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毅
(天水市水土保持局,甘肃 天水 741000)
天水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是陇东南交通枢纽和区域经济文化中心,辖秦州、麦积2个区和武山、甘谷、秦安、清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5个县,总面积1.43万km2,水土流失面积0.96万km2,占总面积的67.13%。截至2017年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6 777.5 km2,治理程度达到70.60%。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建设,给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有些项目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人为水土流失,成了新时代城市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从现阶段来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发展和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与生态文明的要求相比,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面临着新的挑战。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目标,提出要加大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这为水土保持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为此,天水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示范引领、分层推进,进一步强化预防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造成的城市水土流失,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多年来,天水市围绕“一法一条例”主题,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采取集中宣传、媒体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的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选择人口量大、群众比较集中的广场、购物中心等区域开展集中宣传。联合电视台制作“青山绿水永担当”等电视专题片,在主流媒体宣传城市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报道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情况。围绕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深入现场宣传。在宝兰客运专线、天平铁路、十天高速公路、天平高速公路等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执法人员走进施工现场,讲解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安全生产之间的辩证关系,使检查与宣传相结合,水土流失防治与水利安全生产建设相结合,通过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生产建设单位的认识,增强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自觉性,为推动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城市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在天水市是一项全新的业务,相关建设单位刚开始很抵触。为打开局面,天水市采取示范引领、分层推进、整体提升的方式,选择法治氛围较好、执法力量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秦州区作为突破口,在行政相对人上,选择认知度比较高的单位,率先督促编报水土保持方案。2014年4月,执法人员发现某区看守所的建设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现场下发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执法文书,并向主要负责人宣传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认为执法部门更应该带头尊法守法,立即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为全市开展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执法人员耐心宣传,天水碧桂园等各大房地产项目相继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在这些企业的带动下,秦州区实现了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全覆盖。麦积、秦安等县区亦采取“秦州模式”全力督促有关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基本实现了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全覆盖。2017年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91项,其中房地产类项目46项,占总数的51%。
随着水土保持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天水市承担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数量大幅度增加。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要求,天水市大力推进水土保持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一口受理、统一答复、过程督办、进展告知”,建立审批时限预警机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全面公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相关信息。在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建立了方案评审专家库,凡是由天水市组织开展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所需专家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涉及弃渣、取土5万m3以上的项目,评审前要求专家现场踏勘。严把方案审批关口,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刚性约束,对不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及技术规范要求的方案坚决不予审批,2017年有2个项目未通过审批。
2017年9月,针对天水市某房地产项目拒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秦州区采取现场处理与立案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聘请律师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确认违法事实,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先后下发了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限期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填写送达回执,预留影像资料,做到程序合法。进入诉讼程序后,该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充分认识到水土保持法的严肃性及违反有关法律应该承担的后果,最终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全面落实了各项防治措施,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履行了各项水土保持法定义务。这一水保案件的查处,在全市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对推动全市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达到了“查处一个项目、带动一个行业”的效果,许多城市项目建设单位都主动上门或电话咨询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事项,实现了天水市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由“要我报”向“我要报”的转变。
天水市市县两级水土保持局都成立了预防监督站,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共有监督专职人员70人,兼职人员125人,已全面实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装备“五到位”。所有专职执法人员全部具有执法证,符合“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市局连续三年举办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培训班,邀请省、市有关法律专家授课。同时采取以会代培的办法,邀请部分生产建设单位参会培训,会上安排执法人员和生产建设单位交流互动,起到了很好的效果。2018年3月,天水市水土保持局对天平高速公路天水段境内的9个施工企业的水土保持负责人或专职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强化交流培训,举办各种不同层次和规模的培训班,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市、县水土保持局实行水土保持依法履职逐级督查制度,每年市上做到部批、省批项目检查全覆盖,各县区做到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全覆盖。市局对县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按每年不少于20%的比例随机抽查,随机抽取2名监督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2017年配合黄委、省局等检查共计221次,检查各类开发建设项目244个,督促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107项。2016年,一条在建公路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弃渣场发生变更没有履行变更报批,存在安全隐患,市、县下发督查意见,但整改工作十分滞后。2017年,我们申请由省局牵头市级配合进行联合督查,建设单位很快对存在问题的弃渣场进行了整治,消除了安全隐患。近年来,通过连续的监督检查,天水市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大幅提升,实现了全域覆盖,极大地提升了甘肃省天水市预防监督工作水平。2016年全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3项,其中市级9项、县(区)14项。2017年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91项,其中市级12项、县(区)级79项。2017年全年征收补偿费近1 500万元,宝兰客专供电工程、天平铁路、天水城区供水工程等重大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已全额缴清。
(1)城市水土保持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大多是私营企业,对经济效益考虑得多,对生态效益考虑得少,这就要求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要把项目建设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使建设单位切实感受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既能改善项目区人居环境,又能增加经济效益,从而由被动变主动,由要求变需求。
(2)部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知还停留在取得行政许可上,而对方案的落实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降低标准实施,有的实施滞后,无形中失去了方案编制的意义,应将工作的重心从“抓编报审批”转移至“抓方案落实”。
(3)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挖填方量巨大,施工集中,存在大量的临时土方堆积,如不及时防护,将会造成严重水蚀和风蚀。应当重点督促做好建设过程中临时措施的落实,对“乱弃、乱倒、乱放”行为必须坚决禁止,严肃查处。
守护绿水青山本是一项光荣和神圣的使命,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部门对执法人员不理解,把执法人员的尽职履责误认为是争权夺利,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受了很多委屈。这就要求执法人员热爱本职工作,以宽阔的胸襟和耐心细致的工作赢得理解和支持。实践证明,只要秉公执法、扎实工作,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步深入,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工作压力大、责任重,我们要对监督执法人员业务上多培训,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关心,精神上多鼓励,以便更好地面对新形势下的预防监督工作。
多年来,天水市开展的联动检查取得了十分显著的工作成绩,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形成制度、落实责任,逐步形成全市预防监督工作“一盘棋”,做到统筹兼顾、抓大抓全,形成舆论和工作强大合力,促进预防监督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要打破预防监督管理传统观念,从 “重审批轻监管”到“严审批重落实”,从“重事前轻事中”到“重过程抓事后”,从“重管理轻服务”到“强宣传优服务”的全方位改革。狠抓城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加大督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力度,严格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规范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和自主验收制度,加强验收报备管理和自主验收核查,为天水市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