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华水(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浙江,是改革开放先行地、数字经济先行区。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按照“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政法协同、全面对接,试点引领、逐步推开”的总体思路,以走在前列的意识、干在实处的韧劲、勇立潮头的担当,扎实推进浙江省“智慧监狱”建设。
我们紧紧抓住浙江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和加快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新机遇,充分发挥浙江的区位优势、人才优势和信息优势,主动融入浙江省“数字浙江”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战略部署,大力开展以监狱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为主的“智慧监狱”建设实践探索,基本形成了依托大网络大数据云服务的监狱管理智能化架构。
(一)完善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一是狠抓业务工作的标准化。先后制定出台《狱政管理工作标准实施细则》等近20个工作标准,有效确保了监狱信息化建设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二是狠抓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先后制定出台7个技术标准、8个项目建设模板和21个管理规定,其中《监狱安全防范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和《监狱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规范》通过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审核,成为地方标准。三是狠抓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的统筹管理。推行应用系统开发“业务部门牵头,信息技术部门统筹,监狱单位根据授权试点实施,省局验收推广”的模式,防止发生重复建设情况或“信息孤岛”现象。截至目前,全省统一建设的应用系统项目达25项。
(二)全面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一是先后完成两期信息化工程。组织实施以罪犯“三大现场”监控全覆盖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一期工程和以完善基础网络、监控报警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二期工程,全省监狱现有监控探头58000余个、报警点位13000余个、电子巡更点位7000余个、高压电网46套,红外对射4380对。二是积极构建“大网络”。建成以省局为中心节点、双千兆骨干网络连接全省25个监狱单位网络的基本架构,纵向实现级联司法部和省政府,横向实现与各政法部门互联对接,监狱网络实现万兆核心千兆互联;完成物联网、无线网、通讯网和移动网的资源融合,实现全省监狱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网络全覆盖。三是全力打造“大数据”。全省监狱共有数据中心26个,服务器1200台,计算单元(CPU)3500路、1.62万核,数据存储量达1.1PB、视频云存储37.5PB,并完成监狱私有云建设,衔接省级专有云,实现应用与数据“云服务”模式;构建了省局和监狱两级数据资源中心,实现汇聚罪犯、警察职工和监狱管理三大信息资源库。截至2018年底,统一规范梳理执法管理、警务管理、应急指挥管理业务243项,元数据3569项,汇聚结构化数据50TB、半结构化数据500TB、非结构化数据30.4PB;全省监狱日均实时采集流程化业务数据30余万条、自动汇聚结构化数据760余万条。同时,基于云服务平台完成了监狱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数据治理、提取、清洗形成统一的数据仓库,构建完成监管安全主题库,逐步实现对罪犯和警察两大群体的实时安全分析。
(三)整体推进智能化创建工作。一是厅局两级党委抓统筹。省司法厅党委提出创建要求,并出台了创建指导意见;浙江省局党委先后制定创建实施意见、创建标准和验收细则,指导基层监狱开展创建工作,配合省厅开展创建验收。目前已有17所监狱完成了创建工作。二是重点突出“一中心三平台”建设。坚持把指挥中心、监狱执法管理信息平台、罪犯教育改造专网平台、罪犯远程诊疗平台建设作为智能化创建的重要考核指标,全省监狱全部建成“一中心三平台”,其中指挥中心形成省局、监狱、分控平台、管控点四级工作体系。三是大力推进智能管理应用。积极推进应急指挥系统、AB门管理系统、狱情动态分析系统、罪犯危险性评估系统、证据保全系统等智能管理应用,促进了监管改造和刑罚执行工作效能的提升。
我们抓住省委、省政府“打造政法信息化建设示范省”的有利契机,按照《浙江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规划(2017—2020年)》明确的任务要求,充分依托政法网建立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全面对接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不断提升“智慧监狱”建设工作水平。
(一)主动对接执法司法一体化部署。一是推进移动警务平台建设。根据政法移动应用一体化建设规划,依托公安牵头建设的政法移动应用体系,完成监狱移动警务平台建设,实现了低投入、低风险,为开展移动办公和智能执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推进刑罚执行系统建设。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关于共同开展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要求,完成刑罚执行系统建设,实现与法院、检察院减刑假释案件的网上办理,目前,已完成网上协同办案5000余件。三是推进监内数字法庭建设。会同省法院在全省监狱建立39个数字法庭,实现各监狱单位全覆盖,方便各级法院远程开庭审理涉及在押罪犯的刑事、民事案件。
(二)主动对接公共安全一体化部署。一是加快推进视频监控高清化改造。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对视频监控进行高清化改造,目前已配置高清视频监控近40000只、人脸识别监控268路,实现对重点罪犯夜间挂屏轮巡、罪犯夜间频繁起身画面自动推送、围墙周界视频分析、越界红外幕帘报警、视频电子巡逻、押解车无线实时监控等智能应用。二是全面部署“访客核查系统”。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在监狱出入口、会见室等接入“访客核查系统”,累计核查外来人员20余万人次,协同公安抓捕犯罪嫌疑人218人次。三是推进浙江省“雪亮工程”建设成效向监内延伸。全力争取地方公安的支持配合,将公安“天网”中监狱周边视频接入监狱指挥中心,全省累计接入37864路,切实保障了监管安全,有力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主动对接政法服务一体化部署。一是推进狱务公开系统建设。根据司法部深化狱务公开工作要求,部署推进依托互联网的狱务公开系统建设,方便罪犯家属查询亲属的改造情况。二是推进监狱执法便民服务微信平台建设。在省乔司监狱试点先行的基础上,成功争取到“省长专项经费”补助,全面推进监狱系统执法便民服务微信平台建设,实现狱务公开、会见预约、提审办案、社会帮教和释放证明调取等业务在线办理,目前已注册的罪犯家属有22605人,公检法等机构工作人员1445人。三是推进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平台建设。针对部分罪犯家属来监探视、帮教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与地方司法局积极沟通协调,积极推进监狱与地方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平台建设,目前已有40余个县市区司法局与监狱实现视频对接。
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顺利完成与司法部监控视频对接、业务数据汇聚和视频点名系统建设三项任务,扎实推进加密网建设。在此基础上,按照司法部“智慧监狱”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下发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监狱”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智慧监狱”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通过试点引领的方式,逐步全面推开,加快形成浙江省“智慧监狱”建设发展体系。
(一)推进“智慧监狱”示范试点工作。集中力量支持指导省第二监狱、省乔司监狱2家单位“智慧监狱”试点建设,力争于2019年3月通过司法部首批示范单位创建验收,充分发挥示范试点单位的引领作用。根据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在2019年6月和9月两个时间节点,分阶段分批次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智慧监狱”建设并接受司法部的审核验收,争取在2019年底前初步形成浙江省“智慧监狱”建设发展体系。
(二)完善“两个平台”“一个枢纽”建设。一是完善云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司法云、政法云构建云服务平台,通过计算虚拟化、网络虚拟化、存储虚拟化、安全虚拟化、应用虚拟化等技术,完善监狱云服务平台,为应用的云化部署、云上协同提供支撑平台。二是完善大数据平台建设。以罪犯、警察职工和监狱管理三大信息资源库为基础,通过数据治理,构建数据仓库,建立专题库、知识库,为大数据分析提供支撑。三是完善指挥中心枢纽建设。在现有职能基础上,以大数据技术应用为支撑,通过数据建模和智能算法,建成刑罚执行、警务管理、安全监管、辅助决策等主题,呈现监狱安全指数,切实将指挥中心建成监狱的情报信息中枢、指挥调度中枢、预警预测中枢和应急处突中枢。
(三)完善“两大应用系统”建设。一是完善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在监控、报警全覆盖和视频监控高清化改造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视频指挥调度、犯情智能分析等系统建设,并以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为重点,提升安防系统对覆盖范围内人和物的定位、确认及轨迹跟踪能力,实现对罪犯异常行为的自动识别侦测,对重点人员、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以及外来人车的主动盯防。二是完善智慧执法系统建设。以拓展移动警务应用为重点,以云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平台为支撑,研发部署贴近监狱执法工作的APP,构建并完善罪犯人像库、语音识别、OCR识别、地图服务等公共组件,将民警执法系统从桌面向掌上转移,实现“掌上办公、掌上执法”,逐步构建“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的全流程执法管理和警务管理工作模式,切实为民警减负增效。
(四)强化“智慧监狱”建设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加密网建设。在完成局本级加密网建设的基础上,指导各监狱进行加密网络建设。二是加强网络安全建设。通过等级保护测评和终端安全防护项目的建设实施,构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及威胁处置体系;提升智能运维服务水平,完善网络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安全防御能力。三是加强组织和人才保障。把“智慧监狱”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建设任务和分工;完善信息化人才培养、管理、激励机制;探索产学研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