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 张乔娜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
共享单车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俗称,2016年以来,共享单车依托“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技术制造”的科技数字智能化模式而开始呈几何式迅猛增长,共享单车成为时下的热门话题。几乎是一夜之间,各大城市就开始遍布随处可取的单车,各类品牌涌入市场,各种 APP的下载,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租车模式,广受消费者们的喜爱。作为一种公共出行的新风尚,共享单车强势进入公众视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南昌市自2017年1月首批共享单车进驻以来,在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缓解城市汽车拥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各品牌共享单车斑驳的色彩和无序的摆放,给城市管理带了新的课题。当资源共享背离公共秩序,我们应如何应对和调控?本文就共享南昌市共享单车现状及问题进行了调研,并结合南昌市实际,就加强共享单车管理提出相关思路建议。
从全国范围来看,据《2016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1],截至 2016年底,全国共享单车市场整体用户数量已达1886万。全国约有20余家共享单车租赁企业,其中市场占有率最高的ofo 在全国投放 80 万辆,摩拜次之,投放50万辆。
从南昌市情况来看,南昌市的共享单车虽然发展时间尚短,但发展速度、规模与国内大中城市同步。市场规模上,据南昌市交通局统计,截至2018年1月,南昌市共享单车投放总量约35万辆;运作模式上,共享单车具有低押金、低成本、易获得等优点。经过调研发现,当前市场上的共享单车收费标准在 0.5 元/小时至1元每小时,所交押金则由99元到299元不等;使用状况上,调研显示南昌市共享单车市场主要使用人群为18-45岁人群,比例接近90%,学生、上班族需求量大且其互联网应用程度高、普及广。
由于共享单车呈井喷式发展,存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具体表现为“七无”:
(一)管理无法规。在共享单车管理方面,全国各地都存在法规滞后现象,全国第一个颁布管理法规的成都市,也是共享单车进入108天后才出台了正式的《试行意见》。以南昌市为例,在共享单车2017年1月进驻后,南昌市城管委才在2017年7月20日出台了一个《促进共享单车规范停放的管理规定》,市交通运输部门借鉴先进城市经验起草的《南昌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目前还在等待研究出台。
(二)市场无准入。未实行准入或报备制,共享单车基于“共享经济”的产生而迅速发展,随着“市场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深入而走到了百姓生活中去,但与此同时,就出现了“先上车不补票”的现象,很多地方都是一夜之间冒出大量的共享单车,有关部门并未批准其进入市场,企业也未向政府报备。
(三)规模无限制。共享单车的大规模投放,占用或挤压了大量公共空间,各企业在“烧钱圈地”的过程中,用所谓的数据来掩盖管理问题的现象,单纯注重市场占有份额和品牌知名度,这实质上是资本市场恶性竞争对社会生活的破坏。经过现场调研发现,地铁口、商场门口等地,共享单车形成的“围城大战”几乎日日上演,城市的角落甚至出现“单车坟场”。
(四)停放无区划。突出表现为占机动车道、占盲道、占隔离带以及占绿毁绿、坏车乱堆等。中南大学联合天津大学曾作过市场调查,50.3%的用户有过违停经历,人行道、车行道、商场等公共场所出入口排违停高发区域的前三位,高达54.2%的用户表示存在违停认知盲区。
(五)企业无主责。运营企业是共享单车管理的主体,但在现实中,企业却将精力用于扩张市场,盲目投放,轻管理,无序撕拼,“群雄逐鹿”中看谁能撑到最后一秒钟。因此运营企业普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集中体现为运维不到位、“人车比”不匹配(摩拜仅有2:1000,ofo仅有5:1000)。对于现实发生的自行车损坏,各企业对于问题的处理大部分是仅限于呼吁和倡导,以损坏的量和总投放量相比来忽略这一事实。实际上,1%的被损坏率意味着过万的共享单车进入了报废的行列,企业相关管理滞后和市场竞争混乱是这种资源浪费的直接原因[2]。
(六)权益无保障。一是押金无保障,杭州市派人专门去摩拜、ofo北京总部考察,发现两家企业的资金安全都存在极大的风险。同时,押金“易进难出”,酷骑单车在2017年8月出现押金难退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虽然部分企业陆续推出了免押金活动,但对于互联网应用程度低的部分人群,繁杂的免押金程序也让他们望而却步;二是个人信息无保障,专业程序人员发现4款共享单车存在云端逻辑漏洞;三是交通安全无保障,单车不时出现质量问题,而且其导致的意外损伤也存在理赔难的问题。
(七)乱象无禁区。现在共享单车可谓是城市文明的“照妖镜”,有些用户在盲道、路口、绿化带、道路护栏中随意停放,还存在拆链条、扒轮胎、卸车座、涂二维码的现象,甚至直接扔至河或湖中、喷漆占为己有、车座上插针等。种种乱象的“层出不穷”,表面上看是个人素质问题,深层来看,是企业主体缺位、管理体制缺陷、城市空间缺乏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北京大学管理学院投资管理教授JeffreyTowson 在文章中说 :“共享单车在中国的繁荣,60%的原因是智能手机APP的广泛应用,20%是因便宜而产生的冲动型服务消费,可能只有20%才是有关于解决了一个真正的问题。”可见共享单车拥有如今的舆论势头并不是一种正常现象。关于共享单车井喷式发展是不是冲动消费和追求新奇所导致的呢?我想这需要应用的时间来证明。对当下来说,更为重要和迫切的是,共享单车作为已经被群众认可的公共设施,那么就应当予这关乎生活的公共问题以重视和改善[3]。
对于已经成为了一个全国性难题的共享单车管理问题,2017年8月1日,国家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给全国加强共享单车管理提供了“指南”。结合南昌市共享单车的现状,提出对策建议如下:
(一)确立一个定位。这个定位就是:共享单车尽管带来了一系列城市管理难题,但不能简单说声“取谛”和“禁止”,而应由现有的“被动”向“规范”转变、“鼓励”向“服务”转变。并且在转变中做到“四个坚持”:一要坚持市场调控。应当建立“备案制”, 企业运营前30日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报备车辆的真实投放量;对于运营企业车辆投放量要有限制标准,可以通过停车泊位数和运营企业“人车比”来限制车辆真实投放量;提高线上线下服务人员的“人车比”,例如杭州就将“人车比”设定为1:80,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形成规范和服务共享单车的发展环境;三要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区块化、网络化管理,以属地政府(街道、社区)、管委会作为管理责任主体;四要坚持多方共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协同作战的局面。
(二)出台一个法规。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惠及群众日常生活的新业态,其资源应当以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来合理安排运作,而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提供科学有序的制度落实公正公平合理的运作规则,保障共享的实至名归。建议在贯彻落实2017年8月1日国家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出台南昌市地方性治理法规,在经济领域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下,可以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加以规范管理。例如根据城市交通结构的综合指标来合理控制发展规模,确保共享单车投放量与交通承载能力能够达到平衡状态;又如,设置市场准入标准,确保企业车辆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下才能进入市场。并且在具体文件出台前,要求各运营企业暂停增加车辆投放量[4]。
(三)规范一个职责。明确各层级职责,避免管理的缺位或空白是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关键。一是从政府层面来说。主要是监管职责的落实,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形成一个“部门+属地+企业+公众”工作协调机制。建议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放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市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通行、车行道停车秩序管理和涉及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银行对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设立专用帐户的监管;市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依职责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资质管理等相关工作;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运营企业的投放车辆进行质量监查;二是从企业层面来说。主要是主体责任的落实。进驻前30日以上向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备案后,企业应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接受监管;应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持有本市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车辆投放规模应符合城市发展整体规划,并在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及时调整投放规模和分布区域;应具有较强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组建专业运行维护队伍,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应对用户实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制定安全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及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个人信用体系可与相关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合法合理的共享,同时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应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通过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资金结算;车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退出机制,终止经营服务前20日,须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等等。
(四)健全一个平台。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四位一体”管理平台。一要推行联席机制。市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召集各种形式的联席会议,建立事前通报制度,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二要推行联动机制。建立共享单车行业管理协会,组建线上服务机制,企业之间及时进行互联互动。要健全完善“实时更新、实时处理、实时调控”的大数据共享应用机制,通过出行热度、出行人次、出行需求等大数据分析,针对中心城区早晚高峰、节假日、大型活动等出行特点,共同做好共享单车的交通组织,实施精准调度投放;三要推行联治机制。加快制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和《共享单车行业监控平台》,政府管理部门与运营企业要实行网格化线下运维模式“无缝”对接,建立“线下发现、线上告知、线下运维、线上反馈”的高效监管机制。
(五)推行一个“围栏”。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住宅区、旅游景区周边、公共场所等地,在符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前提下,本着便利原则,配合划定共享单车停放区,推行“电子围栏”,实行“网格化”管理。实行“电子围栏”后,借车人若车辆未停进“电子围栏”,车辆将不能锁闭。同时,运营企业要综合通过大数据、“红包车”、奖扣信用分、暂停使用资格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推行“电子围栏”投资问题,可采取“PPP”模式或“企业投资、政府补贴”的方式进行解决。
(六)强化一个宣传。要加强对共享单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引导用户建立文明骑行的诚信理念,激发市民维护城市文明形象的主人翁意识。一是相关管理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主题展览、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依法文明骑行和规范停放;二是运营企业,要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宣传,与市民开展对话沟通,可以通过平台推送、公益广告等渠道,进行用户教育,倡导安全骑行、文明骑行;三是市民,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各方作用,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
从网约车到共享单车,甚至共享电单车和共享汽车也陆续问世,“互联网 +”理念催生出的共享经济在交通领域的运用正在冲击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出行方式。对此,应结合南昌交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研究,找出应对策略,主动出击、先行谋划、强化监管,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推动行业良性发展,确保共享单车在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中发挥好正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