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的追求与人的个性发展

2019-02-09 22:03
山东社会科学 2019年8期
关键词:物质道德生活

李 霞

(德州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德州 253023)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何为“美好生活”?何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从“美好生活”的“日益增长”,我们知道美好生活本身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对于人的生存的自觉使每个时代的人都会确定美好生活的标准。不同时代的人的需要不同,对美好生活的界定也就不一样。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终其一生都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 “认识人自己”,人认识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实际上就是在解决人是什么和人应该怎么样的问题。人是一种现实存在,这种现实存在是一种实然,但未必是应然,未必是理想的存在,人的存在有着“实然”和“应然”的差距,才使得人有了奋斗的动力。对于美好生活的界定影响着整个社会努力的方向,同时对人的个性发展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一、美好生活的伦理化与个性发展的局限

古希腊对人的“应然”的目标表现在对于“完美”的理解中。在古希腊,道德、幸福和完美有着直接的关联,完美就等于道德上的善,而完美就是幸福。亚里士多德这样来阐明这一模式:“如果他通过践行好人的所有美德,通过做最好的‘人物’,而成为一个彻底的好人,……他在伦理上是完美的。伦理上的完美就是善和美的体现,如果一个人在伦理上完美,他就不会有任何不完美。”(1)[匈]阿格尼丝·赫勒:《现代性理论》,李瑞华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06页。因为伦理上完美的人是自足的,自足就是完美。道德上完美就是幸福,道德上的好人和高尚的人就是幸福的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只有那些行为高尚的人才能赢得生活中的美好和善良,这样的生活自身就是快乐的,最美好、最善良、最快乐也就是幸福,因此,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当然要加上一定的外在条件如中等程度的富裕和健康,以便他能够做到慷慨。另外,德性是完满的,须终其一生,如果在一生中变化多端,时而气运亨通,时而悲惨,这样的遭遇和结果不能叫做幸福。所以,幸福作为完美的现实活动,“还要增加上身体的善、外在的善、机遇的善,以免它的活动因它们的缺乏而受到阻碍”(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59页。。在过度中是找不到自足的。当然,对德性更重要的是对它们的实践,必须通过习惯来培养灵魂对高尚的爱好和对丑恶的憎恶,预先养成一种德性所固有的特性。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善并不仅仅具有伦理学的意义,他认为,各个领域、各种行为的目标都是善。但是达到善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就其自身而言就是善,二是通过其他的方式而达到善,只有为其自身来追求的东西才有资格作为幸福。享乐生活追求财富,政治生活追求荣耀,只有思辨的、静观的生活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自身,它是自足,是终极的善。“自足就是无待而有”(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就是幸福。幸福还应伴随着快乐,存在闲暇之中。而理智的活动则有着自足、闲暇和合于智慧的本己的快乐。“如若一个人能终生都这样生活,这就是人所能得到的完满幸福。”(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25页。

柏拉图的“应然”生活存在于他的理想之国和理想之人中。理想的国家就是一个正义的国家,正义是一种秩序,只有当统治者自身受善支配的时候,这个世界才是正义的,正义就是人的完善。幸福就是善,也就是伦理上的完美,因此,正义的生活就是幸福的生活。以欲望控制的生活是无序的生活,欲望的满足虽然可以得到快乐,但没有节制的不受控制的欲望的满足是恶,满足欲望的灵魂是最不幸福的。关于欲望、快乐与善的关系,柏拉图认为,快乐、欲望应以善为目的,而不能反过来。“善是一切行为的目的,一切事物皆为此目的而行事”,“快乐也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样,它应当以善为目的,而不是善以快乐为目的”(5)[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一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92页。。只有遵循善,遵循正义、节制、秩序的生活,人才能获得幸福。“幸福的人之所以幸福,就在于他们拥有善。”(6)[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二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7页。追求正义和美德本身就是幸福的,正义和美德本身就是神对人的报酬和奖励。(7)[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二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37页。因此,拥有善和拥有幸福是一回事。有了幸福的标准,就可以根据幸福的标准选择最佳的生活方式。柏拉图认为,在追求正义和其他一切美德中生,在追求正义和其他一切美德中死,这是最佳的生活方式。

这就是古希腊两大哲学家关于完美和幸福的理解。在他们的认识中,伦理上的完美就是幸福。他们为幸福确立了一个客观的标准,幸福是自足的,它既不需要自我的感知,也不需要别人的认可。至善的幸福是生活的最高顶点,无法被超越。在古代,这种幸福的概念是完全积极的范畴,因为它是道德秩序的最高成就。也由于这个原因,古典时代个体的个性是有限的,它只具有道德完善的意义。

中国传统儒家的最高生活理想主要表现为它所设计的“道德人格”——君子。这种理想的道德人格首先是重道德“践行”,《论语》一书都在告诉人做人之道,可以说,儒家的道德践行就是“他们的生存形式”(8)转引自何兆武、刘缷林主编:《中国印象》上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87页。。但儒家的这种生活理想并没有过高的要求,“君子”人格是在现实生活过程中可以体现出来的为人处事的素质和修养,这种范式的生活特性,为每个人向这种完美人格的养成提供了可能性。其次,以修身为本。《论语》处处要人反省,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论语》总是教人自己省察,梁漱溟先生曾说:“儒家没有什么教条给人;有之,便是教人反省自求一条而已。”(9)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界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95页。通过自我修养达到自身的完善,然后通过“内圣”成就“外王”。

道家的生活理想主要表现在得道之人的生活状态上。老子认为,得道之人,大智若愚,超越世俗的利害、善恶、贵贱、宠辱之上而“昏昏”、“闷闷”,犹如婴儿,“常德不离,复归於婴儿”(《老子》第28章),“含德之厚,比於赤子”(《老子》第55章)。得道之人总的原则是“法自然”,顺应自然而行,具体表现为:首先是无私,自然是无私的,人要遵循自然之道,人也要无私,做到“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道德经》第51章)。有“道”之人最大的私就是成就“德”。其次要自谦不争,自谦的表现就是不自持己见,不自以为是,不自负蛮干,不自认圣贤。由于谦虚,所以不与人争,“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夫唯不争,故无尤”(《道德经》第8章)。因为不争,所以没有过失。第三要适度。老子认为,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能过度,要适可而止。老子看到了欲壑难填的物质生活的弊害,提出了“为腹不为目”的主张,即要求过清静恬淡的生活,不要追求外在贪欲。第四要贵生贵己。老子指出了宠辱对人身的危害,“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道德经》第13章)。如果把宠辱看得比自身的生命还重,是最大的祸害。人要贵生贵己,对待名利要适可而止。庄子在老子“道法自然”、人与自然合一的基础上,提出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天人合一”的境界。庄子“天人合一”境界的核心思想是自由的精神。“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逍遥游》)。人应当不受任何束缚,忘记自己,超越功利,追求大道,顺乎自然之法则,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才是真正的自由和逍遥。这种自由逍遥的精神也是一种审美的态度,审美是人对所生存世界和人自身的一种远观和审视,它超越了人自身的各种目的论需求,是一种自由的生存状态。这种心态的核心在于超越、超脱有限的现实,达到无限的超越之美。

总之,儒家注重的是道德修养,以道德为人生的最高境界。道家注重的是精神自由,以自由作为生命的最高追求。但是,他们都关注人的精神生活,注重生命的感受,生命的精神状态在整个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他们的理想追求来说,好的生活并不是更多的物质满足,而是对于自身道德修养和生命境界的追求。富足的生命比富足的生活更美好。但是儒家的道德追求仅仅是人与人关系中的善,还远远不能涵括人本身的丰富内涵,包括人本身能力的发展以及交往关系的丰富。道家崇尚自然、尊重生命,注重精神自由,这对人的个性发展当然是有益的启示,但是庄子纯粹的精神自由实际上是要求彻底摆脱客观现实的影响和制约,这当然是一种幻想中的自由。

二、美好生活的物化与个性发展的悖论

前现代社会格局的解体,导致了幸福观念和完美观念的剧烈变化。在康德看来,完全服从道德律令就是完美,无论如何,总是遵守道德律令的人应该得到幸福,尽管他们不一定幸福。因此,必须为信仰留下地盘,必须假定有永恒的生活、灵魂的不朽,以使对幸福的追求最终能够实现。因此,灵魂的不朽是为善与幸福的重合作出辩护。康德试图保留伦理与幸福关联的努力,从反面证明了伦理与幸福不可避免地分裂了。首先,完美不再仅仅指道德上的完美。在古代,完美的绅士一定是道德上的完美,现代完美的概念本身变得多元化了。“‘完美’开始意味着‘完全实现’(fully accomplished);它的意思不是‘好’(to be good),而是‘擅长于某事’( be good at something),无论这个‘某事’是什么,这个词失去了其伦理意味。”(10)[匈]阿格尼丝·赫勒:《现代性理论》,李瑞华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08-309页。“‘完美’一词不仅经历了多元化,而且经历了一种彻底的非价值化(devaluation)。”(11)[匈]阿格尼丝·赫勒:《现代性理论》,李瑞华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09页。完美失去了和道德的直接关联,个体不再因为追求道德上完美而成为完美的人,被作为“道德楷模”而受到全社会人的敬仰和学习。完美变成了一个技术化的词汇,完美既不意味着幸福,也不意味着不幸福,完美和幸福之间也不再关联。其次,幸福与伦理(道德)也分道扬镳。幸福和道德不再联结,即便是道德上完美的人,也可能是不幸福的人。“即使是最好的人、最成功的人,也要遭受西西弗斯式羞辱与苦难。”(12)[匈]阿格尼丝·赫勒:《现代性理论》,李瑞华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09页。传统社会里善就是幸福,伦理上完美和幸福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现代社会,你不能说一个道德完善的人就一定是幸福的,正如你也不能说他一定不幸福一样,幸福与否已经和道德失去了关联。幸福失去了道德的衡量,便不再是一个可以客观衡量的概念。幸福不再有客观的标准,而是更多地关注个体的经验。

幸福与主观性(subjectivity)建立了关联,它变成了主观的。只有当一个人感到幸福时,他才是幸福的,没有客观的标准来确定某个人是否过着幸福的生活。每个人的幸福之源不同,他(她)感受幸福的标准就会不一样。幸福越是变得主观,其价值就越是取决于个体的内在体验。“主观的标准,主要是个人的本性、气质倾向或情感特性”(13)[匈]阿格尼丝·赫勒:《现代性理论》,李瑞华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10页。,幸福的主观性体现为每个人因为自身的经历、境遇、环境不同,而在自身建立了自足的心理系统,从而有了各自的幸福模式。或许只有在匮乏得到满足的同时才会有感觉的幸福,但是,这种幸福的感觉并不像传统社会是持久的,因为幸福已经和任何固定的品质失去关联。

那么,人的匮乏感是如何产生呢?知识的储备不足、能力的欠缺、精神世界的不丰满都可以使人产生匮乏感,于是在努力获取知识、能力、丰富精神世界的过程中都可以获得满足感和幸福感。但是在现代社会,资本控制着社会的节奏,主宰着人们的生活,人的匮乏感越来越表现为消费的欲望,从而人的满足感和幸福感被消费所控制。当一定时期欲望在一定程度上被满足之后,资本又会创造出新的东西,通过广告、杂志等各种途径告诉你没有它你就是一个不幸福的人,从而激发出你的消费欲望。就像某些科技产品,似乎有了它们自己的地位和身份就不一样了,而它不断地出新品,告诉你它的完美和不可替代,你只有不断地追逐、消费它们,才能享受到最大的满足。这样的满足实际上是将美好的生活物化到某些所谓现代的商品中。资本在商品的背后扮演着激发人的欲望的角色,物质、荣誉、地位等功利性的欲望不断地被激发出来,匮乏感就会不断产生,而欲望的满足主要体现为一定的物质商品或者物质商品所代表的符号,于是所谓的幸福被物质化和符号化了。如当大家都有了电冰箱、洗衣机这些代表舒适的家用电器时,如果你没有,那么你就不会是幸福的,因为你没有幸福的资格;名牌手机代表着舒适的生活和享受,你没有,你的生活便不是完美的。物本身不仅仅是物,它代表的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符号,一种舒适、自由的状态,你没有,你的生活怎么能说是完美的呢?生活不完美,怎么能说你是快乐、幸福的呢?在这里,幸福成了满足的感觉,而满足又成为物品的符号,因此,幸福不再仅仅取决于个人的感觉,也成了别人眼中的看得见的可以衡量的一些指标。

然而,这种物质匮乏感的满足所产生的快乐感觉不但是短暂的,是无法持续的,反而使人在产生短暂满足的同时产生空虚感。现代人极端地夸大了物质和物质消费给人们带来的满足感。幸福的物化和符号化实际上是将美好生活变成为物质生活,物化和符号化使得人在生活中看不见人自身,看不见人生存的意义。一部手机、一件衣服、一件家用电器可能成为影响我们幸福的障碍,那只能说,我们让自己虚无了,是我们自己打扰了我们的幸福。对于贫穷的人、物资匮乏的人来说,物质的丰富确实可以带来满足感,但是当物质丰盛成为一种常态的时候,物质和财富的增加并不必然带来更多的满足感,物质进而财富仅仅是美好生活的一个部分。生理的欲望和心灵的需求是两个轨道,再多的物质也无法填满心灵的空虚。幸福的难寻,并不是来自物质的匮乏,而是精神世界的匮乏,也正是因为如此,现代社会的幸福才变得如此的游离和不确定。幸福是快乐和满足的感觉,因此,找到快乐之源很重要。有人感觉奋斗的过程就是幸福,有人认为社会需要自己就是幸福,有人感觉找到爱人很幸福,有人认为家庭团聚很幸福。当我们把幸福看作是生命过程的体会时,活着本身就是幸福。生命作为上天对我们的馈赠,如何使生命具有价值和意义才应该是幸福和快乐的根源。

三、美好生活的实践追求与个性发展的过程

在传统社会中,一方面,社会对于个人有明确的规范要求,一个人如果按照社会的规范要求自己,他就会成为社会规范所要求的人,这是一种目的论的建构模式。这是一种被规定的存在,大多数人在等级规范下没有选择的可能性。而现代人格结构是一种自由人格模式,自由人格意味着自由选择,因此,只有自己能够对自己负责。这两种规范模式使得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对于信念和理性的态度不一致。在传统社会,信念和目的被认为是客观存在的,道德,制度,生活方式,行为规则等,这些都被人们看作是理所当然的。社会的价值和规范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社会是定向的,而且这种定向和规范基本不变,所以人们很明确自己应该信仰什么,坚持什么,“人们并不真正对他们的信念负责,因为他们通过信念接受知识。当一个人开始运用其个人理性之时,他就承担了巨大的责任。”(14)[匈]阿格尼丝·赫勒:《现代性理论》,李瑞华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21页。因为对于理性的运用,有可能危及到他们所赖以信任的世界秩序,与权威作对被认为是很疯狂的。在现代社会中,情况是相反的,除了人们行为的最低边界由具有国家效力的法律规定外,其他行为由个人自己确定。行为的目的、行为的方式,都是自己确定的,所以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这意味着运用理性来确定目的和达到目标的行为方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理性地处理和看待问题。梁漱溟先生说中国的智慧是早熟的智慧(15)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界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227页。,就是指中国人很早就开始用理性来思考和处理问题了。运用理性是现代人自然而然而且是应当如此的事情。然而,现代人对于我们自己坚持的信念负有责任,你决定坚持什么,你为了什么样的目标而努力,这是每个现代人要深思熟虑的。因为一旦确定了信念和目标,可能会成为一个人一辈子的追寻,如果这个目标是善的,会发生好的结果,但是如果目标是恶的(有可能是反人类或者是反自然),甚至会发生毁灭性的灾难。这意味着,现代人对于自己确定的目标负有根本性的责任。在善与恶、对与错这类问题上人类之所以必须承担巨大责任,是因为这是有关人类方向甚至是有关人类存亡的问题(人类科技的巨大进步,使得人类自己毁灭自己不是不可能,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而对于方向性问题人类恰恰不存在确定性。

在这个流动的不确定的世界中,个体受什么样的目的牵引,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成为决定个体生存状态和生存意义的根本性问题,这与传统社会个体存在的被规定状态迥然不同。但是,个体依据什么进行选择,个体如何选择,或者说,在流动的现代、多元的后现代,能否有确定的原则和价值对人们的生活进行引导,什么样的目的是人应有的目的,什么样的存在状态才是人应该具有的状态,马克思关于完整的人的界定,关于人是在实践中生成的存在的理论,以及关于人的自由发展联合体的理论,为人的发展提供了价值导向。马克思恩格斯谈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状态,如“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 ,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2页。,是“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 ,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9页。,“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81页。,“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通过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1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83页。。理想的人的存在状态就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状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以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为核心和最终目标,当然,这个发展的过程是无止境的。因此,以人的发展作为目的才是人的活动应有的目的。《共产党宣言》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概括成“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2页。。所以,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是所有人的发展,而不是一部分人的发展,它不以一部分人的被剥削为前提。

如何才能达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德意志意识形态》谈到的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生产力的普遍发展”,二是“普遍交往”(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6页。的产生,只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世界交往,才能逐渐消灭分工的固定化导致的人的发展的单一化。当然,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我们所称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6页。。“对实践的唯物主义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5页。因此,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状态是通过人的现实性实践活动不断创造出来的。这个过程也就是我们不断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达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状态当然是美好的,但是,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也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人在创造性实践中,发展自己的能力、丰富自身的社会关系、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而发展着自己的全面性。以人的发展为目标,人在劳动实践中创造着人的现实存在,不断丰富着人的理想存在,并不断将理想存在转化为现实存在,整个过程是人通过实践不断突破现有状态发展自己的过程。如果说实践结果达成人的努力目标,使人产生满足感、幸福感,人的实践过程作为丰富自己生命的过程,人的能力得以发展、社会关系得以丰富,这种生命充实、丰盈的感觉是幸福更持久的状态,而且这个过程无有止境。

美好生活当然有一定的标准,但是这种标准的确定应该使人们在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中也充满信心和幸福感,才是美好生活的最好标准。基于这样的考虑,我认为,美好生活应该包括这样几个方面:首先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这是美好生活的基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是生存的前提,如果没有盈余、没有选择,是谈不上美好生活的,就像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生产力的这种发展(随着这种发展,人们的世界历史性的而不是地域性的存在同时已经是经验的存在了)之所以是必须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6页。。同时,只有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产生,“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视作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6页。。但是对于物质生活条件来说,多少才够?无论是对自然资源供给还是人的真实需要来说,物质资源都是有限的,但是人的欲望如果不加遏制,则是无限的。所以必须对人的欲望有一个合理的控制,当然这既与社会制度有关,也与社会价值有关。至于怎样才算是一个合理的度,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但是人要明白的是,除了在物质匮乏时期,过多的物质条件并不会给人带来更大的满足感。艾伦·杜宁曾指出:“消费社会不能兑现它的通过物质舒适而达到满足的诺言,因为人类的欲望是不能被满足的。人类的需要在整个社会中是有限的,并且真正个人幸福的源泉是另外的东西。”关于这“另外的东西”,他写道:“我们能够培养深层的、非物质的满足,这种满足是幸福的主要心理决定因素;它包括家庭和社会关系,有意义的工作以及闲暇。”(26)[美]艾伦·杜宁:《多少算够:消费社会与地球的未来》,毕聿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6-27页。因此,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仅仅是美好生活的基础,它既不是美好生活的全部,也不能指望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地改善物质生活条件来获得更大的满足。其次是公正的社会制度和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是美好生活的制度条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6)《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版》2017年10月19日。人民不但要改善物质生活,更需要心理的安全和稳定,公正和平等的社会制度才能给人以安全感和舒适感,给人们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三是精神生活的富足。精神生活既包括知识的获得,审美的享受,友谊的力量,也包括精神作品的创造。物质的需求和供给是有限的,但是人的精神发展是无限的。四是美好生活既是目标,也是奋斗的过程。奋斗包括有意义的工作,目标的达成,对社会的贡献,自身价值的实现等等。为实现目标奋斗的过程本身就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不能仅仅把目标达成的瞬间看成是幸福。因为奋斗的过程本身就是发挥人的潜能和人的能力提高的过程,就像习近平2018年5月2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谈到的,“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17)《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见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8/0503/c1024-29961468.html.。

现代社会,凡是可以纳入人自身财富的都可以成为衡量美好生活的指标,如安定的生活、休闲时间、适量的物质财富、行为选择的自由、美好价值的追求和精神追求、奋斗的过程。社会为人的实践和发展创造必要条件,这是获得美好生活的外在条件,而个体通过实践将种种发展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则是美好生活的主观条件。我们不能将美好生活完全诉诸于主观的感受,当然外在的条件也不能自然而然地成为美好生活的模型。人的美好生活离不开人的实践和创造,人在实践和创造中发展自身,“个人的真正的精神财富完全取决于他的现实关系的财富”(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9页。,人在实践中、在社会交往中丰富着自己的生命,在这个过程中人创造着美好生活。因此,人通过实践创造理想的社会条件并在创造中不断发展自己的过程也就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过程。美好生活不应该成为一个固定的界限,关于美好生活的理解应该为人的发展提供一种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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