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杜
八十年代,写在我户口本上的那个小县城经常停电。街上卖的蜡烛又多劣质,以至我从小就认为蜡烛冒黑烟天经地义。
多年后方觉得写作其实很像烧蜡烛:构思的时候像恋爱,烛光摇曳而剔透;动起笔来,就成了搭伙过日子,杀气腾腾,黑烟滚滚;一旦写完,蜡烛也就烧没了,再无话可说,对着消逝的黑烟发发呆而已。
说到底,对完成的作品,我实在没有好说的——《曼哈顿的红樱桃》亦不例外——反过来讲,如果还有诉说的欲望和料子,为什么不在作品里说完说透呢?
所以,我更想聊几句对自己作者身份的困惑。
困惑首先在于拖延症。每次准备打开word,我要先回邮件,买咖啡,刷微信,上厕所,郑重其事关掉wifi,才带着愧疚敲出第一行字。然后呢?怎么读怎么别扭。
作品篇幅越长,这种拖延症就越严重。《曼哈顿的红樱桃》有四万多字对吧,那绝对是重度拖延症的产物。
倘若再算上写作过程中的孤独与挫折,以及遭遇批评时的恼羞成怒,我不能不扪心自问:我是否如同我想象中那般热爱写作?
一个困惑悬着,另一个困惑又诞生:我从出国开始写作,虽然在网上挺能蹦跶,但现实中却很少跟身边的亲人朋友提写作,一来是他们对文学没有兴趣,二来我自己都不确定写作于我到底只是爱好还是宿命。
被这两样困惑撕扯久了,我的脑袋难免分裂。但匪夷所思的是,我一边分裂还一边继续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疼并更疼着,无数次想过放弃,直到我在Urbana公共图书馆遇到那位黑人老者,还有他膝上翩翩起舞的Limberjack。
先说图书馆。Urbana是典型的美国中西部小镇,中心是大学城,外围是居民区,建筑老旧,街道安静,春天花粉浮动,秋天落叶满地。它这公共图书馆也只是小小的两层楼,却拥有国际水准的开放性,不分种族,不论国籍,只要出示一张印有本地地址的信封,证明在Urbana居住,即可免费拿到图书证。考虑到这小镇只有三四万人口,其馆藏可以说极为丰富:单是非英语电影的DVD区,就摆着日本的小津安二郎,法国的戈达尔,前苏联的艾森斯坦,还有娄烨的《颐和园》,随时随地免费借阅。
既然是公共图书馆,出入其中的便三教九流:开敞篷车的老妪,散发着大麻味儿的青年,还有我这种泡在study room里写小说的中国人。
所谓study room,是图书馆为静心读书或写作者提供的几个小隔间,需提前预订,厚重的玻璃门隔音效果极佳。《曼哈顿的红樱桃》初稿就是在其中一间完成的。
差不多写到一半,沈小红开始在Camera B上贴影评,拖延症几乎把我压垮,每晚只憋出几百字。我坐立不安,抓耳挠腮,推开玻璃门,来回踱步时注意到隔壁的study room坐着一个黑人,胡子头发花白,面相苍老威严。他膝间放着一块木板,正有节奏地晃着手腕,Limberjack(注:美国民间的一种木质打击乐器,状如人偶,主要配合乡村音乐演奏)涂了褐色的亮漆,很光滑,像浑身涂满巧克力的小人儿,伴着他手腕的节拍翩翩起舞。
隔着玻璃门,他的study room像一小座透明而沉默的城堡,我无从知晓Limberjack到底伴着什么音乐跳舞。那城堡内的黑人老者亦全神贯注,对门外的我视而不见。我通常晚上六点来,九点走。隔壁的音乐家七点来,八点走,Limberjack收进背包,向门外踱步的我略一点头,匆匆而去。
他的背包又脏又破,耐克的钩子脱了线,身上又透着一股汗馊。我开始以为他是个无家无业的流浪汉,后来又在学校的酒吧街上遇见他,面无表情,倚墙躺着,地上摆着一支盛零钱的咖啡杯,影子随阳光的变幻而忽明忽暗:原来他有职业,靠乞讨为生行乞是也。
他这行乞纯粹而又沉默,没有音乐,没有节拍,没有Limberjack。只有在晚七点的study room,那个涂满巧克力的小人儿才翩翩起舞。
换句话说,他躺在酒吧街,就是乞丐;他走进图书馆,就是音乐家。
我为什么不能学学他呢?我不写作时,我和那些对文学不感兴趣的亲人朋友没什么两样;当我写作时,我就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作者——尽管饱受拖延症的困扰。
写完《曼哈顿的红樱桃》的初稿,我搬到一座陌生城市,走进另一座陌生的公共图书馆,泡另一间不那么陌生、也设有厚重玻璃门的study room。那黑人老者被我的记忆一再抽象,早已模糊,只有Limberjack鲜亮如初。
我不觉得我这点私人经历有什么借鉴意义。但如果你也在写作,恰巧也在为自己的作者身份困惑,不妨读一读,或许会心一笑也说不定。
最后,要感谢三个人。第一位是娄烨导演。我沒见过他,更谈不上不认识。我只是喜欢娄烨的电影。是《颐和园》让我动了写这篇小说的念头,亦使我明白原来一百三十分钟的影像就足以展现一个时代和一个群体的消亡。
还要感谢一位多年老友,没有她跟我讨论细节,我不会有信心以女性视角写一部中篇,尽管我不认为这是一篇女性小说。
最后感谢编辑顾拜妮。写作已经不轻松了,寻求发表更是让我头疼。是拜妮的热情爽快让这篇小说的发表变得简单而又快乐。祝愿“步履”栏目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