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兆廷 李俊强
2018年底, 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3000万家,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7000万户,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80%以上的劳动力就业①。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迅猛,为科技创新做出了巨大贡献。截至2018年年末,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8.1万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3万家②,已成为科技进步和国家综合创新能力提升的生力军。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银行风控难、部门监管难等问题”。因此,应用区块链技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文献综述
(一)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研究
闫磊等(2016)研究发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投资的周期性特征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一致,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融资需求特点突出[1]。高松等(2011)研究发现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特征显著,每个阶段具有显著的经营特征差异和资金需求差异[2]。何湘(2016)发现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融资风险和价值评估三个方面,我国知识产权质押存在较高风险和较大障碍[3]。赵玉珍(2013)认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4]。另外,杨云峰等(2013)认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在于政府重视不够、法律法规不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以及企业自身的治理结构等问题[5]。
(二)关于区块链和大数据的研究
张路(2019)认为区块链以其共识机制和不可篡改的优势, 可以有效解决点与点之间的信任问题,并运用博弈论方法对相应的激励机制等进行分析[6]。刘海英(2018)认为区块链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可以为产业发展和金融系统完善提供重要技术支撑[7]。司淑娴(2017)认为区块链技术应用将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费用,将对传统会计事务所业务产生颠覆性影响[8]。林晓轩(2016)认为区块链技术未来可能应用于数字货币、票据、清算结算、股权交易等多个领域,有效降低金融监管和经营成本[9]。鲜京宸(2016)认为区块链技术能够使信用验证去中介化、资金流转去中心化、金融交易实时化和风险管理透明化等特点。因此,未来一个时期,“区块链+”是促进金融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10]。陈芊汝(2016)建议用“区块链+大数据” 技术建立具有数据高覆盖率、数据对接平台、数据确权和标准化数据格式等功能的互联网征信体系[11]。李政道等(2016)认为可用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去信任化、集体维护、可靠数据库四大优势,建立金融黑白名单,从而提升现代金融征信体系的效率[12]。周睿敏等(2017)认为大数据和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创新发展中存在一定隐私安全风险和技术风险,所以应建立较为全面的金融科技的监管框架[13]。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
虽然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和原动力,然而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质押物、技术不确定性等原因, 传统银行信贷对其支持有限。同时,由于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达到上市融资门槛, 资本市场对其融资支持更加有限。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中,自筹、国家投资和銀行贷款大约分别占83%、8%和9%[14]。
(一)技术发展不确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其拥有的独特专利技术, 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不是线性的,而是跳跃式或颠覆式的。 如果出现一项颠覆性的技术,那么原先的技术创新投入将付诸东流。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的独特技术能否产生预期的现金流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缺乏有效合规的抵押物和质押物
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固定资产非常有限,资产大多是以专利技术和人力资本为核心的轻资产,缺乏有效合规的抵押物、质押物和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将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系统得到资金支持,从而陷入融资困境。
(三)质量良莠不齐,发展不稳定
有些科技型中小企业既无高素质研发团队,也无关键的核心技术和商业模式,往往停留在创意或设想阶段。有些科技型中小企业虽有核心技术但缺少持续发展的资金,前途未卜,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5年存活率不到10%[14]。在这样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市场化的行为就是放弃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
(四)银企信息不对称
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充分和信息质量差等问题,导致金融机构无法获取其充分数据信息和验证数据的真实性而不予贷款。 二是银行无法定期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产、销售和上下游企业等有价值信息,难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有效甄别,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成为一个“大黑箱”,即使优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难以获得资金支持。
三、 区块链与大数据的技术适用性分析
(一)区块链技术的适用性分析
区块链技术能够通过运用数据加密、 时间戳、分布式共识和经济激励等手段,在节点无需互相信任的分布式系统中实现基于去中心化信用的点对点交易、协调与协作,从而为解决中心化机构普遍存在的高成本、低效率和数据存储不安全等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15]。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信任机制、 信息不可篡改和智能合约等主要特点,可以为提升资金配置效率提供技术支撑,从而能够大大降低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进而通过智能合约等功能有效提高融资活动的效率和节约成本开支。这样金融机构方便通过客户审核机制来遴选优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大数据技术的适用性分析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认为大数据是一种为了更经济地从高频率的、大容量的、不同结构和类型的数据中获取价值而设计的新一代架构和技术。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从海量信息中获取有效价值信息,从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科学识别,能够大大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和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16]。
大数据技术可以通过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零散的多维度数据,运用科学的算法和模型,检验数据的真实性,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还款意愿和能力进行精准分析,从而保障贷款质量和盈利水平,精确识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类型,从而提高资金支持力度,助力其快速发展。
(三)“区块链+大数据”的适用性分析
虽然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的特征能够保证链的数据“真实”,却无法检验输入数据的真实性。因此,仅仅依靠区块链技术尚不足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必须结合大数据技术,通过多方数据的交叉验证,不断检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真实性和预测未来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等,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最大程度上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从图1可知,如果真实的数据非常单一,那么金融机构利用其信贷决策依然承担较高风险。虽然区块链技术可以保障上链后的数据不可篡改,但是其无法解决原始数据的真实性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原始数据就是有问题的, 那么不可篡改的特性只能保证问题没有发生变化而无法解决该问题。因此,需要不同数据来源的信息来进行交叉验证, 从而破解原始数据的质量问题。例如,有的企业给政府税务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司所有者提供三种不同的财务报表,那么通过政府税务部门的数据就可以轻易识别公司的数据问题,可见大数据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原始数据的质量问题。因此,只有区块链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双剑合壁”,才能更好地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四、 科技型中小企业现有主要融资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现有主要融资方式为供应链金融方式、生命周期的融资方式和知识产权质押方式。
(一)供应链金融方式
供应链通常指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到产品销售环节,把整个过程中的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终端用户连成一个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流合一”的网链结构。 由于整个供应链是基于真实交易的多环节、 多主体参与的价值链,整个价值链上的信息应该能够相互交叉验证,从而可以评估链上的各参与节点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
供应链金融的不足与缺点是: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以核心企业为中心对上下游相关企业进行融资支持。在实际运行中,只有与核心企业直接关联的中小企业才能获得核心企业支持,从而提高获得融资的概率。 而与核心企业非直接关联的企业,由于核心企业难以获得其信息流、 物流和资金流等信息, 所以不会对其进行担保等形式增信和支持,因此常常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
(二)生命周期的融资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一般分为初创期、 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的识别主要依靠成长能力、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等[17]。初创阶段通常是技术向商业化转变的初级阶段,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大额的前期市场开发费用[18],而产生的现金流微乎其微。在成长期,技术已经趋于成熟,产品已经得到市场认可,产品销售规模逐渐增加,净现金流入逐渐增加。在成熟阶段,技术已经定型,产品市场逐渐趋于饱和,销售收入规模可观但是增速下降。在衰退阶段,由于新技术出现等原因, 产品的销售收入逐渐下降,市场规模在萎缩,企业净现金流量在减少。
因此,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变得突出。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显著的高风险、高收益和高技术的特点,因此风险投资和天使基金等专业机构能够满足其融资需求。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降低, 现金流增加,市场认可渐增,加上前期的风险投资和天使基金的介入,商业银行会选择其中优质企业进行贷款支持。虽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符合生命周期特点,但金融机构大多不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前期真实数据,因此也难以对其所处的阶段予以有效识别。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点是其技术含量高和研发能力强等。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往往是科学研究成果的直接转化,具有高度专用性、高人力资本和高附加值等特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資产是具有高度专用性和技术性的,而金融机构缺乏有效专业评估人员,对其价值评估存在较大障碍,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常常被银行审核体系排斥,难以获得资金支持。
五、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生命周期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存在的问题,本文设想通过“区块链+大数据”进行融资方式创新。
(一)供应链视角下的“区块链+大数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
首先,区块链赋能供应链金融。应用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能够解决金融机构对供应链的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任问题,从而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链企业整体融资,可以很好地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由于区块链上企业数据具有不可篡改的特性,而且所有入链的企业数据是一个整体, 因此数据之间能够交互检验和印证,从而保障获得整个供应链的全部真实数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透明度大大提高, 金融机构可以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等多维度的信息,从而能够很好地甄别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为其提供合理定价的资金支持。
其次,大数据赋能供应链金融。尽管通过获得整个供应链的全部真实数据可以大大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然而上述数据仍然是来自企业生产、流通和销售的单一维度的数据, 仍然受到整个供应链数据质量的影响,存在一定潜在风险隐患。因此,运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把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等第三方数据引入到整个流程,建立“区块链+大数据”的融资方式,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融资过程中的风险,提高资金供给意愿和资源配置效率。
(二)生命周期视角下的“区块链+大数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
一是组建生命周期融资需要的多方参与的联盟链。为了解决不同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需要建立起由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风险投资、市场中介和政府部门等组成的联盟链。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显著的生命周期特点,因此其各个阶段的资金需求差异性大,需要不同风险偏好和投资定位的机构对其进行支持。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等特征, 这样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市场中介和政府部门能够构建起相互平等、信息透明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联盟链。
二是通过“区块链+大数据”有效识别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阶段。建立专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阶段和融资需求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由于联盟链的数据不可篡改和具有真实性,因此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 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多维数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进行识别,并对其融资需求和偿还能力进行评估,然后把相关信息存储于联盟链的结点,为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遴选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精准对接和科学匹配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通过第三方的发展阶段识别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申请,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和提高融资效率。 对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通过天使投资基金和政府有关补贴助其发展壮大。成长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则主要通过风险投资的股权融资和银行资金的债权融资共同扶持,满足其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成熟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则是由上市股权融资和银行的债权融资共同支持。
(三)知识产权质押视角下“区块链+大数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
一是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数据平台和价值评估体系。 记录存储管理知识产权信息,评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利技术价值。通过平台上的真实数据,为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等方法估价提供重要支撑。 大量的知识产权数据,可以提供更多的可参照信息,有利于同类型知识的准确估值。
二是建立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打造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知识产权的交易平台,增强知识产权的流动性,提高知识产权的估值。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专业性和专用性等特点,一方面是难以找到与其价值相匹配的交易对象,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交易平台,其自身价值常常被低估。因此,构建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有效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产价值,提高资金的可获得性。
三是建立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高效评估平台。由专业评估机构、同行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的联盟链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进行联合评估和公共估值,并记录整个估值过程,通过三方估值来综合评定知识产权价值。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可以较好地保障各方估值的公平和公正,从而可以破解知識产权估值难题。
总之,通过“区块链+大数据”模式构建起的知识产权的数据平台、交易平台和估值平台,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自身资产价值和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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