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卓
(作者单位: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目前,高校内部审计因其自身机构和人员配置的局限性,将内审工作中的一部分委托给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形成了内部审计外部化趋势。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指高校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或者部分委托给社会审计机构来实施。在内审外部化这一过程中,高校购买的是技术服务,但是在签订契约前,高校作为买方并不能看到产品,只能通过以往的产品做以大概的判断;而高校内审部门委托外审的项目,一般都是其各方面现有条件处于薄弱环节的项目,比如基建工程结算审计、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等项目,这些项目内审人员熟悉度不高,所得有效信息没有社会审计机构多。在内审外部化过程中,高校与社会审计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所谓信息不对称,即交易双方拥有信息量的多少不同。信息不对称使得双方在契约签订前的服务评估,契约签订后的合同履行以及违约后的责任赔偿上难度很大,社会审计机构存在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的可能性。因此,分析高校内审外部化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对今后高校内审外部化的完善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逆向选择指市场中的一方如果能够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使另一方受损,那么其就倾向于与对方签订协议进行交易。逆向选择发生在契约签订之前,容易导致劣质审计机构采取低价方式达到中标的目的。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的过程中,一般通过公开招标来选择社会审计机构,价格成为高校所能考虑的最直接的因素。由于高校对前来参加竞标的企业了解较少,所掌握信息自然不如审计机构自身,因此双方出现信息不对称情况。一般情况下,高质量的审计机构运营成本高,所要求的价格回报也就高,而低质量的审计机构运营成本低,相对低的价格就能提供服务。高校在选择时,对质量无法做到准确估计,往往只能通过价格对其选择,常常中标的会是那些低价的劣质社会审计机构,导致了价格优先条件下的逆向选择行为。高校内审外部化过程中形成逆向选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高校对社会审计机构质量评价体系的缺失。目前大部分高校都没有一个量化的评估指标来评价社会审计机构。这种评价体系的缺失导致了以价格为导向的逆向选择的出现。其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的不易检测性。社会审计机构为高校提供的是技术服务产品,这种产品有别于普通产品,在未提供服务之前,其质量很难检测。再次,有些高校没有将审计费用列为专项经费,在确定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时对价格的反应较为敏感;也有些高校虽然设有专项审计经费,但在对审计服务质量没有预先了解的情况下,依然会首先考虑价格因素。
道德风险指交易契约签订后,信息的优势方损害了信息劣势方的利益而不承担全部后果的行为。道德风险发生在契约签订之后,社会审计机构掌握了更多的审计信息和技术,但却没有为高校提供优质的服务,从而损害了高校的利益,甚至与被审方合谋损害高校利益,但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高校并不能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高校与社会审计机构签订业务约定书之后,由社会审计机构对送审的项目进行审计,这些项目大多属于高校内审人员专业基础薄弱的方面,比如工程建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等方面内容,且在审计过程中参与度有限,高校属于信息劣势方。社会审计机构拥有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在审计过程中对项目细节了解较多,属于信息优势方。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社会审计机构可能出现一些不正当行为,比如出现偷懒、省略审计程序、甚至与施工方合谋造假等手段损害高校的利益。在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的过程中,高校实则与社会审计机构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双方目标的不完全一致性导致了在这种关系下,代理人极有可能与相关利益方合谋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以期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造成高校内审外部化契约签订后的道德风险行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社会信用系统的无效性。在我国,目前缺乏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系统做保障,使得信息优势方有可能损害信息劣势方利益而不受惩罚。例如,在高校和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的服务交易中,如果社会审计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不达标,那么其对买方利益的损害能否受到其他买方的联合谴责并拒绝与之合作,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信用系统来约束其行为。这样的信用系统目前并没有形成,或者说没有被广泛采纳,即无效的。其次,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没有运用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代理人的行为,以此实现其与委托人利益的一致性,从而防范道德风险。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性需要通过激励约束机制来调节,否则代理人总有可能会通过偷懒、造假甚至违法行为来满足自身利益需要。高校和社会审计机构之间也需要建立这种机制。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是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不仅损害了高校利益,从长远来看,也损害了社会审计机构的形象,危害了整个审计市场,导致经济秩序混乱。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进行规避,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通过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审计质量评价体系来预防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各省教育厅都可以通过建立一个经过评估和检验的社会审计机构遴选企业库以供高校在选择时作为参考,这样可以将一些资信差的审计机构排除在选择范围之外。高校在选择社会审计机构时,可以改变以往公开招标的方式,而采用邀请招标,邀请一些资信情况良好的入库单位参与竞标。在评标时,只将价格作为参考因素而不作为决定因素,主要考虑竞标单位的实力、规模、业绩和可提供的服务。由于是入库单位,高校之间还可以互相了解审计机构以往的服务质量信息,为高校选择合适的企业委托外审作以借鉴。通过以上举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劣质审计机构进入备选行列,有效预防了逆向选择行为。
定期不定期抽查审计结果,评价审计质量。高校选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部分项目的审计,并不是对这些项目撒手不管,而是要借助外审力量更好地对项目进行审计。因此,高校内审机构和人员要全程参与审计,审计项目从送审到初审再到终审,每一步内审人员都要严格把关,对大项目审计结果进行复审,小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做到审计质量的及时评价,有效预防道德风险行为的产生。
信息不对称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将已有的审计机构信息进行公开,是预防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措施。在全行业确立审计信息披露制度,将社会审计机构以往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有无违约违法行为等进行公开,使每个企业都形成一套完整的审计档案。高校之间也可以形成一个网络体系,及时将社会审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公开披露。而且,信息的公开将契约签订前的一次博弈变成了重复博弈,在重复博弈过程中,可以大大降低逆向选择行为的发生。这样,在合约签订后,就大大增加了社会审计机构提供劣质审计服务的成本,使其不敢轻易降低服务质量,有效防止了道德风险行为。
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进行复审,如在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中,如果高校内审部门复审所得审定金额与社会审计机构的审定金额差异超过一定比例时,要求社会审计机构承担责任。可以选择两家以上审计机构,形成竞争态势。选择两家以上审计机构同时进行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比较,对于服务质量较差的一家可以重新选择,服务质量可以分别从审计时效、审计态度、审计成果、审计数量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在审计工作形成竞争态势的情况下,社会审计机构不得不重视其服务质量。这样,通过审计风险分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社会审计机构在审计中出现道德风险。
在高校和社会审计机构所形成的这一委托代理关系中,双方利益存在不一致性。作为代理人的社会审计机构掌握了比高校更多的信息,双方信息不对称,其有可能与相关利益方合谋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比如出现代理人偷懒、造假等情况。这时就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社会审计机构自觉维护高校的利益,并能从这一过程中分享到利益。比如,工程施工方可能通过对社会审计机构给予好处来使其对工程送审中的虚报部分或者签证增加部分不做审减。那么,高校可以适当提高工程项目审减额的成果费,社会审计机构为了享受这一利益,就必须尽量在合法范围内提高审减额,这一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了合约签订后的道德风险问题。
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过程中,委托方高校与代理方社会审计机构之间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通过对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中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能够找出高校可采取的应对策略。理论上,逆向选择可以通过政府参与、信息披露等手段来解决,道德风险也可以通过风险分担机制和激励机制来解决。但在实践中,由于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过程中存在多个利益方,各个利益方之间既有利益相关又有利益冲突,使得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规避时出现种种困难。因此,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应对措施在实践中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为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