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强 董 涛 陈 杰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监督站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1 2 上海策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200231)
辐射监测技术人员常年与辐射打交道,时时工作在辐射场所,发生健康风险的概率比较高,所以除了要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操作制度,更要做好监测人员的辐射防护措施。
本文就从辐射监测防护的基本要求、辐射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监测前的准备、监测过程中的辐射防护、健康管理、外照射防护基本措施、内照射防护基本措施等方面,结合新疆辐射环境监测过程中的实际工作经验,探讨如何做好监测技术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
在辐射监测工作中,为了加强对监测技术人员的辐射防护,一般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依据辐射防护的实践正当化、辐射防护最优化和个人剂量当量限值的“辐射防护三原则”要求,保证受辐射剂量水平在最小范围内。(2)为监测技术人员提供健康保障津贴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3)从事实验室放射性工作的人员,不能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接触射线类的工作。(4)对于从事放射性工作的职员,需佩戴个人剂量计,做好档案记录,并每年为职工做健康体检。
培训能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员工培训的直接目的就是要发展员工的职业能力,使其更好地胜任现在的日常工作及未来的工作任务,了解熟悉了工作才能做到更好的辐射防护。
(1)工作人员需经放射防护和辐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分好层次,针对培训。知识更新培训、技能开发培训、思维能力培训、观念转变培训、心态调整与潜能开发。
(3)邀请辐射监测技术方面的有关专家来进行现场培训指导,并与之进行技术交流沟通。
(4)对员工培训重点是要培养有责任心,一定的技术能力,熟悉操作规程并有职业素养的监测人员。
(1)通过委托单位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了解需要监测的项目,首先明确监测工作任务和监测目的,制定好监测方案。
(2)根据监测方案不同,选择不同的监测仪器,监测前先检查仪器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在工作现场停留时间,接触更少的射线。
(3)配备必要辐射防护用品。在工作时,监测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佩带个人剂量报警仪。
(1)监测现场如果对辐射环境不清楚时,应优先使用核素识别的监测仪或灵敏度高的仪器进行监测。
(2)对工作场所辐射剂量较大时,监测范围应由远而近,由低剂量到高剂量的原则来进行监测或划定辐射区域。
(3)监测人员进行辐射监测工作时,不应超过剂量约束值,并要求使人员受到的辐射照射保持在合可做到的最低水平。
(1)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个人,都应接受职业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要求存档管理。
(2)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定期组织个人剂量监测,检测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剂量限值,并归档管理。
(3)从事辐射监测人员体检若不合格,必须查明原因,不能从事放射性工作的给予换岗。
(1)外照射防护措施,主要是通过距离、时间与物质屏蔽的防护方法来防护外照射对人体的危害。
(2)内照射防护措施则通过包容、封闭、稀释与净化的方式来预防放射性核素进入到人体内。
(3)刚发生的污染,应立即去除,第1、2 次去污效果较好,多次去除效果不明显。
(4)防止放射性物质经呼吸道、消化道和体表进入体内。
综上所述,在辐射监测工作中,由于放射源会威胁到辐射监测技术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因此在监测工作中,必须通做好辐射防护工作,尽可能降低监测人员被放射源受照的剂量,确保技术人员的身心健康。本文目的是采取有效措施限制随机性效应的发生率并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以及他们的后代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和核技术的应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