘书的工作,而是秘书寺下设的一个正规的职官。《唐六典》“秘书郎四人,从六品上”条引《晋令》:

秘书郎中品第六,进贤一梁冠,绛朝服。[注]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十,第297页。

可见秘书郎是有品级,有冠服的官位,南朝各史的《百官志》也都有相应的记载,秘书郎的工作就是管书、校书。由于魏晋时期秘书郎这一官位的设置,自西汉以来的“校书”的职位可以说已经发生了蜕变,这是一个从职位到官位的变化过程。秘书郎有官品、有员额、有权责,是官而不是职了。

可是南朝的秘书郎却发生了异化,《初学记·秘书郎》:

自置以来,多起家之选。在中朝或以才授,历江左多仕贵游,而梁世尤甚。当时谚曰“上车不落为著作,体中何如则秘书”,言其不用才也。[注]徐坚等著:《初学记》卷十二,第298页。

《梁书·张缅传附张缵传》:

秘书郎有四员,宋、齐以来,为甲族起家之选,待次入补,其居职,例数十百日便迁任。[注]姚思廉:《梁书》卷三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493页。

《宋书·王敬弘传》:

子恢之被召为秘书郎,敬弘为求奉朝请,与恢之书曰:“秘书有限,故有竞。朝请无限,故无竞。吾欲使汝处于不竞之地。”太祖嘉而许之。[注]沈约:《宋书》卷六十六,第1732页。

秘书郎定员四人,求为秘书郎的人太多,所以有竞争。南朝的秘书郎已经是甲族起家之选,有大批排队等候入选之人。周一良先生说:

至于秘书著作,为甲族起家之选,其为清职又不待论矣。尝推原所以,大抵上述诸官其先专用高门,习之既久,世遂目为高门专利。门阀之显与官位之清遂互相呼应,连为一事。其起原实肇于晋中朝……是贵势垄断秘著之职始于西晋。然其初仅缘于“职闲廪重”耳,无关清浊也。[注]周一良:《〈南齐书·丘灵鞠传〉试释兼论南朝文武官位及清浊》,《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18页。

天监初,拜驸马都尉,起家秘书郎,太子舍人,司徒主簿,秘书丞。钧在职,启校定秘阁四部书,更为目录。又受诏料检西省法书古迹,别为品目。[注]姚思廉:《梁书》卷二十七,第407页。

上引《初学记》说秘书郎“历江左多仕贵游,而梁世尤甚”,《唐六典》也说秘书郎“江左多任贵游年少,而梁代尤甚”[注]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十《秘书省》“秘书郎四人,从六品上”条注,第297页。,在萧梁,像殷钧这样任秘书郎、丞时还从事本职工作,即校书、编目的情况应该不多。正因如此,当时又开始采用临时任命某人去校书的方法,《梁书·文学传下·刘峻传》:

至明帝时,萧遥欣为豫州,为府刑狱,礼遇甚厚。遥欣寻卒,久之不调。天监初,召入西省,与学士贺踪典校秘书。[注]姚思廉:《梁书》卷五十,第702页。

《唐六典·秘书省》“校书郎八人,正九品上”条注曰:

自汉、魏历宋、齐、梁、陈,博学之士往往以他官典校秘书。[注]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十,第298页。

据上所考,这句话其实可以分三个层次。首先,汉代的确是以他官典校秘书。其次,魏晋新设秘书郎负责校书,当官负责。第三,南朝虽有秘书郎,却发生了异化,变成了贵游年少起家官,所以再次采用他官典校秘书的老办法。

北朝则与南朝不同,《隋书·百官志中》载北齐制度:

秘书省,典司经籍。监、丞各一人,郎中四人,校书郎十二人,正字四人。[注]魏征等撰:《隋书》卷二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754页。

郑钦仁先生说“秘书郎之职掌,在典秘阁,校整图书”“校书郎者,职典校书”[注]郑钦仁:《北魏官僚机构研究》,第103、123页。。二者似乎重复,但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魏书·官氏志》:

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注]魏收:《魏书》卷一一三,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976页。

北魏诸制度之制定,实以孝文帝一朝为分界线,前此多“事出当时,不为常目”,而“魏孝文之改制,即吸收南朝前期发展之文化”[注]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之《礼仪》、《职官》二章,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官制自然也不能例外。唐长孺先生说:

在南朝,士庶的官职、婚姻都有严格的区别。元宏把这一套完全抄袭过来。他颁布了统一官制的命令,把过去部落残遗的制度和随时设置的官称一律废除,根据汉魏以来以至晋宋的制度规定一个新的官制。在新的官制中明白规定了官职的清浊。[注]唐长孺:《拓跋族的汉化过程》,《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63页。

孝文帝锐意汉化,不仅对南朝文物制度多有模仿,而且对门阀制度似乎非常歆羡。“以朝廷的威权采取法律的形式来制定门阀序列,北魏孝文帝定士族是第一次”[注]唐长孺:《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91页。,表现在官制的制定上,就是用法令的形式硬性规定某一官职的清浊。孝文帝既然钟情于门阀制度,又根据汉魏以至晋宋的制度制定了一套新官制,那么,在南朝“为甲族起家之选”的第一流清官秘书郎必然在北魏也获得了同等的地位。秘书郎在南朝作为门阀的起家官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孝文帝既然制定门阀、制定官职的清浊,那么自然不会放弃像秘书郎这种最能标识门阀社会地位的官职。郑钦仁先生在研究北魏的秘书郎后指出:

自孝文帝朝起,当官者虽多,但不见其人在位时有何职务方面之贡献,恐一如《通典》所称,自宋齐以后,为甲族起家之选,居职十月便迁之情形。……只当起家官,不重在职掌。[注]郑钦仁:《北魏官僚机构研究》,第111页。文中引《通典》所称“居职十月便迁之情形”句。按,“月”恐是“日”之误,中华书局点校本正作“日”字(第735页)。

据此可知,北魏秘书郎完全继承南朝秘书郎的门阀起家官特性,重身份而不重职掌。

这与汉武帝至成帝时求遗书于天下何其相似。《魏书·儒林·孙惠蔚传》:

据上引传文,可知秘书省“唯书是司”,即是管理图书的机构。可是经过孝武帝广收图书,直到宣武帝时期,秘书省所藏新、旧典籍还没有系统整理过。孙氏的前任卢昶担任秘书丞大概在孝文帝后期,宣武帝景明初除中书侍郎[注]魏收:《魏书》卷四十七《卢玄传附卢昶传》,第1055页。。他曾经在秘书丞任上编过一部《甲乙新录》,这必然是孝文帝时期秘书省藏书的总目[注]《唐六典》卷十《秘书省》“秘书郎四人,从六品上”条注引《晋起居注》云:“武帝遣秘书图书分为甲、乙、景、丁四部,使秘书郎中四人各掌一焉。”(第297页)。孙惠蔚想根据这部总目“裨残补阙,损并有无,校练句读,以为定本”,可是“部帙既多,章篇纰缪,当非一二校书,岁月可了”。据此可知北魏校书郎的一些信息:第一、校书郎之职责在于校考图书,正定纰谬;第二、校书郎之官位是有员额限制的,且数量不多;第三、校书郎的任期是有时间限制的,绝不可能像两汉那样成年累月,甚至花费十几年时间在东观从事校书工作。虽然北魏“居校书郎者多是饱学之士”[注]郑钦仁:《北魏官僚机构研究》,第127页。,但校书郎作为官位的特性却限制了它本身的职能。因此,孙惠蔚又开始采用因事任命的老办法,要求“令四门博士及在京儒生四十人,在秘书省专精校考,参定字义”,也就是以他官去典校秘书。

在秘书省下设校书郎是北魏首创,职如官名,就是从事校书的工作。可以说,北魏广收图书的背景与汉成帝时期的情况极其相似,但西汉是任命他官去从事校书,北魏却是设置校书郎官位。自西汉以来,以“校书”入官名,这是第一次,是在秘书郎不校书的情况下新设的官职,也被北齐、隋唐所继承。

四、馀论:旧有与新设之间

现在将汉魏南北朝“校书”一职从职位到官位的变化情况图示如下:

“校书”本来只是一个职位,可以由任何他官去领、去兼任,因为没有制度的束缚,所以非常的灵活。西汉成帝时,校书延请了各方面的专家,实际上是在按专业选人,是专家治专学。东汉以郎吏领校书,由于郎吏制度本身的特殊性,当时仍然可以进用一大批学者,时间上也可以常年在东观工作。但是,领校书的郎本身官位不高,这就决定了当时的校书郎只能被授予初入仕途者。魏晋新设的秘书郎取代了校书郎,随着门阀体制的成立,秘书郎异化成为甲族起家官,被高门所独占。面对这一情况,南朝采用了以他官典校秘书的老办法,而北朝则设立了校书郎这一新官职。

魏晋秘书寺秘书郎的本职是校书,只是因为门阀社会的成立,秘书郎当官而不任事。北魏秘书省校书郎的职责也是校书,最初设置的目的可能就是为了解决秘书郎不任事与秘书省急需整理图书之间的矛盾。随着门阀体制的崩溃与南北复归统一,特别是九品中正制的废除,使门阀专政失去了制度上的保障。作为标示门阀身份的秘书郎,实际上至迟在隋代已经出现了变化。隋代秘书省关注的是任官者个人的学术修养,更多的是依照职位的要求去选人,而非按照门第的要求去选官。从隋代秘书省官员的身上,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他们对于礼制的争论,对于文学的创作,而不是家世的炫耀,“平流进取,坐至公卿”正被“依倚道艺”所取代[注]参考拙作《从门第到学问的转变——隋代秘书省官员的任职条件析论》,《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当秘书郎不再作为甲族起家官,它与校书郎之间在职务上似乎就重复了,有叠床架屋之嫌,设新官而不废旧官之弊。但从北魏开始,秘书郎和校书郎都是隶属于秘书省的官位,有官品,而且校书郎从设置开始,官品就比秘书郎低,这点也被北齐、隋唐所继承,这种职务上的重复实际上被官品的高下分成了上下序列,构成了同一机构内的高低秩序。《唐六典·秘书省》:

《通典·秘书监》:

唐代秘书郎定员四人,对应经史子集四部库藏,每人管理一库,同时分判校写功程事,即负责分配校写任务,监督校写进度。至于唐代秘书郎是否亲自负责校对、书写图书事,仍需研究。秘书校书郎定员八人,工作就是雠校典籍。由此可见,唐代秘书郎与秘书校书郎形成了上下级关系,秘书郎分配、监督校书郎的工作。《旧唐书·良吏上·李素立传》:

素立寻丁忧,高祖令所司夺情授以七品清要官,所司拟雍州司户参军,高祖曰:“此官要而不清。”又拟秘书郎,高祖曰:“此官清而不要。”遂擢授侍御史,高祖曰:“此官清而复要。”[注]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一八五上,第4786页。

《通典·秘书监》:

秘书校书郎……为文士起家之良选。其弘文、崇文馆,著作、司经局,并有校书之官,皆为美职,而秘书省为最。[注]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二十六,第736页。

以上简要地勾勒了“校书”在汉魏南北朝时期从职位向官位的演变历程。从中可以看出,伴随着“校书郎”官位的定品、定员,丧失了“校书”职位在任职时间上的灵活性,在用人上的专业性。这种由职位到官位的官僚制进程,对于官僚体制来说,到底具有怎样的意义,这是本文暂时无法回答的。另外,南朝文化繁荣,无论朝廷、私人都收藏图书并从事撰述[注]关于南朝文化上的繁荣,论述很多,笔者主要参考胡宝国:《知识至上的南朝学风》,《文史》2009年第4辑;《东晋南朝的书籍整理与学术总结》,《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1期。后一篇文章注意到,随着书籍在南朝的大量聚集,分门别类的整理工作在不断展开,北朝设馆召学士编纂书籍的制度很可能是学自南方。,但是为何没有设置校书郎,而一直以他官领校书之职?是没有需要还是没有必要?这也是今后需要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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