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慧娟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00083)
随着现代科技革命的进步,社会物质生产得以极大发展,在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的同时,无节制性的生产实践给人类生存带来的危机,导致当今世界面临着全球性发展危机。在实现共产主义共同理想的同时,我们不能一味地追求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而忽视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的行动原则,“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马克思自然观是以人与自然二者的关系为基点,通过对以往旧自然观的批评和继承,形成实践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进而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点,实现了自然观某种程度上的重要变革。马克思极其深刻地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马克思自然观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还有着重大的方法论意义。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我们要牢牢把握马克思自然观,将马克思自然观理论同我国的现实情况相结合,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中国化的马克思自然观。
人与自然二者的关系问题贯穿于马克思自然观的始终,是马克思自然观中重点论述的问题之一。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写道:“不仅五官感觉,而且连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发展无不同自然休戚相关。从马克思的自然观来看,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即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矛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激化即生态危机只能通过社会的发展使“人与自然的和解”得以实现。马克思认为,要通过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过程,并以尊重自然的思想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够化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并加快全球解决生态问题的进程。只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才能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的自然观是“观”现实的自然,而非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纯粹的自然”,也不是费尔巴哈的“先在的自然”。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中的自然界只能是人类长期实践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自然界,人对自然的关系也就是人对人的关系,“人化的自然界”就是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马克思的自然观亦可称作实践的人化自然观。
生态文明以人类文明的一种新形态呈现出来,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成果。然而,环境问题至今已引起诸多国家的关注和不安,因为环境污染已不再是区域性的,而演化为全球性的问题了。日益严峻的局面迫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反思人与自然二者之间的关系,通过分析现存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进而寻找解决生态危机的方法。
说到生态危机的根源,首先想到的是生态危机认识上的根源。恰如恩格斯指出,“但是我们不能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第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部和第三部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因此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绝不象统治者统治异民族一样,绝不象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那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血、肉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涉及环境公害和生态灾难事件的发生无不与人们对自然界的无知有关。换句话说,从自然生态系统的复杂性与人类认知能力有限性之间矛盾来看,人类的生产活动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未知的生态风险。然而,当代生态危机最本质的根源并非是人们对于自然界的这种无知所导致的,否则生态问题就仅仅停留在认识上的问题这一层面。
当代生态危机的产生根源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可以说是源于人类对自然界掠夺式的开发,也可以说是人口的剧增、城市迅速发展和现代工业的蓬勃兴起所导致而成的,但是,最根本的原因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所造成的社会利益分裂与矛盾。进一步来说,生态危机就是以共同利益为代价,无止境追逐个别利益所导致的必然恶果。由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人与自然的矛盾应该从人与人的社会矛盾中寻找根源。生态危机在直观上表现为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激化,但是从根本上说却是人自身的困境,因为人类的生产活动不仅使人和自然发生了关系,还发生了变化。如恩格斯所言,“一个工厂主或一个商人在卖出他所制造的或买进的商品时,只要获得普通的利润,他就心满意足,不再关心以后商品和买主的情形怎样了。这些行为的自然影响也是如此。当西班牙的种植主在古巴焚烧山坡上的森林,认为木灰作为能获得最高利润的咖啡树的肥料足够用一个世代时,他们怎么会关心到,以后热带的大雨冲掉毫无掩护的沃土而只留下赤裸裸的岩石呢?”
马克思实践的人化自然观不仅正确地揭示了生态危机深层次的社会根源,而且它还从根本上为人们指明了摆脱生态危机的方向和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因此,只有以马克思实践的人化自然观为指导,对我国现实中的生态矛盾作出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和判断,才能真正找出生态矛盾产生的根源,使人与自然得以和谐共生。
随着我国工作重心的转移、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经济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生态矛盾与环境问题随之呈现出来。那么究竟该如何妥善处理人与自然二者之间的关系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马克思自然观是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其中囊括: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中国化的初步尝试、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中国化的积极探索、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中国化的贡献、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即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了马克思自然观的中国化。
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最初是不能将自己同外界区别的,是一个统一的宇宙观。随着人能制造较进步工具而有较进步生产,人才能逐渐使自己区别于自然界”。毛泽东同志又提出“人类同时是自然界和社会的奴隶,又是它们的主人”思想,这一思想对当代人类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在新中国成立后,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在对中国社会道路的探索过程中提出“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方针。这是我们历来的方针”。1956年,毛泽东同志发出了“绿化祖国”的伟大号召。1958年,针对“大跃进”对生态环境,尤其是对森林造成的破坏,提出“要使我们祖国的山河全都绿起来,要达到园林化,到处都很美丽,自然面貌要改变过来”,“一切能够植树造林的地方都要努力植树造林,逐步绿化我们的国家,美化我国民众劳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坏境”的任务。1959年,又提出“实行大地园林化”的奋斗目标。
十年浩劫,百废待兴。邓小平同志提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同时,提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自然观。正是在邓小平的倡导下,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成为我国公民的法定义务。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邓小平同志主张将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教育与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结合起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1983年提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要坚持二十年,坚持一百年,坚持一千年,要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
江泽民同志提出“退耕还林、再造秀美山川,绿化美化祖国,促进人与自然协调与和谐”的生态自然观思想,充分体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并从哲学的高度深刻地提出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我们“必须切实保护资源和环境,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要根据我国国情,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克服各种浪费现象。综合利用资源,加强污染治理”。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并且把它写进了党章,作为行动纲领。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并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强调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习近平同志说,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论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提出,到2035年要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完成,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四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之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因此,我国应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高度重视产业升级和“绿色增长”。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部署,力度更大、措施更严、要求更高,既有硬性任务安排又有制度性设计,既明确统筹推进又兼顾重点突破。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才能更好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揭示发展与保护的本质关系的同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实现发展与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协调共生的方法论。树立生态伦理意识,即人类与自然一荣俱荣,休戚与共的生态文明理念。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人与自然是“密切相联系的,只要有人的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就人本身而言,是作为自然界的产物存在着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两者是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中共同发展起来的。这也就说明,人与自然界、生物界的关系,并非单一地改造、利用与被改造、被利用的关系,而是彼此依赖、共存共生的关系。
生态命运共同体指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时,在充分利用自然界为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丰富资源的同时兼顾关心、爱护自然,并且努力为自然界和生物界创造修养生息、生命再造、再发展的机会与条件,在谋求经济发展中促进生态平衡。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思路是短暂的、得不偿失的,人类总是要从自然界中提取生存与发展的物质资料,而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要倡导“生态命运共同体”意识,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正义行为的概念应扩大到对生物和自然界的关心和爱护。生态环境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加强生态环境道德教育、自觉遵守生态环境道德,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全世界、全人类需要即刻行动起来,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政策与措施,来解决生态环境危机,拯救我们的地球,拯救人类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