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康 张予云(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 昆明 650500)
本文以2014年世界健美操锦标赛三人操成套动作为研究对象。
(1)文献资料法。
根据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目的,在临沂大学图书馆查阅《体育科学研究方法》、《运动心理学》以及健美操训练的相关书籍,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检索与竞技健美操、三人操相关的已有研究文献,通过中国健美操竞赛网及中国健美操协会官方网站等网络资源途径,检索与竞技健美操、三人操相关的训练、比赛等文字影响资料,并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分类和整理,作为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2)录像观察法。
本文对难度动作的分析主要依靠2014年比赛的录像资料,依据《2013-2016年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通过观看录像资料,对前三名成套中出现的难度动作进行逐一分析,对难以把握的关键点,采用慢放、循环放等方式,确保每一个数据分析都科学合理,以此作为文中研究难度动作的数据支撑。
(3)数理统计法。
对整理出的数据,运用Microsof t Of fice Excel等数据分析软件,对前三名运动员成套中出现的难度动作有关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并进行适当的整理,为后文研究提供详尽的数据支撑。
(4)逻辑分析法。
本文通过对前三名运动员成套中出现的难度动作的相关细节进行详细的分析,包括难度动作获得的分值、难度动作的完成性、难度动作分配是否均衡等问题,一一进行分析和对比,找出相关数据,作为后文分析的基础。
一般情况下,难度动作是竞技健美操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决定性因素,本文对难度动作的分析,也从这几个方面展开,通过分析来评价难度动作在成套中的价值。下面从前三名运动员难度动作的各个角度展开分析。
表1 前三名运动员所选根命组难度
由表1可以得出,在A组、B组所选难度的根命名组,罗马尼亚队与中国队、韩国队有差异。前三名运动员在C组、D组中所选难度虽然不同,但在根命名的难度选择中都显得过于单调,都没有涉及A组、B组和C组中的难度动作,具体表现为俯卧撑、锐角支撑组、水平跳组、剪踢组、水平旋组和旋子组、柔韧与平衡中的劈腿组、踢腿组,这些动作都没有,导致整套动作比较死板,缺乏创新性,容易产生视觉疲劳,导致裁判在打分上出现偏差。我国运动员的动作也存在这样类似的问题。我国健美操教练在根命组难度的选择上较为单一,选择不够广泛,基层教练员在对运动员的训练中也将重心偏离到常见的根命名难度组别,缺乏创新性的根命名难度组别。通过以上分析发现,前三名运动员所选难度动作的组别个数完全一致,但四类组别难度选择并不均匀,都存在一个明显的缺点,缺乏静力性的力量动作,跳跃类的难度动作比较多,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前三名运动员在静力性力量上的能力要弱于跳跃类动作的能力,因而,多数选择用跳跃类动作体现难度动作。
表2 前三名成套难度类型数据统计
从表2可以看出,前三名运动员所选难度动作在每个组别的个数上完全一致。从表中也可以看出,前三名运动员成套动作在各组别中分配是不均衡的。本届锦标赛前三名运动员在成套中出现跳与跃的难度动作有5个,明显多于其他三组的难度动作个数,三位运动员在选择中完全一致,2个动力性力量难度,1个静力性力量难度,2个柔韧与平衡力量难度。跳与跃的难度个数要多于静力性力量的难度个数,由于各个参赛队教练员在训练中特别加强下肢的爆发性练习,一直偏向跳与跃难度的练习,其实这也是近几年世界健美操成套中难度选择的一个整体趋势,是目前难度动作的一个比较大的弊端,忽略静力性力量的练习直接导致了难度动作偏向于跳跃难度。
表3 前三名运动员所选难度系数统计
从表3可以看出罗马尼亚队的难度总分值为6.6分,中国队为7.9,韩国队为7.1,中国队的难度总分最高,韩国第二,罗马尼亚最低。由于三个代表队的第一名运动员都是女性运动员,因此,罗马尼亚队的难度总分除以1.8得分3.666,裁判打分3.666,可以得出运动员全部完成了每个难度的最低标准;中国队的难度总分7.9,除以2得分应为3.950,但裁判员给出的分数却是3.500,明显存在差距,可以看出中国运动员成套中有0.9的难度没有完成,虽然在难度总分上领先,但是在难度的完成上输给了罗马尼亚队;韩国队难度总分值为7.1,除以2难度得分应为3.55,但裁判打分分值为3.500,也存在没有完成最低难度标准的问题。结合比赛的录像,我国三人操运动员在高难度动作的完成上,缺乏完成质量,并没有高规格的完成高难度的动作,完成质量存在问题导致高难度动作没有得到裁判的认可,个别的难度动作不被认可,最后得分低于难度总分比较低的罗马尼亚队。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我国运动员在难度完成性上还是比较弱的,在动作的表现性上相比其他国家还是有所欠缺。因此,教练员在难度的选择上不能一味的上总难度,还要考虑运动员的整体能力,结合规则要求的最低难度完成标准,合理安排难度,不能盲目上难度,却缺乏完成效果,反而影响最后的成套动作的得分。
表4 前三名运动员所选难度系数个数的对比
从表4可以看出,第一名运动员成套中选择的难度系数多数都集中在中等难度偏上的部分,大多集中在0.5、0.7、0.8、0.5的选择了4个,0.7的3个,没有选择分值为0.4、0.6和1.0的难度,总体来看,第一名运动员难度选择较为保守,从最后得分结果看,其对自身的动作完成性有充分把握,难度编排更注重完成质量,不一味追求难度系数高;第二名运动员所选难度主要集中在0.7、0.8、0.9难度系数之中,特别是0.9的选择了3个,明显偏重于高难度系数的动作,高于第一名的运动员,但从结果来看,明显是忽略了难度的完成性,导致最后得分并不是最高的。因此,在国际比赛中要注意把难度系数和难度完成性完美结合,并不是选择难度系数越高越好,而要根据运动员的完成情况来决定难度系数高低的选择。
(1)难度选择:通过以上分析发现,前三名运动员在根命组难度中的选择都过于单一,目前这也是健美操成套动作中难度选择的一个弊端;
(2)难度完成质量:文中分析看出,竞技健美操成套中难度系数虽然非常重要,但只有难度系数肯定是远远不够的,想要获得最后的高分,必须要同时具备高质量的完成性,完成质量才是最后得分的最主要决定因素;
(3)难度分配:根据文中分析,前三名运动员的难度分配存在较大差异,比赛第一名成套中难度的分配比较均匀,而我国和韩国队则在成套中难度分配不够均匀,在动作的最前端出现了较多的难度动作,动作的后期并没有较难动作,相对动作设计较为简单,整体来看,难度的分配太过于靠前。
(1)加强静力性力量难度的练习:我国三人操运动员在各组别难度的选择上应该尽量趋于均匀,应该加强静力性力量难度的练习,运用于成套中,更应该广泛选择不同根命组的难度动作,以体现难度动作选择的多样化;
(2)提高难度完成质量:我国教练员应该综合运动员的整体实力来选择成套中的难度,不仅要关注和提高动作难度系数,而且要保障成套中出现的难度能够完美完成,才是最后得分的关键性因素;
(3)均衡分配难度:我国三人操运动员以后应该更加合理均衡的分配难度,不应该将难度集中在成套的最前端,在以后的编排中要避免出现多个难度集中在一起的现象,应在整个动作中均匀的分配各难度动作,使整套动作完成更加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