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信用”正逐步成为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因素。无论是项目竞标、获取贷款,还是网上购物,我们不难发现,“信用”越来越值“钱”。作为纳税人、缴费人,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纳税信用并不是泛泛而指的一个名词,而是切实关系到企业自身利益,决定着企业是否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的一个重要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税务机关依据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对纳税人进行打分评级,纳税信用级别设为A、B、M、C、D五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起评分通常为90分,如果评价年度内企业接受过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稽查、大企业税务审计或反避税调查的,起评分为100分。
A级年度评价得分≥90,B级70≤年度评价得分<90,M级对于新设立企业,在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适用M级,C级40≤年度评价得分<70,D级年度评价得分<40。
纳税信用主要以以下六类信息为指标,来计算得分并判定信用等级。1.涉税申报信息;2.税(费)款缴纳信息;3.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4.登记与账簿信息;5.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6.税务稽查信息。
举个实例来说,在一个评价年度内,某企业在一月份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系统将自动扣5分;三月份虽按期申报,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扣5分;四月因保管不善丢失发票,扣3分;七月份忘记填写财务报表,扣5分;假设当年没有税务机关的评估和稽查。综合计算,该企业当年评价得分为90-5-5-3-5=72,信用等级为B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三个文件,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被评为A级纳税人有哪些好处?A级纳税人是纳税信用级别最高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五)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第一种情形需要特殊说明的是,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满三年,不是以纳税人办理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是指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收入和申报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