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双创”战略实施路径与对策

2019-01-26 23:34朱桂龙,杨俊青,胡海青
中国科技论坛 2019年3期
关键词:孵化器粤港澳双创

产学合作助推大学生 “双创”升级

朱桂龙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下发 《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 “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打造 “双创”升级版,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 “双创”提质增效的迫切需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 “双创”人才培养质量升级的必行之路,是突破传统教育模式、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重要改革方向。

1 大学生 “双创”升级面临的问题分析

大学生是 “双创”的生力军,然而,他们置身 “双创”大潮中却面临缺资金、缺经验、缺市场意识等障碍。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很多高校把创业教育视为缓解学生就业压力的权宜之计,因而在创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上,以自主创业为导向的传统创业教育更多地倾向于鼓励部分学生参与创业实践,而忽视普适性更高的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锻炼学生创业技能的课程教学主渠道。在数量评价方面,单纯以应届毕业生的创业率这一数量指标来评价创新创业教育效果,显得过于片面,应届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率 (能力)提升并不明显。在学科建设、师资力量上,我国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做法和可成批复制的成功经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主题在 “人才、学科、科研”领域均处于缺失状态。此外, “双创”人才的教育质量和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匹配是高等教育改革面临的主要挑战。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解决企业和产业发展需求是根本,培养和升级 “双创”人才是要务。

2 大学生 “双创”升级的途径认识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产学合作协同是提升大学生 “双创”能力的主要途径,要最大程度地发挥高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给予人才联合培养最大的支持,为大学生 “双创”丰满羽翼、保驾护航。要以充分研究国外产学研合作经验为基础,探索 “双创”教育的本土特色途径,创新产学合作 “双创”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培养优秀的创新工匠,最终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人才动力。为此,需要我们着力做好以下两个层面工作:

2.1 在高校层面,立足源头创新,通过产学合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融通

创业的核心和本质是创新,高校在大力开展创业教育的同时,要重视创新教育的共生支撑作用。第一,要提高对创新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将其放到与创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创新教育要与创业教育一样向普及化和精细化发展,要将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共同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创新教育可以通过学科内的启发培育来锻炼发展,也可以通过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来培养跨界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致力实现源头创新。如科学发展的前沿和学科生长点大都处在学科交叉点上,创新教育可以凸显学科交叉碰撞和资源优化重组的作用。第二,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要融合融通。创新的价值在于创业,创业必然蕴含创新,创新和创业内在相关、密不可分。创新与创业集成融合的客观趋势,要求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应当是培养 “创新创业型人才”,而不应只培养 “创新型人才”或 “创业型人才”。产学合作是高校进行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融合融通的契入点,以 “利益契合点”吸引企业,以产学合作形式参与大学生 “双创”教育,使 “双创”与专业、学科、企业平台、产业资源优势相结合,构建科学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科技创新驱动能力。第三,创新创业教育要从关注创业率向注重知识、思维、素质、能力培养转变,并提供 “一站式双创教育”及服务。将创新创业教育课堂从高校教室延伸到大学生 “双创”服务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机构等),再延伸到企业和产业里,可以使创业教育走出教室,打破传统教学时间和授课加实践的教学模式限制,打通校商市场界限,在市场中检验教育成果,实现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真正融合融通。

2.2 在企业层面,依托产业研发实习项目,实施创业孵化和创新加速链式运行机制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亦是 “双创”人才培养的主体。产业合作实习项目是服务于 “双创”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为学生提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进行技术服务的一种方式。加拿大优秀网络中心NCE模式中专门设置的IRDI计划也许值得我们借鉴,该计划目的是引导研究生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他们提供用科技专长满足企业技术需求的机会,同时推动私营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资力度。我国企业可以通过产学合作,建立产业研发实习项目,让大学生通过在企业内针对企业或行业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并完成毕业论文和加入长期的研发实习职位等途径,达到诸多产学双赢的目标。例如,可以使高校研究人员更深层次参与企业的研发活动;发掘更多大学与企业的潜在合作机会;为理工类研究生提供更多研发岗位和就业就会;增强吸引合作伙伴共同研发的能力;拉近企业与大学的距离,把握技术的发展趋势;优化管理过程,增强业务发展人员的技术鉴别能力等。在创新体系发达的以色列,企业不仅建立了高效的创业孵化器,同时还建立了强大的创业加速器和创新加速器。如花旗集团孵化器的开发团队可以大胆对理念和创意进行实践,同时该集团也开展了两个金融科技和网络安全领域的加速器项目,为初创企业的技术产品原型提供持续支持。可口可乐名为 “桥梁”的加速器项目则更加注重市场营销和消费市场分析,这一机制同样值得我们借鉴。我国企业可以通过产学合作,延伸产业研发实习项目,使企业与大学一起构建 “双创”教育智库与 “双创”培育平台,形成 “双创”人才源泉,把创新加速和创业孵化有机衔接起来,形成 “创意形成→创新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新加速”的全链条运行机制。产学合作推动了企业技术能力的不断演变(技术消化吸收→技术改进优化→技术原始创新),同时也推动了学研机构学术能力的不断发展(前沿技术科学原理的追踪研究→突破性研究→引领性研究),促进了高校、企业和产业融通发展。

2.3 政府层面:搭建高效的 “双创”升级版体制机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产学合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体现在不仅需要高校与企业的紧密合作,也表现在体制机制方面外部环境的影响。我国产学合作由于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导致缺乏有效的产学合作动力机制及长效合作机制。不仅仅在创新主体协同问题上,更在创新资源配置、教育考评体系等问题上。政府应该直面这些现实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合作人才培养问题。首先,如何有效实施评估,需要完善评审主体,解决 “谁来评”的问题,制定 “双创”人才认定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其次,政府要着力构建有利于人才流动和诚信建设的体制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大人才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从而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最后,政府在产学合作中要坚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让市场成为检验学生创新成果的试金石,完善相配套的体制改革,为大学生营造良好的 “双创”氛围。同时,政府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和可操作性,才能更根本性解决产学合作教育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从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形成特色高效的产业和国家的创新生态。

创新创业教育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务实层面,而更应该诠释出关于创业的一般规律和基本方法,塑造创业者的基本素养,培育高校学生的企业家精神,进而激发学生的潜能,通过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的融通融合以及产业研发实习项目等途径不断升级赋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这才是高校 “双创”教育改革的更深层次内涵。此外,创新创业教育的边界也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思考。创业教育学科地位日趋独立,创业教育的范畴将逐步扩大、理论体系逐步完善,创业教育学科或许会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高等教育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双创”背景下企业家精神培育

杨俊青 山西财经大学中小企业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企业家精神的最本质特征就是创新,在新常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如何培育与之相适应的企业家精神,本文谈点粗浅看法。

1 改革开放40年,企业家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微观主体

经济发展的根本在于企业,而企业创立依赖于企业家。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最根本的变化是产生了企业家群体。伴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实施,我国的创业已经呈现由 “难民效应”催生的 “生存型创业”向 “企业家效应”催生的 “机会型创业”转变,企业家群体逐渐多元化,企业家群体的素质明显提高,企业家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微观主体。到2017年末,我国共有民营企业2700万家,贡献了50%的税收、60%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就业人员、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企业家群体也发生着蜕变,由一开始的胆子大的创业者到下海潮中的行政事业单位下海人员,再到互联网时代具有留学背景的高素质海归群体,一批批创业者成为企业家与市场的主体,推动着市场经济发展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

2 新常态的 “双创”背景下对企业家精神有新要求

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首次提出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希望激发全民族的创业精神和创新基因。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成为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的主要任务,中国已经由传统的人口红利时代向人的素质提高与企业家红利时代转变,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成本优势的丧失及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的发展,挖掘创新禀赋优势,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应对国际竞争新格局,需要重新审视新时代的创业规律,提高创业层次性,高层次创业已经成为机会型创业的典型特征,在企业家创新、协调、敢于承担风险精神基础上,对国际国内潜在市场机会的敏锐把握能力、跨界域资源的整合能力、异质性创新主体的统领协奏能力、超越资源约束,实现原始创新是对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新要求,即新时代 “双创”背景下的企业家要具有学习创新、善于协调、敢于承担风险、尽职尽责、担当风险、持之以恒的精神。

3 适应新要求,培育企业家精神

培育新时期的企业家精神,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与迫切要求。2017年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再次明确了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营造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的氛围需要重新审视当前企业家精神培育不足的现实,塑造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家精神。通过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培育企业家精神的基因,通过社会体制的改革,厚植基因成长的沃土,通过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营造企业家精神培育的制度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保障。

3.1 以新人力资本理论培育 “双创”所需的企业家精神

传统的人力资本将人所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健康表征为人力资本,其提升的手段也主要依赖于传统教育培训下认知能力 (计算能力、记忆力与语言表达能力)的提升,忽略了其他能力因素对经济发展贡献的长期影响,而基于综合能力的新人力资本理论和新时代对企业家精神新要求,强调企业家的综合素质教育。以新人力资本为代表的企业家精神培育需要提上议程,围绕认知能力和非认知能力 (思维开通性、尽责性、外倾性、宜人性、稳定性的人格特质)提升,以教育为突破口,改变原有的只注重认知教育、应试教育的模式,提升非认知能力培育,正视综合能力培养,重视企业家个性化、多元化的培养模式,为社会输送潜在的企业家群体。新人力资本明确提出了非认知能力的重要性。当前,认知能力的培育已经渗透到个人成长教育的方方面面,但非认知能力所关注的对人具有潜在影响的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并偏爱抽象思维,兴趣广泛的思维开通性、对人、工作、事业高度尽责的尽责性,愿意为了别人放弃自己利益的宜人性,善于协调沟通的外倾性,持之以恒、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性格稳定性等人格特质的形成尚未得到重视,忽视这些非认知能力势必会影响企业家精神的塑造,成为企业家创业成长过程的掣肘。围绕新人力资本的提升,当前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应该充分重视非认知能力的投入。变革已有的认知能力教育路线,针对个体不同成长阶段渗透非认知能力的投入对于人力资本回报具有更为明显的经济价值。家庭教育作为素质教育前提,通过家庭教育中的情感支持、信息支持与财力支持,提高非认知能力,为新人力资本的提升奠定基础,打造企业家精神培育的苗圃基地。

3.2 发挥社会资本优势,放大企业家精神效应

社会资本作为创业活动的第三类资源,能够有效规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对新生性初创企业的遏制,缓冲创业活动过程中由于交易信任缺失带来的脆弱性,降低创业失败。营造全社会尊重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企业家的氛围。充分运用社会资本优势,遵循社会资本理论的基本规律,构建起关系资本、认知资本、结构资本完善的自发形成机制,将个体层面的基于 “熟人纽带”的关系资本提升到基于 “价值共识”的认知资本,进而形成 “自发嵌入”的区域结构资本,完成创业氛围的根深蒂固。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在降低初创企业合规性不足方面的优势,降低初创企业进入门槛,汇集更广泛的异质性创新资源,将个体企业家精神扩展到区域企业家精神,形成创新创业集聚优势。其中,关系型资本借助于人际信任帮助企业获取成长过程中所需的资源;认知资本则通过企业家群体认知的方式,帮助企业构建超越市场的交易关系,为企业发展渡过难关;而结构资本则进一步上升到区域层面,为企业家的群体信誉提供了保障。社会资本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存在一个渐次积累的过程。企业家精神的放大,需要有效排除社会资本积累过程中的障碍,鼓励创新创业过程中的聚合效应,为创业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

3.3 营造亲清政商关系,使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

企业家精神的充分发挥需要良好的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企业家精神培育的重要制度保障。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依然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作为资源配置的两种手段,市场地位的变化必然带来权力和市场关系的深刻调整,一方面将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矫正权力发挥作用的方式;另一方面,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保障市场效率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权力对市场的职能将从资源配置转变为市场秩序的维护与监管、营商环境的打造与服务。当前,打造 “亲” “清”政商关系,需要按照现代化市场经济的要求,保证市场主体之间的正常交易行为。所谓 “亲”,不独亲其亲,乃是依法亲天下人;所谓 “清”,不独一人清、一官清,乃是法律之下,天下人、天下官皆不得不清、不敢不清。无标准,不市场,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市场标准化引领,加快构建适应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化体系,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服务的角色,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维护好市场秩序,发挥好 “看得见的手”在处理市场失灵问题和社会危机问题方面的作用。同时,新型政商关系还要求职能部门充分放权,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政商关系需要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从自我革命推动自我革权,最终实现自我放权。新时期的政商关系需要重新审视政商互动过程 “过远”或 “过近”的弊端,充分利用当前信息技术优势,消除信息孤岛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阳光服务平台。未来政商关系的持续改进,还有待于政商关系的顶层设计的进一步完善,政商关系的健康持续发展,需要有机地将政务服务和企业发展构建起循环机制,形成有效的行政考评依据,最终实现政务服务获得感与企业家获得感共生共荣的发展格局,进而以新型政商关系构建为契机,培育企业家精神氛围,释放社会创新活力。

新时代 “双创”背景下对企业家精神提出新要求,根据新要求以新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理论为基础,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企业与政府的共同努力,培育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创新发展需要的企业家。

打造虚拟孵化平台 助推创业经济

胡海青 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许多地区开始引入孵化器作为培育科技企业的新机制。然而,由于受到政策限制、资源欠缺等因素的影响,其作用往往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互联网作为一种能超越地域和时间限制、有效整合资源的创新工具,能够与实体孵化器相结合,构建出虚拟孵化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的培育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这对科技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借势网络科技、创新孵育模式

当前,科技创新正在改变财富获取方式和社会经济格局,我国同样面临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关键技术攻关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仍然比较薄弱,创新人才尤其是复合型创新和管理人才十分短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资金筹措、技术开发、市场进入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企业存活非常困难。

随着信息技术的革命,孵化器的发展迎来新的战略机遇。特别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手段、管理手段如何实现信息化,如何突破地域、空间、时间等限制,以及如何使孵化服务实现由物理手段向信息手段的转移,是广大科技管理部门、孵化器管理人员和理论界关注的重要议题。通过建立虚拟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以使孵化器的管理、服务实现信息化,使地处孵化区域外的企业、科技人员不受地域、时间等限制,还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孵化服务、成果转化服务、创业辅导服务等,进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创业。

虚拟孵化器在地域上是虚拟的,没有明确的地域界限,但是管理模式、服务手段、服务资源等方面却是有形的、实实在在的,克服了传统孵化器物理空间的局限,适应了信息化时代孵化器发展的需要,是未来企业孵化器发展的重要方向。

2 挖掘平台功能、聚焦创业需求

借助网络信息化手段,能够帮助孵化器实现满足更多创新创业需求,并在以下几方面实现平台功能:

统筹:对科技资源及各类物理资源的利用和分配做出总体规划和管理。统筹的目的在于统筹优势,让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应由中央、省、市三级政府规划统筹,省、市、区、县、乡等各级政府来配合统筹,统筹的内容涵盖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统一运用政策导向、财政手段,促进科技发展。

监管:通过动态数据库的信息变动,了解企业发展动向,解决企业的个体问题,并有效设置预警和管理机制。监管的功能主要在于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发现甚至预测企业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异动信息,通过动态监管,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管理和服务。

服务:通过整合跨区域中介资源,如窗口服务、孵化企业设立流程、物业服务、政策扶持、技术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融资服务、人才服务以及中介服务等,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工作,提升和充实孵化服务内容,利用拥有不同区位优势的中介机构最大化有效服务于在孵企业,使平台的服务举措更全面、更系统,也更贴近企业需求。

促进:促进科技企业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企业应对动态风险的能力。为提高企业生产力水平,加速促进成果转化,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提供政策扶持及资金保障,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使成果转化双方享受利益,降低风险,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与资源、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目的。

3 强化协同理念、营造良好环境

协同的实质就是通过控制与协调被孵企业的管理资源和组织资源,以实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和服务水平的目标,进而提高孵化速度和竞争能力。建立稳定的协调机制是一个事关虚拟孵化服务系统能够发挥服务孵化工作的必要条件,协调机制的不断完善是提高其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保障和基础。虚拟孵化器的业务模式决定了其管理模式要更多地依靠协调,通过在互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网络整体的规则和协议,依赖信息化手段实施孵化器及在孵企业信息的整合,实现任务协作。系统内的相互协调不仅意味着虚拟孵化平台各子系统在结构、功能和运作方式上能够相互匹配,而且还意味着各子系统能够在适宜的条件下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功能,使每个功能子系统和管理人员能够为虚拟孵化平台的孵化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潜能,做到各得其所,从而有力地促进虚拟孵化平台各系统内的良性互动。网络环境下加强各系统间的协调合作,有利于各系统信息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依托各自的优势互补匹配,形成各具特色的数字信息资源,以吸引更多的科技型企业入孵。

网络环境是系统间协调的技术基础,从管理体制看,我国信息服务业乃至整个信息化建设的现状是:一是缺乏强有力的宏观管理,表现为没有集中统一的管理机构,缺乏一种强有力的控制机制和手段;二是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用户需求,没有形成自我调节的市场机制,表现为一段时间局部信息需求膨胀汇集为社会整体的技术需求信息时,这种分部门、分系统的管理体制不具备对整个在孵企业提供全部信息保障和利用的功能,加上地区、部门和系统之间的不平衡造成信息供求之间严重脱节。因此,在虚拟孵化平台的管理格局中,有必要同时加强宏观控制和引入市场机制。

为了使各大系统更好地实现统筹、监管、服务和促进的功能,必须要为虚拟孵化平台的系统打造良好的协调运作环境。就宏观控制而言,为了使虚拟孵化器不同系统之间能够协调发展,政府管理部门对各大系统的协调主要通过信息政策和信息法律来实现。信息政策和信息法律作为社会信息环境两种管理调节手段,承担着各自的职能,对科技型企业信息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信息系统之间相互协调和资源共享的角度来看,统一的信息政策和法律制定能从总体上推动虚拟孵化服务平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面提高与平衡统一。为此,需要从政策法律方面为信息系统之间的相互协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有关政府部门应针对现有信息政策法律的不足,尽快制定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集中统一的信息政策与法规支撑虚拟孵化器整合资源的需求。另外,政府还需要通过政策、项目引导,有效推动银行、风投、科研机构等为在孵企业提供资金、科技信息、科技资源的支持,积极提升虚拟孵化器内企业的孵化速度,为虚拟孵化服务平台的建设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化氛围。

4 完善配套政策、鼓励机制创新

市场化运作模式已成为我国孵化器发展的重要趋势,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促进了孵化器的发展。在市场化运作模式中,政府职能的强化对孵化器的发展至关重要。孵化器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私人企业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提供孵化器并从中获利,市场机制亦不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使资源配置偏离了帕累托最优的状态,因此政府必须介入以鼓励孵化器的发展。在虚拟孵化器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应大力支持虚拟孵化器建设,给予积极的支持态度,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在企业孵化器网络建设中规划引导者、政策制定者、关系协调者的角色功能,构建包括创业政策支持、创业文化氛围、投融资环境等在内的良好创业孵化环境。

4.1 顶层设计,协调各主管部门出台政策包

通过虚拟孵化器建设的政策性倾向以及强制性的政策指令、制定财税优惠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争取省级以及国家级政策等方式,支持虚拟孵化网络平台的建设。首先,政府必须明确对虚拟孵化器建设的政策性倾向以及强制性的政策指令。各部门对虚拟孵化器建设的政策性倾向以及强制性的政策指令,可以成为虚拟孵化器基础建设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其次,需制定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同时,对于风险投资者介入新创企业的种子期和国家重点发展的虚拟科技孵化器给予更大程度的优惠政策。另外,在资本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财政部门还应该在鼓励各种闲散资本参与风险投资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以期实现风险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加强风险投资的规模和力度。

4.2 强化引导,突出政府财政 “托底”作用

政府财政投入,联合银行、保险机构、投资机构,以政府 “托底”为基础,撬动社会金融资本投入孵化器以及创新活动中。通过资金引导及影响,营造创业氛围,为虚拟孵化提供基础保障,同时增强了对社会资本流向虚拟孵化器建设的示范效应。虚拟科技孵化器建成后要建立银行贷款、基金申报、信用担保等投融资网络,着重帮助在孵企业获得项目资助与金融支持,帮助其申请银行贷款,基金申报及信用担保等投融资服务。同时政府应提供政策和环境,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对在孵企业进行资金投入。同时为了保证小企业经营的良性循环,有关部门应对贷款严加监督,保证企业还贷的成功率;应严格规定贷款的规模,要在小企业经营者把自己的资金投入到企业后才发放贷款。

4.3 管办分离,优化社会事业资源配置

“管办分离”就是要对政府 “管理”和 “举办”事业单位这两种职能进行相对分离,这是打破事业单位条块分割、实现社会事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有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主管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二是按照社会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各地对公益服务的客观需求,着力推进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层级甚至是跨行业的综合设置,适度削减事业单位数量,调整其结构布局,不断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益;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

“双创”背景下企业孵化生态体系构建

张宝建 山西财经大学组织创新与网络治理中心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企业孵化器旨在对高科技成果进行孵化,通过提供物理空间、基础设施、办公服务、融资机会等为初创企业提供创业便利,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存活率。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增速换档期,经济结构的调整、发展方式的转变已经成为高质量发展现实需求, “双创”事业的开展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围绕创新创业服务的孵化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企业孵化功能逐渐完善,形成了以网络平台支持的信息技术服务,商业计划支持的风险投资服务,从人、财、物资源的汇集到产供销价值链的塑造逐渐形成了多元力量、多种模式、多种机制共同推动的全过程、多层次、立体化的企业孵化生态体系。

企业孵化生态体系的构建需要有效的创新输入,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 (GII)显示,中国科技论文发表数、专利申请量、科技人才培养、R&D经费投入占比等代表科技创新水平的多项指标均居世界首位,中国的科技创新水平已缩小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但新一轮的科技创新并未有效撬动科技创业,专利申请量虽然上去了,专利授权量却并未实质性提高,大量专利成果束之高阁,难以产业化。R&D经费投入增加了,但合作研发占比不足一成,科技创新与科技创业已经表现出明显的失衡问题。2018年中国创新创业报告指出,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各类众创空间近五千家,成为全球孵化器数量最多的国家。但孵化器增值服务能力不足、盈利模式单一、过度依赖政府补贴等问题随之浮现。中国众创空间发展蓝皮书也进一步指出,要形成一个自足的产业,要更注重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和孵化企业存活率,而围绕创业成长的孵化体系构建已刻不容缓。

中国企业孵化实践表明, “举国体制”式的创业扶持并未构筑起企业孵化生态系统的循环再生功能,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还需要融入更多异质性创新力量。企业孵化的生态系统诉求并未在企业孵化实践中得到有效回应,而单一的创新主体并不能承担起生态建设的重任,唯有系统观考察,才能为中国的企业孵化实践提供集成性解决方案。因此,如何提高企业孵化效率、完善企业孵化功能、提高创业存活率;如何增强企业孵化效果、实现毕业企业可持续成长、助推产业升级;如何提升企业孵化效益,提高创新主体的参与积极、共享创新价值。以上问题都需要从生态系统视角考察企业孵化生态系统的生发过程与实现机制。

1 企业可持续孵化的实现迫切需要分层解构创业孕育的生态系统

创业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可持续创业的实现需要有效孵化的生境载体,实现创业过程与生态环境共生演进。中国创业存活率不高,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2.5年,集团企业的平均寿命仅7~8年,与欧美企业平均寿命40年相比相距甚远。企业的生命周期短,重复走着 “一年发家,二年发财,三年倒闭”之路,能做大做强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因此,中国的科技企业普遍面临 “长不大”的窘境,究其原因在于创新乏力、与之配套的企业孵化生态系统运行不良、缺乏层级配套的孵化体系,从而导致一方面难以遴选出具备成长潜力的种子项目,另一方面也难以突破企业孵化项目的 “丛林现象”,较难培育出参与国际化竞争的 “参天大树”。企业孵化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一方面表现为创业成长过程的连续,另一方面表现为围绕企业孵化过程的生态系统动态匹配过程。

随着科技进步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产品创新所需的知识呈碎片化分布,技术创新过程呈现非线性特征,科技投入对于创新绩效的作用还要依赖各类创新主体的协同方式。企业孵化生态系统中主体创新角色的功能定位以及伴随创业成长的位移过程均表现出自适应特征,生态系统中创新集聚的涌现性就是创新主体按照系统结构方式相互补充相互制约而激发出来。企业孵化过程中,仅仅关注于在孵企业的产业环境 (外部要素)以及在孵企业的核心优势 (内部要素)已经不够了,要想在新的商业语境下乘风破浪,还要善于链接外部资源,优化生态系统。

2 企业孵化离散资源的流动迫切需要破除跨层协同的生态屏障

创业成长过程需要一系列资源要素的支持,企业孵化器能否为创业项目的产业化提供支持取决于其资源的集成能力。中国的创业资源分隔于不同的部门,科研院所拥有大量科技专利,但缺乏产业化创新的能力;企业有市场开拓能力,但缺乏对先进技术的吸收能力。中小科技企业资金缺乏举步维艰,创业投资并未成为民间投资的主流,企业孵化项目缺乏可持续资金来源。企业孵化过程涉及诸多要素的互动与协同,创新要素的合理有效流动需要突破固有的创新藩篱,虽然现实中各类助推企业孵化的平台不少,但由于政出多门,并没有产生协同作用,不同层级的企业孵化体系彼此干扰,甚至出现了系统相悖的问题,最终导致系统生态功能的降低,因此妥善规避系统相悖是正向潜力释放的关键。破除企业孵化资源流动屏障,实现创新资源的融合,需要构建市场化的创新激励机制。

企业孵化科技园区的兴起为创业孵化提供了有形的物质载体,但创新主体仅仅实现了物理空间的集聚,并未真正实现有效的协同,企业孵化园区呈现出明显的高空间内聚特征与低内容耦合的怪相。以需求端为导向,实现供给侧改革,需要以用户为导向,通过市场需求的拉动机制,吸引异质性创新主体加入企业孵化阵营。构建以创新为导向的收益分享机制,改变传统的单一功能考核机制,有机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收益衔接起来,建立基于市场决定收益的主体地位,完善政府部门对企业孵化的扶持机制,严格把握创新创业监管标准,尊重知识产权,打击机会主义行为,保护创新氛围,规范创业活动过程中的有序竞争,完善产业链构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有效的创新支持体系,进而构建起点、线、面、体的渐次生态体系。

3 企业孵化生态系统的长效治理迫切需要生态化集成方案的指导

企业孵化资源的有效流动需要市场化创新主体的分工协作。创业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源需要从系统层面建立一系列的保障机制。创新资源沉寂、创新主体活性不足的根源在于缺乏长效治理机制。企业孵化生态系统的创新涌现需要紧密围绕协同演进过程以实现创业成长过程的匹配治理。微观孵化个体间竞合关系如何治理,以实现生态系统的稳定繁荣;孵化种群链条中新型产业培育与传统产业升级如何平衡,以解决科技和产业两张皮的问题;孵化群落如何根据不同的网络组态实现动态匹配,以解决网络合作的效率问题;孵化系统的互动过程中,生态群落以及生态环境如何平衡系统与环境的关系,以解决企业孵化生态系统的再生问题。四个连锁问题的有效解答方能得出生态化集成方案,以有效指导企业孵化实践。

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是创业型经济发展的过程,但市场机会开发殆尽,创业对经济增长的持续推动更加依赖于结构性调整,创新主体不再 “原子化”。国家、社会、市场以新方式互动,才能应付日益增加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问题。显然,在这种互动中,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社会及市场的力量不可或缺。生态系统的良性健康运行需要一套长效实现机制。

借势粤港澳大湾区,助力孵化器高质量发展

许 治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7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广东省、香港、澳门共同签署的 《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将 “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国际化、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核心任务之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需要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核心技术创新的高地、新兴产业的策源地。

相比世界其他湾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 “一个国家、两个体制、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香港、澳门拥有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珠三角9市产业基础雄厚,电子通信、互联网、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迅猛,集聚华为、腾讯、中兴、比亚迪、华大基因、大疆等一批领先世界的创新型企业。抓住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契机,推动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广东孵化器提质增效需要探讨的重要问题。

1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机遇

2015年以来,广东省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作为推动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的八大核心抓手之一,截至2018年底,广东省纳入国家火炬统计的孵化器已有781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全省范围内孵化器、众创空间实现全覆盖。但盈利模式不清晰、服务单一且同质化,孵化器链接和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着广东孵化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新产业培育与新企业创立最重要的驱动因素就是创新要素、创新资源自由流动,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进程的加速,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要素自由流动也将逐步成为现实,在创新要素的流动过程中,将香港、澳门的国际级商务和科研资源,广州、深圳的科技产业孵化能力以及东莞、佛山、珠海、惠州等地的制造与应用转化基础有机融合,加之湾区拥有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独特的制度红利,为新兴产业培育、新技术孵化应用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广东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提供的难得的发展契机。

2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助力孵化器高质量发展

2.1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推动孵化器专业化发展

截至2018年底,广东省孵化器中约有33%属于专业型孵化器,综合型孵化器仍占据多数。在优质孵化资源稀缺的背景下,综合型孵化器也容易出现孵化服务能力不足、同质化等现象。孵化器专业化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孵化器发展的重要方向。孵化器专业化发展可分为两类模式:一是类型专业化。相比综合型孵化器,专业孵化器面向专业垂直领域,更容易聚焦创业服务质量提升。专业型孵化器不仅仅需要在孵企业在行业分布上实现简单的数量聚集,更需要为创业者提供稀缺的产业链资源,如专业研发平台、市场渠道等。在围绕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发展的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新兴产业依托新型研发机构布局专业型孵化器的同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建设专业型孵化器,利用其优势的产业资源和创新资源,围绕产业链条设计和打造自身孵化服务能力,助力在孵企业快速成长,助推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形成孵化器发展与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集聚互动发展局面。二是服务专业化,孵化器不仅仅需要扩充服务种类,更需要进行服务细分,做大做强孵化器在某一细分领域的服务能力,提供深度服务,形成孵化器特色,鼓励孵化器发展第三方服务平台,向社会输出专业化服务,以满足相关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的新需求。

2.2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制度优势,提升孵化器参与全球竞争能力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定位于世界重要的创新极,国际化必将是广东省孵化器发展的重要方向。有效利用粤港澳大湾区两种制度和三个关税区的制度红利,将孵化器作为链接粤港澳三地创新资源的有效载体和吸引国际优质创新资源的重要通道。鼓励国外优质孵化器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分支机构以及本土孵化器海外拓展,形成技术、资本、人才和信息等创新创业资源的双向流动。通过深化广东孵化器发展国际化程度,抓住新技术革命契机,链接全球创新资源,积极参与粤港澳国际合作和竞争,不断提升孵化器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

2.3 抓住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契机,加快孵化器网络化发展

区别于其他湾区,粤港澳大湾区已经形成了功能各异、优势互补的城市群,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个核心城市都具有特色鲜明的比较优势,珠三角其他城市产业链完备,制造业基础发达。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将逐步降低,使得孵化器跨区域网络化发展成为可能。广东孵化器虽然数量较多,但发展差异较大,在优质孵化资源、创新资源相对有限的背景下,优秀孵化器网络化、联盟化发展是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通过组建孵化器联盟、鼓励优秀孵化器品牌输出,推动公共技术平台、创业导师、孵化基金和创业培训与教育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实现信息、技术、资本和人才的有效互补。在孵化物理网络建设的同时,运用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建立 “孵化器+”的资源网络,建设虚拟孵化器空间,提升孵化器在更广范围内对接资源的服务能力,形成孵化器与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和主体对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协同机制,推动孵化器群体整体发展质量提升。

2.4 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资源,建立成功企业家为核心的创业导师队伍

优秀的创业导师队伍是孵化器的核心资源,世界上许多优秀的孵化器都拥有一支以成功创业为核心的创业导师,这些成功的创业既发挥创业导师辅导的功能,也扮演天使投资人的角色,在与在孵企业创业辅导互动过程中,实现在孵企业与创业导师双赢。当前孵化器孵化能力薄弱,孵化服务同质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孵化器创业导师队伍参差不齐,许多孵化器创业导师名不副实。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企业家群体,这个企业家群体是未来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宝贵资源。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过程中,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在全社会形成成功企业家转型创业导师的通道和机制,让湾区更多的企业家或成功创业者参与创业孵化,在分享创业经验,为创业者提供技术、商业、公司治理及融资实训培训的同时,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发达的金融市场,创业导师也可以通过对创业项目的天使投资,分享创业者成功的收益。

2.5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孵化器专业型人才加速流入

孵化器专业型人才是孵化器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广东省许多孵化器的管理人员缺乏经营管理能力,缺少创业经验,也缺乏高水平的技术能力和技术依托,直接影响了孵化器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能够有效走出缺乏专业型人才的困境。粤港澳大湾区具有 “引人” “育人” “留人”多重优势。一方面湾区经济群可以依托其雄厚的经济创新实力,吸引全球人才;另一方面,粤港澳三地高校可以共同为湾区建设培育输送专业人才,尤其是香港地区高等教育发达,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香港高校拥有享誉全球的科研实力,香港多所研究型大学在医学、数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电子工程等基础研究领域都走在世界前列,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健康与医药、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等产业技术创新领域也具有领先优势,为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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