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敏
(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云南 昭通 657500)
过期妊娠在临床上比较常见,其主要指妊娠超过42周没有分娩的情况,其发生率较高,容易导致胎儿死亡,因此,需要对该病加以重视。需要对过期妊娠进行详细了解,对其分娩方式进行合理选择,以便降低胎儿死亡率与并发症,减少对母婴的危害[1]。在该项研究中,对30例过期妊娠者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研究对象为30例过期妊娠者,入选时间为2018.1-2018.9。年龄跨度为16-39岁,平均为24.6岁。孕周42-44周,平均为43.7周。最大出生体重5360 g,最小出生体重2620 g。
所有过期妊娠者在入院之后需要给予常规检查,并对其进行产科全面检查,包括血尿常规检查、凝血四项检查、肝肾功能、心电图、产科B超、胎儿电子监护等。针对宫颈条件成熟、胎头入盆、胎儿较小者适当的选择阴道试产,在试产过程中,需要对产妇的产程、宫缩与胎心情况进行密切观察,在必要的时候需要给予缩宫素与OTC试验,试验阴性者继续阴道试产。针对试产失败者或者试产过程中出现胎儿窘迫、胎先露等情况,需要适当的选择剖宫产分娩,一旦胎儿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给予抢救。
在30例过期妊娠者中,剖宫产8例,占26.7%;顺产22例,占73.3%。其中巨大儿5例,产后出血6例,羊水混浊8例,羊水过少6例。所有过期妊娠者产后检查,胎盘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梗死灶或钙化现象,产后母婴均健康出院。
在临床上过期妊娠属于常见的病理妊娠之一,其严重危害到母婴的健康。由于母体主要借助胎盘为胎儿提供营养、氧气等,并能够及时排出胎儿代谢物。在过期妊娠中,胎盘功能减退,导致胎儿营养物质交换与转运能力下降,胎儿血液灌注不充足,胎儿容易出现缺氧、缺血、营养缺乏等情况。过期妊娠出现胎儿窘迫、羊水粪染、羊水过少、新生儿窒息、剖宫率高等情况,需要充分认知到过期妊娠的危害。并加强孕期宣教,告知孕产妇需要定期产检,在临近过期的时候需要提前入院待产。需要及时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对胎儿宫内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以便给予正确的处理。在产前需要对胎动详细记录,密切观察胎儿在宫内的情况,如果出现羊水过少、胎心异常等情况需要及时终止妊娠。如果已经出现过期情况,需要入院后检查胎盘功能、胎儿大小、宫颈程度等情况,以便合理选择分娩方式,减少不良妊娠结局,确保母婴的安全与健康[2]。
针对过期妊娠者需要对其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析,以便选择适当的分娩方式。针对适合阴道试产者尽量选择阴道试产,如果在临产后胎儿可能会出现宫缩应激力显著增加情况,存在隐性胎儿窘迫的可能,需要适当的放宽手术指征。因此,需要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应急措施解决。在阴道试产中,需要密切观察胎心,以便及时发现胎儿窘迫情况,对胎动、羊水性状与产程进展等情况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如果出现胎儿窘迫征象,需要选择剖宫产终止妊娠。适当的终止妊娠能够降低围生儿发病率,减少胎儿死亡率。过期妊娠孕产妇如果已经确诊且没有妊娠合并症,需要在严密监护的情况下进行引产,如果引产的效果不够理想,或者产程进展较慢,存在胎儿宫内窘迫、头盆不对称等情况,需要及时给予剖宫产处理,并及时做好新生儿窒息抢救的准备工作,确保剖宫产手术的顺利开展。如果引产失败,存在巨大儿、臀先露、高龄产妇等情况,需要选择剖宫产结束分娩。在过期妊娠者中需要及时了解孕产妇与胎儿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当的分娩方式,以便降低母婴并发症的发生率,确保母婴安全[3]。
综上所述,过期妊娠会对母婴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尽量减少过期妊娠的发生,适当的终止妊娠,选择合理的分娩方式,降低并发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