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奎
(国防大学 国家安全学院,北京 海淀 100091)
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正如习近平指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1]互联网时代意识形态安全至关重要。研究这个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总体而言,学术界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探索。
目前,人类社会已进入互联网时代,成为广泛共识。2012年12月7日,习近平在深圳考察时指出:“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这是一个世界潮流,而且这个互联网时代对人类的生活、生产、生产力的发展都具有很大的进步推动作用。”[2]关于“互联网时代”概念的解释,没有文章进行过专门论述,大多作为研究背景略作阐释。比如,凌霞、李钢从互联网发挥全方位功能的历史节点定位互联网时代,认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二十一世纪已经全面成为互联网时代。”[3]美国著名社会学者曼纽尔·卡斯特从互联网大规模应用的效应角度出发,认为“互联网时代”一词意味着:“技术、社会、经济、文化与政治之间的相互作用,重新塑造了我们的生活场景。”[4]更多的论文则是直接使用“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时代”等概念作为相关领域问题研究的时代背景。这表明学术界对互联网时代概念的理解基本达成共识。
阶段的划分基于技术分析,主要以权威部门发布的研究报告为标准。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以互联网技术发展水平推广程度为依据,将全球互联网发展历程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互联网的诞生,主要从20世纪60年代到1992年;第二阶段是互联网的扩散和应用,主要从1993年到2000年;第三阶段是互联网的普及,主要从2000年到2007年;第四阶段是移动互联时代,主要从2008年到2016年;第五阶段是万物互联时代,主要从2016年开始。”[5]也有研究报告将互联网发展速度划分为三个阶段:“2000-2004年发展迅猛,年增速保持在15%以上;2005-2012年快速增长,年增速降至10%以上;2012年之后,全球互联网已经进入中速增长期,年增速保持在7-9%。”[6]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球网民总数达41.5亿人,普及率为54.4%”,[7]相比全球人口数量75亿,网民占比刚好过半。可以说,无论是哪一种分类法,全球移动互联网爆发式扩张正在接近尾声,世界互联网连接规模增长步入动力转换期。
我国互联网发展水平的评估同样基于权威部门的分析报告。1994年4月20日,中国国家计算机与网络设施(NCFC) 工程通过美国Sprint公司开通了全网络信息链接,被国际正式承认为拥有全功能网络的国家。25年来,中国互联网把握历史机遇,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已经进入发展的快车道。截至2017年12月,《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普及率55.8%,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9.1个百分点。[8]依据《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17)》,按照世界互联网指标体系进行评估,2017年中国互联网发展指数得分是41.80,排名第二;排名第一的是美国,得分是57.66。[9]可以说,互联网对中国的影响将变得越来越深刻。
综上所述,所谓互联网时代,是指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不断引发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深刻变革,逐渐开创了一个不同于农耕时代、工业时代的信息互联互通时代。中国正处于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理解我国的“互联网时代”内涵,还要注重整合横纵两个维度,一是世界互联网时代的背景。二是我国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进程。中国已经成为举世瞩目的网络大国,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进程和发展水平逐渐从跟跑、并跑向并跑、领跑姿态转变,同世界发达国家一道,正进入从“人人互联”向“万物互联”转变跨越的新阶段。
意识形态安全内涵的界定,关系到整个研究的立足点和切入点。弄清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是研究互联网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前提。对于如何解释和界定意识形态安全,学术界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4种。
目前,学术界相关的研究成果中,赞同状态论的居多。石云霞认为,意识形态安全“就是指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形态体系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免遭危害,能够维持正常生存和发展的一种相对稳定与有序和谐的状态。”[10]徐稳认为,意识形态安全“是一个集团、政党或国家意识形态的生存和发展免受危险或者威胁的状态。”[11]殷豆豆认为,意识形态安全“是指一个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指导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处于稳定的状态。”[12]夏一璞对这种状态论做了进一步延展,认为“现在的意识形态安全已经不能固守静态的无危险的状态,而要追求一种保障安全状态有序运行的配套机制。”[13]
季正矩、王瑾认为,意识形态安全是“民族安全与国家安全的基础,是民族的黏合剂。它能维护政权的合法性,统帅着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行为,进行大规模的政治动员,具有强大的政治功能。”[14]张燚认为,意识形态安全“是指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能够在一国意识形态体系中保持统治或主导的地位,能够有效规避或应对由社会政治变迁所引发的‘意识形态领导权危机’。”[15]张筱荣、王习胜认为,意识形态安全“是指一个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能够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保持自身结构上的稳定,能够发挥正常功能并免遭来自内部或外部异质意识形态因素的侵蚀、破坏或颠覆,确保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能够得到国内外的广泛认同。”[16]
李晓燕认为,意识形态安全“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安全、政治制度安全、政治信仰安全、道德安全等内容”。[17]郭明飞认为,意识形态安全主要是“社会指导思想的安全、社会政治信仰的安全、社会道德秩序的安全、民族精神的安全”。[18]张筱荣和王习胜认为,意识形态安全包括“指导思想的安全、政治信仰的安全、道德秩序的安全和民族精神的安全4个方面内容。”[19]这一视角的不同见解,主要取决于对意识形态结构要素理解的不同。
赵欢春认为,意识形态安全的实质“是政治安全,是能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20]冯宏良认为,意识形态安全的实质,“就是巩固一个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合法性,即意识形态安全在根本上体现为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内在价值主张的高度认同感和自愿践行。”[21]
上述四种观点都侧重从某一角度反映意识形态安全的特征,不够全面严谨。状态论的观点认同度较高,但这种把意识形态安全当作一种免受或者不受威胁状态的界定不够周延准确。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长期对立共存的人类社会发展阶段,意识形态斗争是不可避免的,不存在不受威胁或者免受威胁的状态,真正符合实际的安全状态应该是在不断应对风险、挑战和斗争中赢得的。持功能论观点的研究者相对少些,把意识形态的功能等同于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显得不够严谨。事实上,不能将两者简单画等号,前者只能是后者外延的一部分。构成论的不足,在于没有从整体上对内涵进行把握,而是把整体分割成了部分,用各个部分安全内涵的简单组合代替整体安全的内涵,显然不妥。至于实质论,没有处理好抽象与具体的关系,对意识形态安全内涵进行高度抽象,省去了其中具体明了的部分,使得内涵的界定不够全面和准确。
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大致是从2000年左右开始的。从中国知网数据库的检索情况来看,2000至2011年,相关研究成果呈现缓慢增长的状态。2012至2014年,尤其是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之后,此类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出现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2015年至今,关于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研究成果,无论从增长幅度上,还是研究深度上,都有较大提高,但从总体看,与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形势需要相比,还远远不够。关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重要意义的研究大概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以前。党的十八大之前,在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有关研究成果中,很少单独论述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意义。学术界普遍的共识是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无须多费笔墨,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历史教训并不遥远。所以,这个阶段的研究成果关于意义部分,学者们着墨不多,常常几笔带过。比如张骥、张爱丽提出,意识形态安全“对维护国家政治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22]
第二阶段:2012至2014年。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13年8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做了明确指示和要求,推动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热潮的兴起。这个阶段的研究成果,较多地以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简称8·19讲话) 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内容为指导,进一步阐述了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意义。一些理论成果在时间上延伸到了2014年之后。如张国祚认为,“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国家兴亡盛衰,忽视不得。”[23]夏自军认为,“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24]也有学者把综合层面的意义问题进一步落实到具体层面。比如颜旭指出,“对于社会主义中国来说,意识形态安全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它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长治久安。”意识形态“事关社会制度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事关执政党执政安全”。[25]
第三阶段:2014年至今。2014年4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此后,学术界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重要意义的研究,逐渐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角度切入。张燚指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是当代中国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26]夏一璞认为,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预警器。[27]也有学者不断深化研究,从意识形态安全与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网络安全等相互关联角度,阐述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意义。江涌认为,意识形态安全是政治安全的核心。[28]侯惠勤认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29]有的学者从国家安全内涵转型的角度,阐述意识形态安全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突出地位。赵欢春认为,随着安全观的时代嬗变,意识形态安全由“传统安全领域”进入“非传统安全领域”,凸显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30]
上述三个阶段的研究成果将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重要意义的研究不断向前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遍意义强调多,特殊意义阐述少。很多学者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性等同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性,只论述了一般性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意义,没有重点论述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意义。二是意义阐述维度较窄,大多停留在中国维度层面。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意义,不仅仅与中国国家安全息息相关,也与世界社会主义事业、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进程相关,理应具备世界意义。三是应有一个时代维度的阐述,也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发展的意义,目前的研究成果中较少论及。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风险不断加大,挑战逐渐增多,深刻改变着国家意识形态风险格局。目前关于风险挑战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这类研究成果也将互联网带来的新挑战寓于其中,既有传统因素的分析,又有新的因素阐述。如杨宏伟、王亚妮认为,风险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情形,“内部冲击:利益分化导致价值观念分化;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弱化;各种社会思潮乘虚而入。外部挑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在20世纪80-90年代的挫折使主流意识形态发生动摇;全球化过程中西方资本、技术和产品的涌入,动摇了意识形态的基础;西方文化的输入,试图在内容上为主流意识形态提供替代品。”[31]颜旭认为,“‘颜色革命’是最大的威胁;反主流社会思潮是最紧迫的威胁;党内消极腐败是最根本的威胁。”[32]
郑洁认为,“数据规模大,容易销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舆论导向;信息流动快,容易削弱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方式;技术更新快,容易挑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架构;思想多元化,易于冲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结构。”[33]李俊卿、张译一认为,风险主要来自“互联网技术层面本身的严峻挑战;发达国家利用文化传播畸形意识形态渗透的风险;政治娱乐化、消费主义及各种错误思潮引发的身份感缺失和价值观模糊;网络舆论的开放性与自主性对意识形态造成压力。”[34]
陈坤、李佳认为,大数据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优势地位和意识形态生命力受到挑战;网络管控难度加大,意识形态防御力受到挑战;意识形态斗争形势严峻,意识形态战斗力受到挑战。”[35]方世南认为,挑战主要有:“党内不良政治文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侵蚀消解问题;社会阶层结构的深刻变化,以及由此导致的利益多样性所决定的利益诉求多样化、碎片化,使意识形态整合民意难度增大问题;网络舆论对意识形态安全提出的机遇和挑战问题;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性、一元化地位,遭遇反马克思主义和反社会主义错误思潮冲击以及外部敌对势力进行文化价值观输出和跨文化渗透问题。”[36]这种分析角度相对比较全面,但对现实空间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研究还不够深入。
上述三种研究视角为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但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关于安全风险的分析框架不清晰,导致对风险存在问题的梳理不全面、不透彻。有的以内外环境为分界,但内外环境本身也在变化,不再是以国内外为划分标准,因为互联网时代意识形态安全防线的边界不再定位于国界线。有的以政治生活内容为框架,但分析结构过于宽泛,梳理出的相关问题有时不在一个层级,相互间的逻辑关联也不够清晰;有的只从某一个角度出发,比如从意识形态传播手段的变化进行分析,显得范围较窄,出现以偏概全的现象。二是关于风险分析的方法比较单一,多为定性分析,缺少定量和实证分析。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信息化,信息、数据成为一种战略资源。在研究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时,数据理应成为判断风险的科学依据,采用相关数据作为支撑的研究成果还很少。
从互联网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因素出发,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举措。有的比较笼统,殷豆豆认为,互联网时代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要做到,“居安思危,正视当下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思则有备,从战略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有备无患,多措并举切实维护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37]有学者研究的比较细致,李艳艳从维护主体、传播手段、斗争方式、依靠力量等角度提出对策,“牢固树立互联网作为国家战略资源的意识;提高对于意识形态论争的科学认识能力;积极组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正规军’队伍;实现政治话语、学术话语和大众话语的有机统一;化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38]
整体谋划侧重于完整的逻辑框架,方方面面都涉及到,但不易深入。局部探究侧重于解决其中某一方面的问题,力量集中,更易推进研究的深度,提出的对策更为具体细化。阚道远从提升鉴别力角度出发,研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主体如何提升能力的对策,“一要看该观点思潮所代表的阶层和利益群体。二要看该观点思潮的国际国内动因。三要看该观点思潮的政治社会影响。四要看该观点思潮的理论事实依据。”[39]王玉福和闫艳对如何提升网络空间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做了深入研究,提出“要从引领社会思潮、加强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舆论导向等角度采取应对措施,提升党在网络空间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40]
研究往往是先易后难,经过多年的探索之后,容易啃的问题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而一些重难点问题的研究进展依然不容乐观。所以,关于难点攻关问题需要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投入。目前,有不少学者在一些难点问题的研究方面明确了方向,打开了思路。比如王岩、王翼强调建设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对话平台的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41]赵欢春提出要建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升总体国家安全的维护能力,并提出具体路径:一是确立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安全观”。二是建立安全预警的“第一智库”。[42]这类问题是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因为难点问题攻克的进度和程度,决定了互联网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的整体水平。
上述三种方法在不同程度上为互联网时代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措施研究做出了贡献。从研究的深度看,局部研究比较靠前,提出的对策更具现实意义;从研究的范围看,整体谋划范围最广,涉及到全方位的对策探讨;从研究的价值看,难点攻克更具引领性和突破性,成为应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对策的重要参考。不足的地方在于,整体谋划不够深入;局部研究虽然在深度上有所进步,但忽略了与其他对策之间的相互关联,难以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对策;难点攻克虽然提出了问题,引起了关注,做了基础性的探索工作,但距离解决问题,还任重道远。基于此,我们需要将这三种方法结合起来运用,以难点攻克为牵引,以局部研究为重点,以整体谋划为基础,带动研究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