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放管服”改革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行为,2018年11月13日,财政部印发《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是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政府后续监管的客观需要。对于自发成立的行业协会,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民政部门适当放宽对行业协会的前置审批管理的同时,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的财政部门,应当相应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事中事后监管。是顺应行业协会综合监管模式的客观需要。在行业协会综合监管模式下,财政部门作为代理记账协会的行业管理部门,其行业监管职责不可缺位。是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客观需要。代理记账行业发展迅速,其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要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是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的客观需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和政策指导,客观上存在行业协会设立程序不规范、归口管理部门不明确、监管支持引导力度不够、地区间管理差异性较大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明确、细化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职责职能,确保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管理办法》共5 章34 条,分为总则、自律管理和自我服务、财务管理、指导与监督、附则。重点规范了以下三方面关系:一是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本地区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对行业协会进行业务、政策指导,履行相关监管职责,引导行业协会健康发展。二是政府行业管理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之间的关系。政府行业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备案管理,监督、指导行业协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规范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和服务行为;行业协会自律管理,通过制定执业规范和标准、开展诚信自律建设、督促指导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实行奖惩,真正成为治理规范、反映诉求、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力求通过改变单一的行政管理方式,促进共治,形成合力,推动形成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良性互动的行业监管新模式。三是行业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关系。行业协会以服务会员为宗旨,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并依据其章程和行业规范对会员实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