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党建工作 实现“三率先”

2019-02-11 00:40李英辉李德国
21世纪 2019年8期
关键词:法学会研究会法学

李英辉 李德国

率先建立法学研究行业党的领导机构

率先实现所属研究会党的组织全覆盖

率先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社会组织面大量广,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十分重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把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河南省法学会改革创新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实现“三率先”,率先建立法学研究行业党的领导机构,率先实现所属研究会党的组织全覆盖,率先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唯一实现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党组织全覆盖的省份,实现了行业党建与法学会工作互促共赢,在中国法学会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名列全国第一,其经验得到中央组织部和中国法学会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各级法学会推广。

推进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的缘由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决策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曾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状况强调指出,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确保全覆盖,固本强基,防止“木桶效应”。省委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基层党建,加强党组织对各领域社会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扩大新兴领域党建覆盖范围,着力提升组织覆盖力。省法学会作为全省法学法律界的人民团体,认真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省委要求,把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组织体系,夯实基层基础。

(二)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法学研究行业的政治引领作用。省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只有加强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才能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参加法治实践、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得力“智库”。

(三)着力破解法学会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省法学会原来只设有党组,负责法学会机关的党建工作,没有建立法学研究行业党的领导机构,当时所属41个研究会没有建立一个党组织,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滞后、政治引领力不强等问题,甚至出现个别律师等法学法律工作者,打着“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旗号,以“维权”为借口,炒作敏感事件等,带来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省法学会全面加强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把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水平。

实行“三率先”改革创新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

河南省法学会坚持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勇于改革创新,实行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三率先”。

(一)率先建立法学研究行业党的领导机构,着力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全省法学研究行业的领导,河南省法学会经深入研究并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建立了中共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于中共河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领导,接受河南省法学会党组指导。河南省法学会党组经过认真筹备,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中共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第一届委员会。行业党委成立后,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举办了全省法学研究行业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演讲比赛,各研究会党支部选派选手登台演讲,表达听党话跟党走和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并向各研究会党支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政治引领和监督。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作出了对研究会各类学术活动、重大工作决策和会员发表的演讲报告、研究论文及编写印发的论著等进行政治把关的规定,并明确了各研究会党支部政治把关责任。四是开展党建工作专题教育培训。举办了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培训班,集中培训各研究会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检察学研究会结合全省检察机关调查研究骨干培训班等,安排了党的理论与学会党建专题,对与会党员进行培训。

(二)率先实现法学研究会党的组织全覆盖,着力健全党的组织体系。河南省法学会和法学研究行业党委把支部建在法学研究会上、健全党的组织体系作为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实行点对点、从程序到细节的精心指导,推动省法学会所属法学研究会相继成立了党支部委员会,并对成立情况实行了电子台账信息记载。

截至目前,40多个法学研究会已经全部建立了党支部委员会,实现了省法学会所属法学研究会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三)率先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着力创新制度机制。一是制定统一管理制度。制定了《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基层党组织管理规定(试行)》,为指导、管理、监督全省法学研究行业基层党组织提供了基本制度依据。制定和落实了党建工作考评等制度,并制定和落实了党建工作考评等制度。二是建立研究会党组织与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协同联动机制。针对法学研究会党员不转办组织关系的特殊情况,建立了法学研究会党组织与法学研究会党员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有机衔接协同联动机制,便于法学研究会党组织与法学研究会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和政治表现,实现了对党员的全方位全过程“无盲区”教育管理。三是推进党建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为各研究会统一刻制配发了党支部印章、统一制作了党支部标牌、统一配制了《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基层党组织管理规定(试行)》的制度版面、统一配备了档案资料柜等日常办公必备用具。四是创新党员管理和学习教育方式。宪法学研究会以高校为单位建立了党小组,加强对研究会党员的联系和管理;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以地域、行业、单位等为类别建立了4个党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南水北调政策法律研究会开发了党建工作信息平台;各法学研究会党支部利用会员、党员微信群等新媒介进行政治理论知识、党建工作知识特别是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有效解决了会员分散不好组织的问题。

改革创新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一)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全面加强。一是健全了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了法学研究行业党委和43个法学研究会党支部,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研究出台了《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基层党组织管理规定(试行)》,健全了基层党建工作管理制度。时任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作出重要批示:“河南省委及组织部对法学会及各专门研究会党组织的建设高度重视,支持专设法学会研究行业党委。要十分重视行业党委及各专门研究会党组织的工作开展,希望他们在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会议上重点介绍这方面的经验,届时一并详细介绍这个‘基层党组织管理规定’,以便各地借鉴。”二是完善了党建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健全了研究会党组织与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协同联动机制,基本理顺了组织关系和指导、管理、监督体系,使党建工作实现了协同联动。三是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省法学会出台了《河南省法学会关于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对论坛主题、研究课题、刊物和“一网一微一端”等内容的政治把关,确保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法学会系统贯彻落实。

(二)促进了党员队伍和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促进了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党建工作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了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提高了党员思想觉悟,更加坚定了“四个自信”,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强化了会员服务管理。积极吸纳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法学会,全省有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44129名,较2016年增长46%,保持全国第一;团体会员711个,增速超10%;建成了省、市、县三级法学会会员联络组,探索出了会员服务管理的新路子。三是培育了法学法律人才。开展“河南省第二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评选出了9位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进一步完善了“河南省法治智库”建设,为河南省重大决策、法学研究、法治实践等建言献策,法学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四是加强了与国内高层次法学法律专家的密切合作。省法学会利用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和乡情作桥梁和纽带,加强与30多位国内尤其是河南籍高层次法学法律专家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等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发挥其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三)党建工作促进法学法律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在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中,河南省法学会有22篇获奖,获奖数量名列中部六省前列;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立法研究”的成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近年来,全省法学会举办法治讲座7250多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678次,提供法律咨询150多万人次;建成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2456个,建成村(社区)联络点48488个。组织开展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活动,为800余万人提供了普法服务;探索构建了“互联网+法学会”工作新模式,推进了全省法学会“一网双微一端四矩阵”建设;组织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在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法治讲堂》栏目开展系列讲座。

几点建议

(一)积极完善和复制推广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三率先”的创新经验。省法学会在半年多时间内,就高效率高质量地率先建立了法学研究行业党的领导机构,率先实现了所属研究会党的组织全覆盖,率先推进了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表现了对党的忠诚和责任担当精神,其经验和做法不仅由中国法学会在全国各级法学会复制推广,而且也可在河南省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等社会组织中复制推广,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着力完善研究会党员协同管理工作机制。针对法学研究会党员会员多头活动、多重管理等突出问题,要建立和完善研究会党员协同管理工作机制。一要健全会员表现评价信息双向传递通报机制。法学会行业党委和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建立年度考评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双向通报机制,明确主辅关系,行业党组织对表现优异的会员出具社会服务证明,在本单位职称评定和申报中国法学会会员时赋予加分优先待遇。二要加强与市县两级法学会的联系。通过党建工作中的研讨交流会、培训会等活动,实现相互交流,把会员表现情况及时反馈到所在法学会、研究会党组织,以利于协同管理。

(三)全面推进法学研究行业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一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完善和落实《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基层党组织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制度、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制度、矛盾调解化解制度、党建工作监督考评制度、党风党建问责制度等管理制度,实现法学研究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二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范围和内容,规范工作程序,规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三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标准化。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把标准化理念和方法融入法学研究行业基层党建工作之中,创建科学完备的法学研究行业基层党建工作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按标准推进、落实、督查、考核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效率和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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