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会计工作

2019-01-27 06:57解莹
中国会计年鉴 2019年0期
关键词:编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2018年,天津市会计工作按照财政部会计管理工作要点及天津市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在推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有效实施,构建有力支撑经济发展的会计人才队伍,营造适宜会计服务市场繁荣发展的制度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注重应用,推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有效实施

(一)推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1.构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服务体系。落实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型要求,积极推进财政会计工作转型,加快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初步构建了“政府主导、学会主抓、专家服务”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保障体系,即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贯彻落实整体方案,明确主要环节、标准要求,统筹协调,从宏观上把控节奏。市会计学会负责具体方案落实、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做好上传下达,提升各单位对贯彻实施新制度的关注度、重视度、自觉性、准确性。市政府会计制度咨询专家团队、政府会计制度师资团队具体负责制度内容分析、讲解、指导,做好实施工作“最后一公里”的服务保障。

2.广泛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在天津会计网、《天津财会》杂志、天津市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专栏,及时转发政府会计准则及指南、解释解读、实施要求等文件。组织编写并发布了《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操作指引》《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信息化操作指引》,编印了《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实施与衔接政策汇编(2018)》学习资料。

3.及时组织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师资培训班、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制度衔接师资培训班,加大师资力量培养,并组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师资库,推动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组织4 期政府会计制度解读培训、2 期政府会计制度信息化落地实施培训,借助模拟系统操作软件,细化政府会计制度落地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实务操作问题,实行体验式教学,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的深入理解,为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奠定基础。2018年,各部门、各区开展面授、网络专题培训80 期,参训人数达1.5 万人次。

(二)督导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印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编报范围、编报内容、工作组织、上报时限等具体工作要求。举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操作培训会,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讲解了内控报告编报具体要求和编报软件操作。对全市内控报告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向财政部报送了《2017年度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继续开展内部控制督查评价,按照单位自查、重点抽查和总结整改3 个阶段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督查工作。运用多种信息化手段发布内控工作信息动态,印发工作简报3 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各类政策规定、活动动态进行宣传推介,对内控报告及督查工作进行整理总结。

(三)贯彻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做好征求意见反馈工作。组织1 项企业会计准则、7 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以及会计法修订反馈意见。参加财政部专题座谈会,就财政部拟出台的《关于加强推广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讨论反馈意见。推动落实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转发财政部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 项、会计处理规定1 项,指导天津市国企集团、上市公司等相关单位贯彻实施。提供日常政策咨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四)指导会计学术研究。组织天津市优秀会计案例的收集、整理和评选工作,累计收到申报案例16 项,经专家评审,将“构建全面预算管理平台,促进集团战略落地实施”等6 个案例纳入市优秀会计案例库,并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向全市广泛推广应用。完成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经过专家组初评和首席专家复审两个阶段,共有66 个会计科研项目获批结项,其中“优秀”等级科研项目12 项,“良好”等级科研项目48 项,“合格”等级科研项目6 项,提升了会计理论研究氛围和学术水平。

(五)组织会计咨询专家选聘。由市财政局发文正式向社会选聘会计咨询专家,涉及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行政事业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资产管理7个领域。经综合评选,正式选聘咨询专家128名,分别在其擅长的领域为全市会计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二、完善布局,构建有力支撑经济发展的会计人才队伍

(一)健全会计人才评价体系。

1.优化考务安排,做好安全保障。继续采取超排编场模式,在进行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编场时,在每个考场实有考试机器数量的基础上,通过测算,按照一定的比例,设定的考生人数超出实有考试机器数量,以解决无纸化考试考试机器数量不足的问题。并结合天津市会计资格考试的基本情况扩大了超排率,提高了考试机器使用效率,减少了资源浪费。完善应急保障制度,拟定保电方案、《无纸化考试常见问题应急预案》等制度,坚持人防与技防并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拓展考情报告渠道,保障考情上传下达。2018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报名人数分别为54 451人、23 111人、1 278人,合格人数分别为9 150人、2 692 人、472人,其中高级首次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并取得成功。

2.规范评审程序,更新评审专家。组织高级及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分别报评231人和12人。采取“三随机抽签”模式组织述职答辩,即随机抽取参加答辩的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考生入场顺序、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提问顺序,保证了述职答辩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经过严格的答辩、评审等环节,196人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9人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专业人才支撑。

(二)加强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市财政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并结合地域管理特色对本市管理职责、继续教育形式、学分、机构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补充,丰富了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将高端人才培养、师资培训、参与人才选拔、知识竞赛、全国考试等形式作为继续教育的确认形式。特别是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将参加全市统一要求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纳入教育形式中。

(三)加快高端会计人才建设。组织天津市第七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经笔试、综合评价和面试,确定培养对象50 名(其中企事业类36 人,注册会计师类14 人)。完善采购流程,规范经费使用。为贯彻落实京津冀会计领军人才一体化发展理念以及知识更新培养思路,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公开招标,健全培养委托机制。加强培养基地管理,制定《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项目过程管理与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经费挂钩,通过协议形式予以明确,从而把住培养质量关,确保资助经费产生最大社会效益。

三、激发活力,营造适宜会计服务市场发展的环境

(一)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工作,统一划转至市财政局政务服务办,进驻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口综合受理、内部审核办结、一口统一出件”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接办分离服务水平。印发文件对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基本信息备案工作作出部署。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措施,全市报备率达到100%,2017年度全行业实现业务收入合计13.26亿元,比上年的12.67 亿元,增幅达到4.7%。组织完成了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调研。完成对全市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检查工作,其中,对8 家重点检查单位下户检查,严格执行检查工作流程,督导其及时完成整改。

(二)加强代理记账机构行政管理。印发文件对全市2018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作出部署。通过报备工作QQ 群及时发布各区报备工作进度,加强交流和沟通,做好信息推动和反馈,对报备工作进行实时督导。2017年,全市代理记账业务收入1.4 亿元,从业人员3 032人,其中股东(合伙人)1 179人,为3.57 万户企业提供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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