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玲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部分老人退休后重新就业意愿较高:“在家待着没意思。”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与建设,有助于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让日子过得更加充实。随着我国人口人均寿命的延长和健康状况的改善,不少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仍有精力、有意愿继续参与社会工作。在老年人自愿的前提下,打通参与渠道,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政策体系,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营造老年人想参与、能参与、乐参与的社会氛围。(2018年10月29日《人民日报》)
老人退休后有较高重新就业意愿,这不只是部分老人的心理,而是普遍的现象。如今,老人不差钱,但他们都有一个“找点事做做”的心理,而“找点事做做”并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充实自己的生活。我们看到,老人退休后因闲下来没事做而产生的不适应,总有一种失落感,往往身体和精神上都容易出现问题,感到孤独忧郁,最后,陪伴他们的是医生、保姆或宠物。
“找点事做做”,对很多老年人而言,是一种排遣孤独与寂寞的有效途径。尤其是现在,我国的退休年龄总体上为男性60岁、女性50岁或55岁。对于正在逐年延长的全国人均寿命而言,五六十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老”。他们“重新就业”,找点适合的事做做,或是发挥专业所长,或是出于个人爱好,或是希望奉献社会,这些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和发挥余热的意愿是如今老人的真实想法。这样既可以减少老人的孤独忧郁感,又能为社会贡献余热,减轻家庭负担,让儿女们少操心,是一举多赢的大好事。
诚然,也有人担心,退休老人“重新就业”会给社会就业带来冲击。其实,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老人“重新就业”,与社会就业并不矛盾。干一些他们适合的工作,做一些年轻人不愿做的事,而是一种“拾遗补缺”,是对社会就业不足的补充,是有利于社会的大好事。笔者认为,全社会都应为退休老人“重新就业”提供支持与帮助,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明确用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满足退休老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实现社会发展与“老有所为”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