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
一周前,公司的考核结果表明我未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使所在部门的年终奖泡汤。部门负责人李某一气之下,命令我做100个俯卧撑。谁知,两小时后我出现了血尿。医院初检为肾脏缺氧出血、腰部急性扭伤导致腰椎间盘突出,并引发了间歇性神经头痛。后续检查结果为全身5处以上神经受到严重损害、腰部肌肉严重撕裂坏死、胳膊肱二头肌、两侧肋骨、肋间神经受损等。
请问:李某应否对此承担责任?
刘小丫
刘小丫:
李某对你的处罚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体罚员工必须承担三种后果:一是只要有体罚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即可以对责任人员给予治安处罚。二是如果给员工造成身体伤害或者精神损害、名誉损失等,便必须给予民事赔偿。三是如果构成犯罪,必须根据行为的性质及其损害后果予以不同的定罪量刑。
体罚员工致人重伤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其中所指的重伤,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二条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鉴于李某的体罚,已导致你的腰部肌肉严重撕裂坏死而失去功能、全身5处以上神经严重损害,当属重伤之列,所以李某难逃罪责。
小保
图/ 张亚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