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顺太
(福建省漳浦县农业农村局,福建漳浦 363200)
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猪肉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以山东为例,山东是我国人口大省,也是我国的养猪大省,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使生猪屠宰检疫走上了有法可依的道路,笔者根据自己这几年的见解,发表自己几点不成熟的见解,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社会广大,人心复杂,许多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择手段,现在农村大集上的生猪肉大多是肉摊主自己进货、自己私宰。而目前乡镇官方兽医人员短缺,他们只对肉摊进行抽检,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减少病猪、死猪流入市场,但是这是不全面的,是存在着重大风险的。
前几年猪肉价格下跌严重,养猪场处于赔本赚吆喝的阶段,恰逢年底,有养猪场主不愿意继续赔本,就自己屠宰,自己销售,因为价钱便宜,有很多村民不愿意到有质量检疫的超市去购买猪肉,转而选择购买个人销售的无检疫的猪肉,这突显出了卫生监管部门的管理不到位,因此,我建议检疫部门在各村镇建立检疫工作站,不定时的对辖区内猪肉进行突击检查,查处一起,严肃处理,让广大民众树立食品安全意识,不可因为贪图小便宜,而酿成大事故。
要想吃到放心的猪肉,就要从源头下手,动物防疫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进行登记,采用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的办法进行监督,对所辖区域内的养猪场再细分到个人,实现专人专管、专人专责,对生猪进行定时体检,对病猪、死猪进行妥善处置。
前几年,我县尚未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个别养殖户会到处偷扔死猪,造成苍蝇满天飞,并散发出了阵阵恶臭。后经县动物病疫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对现场死猪进行了检查,结论是病死猪。好在这些死猪没有被扔到河水里面,一旦进入河水,死猪病菌会随着河水的流动而到处传播,所到之处,一旦被人畜饮用,就会感染病毒,对社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前几年,我县尚未关闭散养户及未办证的生猪养殖场,而他们经常只是一味追求价格便宜的仔猪,而不是购买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的仔猪,这样存在极大的疫病风险,有的购买回来不到一个月,仔猪就陆续出现生病死亡,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这种现象也同样说明,动物检疫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
仔猪的死亡,给养殖场猪造成了沉重的经济打击,而他们又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商人”,他们个别养殖户会铤而走险把病死猪低价销售给远处的餐馆、饭店。试想,如果病死猪一旦销售出去,不知有多少人会中毒,如果罹患传染病,将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
屠宰环节是连接生猪产销的关键环节,屠宰前屠宰场非洲猪瘟自检和派驻官方兽医对生猪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屠宰,但是屠宰后要对猪肉及猪下水进行更加严格的检查,着重对猪肉、猪血、内脏进行检查。
现在不少快手吃播,经常吃一种名为“鸡冠油”的食物,这种食物因为像鸡冠而得名,这种食物不是来自鸡身上,而是猪的淋巴组织,如果处理不干净,会生病,这也凸显了对猪头检查的必要性。
鉴于在屠宰前,生猪进行了跟踪式的防疫监管,猪肉方面的检疫相对简单,对屠宰后的生猪猪血进行化验,因为血液流通到猪的四肢百骸,一旦猪血出现问题,整猪应定义为问题猪,一定要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如果猪血正常,就可以进行放血,放血一定要彻底,因为猪血放不干净,会影响猪肉的质感,也会影响防疫人员对猪肉是否合格的判断。
相比于猪肉,猪内脏更受大众的欢迎,尤其是猪肝,人们普遍认为猪肝富含铁质,能够给人补充铁质,补血,这有无科学依据暂且不论,但这说明人们对猪肝的需求,所以对猪内脏的检疫更是不可小觑的。
前文提到了,专人专责的生猪监管制度,市场上的猪肉也要实行专人专责的监管制度,对卫生防疫检查部门的全部检查员进行系统分配,每人负责一个地点的猪肉检疫,甚至于一人负责一处肉摊的猪肉检疫,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出现猪肉安全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如果责任人对问题猪肉,放纵或监管不力,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的做法,虽劳民伤财,但是从很大程度上能够减少问题猪及问题猪肉的出现,确保整个市场的稳定。
仅仅靠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是无法实现对整个市场生猪肉的监管的,要实现对整个市场的有效监管,还是要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要鼓励人民群众勇敢去做“朝阳群众”,这里的朝阳群众不是指北京朝阳区民众,而是指心朝阳光的群众,敢于跟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人民群众,发现有人买卖病猪、死猪,要勇于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保护好举报人的隐私以及人身安全,让举报者享受到维护正义应该得到的荣誉,这样才能使整个社会充满积极向上的力量。
以上这些就是不才对生猪屠宰检疫做出的一些不成熟的分析与建议,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更是关乎你我的头等大事,我们只要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的去思考问题,去处理问题,才会让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放心,我们吃的安心,才会对这个社会产生积极的看法,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和平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