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何玲
近年来,剽窃、伪造、篡改等类型的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据艾普蕾全球撤稿数据库显示,截至2018年5月31日,全球共有15,059 篇撤稿,中国学者贡献了6879 篇,占比45.68%。科研失信事件不仅引起了国内乃至国外舆论的广泛关注,也为我国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
6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1年内转变作风改进学风的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实施,3年内取得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科技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学术道德建设得到显著加强。
7月1日,学术出版界迎来了首个行业标准即《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标准》界定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审稿专家、编辑者所可能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适用于学术期刊论文出版过程中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判断和处理。
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科研作风和学风是决定科技事业成败的关键。科技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作风学风建设摆在事关科技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会同各有关部门针对引发作风学风问题的原因,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作风学风和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
记者: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任务,请问这些任务目前进展如何?
戴国庆: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新时期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从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和宣传、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等六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做出了系统部署。
一年多来,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细化任务分工,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自然科学领域,科技部牵头建立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不断增加,各部门在科研诚信制度建设、案件查处、联合惩戒、宣传教育等方面强化协同配合和联动,不断完善和巩固多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科研诚信建设良好工作格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科技部和各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建设的工作机制,设立了专职负责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工作的专职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国社科院牵头会同中宣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党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成立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初步建立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机制。
二是科研诚信全面融入科研活动管理。以诚信为底线的管理要求在科研管理中全面落实。科研诚信承诺制和科研诚信审核有效推进,参加科技计划、创新基地、院士增选、科技奖励、重大人才工程等工作中申请者、承担者、评审者等各主体均要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在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各个环节中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科研诚信审核,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成为参与各类科技计划的必备条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科研诚信建设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科技部牵头建立了学术期刊预警制度,中国社科院联合科技部等多部门印发《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完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调查处理规则的要求,科技部牵头正在制定科研诚信案件的统一调查处理规则,已完成向相关部门和各省级地方和计划单列市科技管理部门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是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全面加强。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各部门积极利用互联网、报告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科研诚信的宣传教育。教育部将科研诚信内容纳入高等学校日常教育,作为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的必修内容。一年多来,共举办各类科研诚信宣讲教育活动数百场,包括学生、科研人员等近百万人次接受宣传教育。
五是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一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案件得到查处,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并记入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科技部对参与科研活动的各类主体和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奖励提名、基地建设、人才计划等科研活动主要环节开展科研诚信审核,2018年超过18 万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被“一票否决”,取消申报或承担资格。
六是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为核心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并部署到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开始试运行。正式上线后将覆盖全国各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提供坚实保障。科研信用信息的跨部门共享应用也取得实质进展,一批科研领域严重失信责任主体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科研信用信息与全国社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记者:据了解,2007年科技部就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科研诚信联席会议制度。截止目前,科研诚信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请您介绍科研诚信制度框架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戴国庆:一是在国家立法层面,2007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将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弘扬科学精神,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的要求写入法律,从立法上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全国人大再次启动了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修订,科研诚信建设的相关要求将在法律修订中得到进一步体现和充实。此外,《学位条例》《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行政法规都对科研诚信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在国家政策层面,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新时代科研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是当前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最重要、最直接的制度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文件也都对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出了要求。
三是在部门政策层面,多年来,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了一批相关领域的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如科技部制定的《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的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等。同时,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也都根据自身特点建章立制,强化科研诚信制度管理。
与此同时,针对影响科研诚信建设的深层次问题,我们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出台了一批涉及科技评价、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应当说,一个覆盖科技创新活动主要方面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已经形成,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记者:去年,科技部会同40 余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请问这个备忘录目前落实情况如何?如何与其他部门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戴国庆:《备忘录》自出台以来,科技部作为牵头部门积极推动文件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向社会传递对严重失信行为坚持“零容忍”信号,引导科技界弘扬科学家精神、转变作风学风,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
一是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开展联合惩戒的基础和保障。科技部组织开发了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并嵌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依托信息系统对对参与科研活动的各类主体和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奖励提名、基地建设、人才计划等科研活动主要环节开展科研诚信审核,首先在科研领域落实联合惩戒的要求。
二是实现跨部门严重失信责任主体信息采集互通共享。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地方将查处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相关责任主体的信息提交至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实现各部门、各地方的信息对接、共享和交换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工作力度,依托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做好全国互联互通和共享工作。
三是按照《备忘录》要求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为其他领域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惩戒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在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同时,需要注重良好学术环境的营造。请问科技部除了在构建体制机制上发力,还采取了哪些措施助力构建良好学术环境?
戴国庆: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既有科研人员自律不严的原因,也有科技管理还不完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要求的原因。针对这些原因,科技部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管理、宏观政策、学术民主、学术诚信和人才成长环境,在制度建设、工作机制、监督惩戒等方面加大力度的同时,加强教育引导、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推动我国学术环境和创新文化建设。
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科技人员和青年学生严格自律并加强科学道德修养,是科研诚信建设的治本之举。科技部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强化诚信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树好科技评价风向标。针对科技评价等引发科研诚信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科技部研究起草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以中办国办文件印发,建立以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发挥好评价指挥棒作用。贯彻落实“三评”改革要求,深入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清理行动,扭转不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评价制度。大力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大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营造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研究起草了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以国务院文件印发。针对科研人员反映强烈、集中在操作层面的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数据孤岛等突出问题,开展减表、解决报销繁、精简牌子、检查瘦身、信息共享等7 项行动,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在广大科研人员中引起热烈反响,得到广泛欢迎。
记者:下一步,对于构建科研诚信有何考虑?
戴国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科研环境是一项需要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科研人员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并长期坚持的工作。《若干意见》对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做出了系统部署。下一步,科技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规定,营造适应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良好科技创新生态。
一是切实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着力推动科技界形成良好作风学风,自觉坚守诚信底线。
二是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针对科研诚信建设的调查处理、信用评价等薄弱环节,加强制度约束和规范,强化科技创新的制度保障。
三是持续提升创新服务水平。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制定政策、创造环境、为科研人员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上,深入实施减表、精简牌子、检查瘦身等7 项具体行动,打造让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
四是强化对科研人员的教育引导。建立以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评价为导向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教育引导科研人员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负责任开展研究。
五是严肃查处违规失信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调查处理规则,明晰责任分工,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