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红 李默
[摘要]尽管维特根斯坦以及佛教、道教一致认为真理是不可言说的,但是真理的这种“不可说”恰恰是通过语言文字的形式被言说出来的,面对这一矛盾,法国哲学家拉康提出了“半说”的思想,他认为真理总是在与其相反的事物的交替中呈现自身,真理只有通过半说才可以趋近,真理不可能被完整地说。真理的这一特性与谜语、引用行为等相似。因此,真理并非不可言说,但它只能被半说。
[关 键 词]真理; 半说; 谜; 不可说
人类从未停止过对真理的追求,西班牙哲学家乔治·桑塔耶纳说:“我们探求真理,在一切事件中,获得真理是最高的快慰。”但是,在探寻真理的过程中,人们发现绝对的真理永远不能被有限的语言所完全表述。西方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以及东方的佛教、道教都认为真理不可言说。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佛教对真理第一要义的论述非常多,道教的书籍虽少,老子也用了洋洋五千字来论述作为真理的“道”,维特根斯坦也是通过他的《逻辑哲学论》一书让人们意识到了不可说之物。真理既然不可说,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论述真理的文字,真理究竟是否可以言说呢?法国哲学家、精神分析学家拉康在其第17期研讨班中,提出了“半说”的观点,这一独特的观点从根本上解决了人们要述说真理却又无法全面对其进行论述的窘境。
一、真理的不可说论
维特根斯坦说:“一切发生的和既存的东西都是偶然的,使它们成为偶然的那种东西,不可能在世界之中,因为如果在世界之中,它本身就是偶然的了。”这也就意味着,那些非偶然的绝对的真理仅存在于世界之外,如逻辑形式、伦理学命题、美学、上帝等。维特根斯坦还说“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因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位于世界之外的真理也必然存在于语言之外,因此真理是不可说的。对此,维特根斯坦给出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这就正好像眼睛和视域的情形一样,但是事实上你看不见眼睛,而且在视野里没有任何东西使得你能推论出那是被一只眼睛看到的”。真理就像是我们自己的眼睛,虽然它让我们明了世间的一切,却永远看不到它自己,永远不能言说自己。对于这样的真理性的存在,只能用我们的肉身去体验,用我们的心灵去感悟。
不仅维特根斯坦,佛教、道教也认为真理是不可说的。《道德经》开篇即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作为超越一切的真理,即绝对的形上之“道”是无法用经验世界里有限的语言来传达的,由此道家认为“道”是不可说的。道家的庄子也说:“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道昭而不遗,言辩而不及。”老子说:“道常无名。”在道家看来,道是没有界限的,而你一旦用言语去说它,那就永远都有说不到的地方,因此这种永恒的真理性的存在是不能够被语言所言明的。
佛教的思想也大抵相似。《大涅槃经》说“诸佛妙理,非关文字”,《法华经》也说“是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因此,作为佛教真理的第一要义是不可说的。佛教认为其第一要义是一种超越有无对立的大智慧,是“空”,它不可言说,只能用“心”去领悟,如禅宗的宗旨就是“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不仅如此,佛教还有禅定、棒喝等方法帮助僧人以非文字的方式达到顿悟真理的境界。
但是,这其中的悖论也是一目了然的,所有的真理及其相关特征都是通过语言文字向我们表述出来的,离开了文字,我们连基本的“真理”概念都无法表达,那么真理果然如上所述是不可说的吗?面对绝对真理,我们真的要如维特根斯坦所说,“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吗?
二、拉康的真理理论
从1953年开始直至1981年逝世,拉康每学年都会选取一个不同的主题并且围绕它进行一系列的讲座,这27年的系列讲座通常被称作是27期研讨班,正是在他1969年—1970年的第17期研讨班中,拉康提出了有关真理的“半说”理论。
在这个名为《精神分析学的另一面》的研讨班中,拉康在索绪尔的语言和言语之分的基础上,在福柯话语理论的启发下,创造性地增补了“话语”这一新的维度。拉康说“话语是远远超越言语的必备结构。事实上,没有言语,话语显然照样可以存在。它就存在于某些关系中,而这些关系若是没有语言实际上就不可能被维持。许多稳定的关系是通过语言工具建立的,在那里当然刻写有某个比实际的言说更大、更深入的东西”。而这个更大、更深入的东西就是话语。在拉康看来,话语虽然涉及语言的形式,又不仅限于语言形式,它是介于语言与言语之间的一种语言框架。为了能更好地说明话语这一框架,拉康给出了自己的公式,如下图。
拉康在话语结构中设置了四个位于不同位置的概念,即行动者、他者、产品和真理。位于左上角的是发起讲话的行动者,这是一个逻辑的设定,因为话语总是从发起讲话的人开始的。而他说话的目标就是右上角的他者,二者说话后产生了右下角的产品,而真理则位于左下角的位置,这是驱动行动者的位置。从拉康的视角来说,行动者在言说的时候总是会受到不为自己所知的真理的驱动,因此真理就是无意识或者无意识的欲望。我们都知道,无意识是沉默在水面下的冰山,站在水面上有意识的我们永远不能一窥它的全貌,因此,真理也无法完整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对于无法全部说清楚的真理,维特根斯坦采取了不说的态度,而拉康对此是持批评的态度的,因为我们每天都在解决真理的问题。
三、只能“半说”的真理
正如拉康所言:“我一直在言说真理。当然不是全部的真理,因为根本就没有办法说出它的全部。说出它的全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言语总是会失败。”在拉康看来,只有从知识是错的这一点开始,它才与真理发生关系。因此,“真理只有通过半说才可以趋近,真理不可能被完整地说,因为超出了这个半说,就没有什么可以说,这就是所能说出的一切”。对于这一结论,拉康是这样论述证明的。他说所有的知识一旦构成,就会有一种谬误的维度。所以,真理总是在与其相反的事物的交替中呈现自身,它们相互缠绕着对方旋转,这种现象适用于这个世界诞生以来的所有事物的构成,比如中国文化中的阴、阳。在拉康看来,没有谬误就没有真理,真理总要借助于谬误的显现才能显现自身,只有从谬误开始才能找到真理,因而,纯粹的真理只能半说。
真理就像是一个谜语,一旦谜底被解开就有消失的风险。在此,拉康以一则神话为例加以阐明。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个怪兽,她长着女人的头脸、狮子的躯干,她坐在忒拜城附近的悬崖上向过路人出了一个谜语,如果过路人猜错了就被害死,而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斯芬克斯羞愧地跳崖而死。借由这一神话,拉康想说明的是,谜语一旦被揭示出谜底,它也就失去了其谜语的功能,只能像斯芬克斯一样消亡,所以能完全被解释清楚的就不能被称作是真理。
所谓 “半说”就是将那些无法言明、无须言明的内容隐藏不说。为了使他的观点更加容易理解,拉康又以写作中的引用行为为例加以说明。他认为谜语就是一种言说,我们尽一切可能去陈述它,人们在写作时的引用行为也是这样。如果我们引用某人的一句话,那么我们不仅引用了这句话的内容,还利用了蕴含在作者名字之后的种种没有言说殆尽的意义,如作者的立场、作者的权威性、作者所处的历史背景等。我们看似引用了一句话,而实际上说话者背后那没有言明的一切才是引用的意义所在。拉康说:“假设一个人在引用原文之后马上用了一个句子表明一个引用来自哪里——一个作者的名字,比方说利科先生,假设一个人引用了同一句话,并且标上了我的名字。在这两种情况中,这句话肯定不会有同样的意义。”由此,拉康得出了一个结论:引用以它自己的方式成为一种半说。与此类似,真理真正重要的是那没有被说出来的、被隐藏的部分,正是由于这一部分的存在,真理才成其为真理。
四、结论
人类在追求真理的旅程中逐渐意识到,真理是超越人类智慧、理性和验证的,对此,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都采取了“不可说”的态度,如東方的佛教、道教,现代西方的维特根斯坦等。然而,他们的思想之所以广为流传恰恰是由于语言文字的言说功能在起作用。面对这一矛盾,法国哲学家拉康创造性地提出了“半说”的观点,他认为,真理可以言说,但是由于我们人类自身思想、语言等的限制以及真理本身与谬误相纠缠的特性,我们无法将真理彻底论述清楚,因此真理只能“半说”。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2]庄周.庄子全书[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3.
[3]文若愚.道德经全书[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3.
[4]Jacques Lacan. The Seminar of Jacques Lacan,BookⅩⅦ,The Other Side of Psychoanalysis 1969-1970 [M].New York and London:W. W. Norton & Company,2007.
[5]吴琼.雅克·拉康——阅读你的症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6]黄作.论拉康的真理学说[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5).
作者简介:霍红,吉林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博士,研究方向:语言哲学。
李默,长春赫行实验学校,硕士,研究方向:教育基本理论。
作者单位:1.吉林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2.长春赫行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