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梓建
(1.汕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广东 汕头 515000;2.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广东 汕头 51500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和幸福,还影响着国家的稳定和繁荣。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药监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了对各类食品的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可以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是食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砝码,其中的抽样环节尤显重要。科学地进行食品抽样工作能够更好地实现食品数据的有效获取,保证后期检验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1],从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2015年2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对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相关程序和规范性作了严格要求;此后,又陆续发布了相应的文件和规定,对该工作做出进一步的完善与补充。本文将分析目前食品安全抽样环节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为更好地开展食品安全抽样工作提供参考。
目前,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各级政府都在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每年各级监管部门都会制定当年的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如果没有成熟的抽检工作机制作为保障,就会给抽检工作计划与任务分配的统筹协调带来一些困难,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国家、省级、市级乃至区(县)级监管部门在大致相同的时间点下达抽检任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食品抽样过程中交叉和重复抽样的现象屡见不鲜。有时,同一食品企业、同一批次的食品在几日之内可能要同时接受多级监管部门的抽查。另外,各级监管部门所制定的抽检计划常有相似或雷同的地方,这不仅造成了人力及检测资源的浪费,还影响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也就是说抽样人员在抽取样品时应避免按个人主观意识去抽取样品。但是,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每年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并未对不同场所的不同食品的抽样方法给予详细规定,这样便无法避免抽样人员在抽样时更多地凭主观意识去选取样品。
食品抽样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看似简单实则不然。鉴于食品抽样工作的重要性和专业性,其对抽样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抽样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熟悉各类与食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如食品分类、执行标准、检验指标等。可以说抽样人员的专业知识是否扎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所抽取食品的有效性和代表性。目前仍有一些检验机构没有单独设立专门的食品抽样队伍来执行抽样任务,而且人员并非食品专业或检验人员出身,再加上抽样前的专业培训不足,导致专业知识普遍较为匮乏。在开展食品抽样工作时并不能很好地熟悉各类食品的分类及属性,对抽样程序也不够了解,这样容易导致在样品的抽取过程中,抽取的样品不具备代表性,甚至完全不符合要求,最终被当成废样处理。抽样人员专业知识的匮乏将给食品抽样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降低了抽样的效率和后期检验结果的有效性[2]。
样品的贮存和运输是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重要一环,样品的贮存是否符合规定、运输过程是否合理,将在一定程度上左右后期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有些食品如冷冻饮品、水产品、畜肉、自制饮料等,对贮存温度和湿度都有特定的要求,运输过程中需要配备相应的控温、控湿设备,如车载冰箱、冷链运输车等,以保证贮存和运输过程符合食品的相关要求。现阶段,部分检验机构在对样品的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缺少全程温度和湿度的监控系统,甚至没有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这将严重影响所抽取样品的真实性,甚至影响检验结果的公正性[3]。
在实际抽样过程中,有少数被抽样单位,特别是一些食品“三小”场所,鉴于法律意识淡薄,无法充分理解抽检的意义,或是对自身食品质量存在不自信等原因,对抽样有着惧怕心理,从而以各种形式阻扰抽样进程,存在抵触情绪。如在生产企业抽样时,企业以负责人、仓管员不在或联系不上、停产、产品已售罄等多种借口逃避抽样;一些微小型餐饮档口甚至以关门、收档走人等方式直接逃避抽样。被抽样单位的抵触行为打乱了食品抽样计划,给抽样活动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家、省、市、区(县)各级监管部门在制定抽检计划时应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尽量避免出现同一企业、同一批次的食品被多个监管部门同时抽检的情况发生,各级、各地区监管部门应统一调度抽检任务,统一规范程序标准,以形成科学合理的食品抽样工作机制。另外,各地在保证完成上级抽检计划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产业、风俗和消费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本地的抽检任务,以提高监管覆盖面,充分发挥监管职能。
抽样方法对于食品抽样工作的科学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统一食品抽样方法势在必行。建议由国家级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食品检验机构、权威专家,按照不同抽样场所及不同食品的特点,秉承科学、公正、合理、高效的精神,共同拟定一套完整的食品抽样方法,该方法应细化到抽样前的准备、抽样部位、抽样数量、样本组成、抽样工具以及对特殊情况下的备用抽样方式等,从而使各检验机构或执法机关在执行抽样任务时能保持高度的统一性,以达到提高食品抽样的有效性及食品监管效率。另外,建议食品抽样方法可在国家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有所体现,方便抽样人员查阅。
食品抽样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将直接决定食品抽样工作的质量。检验机构应单独设立专业的食品抽样队伍。在抽样人员岗位的设置上应首先考察该人员的专业水平,如对食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相关标准的熟悉程度等,另外个人的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责任心等也应作为重点考察的范畴。建议把有食品检验检测经历的人员吸收到抽样队伍中来,以提高抽样队伍的专业知识水平,起到传帮带和互补作用。检验机构应经常为抽样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以适应新发布的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在培训中还应积极总结在抽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建议相关部门推行食品抽样人员从业资格政策,最好能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评定资格的取得与否,并采用定级制以适用不同级别的食品安全抽样任务。
有些食品对贮存条件有着特殊的要求,需要保存在一定的温度或湿度下才能维持其食品的正常属性,如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等。抽样人员在对该类食品抽样的过程中应该配备符合要求的控温和控湿设备,如保温箱、车载冰箱、冷链运输车等,做到样品贮存和运输全程都能够有效地监控温度及湿度的变化,保证抽取的样品符合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以确保后期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另外,检验机构(抽样单位)还应把样品的贮存和运输要求制度化,写入质量手册或规范性文件,以标准化的形式加以实施。
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让广大的老百姓真正了解到食品安全问题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及影响,建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兴的传播方式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另外,可由监管部门牵头,联合权威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食品专家,以培训班或讲座的形式开展各种食品专业知识培训,起到提高食品从业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提升食品质量的作用。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无论是监督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还是广大的老百姓,都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共同筑建食品安全防火墙。而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食品生产经营者更应该主动配合监督抽检,积极查找自身问题,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抽样环节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将影响检验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给后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一定影响,需引起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重视。只有不断完善食品抽样工作机制,加强抽样方法研究,提高食品抽样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规范样品的贮存和运输等,才能让食品安全抽检成为发现问题食品的有力武器,才能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