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茹菡
(四川美术学院,重庆 401331)
如今,“时尚”正逐渐成为时髦的话题。然而,时尚究竟是什么却是一个难以准确回答的问题。时尚研究领域中存在着众多不同的答案,它们各有侧重,能从不同的角度呈现时尚的特质。可是,定义的多元化和模糊化却为时尚研究的发展带来了巨大障碍。它不仅使研究对象不够明确,也让研究边界不够清晰,还使得研究话语不够准确。因此,梳理现有时尚定义,阐明时尚的内涵,将会为时尚研究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体来看,现有的各种“时尚”定义可以分为五大类:时尚就是时装;时尚是某种特殊的事物;时尚是一种意义体系;时尚是一种模仿或从众行为;时尚是一种现代文化现象。
将“时尚”直接命名为“时装”是最简单和最直接的一种定义。它虽然有些武断,却也不是个例。威尔逊、霍兰德、恩特维斯特尔等著名时尚研究者都选择了这种界定方式。不过,这种定义并非时尚研究中的主流,因为大多数时尚理论者都承认,时尚具备存在于任何领域中的可能性。从这种视角出发,第二类定义对第一类定义进行了扩展,将时尚归纳为一种附着于各种物质形式之上的特殊风格或具有某一特殊风格的一切事物。史文德森、孙文本、袁芃等学者就采用了这种定义。总体而言,前两类定义的关注点都是时尚的物质层面,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以时尚最典型的物性形式作为“时尚”的同义词,后者囊括了时尚文化的所有可能形式。第三类定义则更注重时尚形式的符号价值,它将时尚视为现代社会中的一种意义体系。罗兰·巴特与鲍德里亚的时尚理论就是这一类型的典范。
从广义层面来说,前三类定义的立足点都是时尚事物,它们或是关注事物的形式,或是关注事物的意义。第四类定义则立足于时尚参与者,它将时尚与具体的风格或事物割离开来,认为时尚是一种模仿、追随或从众行为。康德、斯密、斯宾塞、塔尔德、西美尔等人的观点就是模仿论的代表。这类定义是历史最为久远的一类。它虽然在发展过程中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批判,但在当下仍旧具有一定的活力,并在国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不过,由于时尚文化在持续扩张和发展,单一地关注时尚的呈现形式或时尚参与者的行为的定义类型已不再能满足当下的时尚研究。因此,近年来,时尚研究领域中出现了一类内涵更广的综合性定义:时尚是一种现代文化体系。代表学者有利波维茨基、王列生、袁愈宗等。这类定义不仅能同时囊括时尚事物与时尚参与者这两个因素,还能包含这两个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可是,这类定义有时会显得过于宽泛,不能凸显时尚文化的独特性。
可见,上述定义各有侧重,但又各有欠缺。其实,时尚可以被简单地定义为:在自由氛围中,围绕某些中心的具有动态差异性的文化模仿系统。这是属于第五类的综合性定义。首先,它改善了第一类定义的狭隘性,继承了第二类定义的包容性。在这种语境中,任何符合条件的存在者都可以被命名为“时尚”。不论它是一种物、一种行为、还是一种思想,其基本属性都不会构成其成为“时尚”的障碍。其次,定义中的“系统”也为第三类定义的实现搭建了基本框架,为时尚中的意义交流疏通了渠道。另外,它还用“模仿”概念收纳了第四类定义对行为方式的强调。同时,“自由”“动态”“差异”“变化”等关键词也弥补了现有第五类定义过于宽泛的缺陷。当然,总结出此种定义还只是阐明时尚内涵的第一步,我们还需要在“时尚”与相关近似概念之间进行对比分析,以进一步明确时尚研究的话语体系。
根据前文的定义,时尚并非偶然的现象,而是一种社会文化系统。这一关键点表明,时尚拥有复杂的内部结构。而这种结构必然会装载许多与时尚相关的范畴,它们显示着时尚文化的各个向度,共同组成了整体性的时尚体系。然而,在日常的使用中,这些概念之间往往存在着交错和重叠。虽然这种紧密的亲缘关系揭示了时尚文化的复杂特性,却也为时尚研究盖上了一层模糊化的滤镜。因此,如果要为时尚研究建立一个丰满且清晰的理论框架就必须理清“时尚家族”中的概念关系。
从前文总结的第一类定义可知,“时尚”与“时装”是一对关系十分紧密的概念。不可否认,中文的“时尚”与“时装”之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意义差异。前者是多面向的文化现象,可以出现在多个领域,而后者专指服饰领域中的时尚现象的物质性载体。然而,在英、法等西方语言中,这一差异却被弱化了。在英文中,“时尚”与“时装”都被称为“fashion”,在法语中则被统称为“la mode”。由此,“时尚”具有了双意性。同时,这种双意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游走于不同语言间的转译过程中,这便造成了“时尚”与“时装”在实际使用中的含混状态。这种状态在译著中尤其显著。不过,双意性并不是造成这一含混现象的核心原因。这种现象的核心原因在于,时尚研究总是偏重于时装,这使得每次提及时尚时,大家所联想到的第一个事物几乎都是时装。那么,时装为什么能够成为时尚研究的宠儿呢?
服饰的起源是回答这一问题的切入点。服饰的出现原因决定了它的存在目的和存在方式,而其存在层面的属性正是服饰被时尚所选择的重要理由。有关服饰的起源理论大致有三种:保护说,遮羞说,装饰说。其中,装饰说最具普适性。作为服饰的主要目的,装饰从两个方面决定了服饰的存在属性。首先,装饰身体是人的社会性的直接呈现,它表达了人类对自我存在的自觉,是存在先于本质的展现。由此,着装成为了人类活动中的普遍行为。如果说水和食物是人的生物形态的存在基础,那么服饰就是人的社会形态的存在基础。时尚是人类文化的产物,当它从人的普遍存在形态入手时,就抓住了生存于世的核心,从而获得了一个无尽的发展空间。
其次,服饰作为身体的装饰,它不仅具有普遍性,还是个体与社会的直接中介。通过自主地装饰身体,个体将自己塑造为了一个独特的主体。由此,服饰以最日常化的方式呈现了着装者的主体性。而主体性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它只能存在于对立的交往关系中。因而,服饰在将群体划分为社会性的个体时,也将单独的个体联接为了群体中的个体。服饰的社会联接性不仅为信息的交流打通了道路,更将这种通道本身转化为了媒介。这个多层次的复杂交流网络为时尚的传播提供了最为便捷的途径,个体间的每一次会面都是时尚繁衍其自身的机会。
简言之,普遍性与联接性是服饰的基本属性,它们分别为时尚现象的存在提供了空间层面和时间层面的有利条件。在空间方面,服饰的普遍性为时尚开辟了施展自身的广阔领地,从而拓宽了时尚的权力范围。在时间方面,服饰的联接功能为时尚打造了复制自身的有效通道,从而延长了时尚的存在期限。由此,服饰当仁不让地霸占了时尚的领地,几乎所有的时尚研究都无法避开它。“时尚”的范围虽然大于“时装”,但“时装”却是表现“时尚”的最佳媒介,这甚至赋予了“时装”与“时尚”平起平坐的特权。
“时尚”(fashion)与“时髦”(fad)是另一组十分相似的概念。不论是在日常生活还是学术讨论中,都有将这两个词混用的现象。不过,它们之间的差异仍旧不容忽视。有一种观点就指出,时髦是时尚文化的起始阶段,它是短暂、零星的时尚,是一场投入度不高,且缺乏文化内涵的阵热。这便从范围和强度上区分了“时尚”与“时髦”。然而,这样的解读并不全面。
从词源来看,“时髦”最初指当代的杰出人士。到了清代白话小说中,它开始从当代俊杰的代名词演化为描述风格的修饰语。此时,“时髦”的含义主要是“新颖趋时”,这与现在所使用的“时髦”已基本一致。“时髦”的这两种含义看似有着较大的差异,但却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始终贯穿其中,即“凸显”,或“区别于大众”。俊杰之士自然是相异于同时期普通大众的突出人物,新颖之物也是普通事物或传统事物中的突出之物。可见,“时髦”的内涵并没有发生彻底的转变,它只是扩大了自己的范围,将突出的人延展为了突出的一切。因而,在一般意义上,“时髦”所描述的就是某一时期中凸显的新奇事物。
由此可见,“时髦”更多的是横向间的相互比较,它并不具有纵向的连续性。正如布鲁默所言,“时髦没有历史的连续性;它既独立于前一种时髦,又与后一种时髦无关”。因此,“时髦”始终在时间轴上保持着静止状态。而“时尚”是动态的文化系统,它不仅包含横向的相互比较,也包括纵向的自我比较。而将“时髦”视为“时尚”的一个阶段的观点只是将“时尚”进行了纵向的缩短,并未排除它的纵向性。如果说“时尚”是一个文化系统,那么“时髦”所描述的就是人或事物在某一时间点上恰好处于时尚系统之中的状态。如果说“时尚”是一个具有过程性的现象,那么“时髦”就是这个过程的切面。“时髦”是一系列静态的、零散的点,是在不同选项之间进行横向比较的最终结果。“时尚”则是这些时髦样式的集合,它包括了时髦样式的生成、传播、消亡、新生等全过程。
不过,这种严格的区分只能局限性地适用于学术研究的语境。一方面,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并非时时刻刻都会区分两者。同时,地域差异、年龄、文化背景等个体因素也会对词语的选择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在“时尚”大量使用之前,“fashion”的所指往往依附在“时髦”之上。而“时髦”的这种职能至今也没有完全消失。可见,要果断地在“时尚”与“时髦”之间画出一条清晰且长期有效的界限是一件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流行”也是一个常常用来与“时尚”相互替换的概念。虽然通常认为,“流行”对应的英文单词是“popular”,而非“fashion”,但“时尚”与“流行”之间的边界并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明晰。例如巴特的Systeme de la Mode一书就被译为《流行体系》。而在日常用语中,我们也常常把时尚的事物称为流行的事物。那么,它们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这需要从分析流行的含义开始。
从词性来看,“流行”是这里所分析的范畴中唯一可以作为动词来使用的概念,这是其独特的一点。不过,为了更精准地剖析“时尚”与“流行”的关系,我们还是需要将它们置于同一种词性之下。由此一来,与其说是要分析“时尚”与“流行”的区别,不如说是要解析“时尚文化”与“流行文化”的异同。对于什么是流行文化这一问题,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答案。但总体来说,学者们主要是从两个层面来界定流行文化。纵向层面的观点认为,流行文化是普通民众创造的文化,它是精英文化的对立面。横向层面的观点则认为,流行文化具有普遍化的受众。
可是,根据麦克唐纳对大众文化、流行文化和民间文化所做的区分,这两种界定视角都不全面。首先,纵向层面的观点并没能有效区分流行文化与民间文化。其次,横向层面的观点也没能清晰划分流行文化与大众文化。当然,这三个概念之间的确也没有绝对的分界线,它们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因为它们并非同一层面的范畴。民间文化强调起源方式,它是一种从底层自发地成长起来的文化。大众文化重视目标受众,它的创作目的是要被大众所接受。流行文化则描述在当下已经被大众接受的状态,这与它最初的创作方式和创作目标并没有绝对的关系。这也即是说,精英文化、民间文化、大众文化都具有成为流行文化的可能性。
可见,流行文化主要有两个特点。其一,在接受维度上,它与大众文化一样拥有较为广泛的接受者。其二,在创造维度上,任何群体或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流行文化的创造者。从这个角度来看,流行文化与时尚文化之间有着明显的相似性。首先,它们都具有弱化阶级界限的作用。前者通过广泛的受众来实现这一功能,后者则通过跨越阶级的模仿来完成这一任务。其次,它们都标示出了一种集体性的社会品位,流行的事物与时尚的事物都是在当下受到某一群体或某些群体喜爱的事物。当然,流行文化与时尚文化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一方面,流行文化通常比时尚文化拥有更加广泛的受众群。另一方面,流行文化的持续时间也更具灵活性。它既可以是长期的存在,也可以是短暂的存在。而一个事物保持时尚状态的时间一定不会长久,因为时尚是永恒的变化。
因此,可以用以区分时尚文化与流行文化的两个关键点就是影响范围和存在时长。然而,这两个参照体系都具有相对性和模糊性。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区分两者呢?最高效的界定方法是判断某种流行文化是否有发生持续变化的趋势。如果有,那么它就是一种时尚文化,如果没有,那它就仅仅是被大众接受的流行文化。从这个角度来说,时尚的事物是流行的,但流行的事物不一定是时尚的。就像“时髦”是对处于时尚文化中的事物的状态的描述一样,“流行”也是对处于时尚文化中的事物的状态的描述。只不过“时髦”是对时尚事物的属性状态的描述,而“流行”是对事物正位于时尚文化中的存在层面的肯定。前者强调某一事物是“时尚”的,后者则强调某一事物“是”时尚的。这同样也是作为动词的流行与时尚文化的接轨之处。
通过以上的几组对比可以看出,“时尚”是一个既与“时装”“时髦”和“流行”具有相似之处,又具有独特性的范畴。“时装”从属于“时尚”,它具有更多的局限性。“时髦”是“时尚”的一个切面,它描述了正好处于时尚文化中的事物的属性。“流行”则是对“时尚”的存在性的描述,它展现了时尚文化的影响范围。可以说,“时尚”比“时装”更具包容性,比“时髦”更具系统性,比“流行”更具可变性。它是对“时装”的提炼,对“时髦”的串联,对“流行”的搅动。它在“流行”中注入变化,在“时髦”中填充时间,在“时装”中打破物质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