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明确2019年立法工作以推进《矿产资源法》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及时高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建设为立法重点,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好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中,出台类项目共10件:拟报国务院审查的《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拟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草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拟由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包括研究制定《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研究制定《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不动产登记办法》,研究制定《土地估价管理办法》,研究修订《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研究修订《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此外,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将及时推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一揽子”修改。论证储备类项目共15件。其中,拟报国务院审查的法律草案,包括研究起草《自然保护地法》《不动产登记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拟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草案,包括研究起草《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条例》、研究修订《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研究修订《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拟由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包括研究制定《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研究修订《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自然资源信访规定》,研究制定《自然资源统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研究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研究制定《自然资源违法线索处置办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此外,自然资源部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做好《南极法》《国土空间规划法》《海洋基本法》《森林法(修改)》等立法工作;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改革需要,积极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综合整治、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裁决、海岸带管理、红树林保护、不动产测绘及重大测绘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立法研究。
日前,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迎接2019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到来,广东厅将首次携手香港、澳门地区,以“陆海统筹、助推粤港澳一流大湾区建设”为主题,开展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据介绍,广东省2019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主会场设在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口岸人工岛。自然资源部南海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渔农自然护理署、澳门特别行政区市政署相关负责人将在主会场进行主题宣讲。其间,将分别举行《2018年广东省海洋灾害公报》《2018年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报告》等新闻发布会,并组织近30家中央和省市媒体“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东省海陆统筹媒体采访行”活动。此外,将首次采用新媒体平台实现主会场现场直播、14个沿海城市分会场展播。各分会场还将开展百人绘画、主题晚会、青少年海洋公开课、海洋读书会等活动。主题宣传月期间,广东厅还将举办14个沿海城市海洋经济成果展、广东海洋70周年图片展、广东国家级海洋保护区图片展、全国主流媒体聚焦“南粤古驿道 海上新丝路”大型新闻摄影采访活动优秀作品展等系列大型图片展活动。
为加快推进全区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各类型项目按要求完成,5月17日,广西自然资源厅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区开展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展情况“红黑榜”通报,对获得“红榜”的设区市、县(市、区)在年终绩效考核证明中,视情况给予加分奖励支持;对获得“黑榜”的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授权国有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约谈;全年被连续“黑榜”通报批评5次以上的,影响绩效考评的市、县,将相应核减或暂停安排所在市、县下一年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视情况暂停项目申报。据悉,通报项目范围为:未验收确认的土地整治历史项目,整县推进重大工程土地整治一、二、三期项目,广西兴边富民、为民办实事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历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生态型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红榜是指:未验收确认土地整治项目和整县推进重大工程一、二期项目以完成承诺阶段性任务设区排位前3名的市和排位前3名的县(市、区);整县推进重大工程第三期、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完成投资比例排位前3名的设区市和排位前3名的县(市、区);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历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以承诺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际建设进度情况,按顺序进行排序。黑榜是指:未验收确认土地整治项目和整县推进重大工程一、二期项目完成承诺阶段性任务排位后三名的设区市和排位后3名县(市、区);整县推进重大工程第三期、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完成投资比例排位后三名的设区市和排位后3名的县(市、区);历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根据承诺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际建设进展情况,按顺序进行排序,视建设情况通报排位后1-3名项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连续3个月位于黑榜的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授权国有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约谈;市自然资源局对连续2个月位于黑榜的县(市、区)自然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对连续1个月位于黑榜的项目承担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全年被连续“黑榜”通报批评5次以上的,影响绩效考评的市、县,将相应核减或暂停安排所在市、县下一年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视情况暂停项目申报。
近期,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创新型生态强省战略,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根据部署,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牵头6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二是严格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落实增存挂钩制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健全增量建设用地保基础设施、保重大工程、保民生,城乡建设以“盘存量、放流量”为主的保障机制。三是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础数据详细调查,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推进国土空间生态治理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履行治理责任。四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根据中央部署,稳妥推进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用途管制制度。五是严守资源生态环境红线。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核实整改划定成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提高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审查与补划效率。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完善政策措施,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六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制订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设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