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民族尊严,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国旗的拟定是新中国筹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1949年6月16日,周恩来在中南海主持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立六个小组,拟定国旗国徽及国歌方案均由第六小组负责。
1949年7月4日,第六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决定:登报公开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词谱;设立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委员会和国歌词谱评选委员会。评选工作除由小组成员分别参加外,还聘请了徐悲鸿、梁思成、艾青等专家参加。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政协筹备会收到了应征的国旗图案3012幅,入选《国旗图案参考资料》的国旗图案共38幅。经评选委员会反复比较,最后选定五星红旗图案。这版五星红旗图案由曾联松设计,最终版本有部分修改。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经过投票,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其中第四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1954年宪法正式使用“五星红旗”表述,并明确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1949年10月1日,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开国大典上,隆隆的礼炮声中,军乐队奏响了《义勇军进行曲》,毛泽东亲手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
五星红旗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角星用黄色是为在红地上显出光明,黄色较白色明亮美丽。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这是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在形式上也显得紧凑美观。
根据1949年9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国旗的形状、颜色两面相同,旗上五星两面相对。”以旗杆在左的一面为例,国旗的具体颜色与图案是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三,居左;四星较小,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一,环拱于大星之右。四颗小五角星均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五角星的中心点。旗杆套为白色。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值得注意的是,升挂国旗必须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为此,国旗卫士们在降国旗时,练就了过硬的收旗动作:当国旗在2分07秒的时间内降到国旗杆底座时,一名战士迅速用双手将国旗托住,而后另一名战士将旗面均匀地打成折叠状,此动作精确在13至15秒之间。
为确保国旗的圣洁和完整,天安门广场上空的国旗基本上每天都要更换一面。每逢重大节日,必须更换新国旗。即使国旗不受损,悬挂的最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0天。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