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芮佳雯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数据的爆发,整个金融行业迅速蓬勃的发展现在的金融时代不仅仅在大数据局势中更是在整个互联网时代中,社会生活的各个行业领域都离不开互联网,而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离不开整个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在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背景下,金融的运作模式等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一些信息技术对以前的一些金融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效应。
而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简单结合还是现代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结合,互联网领域以一种颠覆性的心态进入金融领域,这种结合给传统的金融行业带来颠覆性变化。首先互联网金融的产生给全球的金融行业发展带来冲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也刺激了消费拉动内需;其次在给我们生活中也带来了一定的便捷,让市场参与者更加大众化,让金融活动更加民主化而不是少数的金融精英才能进行的金融活动;最后不仅仅是给我们带来一些积极的影响还有一些未知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研究有利于在享受互联网金融便利的同时有效解决其带来的风险。 研究互联网金融,利用于享受互联网金融带来的便利的同时解决其带来的风险。
传统的金融有银行、证券、保险等,而金融互联网化是指传统的金融行业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形态。主要包括有:(1)传统金融互联网化,如网上银行、金融IC卡与ATM业务;(2)金融产品创新化,如余额宝;(3)新的平台与中介产生,如基金网等。
在互联网金融下的支付体系是指第三方支付与移动支付等新型的支付体系,而在移动支付终端的智能化下第三方支付体系迅猛发展,促进了支付体系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并且成为了金融行业支付体系中基础重要的一部分。在第三方支付体系中包括账户支付、网关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等模式。例如支付宝、快钱、汇付天下、易宝等是第三方支付典型代表。
互联网信用业务主要指在互联网上众筹与网贷一些新兴的金融信用业务。分为网络股权融资与网络债权融资。“众筹”(crowdfunding)平台是网络股权融资的典型代表,个人业务和中小企业通过“众筹”平台得到众人资金支持。P2P是网络债券融资的代表,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通过P2P网络贷款平台直接完成信任交易。“金融脱媒”重要的推手就是这种在网络信任机构建立资金供给和需求的融通的平台。
在提供虚拟货币的有美国的Facebook、eBay、Google等,并且存在着网络虚拟货币与真实货币转换的可能。比如:比特币。比特币(Bitcoin)也称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但与Q币不同的是可以在现实世界中购买物品,具有匿名、分散化、不属于任何国家和金融机构、不受地域上限制和可随时随地兑换等特点。
国家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要求,陆续出台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且逐步建立了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在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的基础之上,国家也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支付法规制度,支付服务主体的多样化、支付工具的发展创新以及支付体系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都不断提高了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效率,也有利推动了其稳健运行[1]。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经营呈现出多元化和综合化特征,表现为跨行投资业务的增加、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多样性、“子公司分业、集团综合经营”金融控股模式的创新和互联网金融交叉性产品的不断涌现等[2]。
从本质上来看,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除了仍具有金融风险的传染性、突发性等显著特征,还存在某些潜在风险,如:为实现平台规模经济效应,获得更多业务量而采取的赔本赚吆喝的恶性竞争等[2]。
在金融普遍的当今社会,理财师远远不够,这个需求缺口可以靠互联网理财弥补。互联网金融的低成本,无时空限制,无间断服务,使普通人群也可以享受,并且居民获得金融服务的可得感增加,使其不再局限于金融高端人群。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在大数据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各具优势,两者的充分融合和密集互动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互联网金融应利用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互联网、大数据密集使用和拥有天然大数据等优势,实现和传统金融的进一步合作与融合。
目前,同互联网巨头一样,互联网金融也呈现出全球谋篇布局的趋势。银行业、证券业和互联网金融的国际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有利于实现我国金融强国的目标。
互联网金融体系已经形成,而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模式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也具有时代意义,明确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以后的金融业的改革与创新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存在一定风险,为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在美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第三方支付发展起步较早,在监管目标来看西方发达国家有着高度的一致性。首先是促进第三方支付的手段与支付体系的安全与高效也要防范非法吸收资金和诈骗的风险;其次是要审慎监管,在美国主要体现在对沉淀资金的监管,为了保护资金安全,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必须有流动性资金;最后强化监管与创新兼并的原则。
2.对网络信贷平台的监管。各国在对网络信贷平台的监管中都是很宽松的,没有具体的法律的约束。而规范信贷业务也能对网络信贷进行规制。网络信贷发源于英国,在英国设立牌照申请;美国将其纳入证券业监管,在美国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只有证券交易商能够注册互联网信贷平台,进行法律监管与追偿就会方便。
3.对于网络银行的监管。在美国对于网络银行的监管策略和申请以及进行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方面与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差不多,但是会比较审慎宽松。而欧洲央行要求对网络银行监管一致性,并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目标是清晰透明的法律保护、监管适中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原则。
4.对“众筹融资”监管。在美国在“众筹融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规定,对于提供服务的网络金融平台与筹资者都做了严格的要求,进而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利益。
传统金融与创新互联网金融结合。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发展让传统的金融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在整个大时代下市场经济体制下,传统金融只有进行改善适应科技发展的趋势才能发展下去。所以对于互联网金融要进行功能划分、组合优化与升级传统的金融运作的模式才能让互联网金融更好的发展下去,传统金融有自己不能取代的特点,而互联网金融是在传统金融上的创新,两者相结合才能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发展,让金融业的竞争力加强。
1.以差异化的金融运作模式促进市场繁荣。互联网运作模式有支付、理财与融资三种模式,而在进行模式创新的时候要从金融体系的内部与环境进行改善,进行差异化的金融运作模式。一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以客户为中心,创新产品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关紧密所以要加强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技术的发展与升级。例如2013年出现的“余额宝”以及2014年新出现的打车软件。阿里巴巴和腾讯,争夺在新兴移动支付领域中的控制权,在网络打车市场进行价格贴补在打车者和出租车司机进行高额的价格补贴,最终两家公司全面占领网络打车市场份额,其他的打车软件被迫退出市场。
2.实现向移动互联网金融的转变升级。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也会向移动互联网转变和升级,在加强向互联网金融移动发展的同时,不仅仅包括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还要强化互联网的思维跟观念,在社会这个大数据与移动市场的结合的同时互联网金融也会得到巨大的发展。移动互联网已逐步成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