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均宁
(中共湛江市委党校 党建教研室,广东 湛江 524000)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1]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2]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的新论述。村级党组织处于农村社会生活的第一线,担负着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责任,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现阶段囿于主客观条件,各地村级党组织建设发力还不均衡,部分村级党组织弱化、退化、边缘化问题突出。基于此,如何提升村级组织力,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构筑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是摆在基层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围绕这一重要课题,课题组于2018年1月先后到湛江市9个县(市、区)以及36个行政村进行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深入调研村级党组织发挥整体功能的现状、问题及成因,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
近年来,湛江市紧跟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统筹资源、队伍、平台、机制、保障等党建要素,突出村级党组织规范提质、素质提升、强基工程、延伸公共服务、发展经济等五项措施,着力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和整体功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时代下的新任务新要求,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制约着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
1.核心领导作用减弱。有的村党支部书记主责意识不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维稳、轻党建的思想,“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有的村“两委”班子不团结、不协调,甚至闹矛盾、搞内耗,无形中削弱了班子的整体效能;有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正常,制度规定形同虚设,呈现出一盘散沙状态;有的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处理具体问题的权威性不足,出现“空白化”“边缘化”等倾向,对各种歪风邪气不斗争不抵制,导致村里出现一些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渗透村务的现象。
2.政治凝聚力不明显。有的村党组织在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开展党组织活动与中心任务、与群众的关注点结合不紧,甚至陷入“自我封闭”“自我循环”,推动发展和服务群众的作用发挥不力;有的阵地建设缓慢,至今尚无固定办公场所和便民服务中心,群众办事往往找不到人,干群感情生疏;有的党组织有想法却不懂办法,不知道应确立啥样目标,通过什么途径带领群众发展产业和增收致富。
3.覆盖存在空白地带。长期以来,村级党组织主要覆盖行政村,延伸到村民小组(自然村)却不多,导致党的核心领导作用难以发挥在基层的神经末梢。然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重心以自然村为单位,由于缺少有力的党组织和致富带头人,自然村一级难以发动广大村民这个主体力量参与建设工作,客观上制约乡村振兴的步伐。据统计,湛江市共有1943个行政村、13704个村民小组(自然村),数量庞大。在众多的村民小组中,仅有1942个建立党支部,占14.17%;仅有3603个划分党小组,占26.29%。
1.服务群众的主动性不强。调研发现,有一部分村党组织和村干部尚没真正理解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建设的意义,缺乏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服务群众经常并不是主动的、自觉开展的。从随机问卷调查152名党员群众对自己所在村委(社区) 的干部的每周出勤情况,53人认为,所在村委(社区)每天上下午均有两委干部在村坐班值班;其余89人认为,每天上午才有村干部坐班值班。
2.利益诉求表达不够顺畅。一些村级党组织的工作理念还停留在“管理”而不是“服务”上;服务的各种标准和要求,只停留于挂牌上墙,缺少实际行动。在各村便民服务中心,村干部主要帮村民开证明、盖章,以及处理农村治安调解等行政性的事务,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未及时予以疏导解决。加上少数村干部私心重、公心差,以权谋私,支农惠农政策兑现有优亲厚友的现象,从而降低了村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比如,2015年湛江市A区3个村共有980多万元征地保障金,至今尚未落实到各自村的农户个人账户。当地农户已经多次向村党组织、区政府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下文。
3.规范化的服务有待提升。受领导重视程度、党建工作资源、党员队伍能力等因素制约,湛江市各地在探索创建“服务型+堡垒型”党组织方面进展不够均衡,村与村之间差异明显。尽管部分村已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化、网格状的党组织服务体系,但是,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监督检查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村干部服务群众的考评指标体系有待健全和完善。因此,开展为群众服务工作仍然缺乏规范化运作,农村基层“服务型+堡垒型”党组织建设基本还停留在探索阶段。
1.带领群众发展的能力欠缺。受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有的村党支部书记不仅在工作上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而且缺乏引领群众发展致富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资产管理难度大,村干部如果不懂经营管理,搞项目就容易亏损。受访的多位村党支部书记表示,现在和以前不一样,投入成本高,风险大。因此,一般不敢轻易去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加上发展村集体经济需要具备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经营管理及市场等要素,一些村在要素上存在不足,从而导致村集体经济模式单一、效益低下,更谈不上助推农村振兴发展的问题。
2.等靠要的思想仍然存在。近年来,湛江市各地虽然增加了村级组织的办公经费,但是,承担的事务却越来越多,不少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成了问题。针对经费的短缺,大部分村干部不是动脑筋发展集体项目,而是想着让上级多拔办公经费;想着“自己栽树,却是后人乘凉”,反正每三年就换届一次,存在着引领群众发展的动力不足。经费缺乏,很多工作的开展都受到制约,为群众服务的热情也被削弱。
1.村干部法治思维淡薄。长期以来,一些村级党组织仍然习惯于用人治代替法治,不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往往简单粗暴、以权压法,导致农村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激化升级。正是部分村干部法治思维、依法治村的意识淡薄,把自己辖区的资源、资金、资产当成自留地一样,想怎样花就怎样花,想怎样分配就怎样分配。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力“打虎”“拍蝇”的态势下,还是出现部分村干部侵占村集体利益、私吞公款的案件。比如,湛江市B县某村党支部书记为了他的亲戚能够获得4万元农村房屋改造补贴,造假骗取国家资金。
2.法治宣传缺乏新手段。农村从业结构多元化、经营活动的分散化,加上县镇两级财力不足,每年的普法经费投入较少,镇、村往往仅限于宣传栏和横额上宣传普法知识,而村民自觉学习法律知识较少,致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难以有效组织和具体落实。由此导致农民法治意识较薄弱,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社会乱象偶有发生,社会矛盾问题较为突出,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1.党员队伍老化凸显。一些村级党组织反映,由于上级党委对党员发展实行指标控制,下达指标存在量不足、不均衡问题,造成党员队伍新鲜血液难以及时补充。个别村党组织书记发展党员优亲厚友、近亲繁殖,未能从整个大局出发来培养优秀年富力强人员进入党员队伍,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湛江市24.1万名农村党员中,60岁以上的占30.22%,35岁以下的仅占24.66%。
2.党员下潜现象浮现。一些地方对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缺乏有效的引导,个别党员存在“潜水”现象,先进意识淡化、组织观念弱化,对党内事务漠不关心,不愿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发挥模范作用。第一,个别农村党员的注意力放在个人发家致富,对党组织的关注度和感知力在消褪,极少参加组织生活,明显存在大家“各种各田”、党组织“喊破嗓子”的现象。第二,敢于亮党员身份、愿意说自己是党员也不多,在生产生活中带动作用弱、影响力不大。特别是对一些无职党员平时管理相对较为宽松,在发挥作用平台缺失的情况下,几乎成了“举手党员”,党员的先进性难以体现。
3.党员责任模糊不清。农村党建工作的落实,仅将责任聚焦在镇(街)党委班子、村(社区) 党组织干部的身上,而对支部内的党员没有定好责任、分配党建工作任务,未能督促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致使有些党员长期游离组织之外。
调查发现,村级党组织发挥整体功能出现上述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深层次分析,既有社会的因素,也有资源的因素;既有经济的因素,也有机制的因素;既有能力的因素,也有管理的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对农村的虹吸效应增强,大量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力纷纷外出务工谋生,传统农村出现了农业弱化、村民分化和农村空心化的新趋势。村级党组织不易凭借土地和户籍对村民进行有效的管理,比如难以完成征地拆迁、环境整治、新农合、计划生育等工作。同时,农村出现了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合作社、“企业+互联网+基地+农户”等合作方式,客观上催生了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这些合作组织与广大村民利益的关联度显著提升,对村“两委”、村小组形成“挤出效应”,村民对村级组织的归属感、依赖性明显减弱,客观上造成了农村党组织的功能弱化和边缘化。
村级党组织要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等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党建资源,既包括资金、阵地、土地方面的资源,也包括政策、人才、师资等方面的资源。
在社区: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在党建资源上共建共享不畅通,没有形成联动。部分驻区单位对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支持、积极配合不够,而社区在统筹协调驻区单位资源方面又相对乏力,存在党建工作“各干各的、互不沟通”的现象。
在农村:村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相比,更加缺乏相应的资源。第一,村集体经济依然脆弱。湛江市各地通过多项措施去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却日益突出,发展水平靠前的村出现了停滞不前,发展水平靠后的依然落后。第二,农村的土地、山林等资源的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村委无权支配,这让很多村缺乏土地资源去发展集体经济,甚至个别村成为“三无”(无资金、无资源、无资产)的空壳村,缺钱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例如,在湛江市C县471个行政村(社区) 中,2016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仅118个,收入1-3万元的210个,1万元以下的有143个。这种集体资金空壳化的村,一遇到特殊情况,就没钱办事,只能依靠上级的经费支持,而越是这些空壳村,在发展集体经济上越显得被动,久而久之成了不良的循环。
从调研看,因人均可支配财力低的现实困境,制约村级人、财保障的投入。湛江市最基本的市情仍然是“人口大市、农业大市、经济小市”。以2017年为例,湛江市生产总值2824亿元,仅占全省的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5亿元,人均财力1687.5元,仅是全省的19.3%。县域经济发展更是滞后,个别县人均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在财政收入入不敷出的情况下,湛江市各地对农村人、财的保障水平低。据统计,在经费上,湛江市每个镇(街)年平均投入抓党建的工作经费只有13.35万元,每个村(社区)年平均党组织工作经费只有4.59万元、年平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只有1.28万元。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党务工作者的配备,一些党建活动无法有效开展。
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套科学完备、行之有效的机制作保障。对湛江市而言,影响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不够的机制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村干部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第一,福利待遇总体偏低。村级干部的薪酬(生活补贴)主要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解决。近两年来,湛江市各地村干部的待遇有所提高,但与当地群众收入对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不仅如此,在职村干部也未办理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村级干部后顾之忧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第二,晋升渠道相对狭窄。2016年,湛江市从优秀村支书中竞争性选拔镇级党政副职,从优秀村两委干部中选拔公务员,给村干部搭建了成长晋升的平台,打破了村干部当上党支部书记就到头的惯例。但因为名额有限,激励作用不大。据统计,2017年,湛江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镇街事业编制的只有10人,考录公务员的只有13人,分别占0.53%和0.69%。由于待遇低、晋升机会少,转岗外流现象时有发生,基层岗位对优秀青年人才缺乏吸引力,致使有的村后备干部不足,后继乏人,成为影响乡村振兴的障碍因素。
2.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不健全。近年湛江市各地缺少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宣传表彰,激励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一些村级党组织平时对党员的关怀较少,尤其是对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党员、因病致贫、因灾致贫、丧失劳动能力或创业困难特别需要帮助的党员,关怀力度还不够大。
3.党建述评考机制发挥不明显。党建述评考主要针对县、镇两级,还没有延伸到村一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缺乏针对性的考核。在党建述评考结果的运用上,没有做到与干部待遇、评先评优、责任追究挂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各项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村级党组织的整体功能难以有效提升。
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农村各项工作,需要较强的能力支撑。根据调查了解,湛江市带头人队伍存在年龄偏高、学历偏低、后备不足等情况,直接制约着组织力的提升。比如,在学历水平上,全市1896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有746人,占比39.3%,还没有达到省提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学历50%的要求,大部分集中在高中及中专水平,还有约10%的属于初中及以下水平。在培训方式上,缺乏系统培训,渠道单一,带头人队伍缺乏带头攻坚、开拓进取的素质能力。
1.责任落实不到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由于乡镇(街) 责权不对等,一些镇(街)党(工)委忙于应付上级的检查工作,没有把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主业主责来抓,往往容易形成“说起重要、做起次要、忙起不要”的现象。省市一直强调牢固大抓基层,但主要精力放在抓县(市、区)、抓村(社区),对镇(街)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监督成了“空白点”。对镇(街)党建工作的责任追究没有明确规定,镇(街)党建工作也未能等同或高于综治、安全生产等任务,导致部分党(工)委书记缺乏大抓党建的内生动力,存在应付检查心态。
2.党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尽管每个村党组织都有学习教育制度,但多数村仅喊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一些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上不严格、不到位,随意性大,导致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提出要给他们误工费补贴才来开会。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自然会影响村党组织的整体效能。
3.软弱涣散问题整顿不彻底。个别地方为了提高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治转化率,片面追求好结果,忽视建立长效整顿机制,出现排查不精准、整顿质量不高、验收流于形式的问题,导致一些村级党组织选举中贿选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屡治屡犯”。比如,湛江市D区虽然将文章村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但只是停留在面上的指导,没有及时跟踪了解整顿的效果如何、有没有产生新的问题,导致文章村在2017年初村级换届中出现拉票贿选问题。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为此,在强化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建设中,务必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系统化、精准化推动村级党组织的整体功能高质量发展。
1.从战略谋划上明确其政治站位。对村级党组织而言,其整体功能主要是指把政治功能和其它功能有机结合起来,系统、协调、整体地发挥村级党组织的功能。因此,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村级党组织的各项建设。要从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高度,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业意识,完善和健全“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联动机制,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改革创新精神强化其整体功能。
2.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会”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需要四梁八柱来支撑,党是贯穿其中的总的骨架,党中央是顶梁柱。同时,基础非常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3]在基层,就是党支部,必须夯实基层。为此,第一,坚持问题导向,把村级党建放到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围绕抓党建促发展这条主线,聚焦村级党建工作的短板,推进深度融合和整体升级。第二,要突出整体提升,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方式方法,围绕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提升党组织覆盖率,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加强后进支部整顿。第三,要全面开展村级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实施“头雁”工程、南粤党员先锋工程、村级基础保障工程,以“抓落实、补短板”提升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力,为开启湛江市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3.深化村级党建工作规律的认识。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村级党建工作的内在规律,为地方党委决策提供参考。要深入总结提炼近年来湛江市各地加强村级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着力打造具有指导意义的党建示范点,发挥示范点的品牌效应,全面提升村级党建工作水平。
1.突显政治功能,牢牢把握政治建设这个统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努力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4]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最重要的是体现在政治引领上。
第一,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村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农村党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农村党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要团结带领农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
第二,充分发挥领导协调功能。村级党组织要坚持党是领导一切的原则,主动作为,旗帜鲜明地加强对村委会、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领导。要围绕凝聚群策群力,树立共建共享理念,从广大党员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注重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区的发展经验;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上,借助村民、外出乡贤的集体智慧;在扩大基层民主上,要充分发挥基层协商民主,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村民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充分地协商达成共识。
2.延伸服务功能,全力担当服务群众这个使命。第一,搭建服务群众的新载体。村级党组织不仅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整合行政村服务资源,充分利用党代表工作室、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站)、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逐步形成完善党员服务机制、弱势群体关爱机制和就业增收保障机制,细化服务举措,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拓展服务渠道,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党员活动日、党员责任制等活动,让党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志愿活动服务群众。每名党员中心户成员可联系几户群众,根据党员自身实际给予所联系的群众生产、生活、思想上关心与帮助,发挥其辐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先富帮后富、齐帮困难户、共走致富路的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路子。要组织专长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特别是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使无职党员在政策宣传、倡导新风、农技服务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二,创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农村党组织要探索推进信息服务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主动、实效、便捷的服务。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发送党务、政务、生产、生活等服务信息,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实用知识。充分利用村“村务e路”网站、微信公信号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开展党务公开、发布公告等。开通网上服务站、建立微信群等,方便群众通过留言,零距离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使党组织及时听到群众真实的呼声,更好地贴心服务群众。
3.突出治理功能,切实强化法纪建设这个基础。村级党组织要自觉把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学会用法治方式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着力解决好群众信访不信法、信法不如信批示等难题。
第一,强化群众依法信访意识。结合当地实际,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定期普法宣传教育等制度,推动法律进乡村(社区)、学校。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引导广大群众懂法信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纠纷问题靠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强化农村干部法治意识。要依托市、县两级党校,定期开设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着重加强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普法教育,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逐步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在处理农村纠纷中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矛盾纠纷,力争做到“以法服人”。
第三,强力推进民主建设步伐。要完善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和流程,不断健全村级民主决策机制,让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实施村级年度财务审计制度,采用第三方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制度,切实解决财务混乱问题。要规范和细化村“两委”任期承诺制,全面开展村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民主监督积极性,着力完善村级民主监督体系。
4.强化发展功能,紧紧围绕推动发展这个要务。坚持把推进乡村振兴和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盘活资产,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寻发展、谋思路,积极探索新型发展模式,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要引导村干部探索和寻求在新的形势和环境下,因地制宜地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对有森林、土地等资源的村,要充分利用“第一书记”“回乡干部”等优秀人力和扶贫资源,采取“党支部+互联网+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建设特色产业、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农业等示范基地。要通过开展“三资”清理,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进行排查清理、分类建档,最大限度地盘活利用现有集体资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对没有森林土地资源的空壳村,各级党委和政府应重点给予扶持,探索市县两级统筹的帮扶资金,通过异地参股、购买商铺等模式,促进空壳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1.从严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过硬的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选好选准人是前提。第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的原则,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采取“两推一选”、组织委派、公开招聘等方式,从农村本土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乡镇干部等群体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用心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第二,优化村班子成员的结构,注重年龄梯次结构合理、能力互补,提升村党支部的整体战斗力。第三,拓宽村干部的选配渠道,以镇(街道)为单位完善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有计划地选送后备干部接受各种职业和专业培训,定期跟踪考核、考察,能够使用的,尽快推荐到实职岗位锻炼。
2.从严加强指导员队伍建设。强化村级党务指导员队伍的建设,有助于党组织整体功能的发挥和各项党建工作目标的实现。因此,为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要配备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很强的专兼职指导员队伍。第一,以市县两级财政拨款的方式,通过机关选拔、党组织推荐、社会招聘等,选聘一批党建指导员,把有志于基层党建的人才吸纳到农村党建工作中来。第二,做好党建指导员队伍的培训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水平。指导员经培训后,选派到问题突出、作用发挥不明显、整体战斗力不强的村级党组织工作,对症下药、强力整顿提升,助推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脱胎换骨”。
3.从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针对农村党员队伍普遍存在的年龄老化、结构不优、青黄不接等问题,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在高中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致富能手和专业合作社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引导35岁以下有进步愿望的人员向党组织靠拢。重点将政治素质较好、“双带”能力强的优秀青年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针对农村党员特点,创新组织活动方式,继续结合“四个日子”开展党日活动。积极依托红色资源,增强村级党组织活动实效性。对在村的党员,要掀起开展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的主题活动,拓宽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着力营造党员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激发党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热情,提升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力。
对流动党员,要利用“互联网+”模式,通过在网站建立党员网校、设立公众号,打造指尖党建,搭建党员交流平台、互联互帮,进一步畅通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渠道。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分好种好党建“责任田”。第一,乡镇党委书记切实落实好“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工)委党组负责制,列出责任清单,发现问题,责令整改、跟踪问效。第二,各镇(街)要配备专职副书记,明确其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的职责定位,加强专抓党建的领导力量。第三,镇(街)要设立党建办或组织办,配备镇组织干事并明确岗位职级,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抓党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2.健全工作激励机制。第一,健全完善村干部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争取将村干部纳入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给广大村干部吃上定心丸。第二,构建优秀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的表彰机制,通过考核评比、榜样树立、优秀事迹的宣传等精神激励方法,增强党员的荣誉感、使命感,提升党员工作的积极性。第三,拓宽优秀村干部的上升空间,继续完善从优秀党员中推选村干部甚至村党组织书记、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镇干部的机制,提高村干部专心工作、为村民服务的动力,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推动村党组织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村级党组织的正常运作,充分发挥整体功能,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作为保障。第一,要推动人力、物力、财力向农村倾斜,着力构建以各级财政支持为主、党费补助及社会支持为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第二,要拓宽工作经费筹集渠道,建议向省争取政策和经费的扶持。把基础性、关键性项目和薄弱环节方面列为资金重点倾斜对象,如阵地建设、党建活动、党员培训和困难党员帮扶等经费,严格规范使用范围和收支流程,提升专项党建经费使用的效益,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保障村党组织有能力有资源服务村民,着力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健全干部考核机制。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是激发干部干事热情的助推器。[5]要建立双向考核机制,建立“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的工资结构,以村干部的职责为中心,以其工作内容为重点,从政治引领、规范提质、发展经济、改善村民生活、服务群众、基层治理等方面出发,着力构建完善的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村干部的工作实绩。
第一,由镇(街) 对村级组织在党建、民政、国土、综治、经济方面等工作制定量化的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从而核定绩效工资。
第二,要注重群众民主评议的意见,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村民代表述职述廉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通过群众监督,让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压力,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从而核定奖励工资。
第三,要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对抓党建不力的进行问责。通过完善考核办法,切实增强村党组织书记为民服务意识,确保基层农村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
5.健全党内帮扶机制。探索推广“党员互助促进会”,建立帮扶基金,对老党员、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党员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因病致贫、因灾致贫、丧失劳动能力或创业困难特别需要帮助的党员提供帮扶,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的向心力。
1.协调城乡党建资源。结合驻点直联群众和脱贫攻坚等工作,探索打破“单打独斗”党建的束缚,推进不同区域党建联创联建,从而形成不同行业党组织资源互补、人才互动、活动共办的区域化、连片化党建模式,打破各自为战的思想壁垒,实现组织生活共融,促进不同领域的党建工作互促共赢、均衡发展。
2.着力激活镇(街) 党校资源。围绕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立健全镇(街)党校。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由镇街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党校校长,镇街组织委员兼任副校长,在县(市、区)现有机构限额和事业编制总量内为每个镇街党校调剂1-2个事业编制。按照每个镇街党校每年办公经费不少于10万元的标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各负担50%标准进行配套,统筹利用好各级党委留存党费,使党费重点向党员教育培训倾斜。
依托红色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产业基地、脱贫攻坚一线建立讲习所或现场教学点,把课堂搬到革命遗址、田间地头、生产车间、大榕树底下,广泛开展党性教育。
3.优化基层阵地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 要多措并举推进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完善办公场所、活动阵地和服务设施,突出党建文化元素,强化教育和服务功能。在社区,结合城市“三旧”改造工程,将社区组织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房地产开发、园区建设等;在农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工程,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和帮扶单位的大力支持,加强村级公共服务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同时,要想方设法发挥好阵地作用,使村级组织阵地成了党员群众学习培训的主阵地、文化活动的中心点、方便办事的战斗堡垒、为民服务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