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缺陷及解决思路

2019-01-28 08:04:42刘潇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消费导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金融体制信用社农村金融

刘潇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农村经济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发生了变化,这对农村金融体制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研究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现状及其缺陷以及解决对策,对推进我国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新时期农村经济建设现状和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金融的新要求,对新时期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具体思路进行研究。

一、新时期农村经济建设对农村金融体系的要求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随着城市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国内城乡经济差距被逐渐拉大。农村金融如何支持农村经济建设,以实现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缩小城乡经济差距的目标,是值得探究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颁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新时期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也应不断提升自身的现代化水平,以便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要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不能一味地延用过去的老办法和旧制度,要研究适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新政策,为亟需资金的农业农村领域引入金融活水。要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化工具,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其缺陷分析

建国以来,随着农村建设环境的改变,农村金融发展几经变革。早期为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各地成立了农村信用社。但由于每一个信用社都是一级法人,规章制度不健全,业务管理混乱,“山头作风”严重,部分信用社的大小决策全部由信用社主任一人说了算,违规经营和违规操作现象层出不穷。为加强管理,人民银行又下发文件,要求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合署办公,使其经营逐步走向正轨,助推农村经济良性发展。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合署办公不再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中剥离,业务直接归属人民银行管理,各地成立信用社联社。一直以来,农村金融机构的调整都是围绕着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发展,不断推动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但是,随着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当前农村金融体系不再匹配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当前农村与城市相比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各项资源相对落后。在组织机构方面,存在农村金融网点少,服务人员业务素质低等问题。在服务手段方面,部分金融机构尚未开发适合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服务系统,需要客户在柜台办理业务,服务手段落后。在人员素质方面,缺乏高素质人才。上述问题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二是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当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农村信用社、大中型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及农村社保基金管理公司等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目前这些机构在农村并未起到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作用,往往各自为政。部分地区存在金融机构争抢优质客户的现象,各金融机构无序竞争导致资源浪费。同时,一些达不到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的小型客户只得寻求非正式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上述问题影响了农村金融的稳定性,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客户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问题,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所承受的风险高于城市。为减少风险,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时更为审慎,导致一些迫切需要资金支持的主体无法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政策在部分地区不能得到有效落实。随着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发展,多数国有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淡出,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满足现阶段快速增长的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金融产品的缺乏,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中资金的流失,使得本就不多的资金,流出了农村金融市场。由于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资金量的减少,又反作用于农村金融市场,加剧了人才等资源的流失,使得城乡差距不断加大。

四是农村金融机构产品设置单一,机构布局不合理。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各地纷纷在偏远地区设立了金融服务站等部门,为农户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务。但据了解,在部分地区的服务站仅仅能够提供存取款业务,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布局不合理,部分地区的农户无法享受到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

三、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缺陷的解决思路

解决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缺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应统筹协调各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职能,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作用,避免金融机构之间的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应进一步促进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革的完善和发展,从而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的服务质量,更好服务于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的提升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在促进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改革完善中,应通过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化,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与发展的同时,促进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改革完善。对于政府部门来讲,其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改革发展中,需要充分发挥其政策与体制改革的主导作用,通过合理有效的政策干预与制度管理等,积极消除政府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革中的消极因素,在科学规划与合理控制下引导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建设与改进,从而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比如,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与管理中,通过相应的政策法规出台,对农村金融及其性质、组织方式等进行科学定义,以在农村建设中发挥相应的指导作用,明确政府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针对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合理调整,使农村金融发展充分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市场发展需求,以促进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进步。

二是正确引导非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使之成为正规金融机构的有力补充,为有资金需求的相关农村主体提供资金支持,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共担机制。在各地建立信用保证基金,由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出资设立,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

四是针对新时期农村金融体制中存在的缺陷问题,还应注意从农村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构建上,对新时期农村金融发展体制进行规范和创新完善。由于我国资源配置上的不平衡,导致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相对突出,针对这一情况,为促进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改善提升,进而推动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发展,应注意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等发展模式,对城乡发展中的不平衡情况进行积极消除,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下农村金融发展的改革提升。此外,加快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与发展,以客户为中心,进行创新性组织机构建设,以实现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专门性金融产品研究开发,提高农村金融产品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适用性,并在农村金融发展中逐渐引入市场营销机制,通过市场导向作用,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与金融体系的创新和完善发展。

四、结束语

通过对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缺陷及解决思路进行分析,有利于促进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发展,进而对我国农村建设以及农村经济提升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推动社会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与提升,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观点仅为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作者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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