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烟台市公安局破获系列制售假酒案,捣毁制售窝点2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1名,现场查获假冒某知名品牌葡萄酒5.5万瓶、包材50万套。经查,2017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从天津、深圳等地购进假冒某知名品牌酒塞、酒标,在黑窝点灌装加工假冒葡萄酒进行销售。公安机关循线深挖,先后破获宋某某等销售假酒案、天津吉旺工贸有限公司非法制造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郑某某等制售假冒葡萄酒案等系列案件,总涉案金额达5亿余元。
2019年9月,南充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售伪劣产品案,捣毁窝点4个,现场查获假冒某功能饮料16.8万罐、用于制造假冒饮料的罐体200万个、盖体400万个。经查,2017年以来,李某森犯罪团伙为谋取高额利润,从各地购买食品添加剂等原材料,从广东、湖北购买包装材料,生产假冒10余个国内知名品牌饮料,并在四川成都先后注册“泰牛牛”“红泰牛”国际贸易公司作为掩护进行非法销售,涉案金额近2亿元。
2019年10月,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捣毁窝点6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现场查获减肥食品1700余盒、各类胶囊片剂44万余粒、西布曲明40公斤、酚酞2.5公斤以及大量包材等物品。经查,2018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从河北购进含有西布曲明的片剂,从广东购进包材,在河南组装加工成减肥食品“艾洛美牌纤SO片压片糖果”,通过微信、物流方式销往各地,涉案金额达1亿元。
2019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捣毁生产、销售窝点9处,现场查获假冒“吉娜朵”品牌生蚝1000余只、假冒“吉娜朵”品牌标签、包装盒2万余件。经查,2018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雷笛、董颖等在上海浦东注册成立上海蚝锦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先后通过国际物流从爱尔兰、韩国等地以14至17元不等价格购入普通生蚝,用光雕机在生蚝外壳刻上“G”(“吉娜朵”)字样,同时委托江西吉安的包材生产窝点印制假冒“吉娜朵”品牌的包材,在上海包装加工后,以28至35元的价格销售给分销商,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
2019年8月20日,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冀州区局南午村分局在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检查中发现,南午村镇东北角村鹏鑫粮棉厂北侧的库房内存有食用油灌装生产线一条和大豆油、“太阳树”特级初榨橄榄油、包装箱、标签等物品若干。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予以查封,抽调执法骨干组成专案小组开展现场核查。经过连夜调查核实,当事人周某荣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条件下,先后在廊坊市和衡水市冀州区进行灌装、贴标、装盒、封箱,之后附上伪造的进口报关单、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制成假冒橄榄油成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查获物品生产经营货值金额共计267470元,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本案已向公安部门进行移交,并将按规定在刑事处罚后作出行政处罚。
2019年2月底,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淘宝等手段销售一款声称来自马来西亚的进口糖果(名为“悍马糖”),声称具有保健功效、能有效提升男性性功能。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多种渠道购买样品并开展检测。经过排查,锁定深圳及金华两家淘宝网店销售的“悍马糖”产品,并把在售的5种“悍马糖”产品送检。经检验,确定含有他达拉非及其衍生物去甲基他达拉非的西药成分,为有毒有害食品。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经过专案经营,基本查清了以深圳彭某翔为主共四个层级的犯罪网络,并于2019年10月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在广州、深圳、东莞、揭阳、苏州等地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共依法刑拘10人,捣毁生产、销售窝点6处,现场查获10个品种共计200余箱,总计2吨多的非法添加药物成份的有毒有害食品(糖果类)。经查,2010年以来,彭某翔等人向上家匡某采购“悍马糖”,并通过淘宝、微信等网络,将“悍马糖”非法销往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北京等20余省市,总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2019年3月,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反映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当地酒店召开业绩表彰大会,会议过程中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会上宣称国家领导人服用该公司产品等内容涉嫌虚假宣传。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大会上假称国家领导人服用其“富迪小分子肽”产品、并假称国家部委负责人称赞该产品效果的事实属实,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2019年6月,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下达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处罚款200万元。
上海马利来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经营场所的广告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普通食品“KI多醣体”等产品的广告,包含“KI多醣体能深度解肝毒,火花干细胞,让肝细胞再生,所有慢性肝病包括乙肝大小三阳、脂肪肝、酒精肝、肝硬化、肝腹水、肝癌都有调理好的成功案例”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谎称取得专利权等内容,并在产品未取得“有机”认证的情况下,在产品外包装上宣传标注“有机”字样。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第(五)项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2019年7月3日,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金川区双湾镇营盘村将土地流转给民勤县村民种植洋葱,每晚向田地浇水时喷洒甲拌磷(俗称“3911”)。金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工作人员随后开展多次调查,发现有3名农民在用农药喷施机械喷施农药,在其农用车内发现甲拌磷农药空瓶20个,地面有遗弃的农药瓶盖,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刺激性气味。经调查,种植户马某某在所种植的洋葱地块内违法使用了甲拌磷农药。7月18日,金川区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相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2019年5月,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线索,联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河南省郑州市郊区捣毁一个制售假农药的“黑窝点”。现场查获各类农药原料、农药成品7吨及大量生产设备、产品包装、农药图册等,当场抓获造假犯罪嫌疑人7人。经检测,22种农药成品含有违禁成分。经公安机关认定,涉案金额达一千多万元,产品销售涉及全国所有省份。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有3人被批捕,4人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