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武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同时也是其实现社会效益的基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对所得税进行系统化及科学化的筹划,以达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是控制企业运营成本及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实现煤炭企业科学化纳税筹划,可显著的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其中,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尤其重要,其涉及到诸多政策,且内容与程序最具复杂性。近年来,随着集团化企业的不断发展和税收环境的改善,企业税务筹划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逐渐显现,并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特别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法规的许多方面的变化给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笔者提出对税收筹划的一些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目前尚未有权威文件对税收筹划进行明确定义,结合各家之言,可以定义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业务、投资、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审慎规划与安排,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或任择条款,获得金融行为的最大避税利益。这个定义有三个含义:
(一)合法性。税收筹划的合法进行是其本质特征,也是其开展的基础,同时也是其与偷税、避税及逃税等行为明确区分的基础标志。
(二)计划性。计划性即表示筹划性,企业在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开展税务筹划的时间应为税务义务发生前的决策过程,而非税务义务的履行环节;企业应根据具体的税务行为调整税务筹划,充分认识所得税纳税筹划在降低企业运营开支及推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预见性的开展所得税筹划工作,而非在具体的税务行为发生后变更合同或发票。
(三)目的性。目的是指纳税人希望获得的税收收益。例如,在购买安全、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时,煤炭企业一方面要达到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的技术目标,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地满足国家关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财税〔2018〕84号)以及财税〔2017〕71号的相关要求,充分认知相关税法中的相关规定,有计划性的展开前期工作,使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筹划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纳税技巧和税收负担控制技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差异性,定制出差异化的规划方案,但不排除其中有一定的规律性。下面是一些税收筹划方法的简要讨论。
1.专用设备购置可抵免相应的所得税额,如购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节水等设备时。企业应该深入了解《所得税法》中的第三十四条规定,其规定企业在购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时,可得到一定占比的税额抵免。
近年来,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生以及国家对安全、环保督查力度的加大,国家对煤炭行业的生产安全、环保投入十分重视,煤炭企业也把安全生产、环保投入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安全生产支出、环保投入在煤炭企业预算中也大幅度的提高,在此情况下,煤炭企业应该仔细研读国家税收政策,在专业技术组织的帮助下,从采购设备的生产企业抓起,判断其是否具备符合要求的煤矿安全标志合格证书、防爆证书、设备规格等有关材料,同时评定其是否在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内,将上述措施作为关键的选择指标之一,在这样的工作思想指导下,使企业购置的相关设备满足税法规定的相关要求。在所得税筹划的辅助下,企业不仅完成了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投入,而且享受了税收优惠,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得到一定的缓解。
2.安置残疾职工支出,可以加计扣除。《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下列开支可纳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并可进行加计扣除。《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三十条第㈡项中指出,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而产生的工资可进行加计扣除,即表示企业在安置残疾人员时,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可以百分之百加计扣除。煤炭企业一般为国有企业,他们除了履行正常的生产和管理任务外,还需产生社会效益,承担社会职能。煤炭企业应按照政府的要求,安置需要安置的残疾人,并安排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这样不仅为政府部门分担压力,同时也解决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这部分人员工资的支出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节省企业所得税,从而实现企业和政府双赢的目标,在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三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近年来,为了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国家还将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或者新产品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没有形成无形资产列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实际金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将其纳入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应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政税[2018]99号)。
随着采煤、掘进工艺的不断更新发展,煤炭企业应该抓住机遇,增强技术力量,增加技术投入,将技术开发项目纳入年度计划预算管理中,每年年初制定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计划,并由企业审核论证,经过审查论证,项目立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在财务、技术、地质、通风等部门的参与下,在各部门之间进行协调,提高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意识,并确保整个群体之间的紧密协调和一致性,对实际发生的每一笔开支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进行收集与统计,以科学、合理、全面、及时的方式进行归集,提前编制各种资料与数据,为企业每年的研发支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准备。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不定期的现场审核,督促立项的研发项目按时进入规定的研发流程,同时对企业发生的相应费用是否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集进行监督和审核,发现问题并敦促他们及时解决。开发项目的成果要及时进行验收,符合专利要求的,要积极进行申请。通过对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不仅可以促进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同时还可以为企业减税降负,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为基础展开税收筹划。
所谓的固定资产折旧定义,其实就是从折旧自身内涵本质出发,隶属于企业所得税扣除环节中的一个重要项目,根据实际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固定资产通常情况下折旧的金额越大,其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就越低。
而正确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以及净残值之间所估算的结果都是以企业自身所存在的固定资产折旧实际内容作为整体评定基础的。例如:平均年限法、加速折旧法及工作量法都是以结合当前企业自身实际工作状况的基础上所选择最为贴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所谓的加速折旧,其主要的应用在于可以帮助企业前期多计提折旧,而后期减少折旧计提。因此,在保障整体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减少企业前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到了企业后期发展阶段应纳税所得税就会出现一定幅度的增加,造成企业前期需缴纳的所得税明显小于中后期。换句话说,即企业的一部分所得税纳税时间后移,由于资金本身的时间属性价值,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增加企业前期折旧额,把税款延迟至后期缴纳,相当于依照法律、法规从政府国家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其次,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在进行折旧计提之前,应当估计残余价值,并从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中扣除,残余价值的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特殊情况,残余价值的比例需要调整的,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备案。当然,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随着国家税法的不断完善和会计政策的不断修订,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空间和角度也在不断变化中。纳税人只要不违反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尽量筹划减轻税收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丰富国家的税收来源。
5.盘活前期所得税调增项目,抵减当期应交所得税。煤炭企业前期计提的环境治理保证金、职工教育经费等,由于前期没有使用完,根据税局要求,都进行了纳税调增,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现在随着一些新的政策的下发、落实,允许企业在使用之后进行纳税调减。例如,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的使用规定。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矿床注销指南》([2017]638财务发展报告第638号)的有关规定,“资金由企业自行使用,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程的预算、项目实施方案和时间表,专门用于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活动造成的地面塌陷、裂缝、塌陷、滑坡、景观破坏以及地下含水层破坏、地表植被损毁预防和修复治理以及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等方面(不含土地复垦)。” 通过专用基金的申请使用,一是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的当期利润,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属于企业以前年度已经专项计提的费用,如果把现在发生的或将来与此相关的环境保护费用支出,通过申请使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进行列支,相当于为企业节省了当期成本费用;二是可以减少资金占用,煤炭企业通过项目申请使用该基金,可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盘活沉淀资金,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在以前计提的年度由于没有使用,税务部门要求企业进行了纳税调增,形成了递延资产,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现在申请使用,可以在所得税方面根据使用金额按25%进行纳税调减,抵减当年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科学性筹划手段讲究的是整体方式的合理与正确,因此基于此点考虑,首先需要做到的就必须是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准确对会计准则以及税法之间进行清晰的区分,能很好掌握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况下,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是表现在特定的某些制度规定上,因此造成的税法解释与会计准则信条之间信息阐述的不一致。
因此,在进行整体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若想真正意义上对相关的制度规则进行了解,就必须将企业自身实际发展状况同税收筹划工作相结合。而另一方面,企业更需要准确区分税务筹划与偷税、逃税之间的属性区别。例如,企业税收筹划是必须在符合当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条文规定的基础上所展开的活动,因此凡是超越法律法规相关条令规定范围之外的存在,都是将企业整体推向法律边缘的“危险行为”,注定难以正式发展。
一方面,税法变更后,煤炭企业要组织税务筹划人员及时学习,提高税务筹划人员掌握税法、灵活运用税法的能力,更好地提高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实效性。另一方面,煤炭企业应与税务企业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了解税务机关的最新政策法规,配合税务机关的相关工作,建立税务与企业之间的良好关系。
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一些新的税收政策相继推出,使企业不得不面临新的税收环境。如何快速适应税收新环境,并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科学化的税收筹划,帮助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已成为现阶段税收筹划工作者亟待深入探析的课题。在税收筹划中,合理、合法是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前提,在此前提下,税务筹划必须根据煤炭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且必须保持相对的灵活性,并根据税法的变化随时制定调整规划,实现煤炭企业的合理避税,减少税务负担,帮助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