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

2019-01-27 05:06万阿东陈淑芳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现实性本质马克思

万阿东 陈淑芳

(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广东 广州 510053)

列宁在评述马克思思想贡献时曾强调:“马克思的全部天才正是在于他回答了人类先进思想已经提出的种种问题”[1](P309),这其中也包括对传统人学问题的回答。从《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资本论》的几乎所有著作中都蕴含着将矛头指向“现实的历史”(最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哲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与空想社会主义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现实的描述”实现了对“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所有的“独立的哲学”的变革,他们以研究商品使用、交换的二重性价值而立足于价值现实揭示了人与社会、自然的二重性属性,以等价性的货币交换而立足于社会现实揭示了人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独立性”,以资本运动的规律而立足于生产现实揭示了人的“全部社会关系”实质[2](P4),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理论和现实的批判性研究实现了对人的本质的批判性认识,将人的本质彻底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推动了传统人学思想从理论抽象趋向历史现实的逻辑转向,而且在批判中完成了创立、在解构中完成了重构,在关注人的现实本质和现实基础时,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现实的人”思想。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现实的人”思想的溯源,可以发现其主要循着历史维度、现实维度、发展维度、价值维度这四个逻辑进路进行建构与丰富。

一、历史维度:人具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在历史维度中,马克思主义“现实的人”思想主张人的属性应区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是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并基于人类社会的演进历史的全面认识,而产生的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实际关系的必然理论成果。

第一,人在其历史发展维度中首先是自然存在物,因此人在其自然属性具有相通的特性。马克思在他的著作《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通过与动物的对比阐述人的类特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3](P162),他实际上也将生命活动作为人存在之前提,也就是从自然属性来说,人是自然界中的生命存在物,人因其生命的现实性才具备了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开展实践活动的可能性。因此,生命存在和生命属性是人在现实中的类的共同,生命属性是现实的人的共性。另外,现实的人的生命活动需要也具有相通性。任何人因其肉体的存在维持需求都必须先满足吃、喝、住、穿、繁衍等生物性需要,人们通过这些方式最低限度地延续自身或者他人的生命。因此,自然属性的人的共性包含人的生物性需要,这种需要区别于人进入到社会交往后的劳动和实践活动需要,是“纯粹自然的”最低需要。无论是生命存在还是最低限度的生物需要目的都在于维持人的生物性、自然性存在,这也是人进入社会的前提条件。因此,从基本属性而言,人的自然属性对于人的现实存在具有共同性。

第二,人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存在物,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基础性的生物机能只有当人进入社会后才真正成为人的特性之一,才成其为自然属性,人的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是对立统一而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社会属性是人成其为人的根本属性。人在现实中的劳动实践、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了各种丰富的社会关系的联系,这些社会关系是人的本质现实性的体现和确证,也构成了人的现实本质。人在现实中是“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4](P72),也就是说“现实的人”不是抽象概念中的人,而是被种种社会关系所规定的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反映和构成了人的现实本质,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的总和则组成了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因时代和社会现实条件的不同而具有一定的差异,不同形态社会的经济基础具有根本性不同。因此,时代、国家、民族的差异体现了人的现实本质的区别,人的特殊社会属性决定了“现实的人”存在的特殊性。

由此,“现实的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二重性决定了人的本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人的自然属性构成了现实中的人一定程度上的共性和普遍性,因而从生命活动的角度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也具有了普遍性、共同性;人的社会属性的差异性构成了现实中人的个体特性,因而作为人之为人的发展也具有时空和对象上的特殊性。因此,从历史维度厘清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研究人学和人的本质的首要问题,这对于揭示传统人学理论的实质、探索人的相关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现实维度:人是具体而现实的实践体

传统人学思想家更多地关注抽象的人,但这种抽象在发展中往往会脱离现实,他们所规定的恒定的人的本质也只是从概念中虚构出来的,难以触及人的真正现实基础。传统政治思想家对人的判断其实最终都落入了应然的窠臼之中,但是人的现实表现却呈现出一种实然生成状况,并且人是具体地存在于现实之中。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系统成熟地运用唯物主义历史观从现实维度探讨了人的问题,他们以个人为中心论述了人的现实性与具体性:“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3](P524)。从人的现实性即现实维度来考察人的相关问题根源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现实的政治实践与经济发展越来越要求通过科学的社会现实来把握人的本质。马克思在对传统人学相关理论的批判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与成果,他在对思辨哲学家和社会现实的批判中,特别是在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的深刻批判中,揭示了旧哲学漠视与曲解人的现实性的本质,从现实存在的人的基本规定中论述了人的现实性。马克思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4](P67)。

首先,现实维度中的人是从其生活的基本需要出发来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物质生产活动同时也是人的感性活动的基本形式。作为人改造外在世界的实践活动和感性活动虽然形式各异,但物质生产无论何时都是现实地从事其他任何活动的基础。物质生产活动不仅是个人在现实中生物意义上的再生产,最根本的是人在其现实社会发展中形成了人自身,人们通过自身的物质生产活动将自身规定为现实存在的个人,从而在现实的物质生活中创造了属于人的历史。因此马克思说:“人们用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4](P67)。由此,“现实的个人”“物质生活”“生活方式”都是通过人的现实物质生产活动而产生出来,因而“物质生产活动”也就在根本上规定了人的现实维度的特性。马克思认为这种现实性规定人“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4](P72)“现实的人”是具体的历史的人,对人的考察必然要回到现实的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之中。

其次,现实维度中的人还决定于在其所处的社会关系之中。马克思在1845 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从现实的社会关系角度论述了人的本质:“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P501)。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的现实性的基础,而物质生产中发生的感性交往和形成的相互关系也是现实性的表现形式之一,这些社会关系本质上是在经济生产关系的基础上衍生发展出来的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伦理关系等其他社会关系,它们渗透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关系在现实中影响和制约着人的行为,是人的经济关系和人的现实性的最丰富的反映,也是人的本性映现的最丰富的表现。故而,“现实的人”思想在现实维度上表现为更加关注与人相联系的现实的物质和运动,并且研究人现实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实践中的特殊个体和特殊形式,在人的具体的、现实的、实践的条件中认识人本身。

三、发展维度:人是矛盾且发展的存在物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揭示了传统人学思想的普遍缺陷在于他们试图穷尽地认识无限的东西,他们“在思想中把个别的东西从个别性提高到特殊性,然后再从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我们从有限中收到无限,从暂时中找到永久,并且使之确立起来。然而普遍性的形式是自我终结的形式,因而是无限性的形式;它们许多有限的东西综合为一个无限的东西。”[5](P341)但实际上,人本质上是矛盾且发展着的存在物,因其矛盾特性和发展特性,我们只能在对人的探索中无限接近对人的认识,而不能终结式的穷尽人性。另一种意义上说,人因其发展性而不能被证实,同样不能被证伪,但是人始终处于发展之中,因而人是“现实的人”而不是被穷尽了的“抽象的人”。

人的发展维度和现实维度具有统一性,“现实的人”思想是从现实出发的、发展的,人正是受其自身所处现实条件规定而成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由于其现实性,人必将随着整个社会现实的发展和其所处的现实社会环境、社会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现实的人”是基于现实的、发展的人性思想,它立足于社会现实,立足于人的现实社会关系,从人的现实基础出发来认识人。马克思恩格斯将人作为社会的产物,提出人的本质在现实中也将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其所处的具体社会环境、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现实环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经济地位的不同等因素,决定了人矛盾且发展中的不同特点。

人的发展过程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过程也是相互联系的,人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的,而这种社会条件具有其历史性,因为现实生产和交往中现实存在着的矛盾,我们研究人必须坚持在发展的维度中进行。一方面,在人类文明进步与社会发展中,人的具体需求在变化,生产生活方式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不同历史阶段中的人的需求也呈现出很大的差异。因此要认识人的本性,必须深入到具体的历史条件下来认识具体而现实的人。另一方面,社会的发展,经济、财产、组织等关系随着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改变而不断变动,我们要从社会关系出发考察人的本质、理解现实中的人,必须考察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个人的实际生产活动,因此马克思会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P4),而现实存在的人:“正如迄今的情形一样,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它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它将反映社会制度的发展状况。”[5](P82)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6](P123)。这就要求“现实的人”的思想不仅要深刻剖析人的一般性、共性,更要深刻认识人的具体性、个性,对人的认识要随人所处的现实和历史条件的发展而发展,在现实中逐步发展完善。

四、价值维度:人存在于价值关系之中

“现实的人”思想立足于唯物史观,认为人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现实的,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P56),因此人是处于现实的生产关系之中的,这是人的现实性问题,也是人的价值性问题。

“现实的人”思想在价值维度进路上的逻辑转向反映马克思主义以资本运动的规律而立足于生产现实揭示人的“全部社会关系”上。“现实的人”思想从包括各种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社会关系上考察人,特别是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以研究商品使用、交换的二重性价值而立足于价值现实揭示了人与社会、自然的二重性属性,以等价性的货币交换而立足于社会现实揭示了人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独立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人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指的是人与人在现实中的多种关系,而其中最本质的是生产关系。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中人与人交往,感性的、现实的人处于形式各异的社会关系中,因此现实的人就是社会关系中的人,就是处于利益纠葛和价值网络之中。马克思认为人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之所以为人在于其社会实践中表现出的社会性,而非自然性。在《共产党宣言》的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曾表述到:“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7](P385)

人的本质取决于处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人与其实践活动的现实关系,其实质就是价值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鲍威尔将人规定为“单个的利己主义原子”时认为,人不是封闭的、自足的原子,人每天都要用外部物质——粮食把自己的胃灌饱[8](P38)。因此,人实质上处于同他人的现实价值关系中,人们的现实联系不是国家的政治生活,而是现实的市民生活。另外,人们实际生产的个人产品(实物)不仅是其自我存在的确证,而且也同时具有满足他人的需要价值,可以确证他人的存在。人们之间劳动和劳动产品的互相填充对方的需要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产品关系,也是一种价值关系。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4](P230)和“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5](P241),以建立一种理想的、符合人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社会形态为理论旨归,人的相关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研究问题之一,特别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中,我们的奋斗目标更加聚焦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马克思主义“现实的人”思想的四个逻辑进路对于我们全面认识人的现实本质,满足人民的幸福需求具有很强的方法论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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